仙女姐姐
孙建脸一垮,哀求地说:“帮帮忙啦,仙女姐姐最漂亮,仙女姐姐最聪明,你不帮我我真的完了!”仙女沉默片刻,说:“这个其实不难解决的,以人类的力量完全可以办到的事情,为什么要来求我?”
孙建一愕,很快明白了她的意思,眼睛发亮道:“对啊,我怎么这么笨!谢啦,仙女姐姐,你继续睡觉吧。”说完把香炉再度往柜子底下一塞,下楼给保安公司打电话。
从此以后,孙建身边多了十个凶神恶煞般的保镖,威风凛凛的往他身边一站,那些美女们果然不敢再放肆靠前,从而得以天下太平。
这一天,孙建开着一辆骚包到底的莲花跑车回老家,以往的邻居亲戚老死不相往来的对头们都一个个围上前对他嘘寒问暖,可把他得意坏了。在那一张张写满企图的脸中,却有一人冷冷的瞥他一眼,转身不屑的离开。
孙建的心好像被针扎了一下——小嘉。
是小嘉。
再开车回到新买的别墅时,整个人便说不出的失落。他走上楼,从柜子底下扒出那个香炉来,有气无力的问道:“喂,你还在吧?”
香炉里的仙女一如即往的问:“你想到第三个要求了?”
孙建摇了摇头,抱膝在柜子旁坐下,说:“以前总在想,哪天等老子有钱了,喝老酒抽香烟,想喝红酒喝红酒,想喝白酒喝白酒。香烟点两根,抽一根,烧一根!把钱砸到以前看不起我的那帮龟孙子脸上去,看他们还敢不敢狗眼看人低!我总想着要有钱要有钱,有了钱就什么都有,可是……”他怔怔的望着天花板上那盏仿十六世纪欧洲皇宫模式的大吊灯,喃喃道,“为什么我现在反而觉得很无聊呢?”
香炉里没回应。
孙建一把抓过香炉,几乎是贴着鼻子问:“我的第二个要求是美女投怀送抱,可为什么小嘉看见我还那副冷冰冰的样子?”
“很正常,因为小嘉不是美女。”
孙建一呆,松开了手。严格说起来,小嘉确实不是美女,她只是长得很清秀罢了。可那份清秀,在长达十六年的时间里,自八岁开始,一直是他心中抹不去的影子。
他倒在地上,吊灯的水晶挂链一闪一闪的,每一闪烁间,映出的都是小嘉的眼睛。
“我想要爱情,一份真正的、让我刻骨铭心的爱情。”孙建喃喃,然后翻个身对着香炉,很认真的、一字一字说,“帮我追到小嘉吧。”
香炉里烟雾升了起来,在空中凝聚成仙女的样子,她望着他,扬眉道:“你选择好了?不反悔?”
“嗯!绝不反悔!”
因这一句话,孙建的追妻计划正式开始。
追妻计划一号:
“欲亲其人,先亲其亲”,即,爱屋及乌。
脑白金、盖中盖、黄金搭档、昂立一号……凡电视广告里叫的出名的补品全都像座小山般地往小嘉家里送,把二老逗得眼睛都笑眯了,连声夸孙建这孩子好。
可惜小嘉不领情,瞪着眼睛骂:“你送这么多药给我爸妈干吗?咒他们生病哪!”说着把那些什么补血补钙补铁补锌补铜补一切矿物元素的药都往他身上丢。
孙建被砸的一头包的跑出来,心里很纳闷:怎么反应和广告里演的都不一样?
追妻计划二号: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即,改头换面。
大翻领、两粒扣的Prada修长西装夹克配以十字形状的嵌花针织衫,牛仔裤式的紧身长裤,孙建斜靠在哈利-戴维森机车上,唇叼玫瑰款款出场。
小嘉下班从银行出来,视若无睹的从他面前走过。
他连忙追上前说:“小嘉,我等你很久了,一起吃晚饭吧,我……”
还没说完,小嘉已对路边一巡警说:“警察先生,这个人骚扰我!”
孙建辩解:“我不是登徒子,我们认识的,我们是邻居!”
巡警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揪住他的衣领说:“小子,你这种花花公子我见得多了,少废话,跟我回警局吧!”
孙建坐在警局喝咖啡,心里很郁闷:难道小嘉不爱钞票也不爱俏?
追妻计划三号:
“欲摘其花,先赞其香”,即,恭维到位。
银行一开门,哗啦——涌进大批人潮,全部往小嘉所在的C窗口挤。一个个办完手续后都去银行的意见簿上写道:“该职员服务态度认真、为人热情、操作专业,实乃不可多得的精英!”
三天下来,银行的意见簿换了九本。
银行行长面部抽搐,找小嘉去谈话,小嘉下班后直接来敲孙建的家门。孙建看见是她,高兴地正要跳起时,她把三本留言簿啪的摔了他满头,眼中含泪道:“姓孙的,我是哪得罪你了,要你这么变着法子整我!”
孙建一边抱头鼠窜,一边问:“怎么了怎么了?”
“怎么了?别告诉我那帮人不是你找来的,现在你满意了,我被炒了!”
孙建一愣,怎么事情没朝他所想的方向发展哩?连忙满脸堆笑说:“不就是个小小职员嘛,炒了就炒了,你要真喜欢银行,我开家私立的让你当行长……”
话未说完,小嘉已狠狠瞪他一眼,摔门而去。
孙建看着散落一地的意见条,心里很憋闷:这下可是好心办坏事。
追妻计划四号:
“欲得其心,先助其危”,即,英雄救美。
深夜、小巷、独行女郎,歹徒的匕首,英雄的拳脚,美女哭泣着抱住英雄,最后Happyend……
多么美好的一幕,永恒的浪漫传说啊!
孙建已跟仙女说好,等她幻变出的歹徒出现,以绿光为信号,他就立马奋身而出。于是一早就藏身拐角处,忍受刺骨的寒风,等候、等候、等候……
21世纪
终于,那边来了脚步声,小嘉从奶奶家回来了!这当然是仙女施法让她这么晚走这条路的,并且保证不会被某个路人甲乙丙丁打搅。紧跟着,歹徒也隆重登场,大喝一声:“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孙建顿时头冒黑线——
这位仙女是不是在香炉里待的时间太久了,跟社会都脱节了,21世纪的今天哪个歹徒还说这话啊!
眼见绿光闪起,他立刻跳了出去:“小嘉你别怕,我来救你——”定睛一看,啦字卡在了喉咙里。
歹徒萎缩在地,蜷成一团。小嘉则正好把防狼电棒收回皮包里,一掠额际的碎发说:“孙建,你有完没完?别告诉我,这人不是和你串通好的,下次再做这种无聊的事情,我就马上报警!”
说完还狠狠踩了那歹徒一脚,大步离开。
孙建连忙扶起地上的歹徒,砰的一声,那人变成了轻烟,烟雾中仙女在哆嗦:“这、这这是什么东西,太可怕了……”
孙建颓然倒地,心里很愁闷:这个仙女这么没用,真能指望她吗?
“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持之以恒,一定可以追到小嘉。”回到家中,仙女如此说。不愧是神仙,连安慰的话都可以说得冷冰冰。
孙建叹了口气,再叹口气,一声比一声沮丧。
仙女看着他,唇动了几下,大概是知道劝慰无效,只好自己缩回香炉里去了。
追妻计划,就此暂告一段落。
一帮狐朋狗友们得知他的苦恼后,出点子说:女人就是这样的,你越追她,她就越傲成什么样子了,你呀,应该把她晾一晾,若即若离才是追妞之最高境界。
于是,孙建就在他们的怂恿下去夏威夷旅游。
然而,喝水时,杯子忽然滚落,他想起了小嘉。
散步时,天光忽然一阔,他想起了小嘉。
抬头时,燕子忽然飞过,他想起了小嘉。
凝神时,忽然无法言说,他想起了小嘉。
在每个晨起夜睡生活的种种小间隙里,蓦然一静,乍然一空,清楚一痛。
他想,原来他竟是这样爱着小嘉。十六年的时光,已经将他的感情纠结成了一种记忆,与骨肉相连。
于是第七天早上,他毅然决定回国。这一次,不再玩弄任何花样,不再求助任何援助,他要认认真真的告诉小嘉——他爱她,十六年来他是如何卑微怯懦毫无希望却又满怀期待的爱着她。不管那爱情如何微不足道和被适合嘲笑,不管她是否对他依旧厌烦透顶避之不及,总之,他要亲口说出那句话语,那一份刻骨铭心,原来早已驻扎在生命之中,再也无法割弃。
私人飞机在草坪上款款落下,孙建顾不得梳洗更衣,就那样一直朝小嘉家跑去。
气喘吁吁地跑到原来住的地方,远远看见小嘉提着一袋垃圾出来,正要穿越马路倒垃圾。孙建顿时狂喜着朝她挥手,大喊道:“小嘉——小嘉——”
小嘉转头回望,明媚的目光像承载了十六年岁月的沉淀,直直撞到他心里来。
小嘉……
然而就在这时,一辆卡车忽地歪歪斜斜地冲过红灯,路中央的小嘉来不及回避,就那样被砰的撞到,直飞出去——
孙建顿时大脑一片空白,心中的欢喜还未消失,眼睛却骤然接收到这样的悲剧,他大吼一声,冲过去抱起地上的小嘉。
穿着白裙子的小嘉,像一朵折断了的百合花,渐渐被鲜血濡染成红色。
“小嘉!小嘉,不要死!你不要死!我还没告诉你我爱你呢!我爱你,我爱你爱了十六年啊,小嘉……”事故现场,行人迅速围拢,看见那个双眼通红的男子,抱着那个被车撞到的女孩子,发出野兽般痛苦的哀号声,他嚎啕大哭,泪流满面。
“对不起,孙先生,我们已经尽力了。”市第一医院的急诊室外,最好的外科大夫一脸抱歉的告诉孙建,“你……进去见她最后一面吧。”
孙建浑身颤抖着,一步一步走进去,看见小嘉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
他双腿一软,跪倒在地,抓了她的手哭着:“小嘉……对不起!都是我,如果不是我叫你,如果当时不是我叫你,你就不会被那辆车撞到……是我害你的,是我害了你!对不起!”他突然反手,打了自己十几个耳光,打到唇角溢出血来。
周围的医生护士看见他这疯狂的举动,无不目瞪口呆。
小嘉的睫毛轻颤着,微微睁了开来:“孙……建……”
“小嘉!”他立刻握紧她的手。
小嘉看他的眼神是他从来不曾见过的柔和,她轻轻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孙建……你,为什么你总是……这么可恶呢?”
孙建的眼泪又流了出来:“对不起,小嘉,我,我……我TMD就是个混蛋!”
小嘉说:“你小时候,老是揪我的辫子,还把胶水涂在我的椅背上……”
“对不起。”
“你不肯交作业,我告诉老师,你就把我的作业本也给划花了……”
“对不起。”
“你把我画的花仙子贴到布告栏,还在下面写上‘丑八怪画的丑八怪画’,让其他小朋友们都笑话我……”
“对不起。”
“你逃课,和其他班的女生一起看电影,被我撞见,你威胁我不许告诉老师……”
“对不起。”
“孙建,你总是这么这么得可恶啊……”
孙建已经哽咽地根本说不出话来。
小嘉抬起手,忽然摸了摸他的头发,低声说:“可是,我小时候放学不敢一个人回家,都是你跟在身后默默的陪着我……”
“呃?”
原声碟
“隔壁班的大强欺负我,你就揍了他一顿,逼他叫我姐姐……”“……”
“爸爸妈妈吵架,我好害怕,你把我带到你家去,让你妈妈做饭给我吃,还送我漂亮的布娃娃……”
“……”
“我十七岁生日那天,你跑了九条街,才买到我想要的《简?爱》原声碟,然后打碎我房间的窗玻璃,把碟扔进来……”
“……”
“孙建,你总是这样子,嬉皮笑脸的,片刻都静不下来,谁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说真话,什么时候说假话。每次,当我以为我是与众不同的那个时,总会看见你对别的女孩也有同样的举动和话语。孙建,你真的是个很可恶的人啊……”
孙建怔怔地望着小嘉,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难道……难道小嘉其实并不是真的讨厌他?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小嘉的眼睛雾蒙蒙的,但唇边却绽出一丝微笑,缓缓地说:“可是……虽然你这么可恶,但我还是喜欢你啊……喜欢你,孙建,我喜欢你呢。”
“小嘉……”就在他怔仲时,小嘉的手从他的头上滑落,跌到了被子上,同一时刻床旁仪器里的心电图变成了直线。
医生和护士走过来,给她盖上白床单,孙建一把扑上前叫道:“小嘉!小嘉!”
“孙先生,请你节哀……”几个护士架住他,正想劝慰几句,孙建突然转身,发疯似地跑了出去,嘴里喊着:“你不会死的,小嘉,有我在你不会死的!我这就去求仙女,她一定能救你的,会救你的……”
谁知回到家里,在柜子底下摸了半天,竟是不见那只铜香炉。
孙建这下可是又惊又恐,满头是汗地大叫道:“妈!妈!我的东西呢?”
孙妈在楼下和一帮三姑六婆们打麻将,他叫了好几声才听见,赶上来问道:“儿子,怎么了?”
“妈,我的铜香炉呢?你有没有看见?”
“呀,你说那只我30元钱买回来的破香炉?前几天闲来无事帮你整理房间,看那香炉也没什么用,就顺手给扔了。”
孙妈还在不以为然,孙建一把扣住她的肩膀问:“你扔哪了?那香炉你给扔哪了?”
“就在外面的垃圾、垃圾箱……”孙妈的话没说完,孙建已飞奔下楼。就那样一头冲向门口的垃圾箱,疯狂的寻找,吓得孙妈跟在后面连连惊呼:“儿子,你怎么了?那个破香炉,当初我买来你不是还骂我吗……”
孙建没应声,一个袋子一个袋子地解开,抖落,没有,再解开,抖落,没有……重复再重复。
仙女姐姐!你是有灵气的啊,我这么急着找你,你一定能感受得到的对不对?快回来啊,快回来啊!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可是……为什么会找不到?为什么会找不到!
孙建发出一声哀嚎,眼前一黑,晕倒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孙建慢慢醒转,睁开眼睛。只见自己正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而三尺外的空中,仙女正很悲哀的看着他。
仙女姐姐!
他又惊又喜,连忙掀被冲上前跪倒说:“仙女姐姐!太好了,你还没走,快救救小嘉,求求你,救救小嘉!!”
仙女静静的看了他一会儿,摇了摇头:“对不起……”
“什么?”
“我只能帮你实现三个愿望,超出这三个的,我做不到,也不能做。”
孙建大急,嘶哑着声音说:“怎么会做不到呢?而且我的第三个愿望是追到小嘉,可她现在死了……”
“你已经追到她了,不是吗?她在死前承认她喜欢你了。”
孙建如遭雷击,整个人重重一震,静了下来。
仙女垂下眼睛,低声说:“每次都是这样……你每次都是这样子,为什么就没一次能顺顺利利呢?”
“你说什么?”孙建呆滞的抬起头。
仙女沉默。孙建也没心思追问,只是苦苦哀求道:“仙女姐姐,我求求你,你救救她,只要你能救她,金钱美女我都不要了,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求你救救她!小嘉不能死,不能死,不能死啊……”
“不行,我不能帮你。”
孙建忽然发起狠来,一脚踢飞那个铜香炉,香炉撞上墙壁,反震回来,在地上滚了几圈后停在仙女的身下。
“你TMD算什么神仙!给人富贵给人美女都无所谓,但是给人姻缘给人生命就不行了是吗?神仙不是应该普渡众生的吗?神仙不是应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吗?你们这些当神仙的,根本就是冷血!就是冷血……”孙建骂到后来泣不成声,“小嘉,我对不起你,小嘉……”
一只冰凉的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孙建狠狠一耸肩,避开那只手。身后的仙女发出幽幽一声叹息:“我要走了。”
孙建冷冷一笑,什么话都没有说。
“我在人间已经逗留了千年,这一千年的漫漫时光,你可知我是怎么度过的?”
孙建怔了一下,原先的暴怒之色转为始料不及。
仙女轻轻道:“孙建,你说你要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那么你知不知道,刻骨铭心对人类而言意味着残缺,意味着永不能达成的心愿。不错,我是神仙,我可以赐予你地位财富,但我赐予不了你真正的感情。感情是最难控制的东西,如能摒却,神仙不会犯错,而人类也可成神。”
孙建还是不说话。
“同样的,我也无法挽救已经逝去的生命,生死乃是天道循环,自有定数,强行救起,是逆天而行,我……不能这样做。”仙女垂下眼睛,低声说,“对不起。”
燃烧
孙建捂住了自己的脸。这个仙女的出现于他而言本就是意外,强行索取意外的幸运,这样的奢侈,贪婪了他的心。换句话说,她帮他,是她给面子,她不帮,本就天经地义。他有什么立场什么理由可以去怪她怨她恨她呢?可是……小嘉啊,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小嘉死在他眼前,分明是对他贪婪的一种报复,是他太贪婪,是他太奢求,是他没有珍惜那三个愿望,他应该选的是让小嘉平安、让小嘉幸福,让他永远能跟小嘉在一起啊!
“你走吧。”孙建转身,望着仙女说,“谢谢你这些日子来对我的帮助。谢谢你。”
仙女眼睛里有着蒙蒙水气。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得她看上去竟比自己还要悲伤。
“孙建……”仙女张口。
孙建苦笑着摇摇头:“回到天上,要当个好神仙啊。”
仙女沉默,许久后伸手一指,地上的香炉重新立起,她化做一缕轻烟正要缩回炉中,忽又说道:“孙建,真的那么想救小嘉吗?”
孙建轻撇唇角:“想有什么用?”
“如果……你真的那么想,也不是没有办法……”仙女的声音越说越轻。孙建却眼睛一亮,连忙转身抱住那个香炉说:“你有办法?快说!什么办法?”
仙女成了烟雾,因此他看不见她的表情,只听到那声音充满迟豫和凄凉:“连人类都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以报,更何况神仙……”
“什么意思?”
“没什么,孙建你发个誓,我就告诉你怎么救她。”
孙建立刻发誓说:“我发誓,只要能救小嘉,我什么都可以舍弃!”
仙女又是幽幽一叹,低声道:“什么都可以舍弃吗……也罢,你现在赶往医院,把小嘉的尸体从太平间里接出来,运回这个房间里。然后我会变出一些香料,你将它们放在炉中点燃,等香燃尽,她就能复活了。”
“真的?”孙建高兴得跳了起来,紧紧抱住香炉说,“谢谢你!仙女姐姐谢谢你!”
香炉里静静地,忽然没了任何声音。
孙建当下照仙女吩咐的话一一照办,将小嘉放到床上时,发现床头柜上的那只香炉里已盛满了一种紫色的木块,几乎是打火机一靠近,它就燃烧了起来。
孙建将盖子盖上,然后就静静的等待小嘉的复活。
不知过了多久,床上的小嘉发出嘤咛一声轻响,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孙建连忙上前抓住她的手,喜道:“小嘉,你醒啦!”
小嘉怔怔地望着他,不敢置信地说:“我……怎么会在这里呢?我不是死了吗?孙建,我怎么会再看见你呢?”
“傻瓜,你不会死的。”孙建握紧她的手,呢喃说,“你没有死,一切都好好的,都好好的呢……”
的确,爱人在怀,十六年的相思终得圆满,一切都好好的。
除了,那只香炉在炉内的香料燃尽后,忽然哐啷碎裂。
炉里的仙女不见了,孙建想,她大概是回天上去了。
无论如何,他真该感谢她。
是她,赐予他这样幸福的人生。
如此过去了很多很多天,一天孙建陪小嘉逛街,途经一条长长的巷子,巷子的尽头处居然有家古董店。店里坐了两个女子,其中一人见他经过,隔着玻璃窗对他笑了一笑。
真奇怪,他分明是第一次见到她,为何她会对他笑得这么颇具深意?
是夜回到家中,做了一个梦。
梦见祥云萦绕,仿佛置身天宫,一少女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只香炉走过,忽然脚下一滑,香炉被打翻在地,她吓得面色惨白,连忙跪下拾捡,却怎么也拾不起来,急得直掉眼泪。
于是孙建走过去问:“你怎么了?”说着伸手,将香炉捡起,放到她手中。
少女抬起头,毫不起眼的容貌里却有一种莫名的熟悉。孙建冲她微微一笑:“别哭了,王母娘娘还等着呢,快去吧。”
少女连忙行礼,捧起香炉匆匆离去。走到一半却又回眸看了他一眼,目露感激。
孙建想:这姑娘真迷糊,倒是挺像他家那只香炉里的仙女姐姐的。猛然间大惊——她不就是那个仙女姐姐吗?可这是怎么回事啊?!
天地忽然旋转,他再度看见那仙女踏云而来,沉静地望着他,目光温柔中又带了些许哀伤。这目光他并不陌生,她曾经这样看过他很多次。
她说:“孙建,我本是天上王母身边捧炉侍女,因感你那日拾炉相助之恩,故而在你遭贬后随你入红尘,偿还因果。”
孙建呆住了——难道她的出现并非是他的幸运偶然所至,而是必然的因果?
她说:“你本是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贬入凡,那一世,你投胎为猪。”
孙建满头黑线——不会吧?这也太离谱了……
她说:“我问你有何愿望,你一要神力,二要兵器,三要与高家小姐结为连理。”
孙建有点哭笑不得。
她说:“我嘱咐你在婚宴上不得饮酒,你却不听,最后导致露出原形吓坏了高小姐。我任务没有完成,被天帝责罚,只得在人间等候百年,等你第二世轮回。”
等等!猪八戒最后不是送唐僧西天取经修成正果了吗?他若真是猪八戒,怎的还会轮回投胎?原来西游记写的不是真的啊……
她说:“第二世你为江淹,一要逃脱牢笼,二要高官厚禄,三要文采风流。于是我赠你生花妙笔,岂料你最后竟不慎将之折断。”
啊,又和传说中的不太一样……
她说:“我等你到第三世,这一世……”
捧炉圣女
孙建打断她,高兴地说:“这一世真是多亏你了!你的大恩大德,孙建没齿难忘!”谁料仙女听了,目光反而更悲哀了,最后她笑了笑,说:“那么,我走了,保重,孙君。”
接着便看见她的身形由浓转浅,和以往无数次一样,化成烟缕,消散无踪。
孙建睁开眼睛,看见窗外晨曦已起,阳光铺泻进屋,明媚得仿若初生。
他回忆着刚才那个梦境,觉得很搞笑,心中淡淡的想:不管如何,仙女姐姐回到天庭后,肯定过的很好吧……
同一夜小嘉亦得一梦,梦见一女子飘忽朦胧,对她说:“我本是天上捧炉圣女,为报恩而隐身炉中坠入凡间,助恩公完成三个心愿,以了此缘。谁料他转世为人后行迹卑劣,所求者皆好逸恶劳、不思进取,以至于前两世都功亏一篑。这世他虽也有颇多缺陷,却难得对你情真,感我至深。自你死后他悲痛欲绝,我不忍他余生都要忍受失情之苦,于是以自身法力换你一命。但求你真心相待,永不离弃。”
小嘉一惊,伸手待要问个仔细,那女子身形由浓转淡,化做轻烟,不复存在。
惊起,看见外边阳光正灿,想再回忆先前梦境,却什么都记不得了。
“没了法力,永远回不到天庭了,不后悔么?”古董店里,女子对着铜香炉微微而笑。
香炉静静,许久后方答道:“不……”
女子转而凝视窗外:“他们很幸福呢。”
“这就已经是最完美的结局了,不是么?”
古董店外,午后的阳光明媚的落在广场上,两人携手漫步而行,正是小嘉和孙建。
电影院在重播经典老片,小嘉欢喜地说:“孙建,我们看《阿拉神灯》好不好?”
“好。”孙建柔声应她,微微一笑。
阿拉神灯么?不稀罕,他也曾经有一个。
一个仙女姐姐。
附录:
铜香炉考证
青铜是人类历史上一项伟大发明,它是红铜和锡、铅的合金,也是金属治铸史上最早的合金。青铜发明后,立刻盛行起来,从此人类历史也就进入新的阶段-青铜时代。
中国使用铜的历史年代久远。大约在六、七千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发现并开始使用铜。相对西亚、南亚及北非于距今约6500年前先后进入青铜时代而言,中国青铜时代的到来较晚,但却不能否认它是独立起源的,因为中国存在一个铜器与石器并用时代,年代距今约为5500~4500年。中国在此基础上发明青铜合金,与世界青铜器发展模式相同,因而可以排除中国青铜器是由境外传播而来之说。
《周礼》中记载:“剪氏掌除蚕物,以攻攻之,以莽草薰之,凡庶虫之事。”因此中国在尚未产生专用的香器之前,先使用一般的铜炭炉来薰香。
香炉的形制始于战国时期铜炉,以后历代出现各种式样的香炉。材质有陶器、瓷器、铜器、鎏金银器、掐丝
象牙血-象牙手镯
“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哗哗雨声中,三十来岁的男子推开门,一只脚才跨进店堂,迎面便是这么一句清脆甜美的招呼,跟水声一混音,越发动听。他收起伞,迈入屋中,门自动在身后合拢,把雨声隔绝于外。抬头看着面前这个年轻女孩,还没来得及说话,女孩的小嘴叽叽呱呱,又是一串:“我们店里无论中西古今,什么样的货都有,您想要哪种,尽管跟我说,我帮您找。您是要瓷器?绣品?字画?还是古书,刀剑,古镜……”
“我随便看看。”男子顺口答,四顾打量这间琳琅满目的店铺。黄昏时分,又下着雨,窗外一片沉黑,湿漉漉的路面一层薄薄水光,映着往来车灯,流丽变幻。而此间店铺虽小,货架上错落陈列着各种叫得上叫不上名字的奇异东西,略显陈旧的五颜六色,都被屋顶那盏看上去也很古老的吊灯打上暖黄一层光晕,玻璃珠大大小小长长短短地悬垂,满屋隐绰的影子。
这是间奇怪却温暖的屋子。店铺中各色古老物品散发的神秘感被舒适的黄色灯光调和,令人不觉阴森,唯觉新奇。仿佛踏入异域好友家的客厅。当然,还有店主,这个活泼的女孩。
她仍然笑靥如花,丝毫不像有些生意人,一见顾客购物热情不高便登时拉下脸来……不过,这女孩的样子怎么看也不是个“生意人”。
一双球鞋,粉色少女短袜,斜摆牛仔短裙,虽然雨天气温不高,上身仍穿一件鲜艳的小吊带,双唇涂着果冻唇彩,耳朵上还挂着一对做成汽水瓶盖模样的耳环。这样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实在不该出现在如此充满了古旧气息的店铺中,陪伴着这些可以做她爷爷的爷爷……的古董们。微一环顾,他已确定它们几乎每个都拥有上百乃至上千年岁月的悠久身世。男子略有些惊讶。
“你是店主?”
她眨着眼睛,灿烂地笑着点了点头:“是呀!怎么,难道我不像?”
他也笑了。然而她怎么看都只是个吃着甜筒冰激凌流连于少女饰物店的时尚学生妹。
“不过,我不是唯一的店主。”女孩又说,“这家店铺是我跟姐姐合开的。”
“你姐姐?”
“嗯。她在那边煮咖啡呢。”
男子随着她的示意望去,果然在店堂尽里,一架藤编屏风背后又转出个女孩来。她的头发很黑很长,穿着一条轻盈的雪纺连衣裙。往这边走来的时候裙摆轻扬,带起一股醇浓的香味。
“您好,您对什么样的古董感兴趣?请慢慢看,这是我刚煮好的咖啡,不妨喝一杯吧。”女孩的声音圆润悦耳,手里端着一只瓷杯。
“这怎么好意思。”
“没关系,反正我正在煮。”她微笑道。她的五官虽然跟妹妹很像,但眉目之间流露的则完全是另一种气韵,温柔而恬静。“外面在下雨,喝杯咖啡可以暖和点。我不打扰您了,请随便看吧。”
“那么我就不客气了。”男子接过杯子,点头示谢。雨伞早被那个伶俐的妹妹拿去靠在墙边,伞身的水滴逐渐汇聚,顺着伞尖淌成一抹蜿蜒的湿痕,闪着光亮。他轻轻跨过,随意扫视着架上的青花瓷瓶、珐琅古挂钟、狭长的西洋剑、全套日本茶具、非洲木雕……眼神漫不经心。忽然,那流畅如檐前雨水的目光微一顿挫,他伸出手,小心地取下架上一件物品。
“这个……”
还未说完,口快的妹妹已抢着说:“这个啊!有眼力!这是唐朝的东西啦,小心,别摔碎了!……据说在它背后还有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呢!”
“是么?”他微微一笑,低下头,注视掌心躺卧的那只手镯。褐黄的表面显得年深日久,又隐隐沁出几缕暗红纹理,看久了仿佛于内里云彩般流动。虽然并无鲜明艳色,它独特的图案却吸引了他的注意。
雕工十分精巧,然而精雕细琢出来的却是一条狰狞的鳄鱼,遍身鳞甲,长嘴锯尾,栩栩如生。鳄鱼首尾相衔成环,一如寻常的双龙夺珠、龙凤呈祥的式样,但鱼嘴与鱼尾之间顶住的却是一朵盛开的莲花。他的手指轻抚镯身,发觉这饰物上竟有几条裂纹,微微刺痛地划过指尖。细看去,裂痕周遭的颜色似乎也略为异样。他皱了皱眉头,眯起眼睛,专心观察。
“这镯子很特别吧!是真正象牙的哦!”女孩鉴貌辨色,不由得意道,“从来没见过这种花样的手镯是不?都跟你说了,它背后藏着一个爱情故事!”
“背后……”他若有所思,把这鳄鱼莲花镯举到眼前就着灯光看去,“啊……这些字是什么?”
镯的内环浅浅刻着一圈古怪的文字。弯弯扭扭,看起来更像一些不明含义的符号。男子眼睛一亮,走到灯光中心,认真辨认起它们来,嘴唇还微微掀动,好像在诵读这些字。
女孩笑起来:“别看啦!你看不懂的,我和姐姐早就问过别人了,这些是古波斯文,现在早就没人使用了!不过,其中倒是有一个词儿是个波斯女人的名字,叫做……”
“阿努丽斯。”他注视着象牙镯,低声道。
“你怎么知道!”那女孩大为惊奇:“……不错,倒是被你猜对了。是阿努丽斯,这个古老爱情故事的女主角。很感人的喔,相传在唐朝年间……”
“红云,你什么时候又知道这手镯的故事了?”她的姐姐优雅地走来,猫儿般落步无声,把妹妹轻轻瞪了一眼。
“这……嘿嘿,我比较好奇嘛!这故事是我向一位老人家打听来的!”红云做了个鬼脸,“咳,话说在唐代,当时的古波斯国王为了表示自己对大唐的敬仰与臣服,送了好多宝物来长安进贡,这其中,有一项宝物……”
“就是这只镯子了。是不是?”男子呷了一口咖啡,悠悠打断话头,眼里流露出一丝笑意。但出乎意料,红云竟瞪了他一眼。
“才不是呢!那算什么故事!你别打岔,听我说完嘛!真是的!”她埋怨道,男子微笑着,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红云又冲他撇了撇嘴,才继续讲下去:“这项宝物,是人。十六七岁的漂亮女孩,她们都是从波斯民间千挑万选出来送到长安的,个个都会跳非常棒的胡旋舞,还是柘枝舞?……哎呀,反正就是他们西域那边很流行的舞啦。这些女孩一到长安就被分给各王府功侯之家,我们故事的女主角阿努丽斯呢就是这样的一个来自波斯的舞娘。她长得很漂亮,舞艺又高超,和同伴一起进入王府之后,王爷最喜欢的就是她了,经常赏赐些好东西给她,嗯……甚至还有意要收她做偏房。可是她并不快乐,在人前强颜欢笑,背了人就偷偷流泪。因为她在家乡原是有恋人的,那个男的是个首饰匠,跟她青梅竹马,就为了国王征选舞姬,两个人才被迫分开,相隔万里,好惨的!你们想想,一对深爱的恋人如果……”
红云仿佛也被自己讲的故事打动,眼里亮晶晶的浮起水光来。她文静的姐姐微蹙眉头,更是沉浸于故事中悲伤的氛围,独有不速之客神经却大条得很,听了这么伤感的故事竟然哈哈一笑:“红云小姐,你的故事的确很感人,可是镯子呢?你讲了这么久,我还没发现镯子出现的迹像。”
红云跺了跺脚,怒道:“你怎么老是不听完就插嘴!真讨厌!这个故事里当然有镯子啦,不然我讲它干吗?”
“红云,不要对顾客大喊大叫的。”她姐姐轻声斥责,“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也该收敛一下自己的脾气,哪还像个女孩子……”
“我本来就这样嘛!不像女孩子又怎么样,哼,不像就不像,有什么大不了的。”红云不服气地顶嘴,“要是我也变得跟你一样轻言细语的,那世上不就有两个白月了?”
原来姐姐名叫白月。男子望着这长相极其相似的两姐妹,见她俩争执不下,全因自己一句话而起,忙打圆场:“是我不该打岔。红云小姐,请你把这个故事讲完吧。”
红云哼了一声,才接着讲道:“可阿努丽斯却不知道,就在她以为此生永别的时候,她的恋人却万里迢迢也来了大唐,寻找他心爱的女人。但长安城的豪贵之家那么多,阿努丽斯到底在哪一家呢?他就想了个办法,取象牙一段,精心制作了一只手镯,并在镯的内环刻上咒语……”讲到此处,她眼珠转了转,话锋一转,补充道,“……此人虽以手艺谋生,但他的父亲却是一名巫师,所以他也懂得不少神奇的法术!嗯……对,就是这样,他做好这只手镯后,把它混在许多别的首饰之中,到各个王府豪门去叫卖。那些姬妾呀、舞娘什么的一听是来自波斯的精美首饰,都纷纷要买,虽然门禁森严,首饰匠只能在门外等着,让人把货物拿到内院去给她们挑选。就这样他探过了好几家宅第,卖了不少首饰,只有那只象牙镯因为形像狰狞,又有裂痕……哪,你看,这里,还有这里,都有裂纹吧!是被火烧过才会变成这样的哦……我接着讲,这只镯子始终没有人要,直到有一天他来到阿努丽斯所在的王府,又把一批首饰送进去。阿努丽斯一见这镯子就哭了出来,她知道是他来救她了,便买下了那只镯子。谁知她一戴上,人的相貌竟变得丑陋无比,好像被火烧过的样子——这当然是巫术在起作用啦!嗯,是一种幻像,障眼法而已。王爷一见阿努丽斯变成这样,当然不愿要她了,便赏给了下人。这时聪明的首饰匠算准了时机,就在阿努丽斯要被赐婚的那天混进王府,声称愿意买她为妻。于是王爷把她赐给了首饰匠,这个故事也就结束了。
是个欢喜的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一起回波斯去了,而这只完成了使命的手镯就被遗落在中国,流传至今——怎么样,这镯子很有来历吧!“ 样,当然不愿要她了,便赏给了下人。这时聪明的首饰匠算准了时机,就在阿努丽斯要被赐婚的那天混进王府,声称愿意买她为妻。于是王爷把她赐给了首饰匠,这个故事也就结束了。是个欢喜的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一起回波斯去了,而这只完成了使命的手镯就被遗落在中国,流传至今——怎么样,这镯子很有来历吧!”
尸体
她一口气说完,得意地睨着面前的男子:“这可是稀世奇珍呀!算你运气,给你撞到了!”他摩挲着那只象牙镯,唇角舒开一弯笑纹,点头道:“不错,是个好故事。红云小姐将来即使不开店,改行去当作家想必也能声名鹊起。”
“你什么意思!”红云闻言柳眉倒竖,甩开白月拉着她的手,上前一步瞪着对方,“你这话是说我在胡说八道了?”说着脸绷得紧紧的,现出怒意。
“红云!别冲动!”
男子丝毫不理两姐妹,自顾审视着那只手镯,自言自语:“我并不敢说红云小姐杜撰,你的故事果然合情合理。不过根据这镯子所雕的鳄鱼纹样,无论是从它的线条构图,以至于眼睛、牙齿、鳞甲这些细节来看,很明显不属于公元七至十世纪初,也就是唐朝时期古波斯一带的工艺风格。这就说明,虽然它刻有古波斯文字,但这只手镯本身却不是由波斯人制作的,至于那些文字很可能是后来其他人添加的附庸。从这鳄鱼图案的形状看来……”他皱起眉头,沉吟道,“应该是当时生活在非洲的某个部族所奉行的一种图腾……”
还未说完,便被红云打断:“你说是就是啊?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说不定你也在瞎编,而且编得比我还……”忽然伸手掩住了嘴巴,眼睛骨碌一转,“哎呀……”
白月不禁会意微笑,瞟了这调皮的妹妹一眼,转头说道:“先生,实在不好意思……”
谁知他浑然不觉,也不气恼,只擎着那只手镯踱了两步:“我不敢说我说的一定就是真相,只不过正好我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大致研究过一下。”
“哦,这么厉害?不知你是何方神圣啊?”
“不敢当,我两年前刚拿到考古学博士的学位——其实说到古物,内中包含的学问实在是浩如烟海,穷其一生也探索不尽,我只是个初学者而已,看了两位小姐的店铺,我知道你们对古董一定也是研究有素,不妨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关于这只神秘的血象牙,在它背后究竟隐藏的是什么样的真相。”
白月忍不住问道:“先生也看出这些暗红色的纹理是血沁形成了。通常能够出现这种花纹的,像血玉、象牙等等都是作为陪葬品,经过多年分解吸收,逐渐汲取了尸体血气才会有此异变,可是这只血象牙却并没有多年埋藏于泥土之中的痕迹……”
“白月小姐说得没错,果然是位行家。”这位自称博士的男子赞许地点头,脸色肃然,“其实这才是它的神秘之处,也是我想和两位探讨的问题。按照常理,能形成如此清晰的血纹,这只手镯至少也要陪葬了几百年之久,但为何它半点土斑也没有呢?如果它不是陪葬品,这些暗红花纹又从何而来?”
红云本来气鼓鼓地在旁边嘟着嘴,半天没说话,听到这儿忍不住又凑上前,不屑地说:“有什么希奇?说不定这东西十分煞气,里面附了个厉鬼,到处杀人,从唐朝到现在这么多年,杀得人多了自然变成血象牙啦!少见多怪!”
博士摇头微笑:“红云小姐大概是鬼故事看多了吧。我是不信这些的,今天只想从科学的角度来推测这奇物的成因。”
“科学,哼哼,最讨厌就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什么专家,动不动就抬出大帽子压人。其实现在人类所谓的科学,也不过是截止到目前为止所掌握的一些规律而已。你敢说人类对这个世界的一切秘密已经了如指掌?如果你不能保证,就别妄下结论!”红云冷笑道,“什么事情还未看出个眉目,便先一口咬定不可能——最烦你这种人了!人类发展才几千年,地球已存在多少年了?宇宙又有多大多广?你们这些所谓专家的认识范围不过沧海一粟。在这以外的世界还有多少未曾认知的领域,什么千奇百怪的事情不会发生呢。我说你少见多怪,你还不承认,可笑,可笑!”
她连珠炮般地说了一大串,白月拦也拦不住,那博士听了却不生气,反笑了起来:“好厉害的嘴巴!嗯,你这样一说倒也有些道理,看来以往倒是我固步自封了。我要多谢你帮我打开眼界才是。”
“哼……算你还没笨到家,不用谢啦。”红云一向吃软不吃硬,这一来倒有点不好意思了。
博士正要说话,红云又想起一事,抢着问:“还有,手镯上这些鬼画符我们当初是请一个懂得古波斯文的老人给译的,他说除了阿努丽斯这个女人名字,其他字都是毫无意义的音节,根本无法翻译。他还说,这些字更像是一句咒语,可能是某种世人尚未了解的巫术……你说你是博士我暂且就信了,那你又是怎么知道这个名字的?”
“哦,我读书时曾经自学过古波斯文。”
“真的假的,有这么巧?你该不会是从那个年代跑过来的一个鬼吧?你以为装得像人我就不认识你了?”红云怀疑地对他上下打量。
“红云,别胡闹了。”白月抱歉地对博士笑了笑,“真对不起,她就是这样想起什么说什么。对了,既然大家一时都想不出这只镯子的秘密,不如让我再来讲一个故事吧。先生,您别见笑,我只是听了您刚才所说心有感触。这故事纯属虚构……”
“白月小姐太客气了,您尽管讲吧!”
“您的咖啡凉了。不如我们大家都到里面去坐吧,看看镯子讲讲故事,也算是消磨这个寒冷的雨天。”
说着,白月带领大家往店堂里进走去,绕过藤屏,里面的布置与其说是店铺,更像是家庭中舒适的一角。她让客人在松软的沙发上坐下,又倒了三杯咖啡出来。一时三人不约而同,都有片刻的沉默,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咖啡香袅袅缭绕,隔着竹帘虽看不见外面的雨夜,却听到淅淅沥沥,点点滴滴,雨愈下愈大了。一阵紧一阵慢,博士听了一会儿,心里觉得有点凄凉起来。
黑奴
“我要讲的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波斯女子和一个来自非洲的黑奴——是的,我们都知道中国历史上有过关于黑种奴隶的记载,比如那个脍炙人口的昆仑奴的传说。根据各种史料,现在基本已经确定在唐代中国确实曾有黑奴出现过,他们大概都是被掳卖或作为礼物进贡而来的。在我的故事里,女主角还是那个名叫阿努丽斯的波斯舞姬,而她的情人便是这样的一名黑奴。为了方便,姑且称他为昆仑吧。他们两人在远离家乡的大唐,同为王公大人们赏玩的异族奴仆,相濡以沫。后来这段情事却不幸泄露,王爷得知后大发雷霆,却终究舍不得杀她,只把昆仑关进死牢等候处决。昆仑太了解阿努丽斯,知道她是个烈性女子,自己死后她一定不肯独活,于是在牢中打碎饭碗,以碎瓷片为刀,把阿努丽斯从前赠给他的一段贴身而藏的象牙琢磨成一只手镯,设法买通看守带出去交给她。昆仑来自非洲,在埃及的古老习俗中,许多动物都被赋予神性的像征意义,比如猫,眼镜蛇,朱鹳等等,而尼罗河的鳄鱼在埃及人心目中则是索贝克大神的化身,具有神秘的生命力量。昆仑的部族可能也会受到这一文化的影响吧。因此他把自己最神圣的图腾雕刻成手镯留给心爱的女人,至于那朵莲花,尼罗河盛产的睡莲暮合朝开,代表不朽的生命、死亡后的再生与复活。
你们看这手镯,鳄鱼首尾相衔形成圆环,中间以正在开放的莲花作为连接的枢纽,不正是像征了终点即是起点,经过神恩赋予的复活,死亡其实只不过是另一段新生命的开始吗?我猜昆仑多少也懂得一些部落中的巫术,他是希望女人戴着它,以避免自己死后她去寻短见。可是阿努丽斯太爱他了,她知道昆仑必死无疑,得到那只手镯,便在它的内侧刻上了她们波斯人秘密流传的一句咒语。然后,在昆仑被处死的那天,她佩着这只情人的信物,从容投火自尽了。千年之后,这个故事早已湮没无闻,昆仑和阿努丽斯的骨灰都无处寻找,只有手镯上当天被烈火焚烧过的痕迹证明了世上曾经有过这样一对男女的爱情。“
白月讲完这个长长的故事,陷入沉思。窗外雨声哗哗,大家都有点飘忽的感觉。虽然她说过这只是个即时虚构的故事,但在她舒缓而忧伤的语调里,就连一向以治学严谨著称的博士也不禁疑幻疑真了。
“姐,这个故事好感人喔!”红云眼中水光闪烁,她用标准的言情小说迷的那种语气兴奋地说,“姐,不如你闲下来去写小说吧,我一定做你忠实的读者哦!”
博士与白月都哭笑不得,红云意犹未尽,仍沉浸在故事里:“真是感天动地……啊,姐,你刚才说阿努丽斯刻了一段咒语在上面,到底是干什么用的?还有,昆仑的巫术是不是不灵啊?为什么阿努丽斯戴了镯子还是自杀了?”
白月静静地笑了笑:“那段咒语是流传在古波斯无法结为眷属的痴男怨女中间的,他们在殉情之前通常会使用这句咒语,令自己死后的灵魂不忘记生前的恋人,用了这句咒语的人,死后会永远滞留在幽冥之中,直至等到爱人为止。”
“啊?这么可怕!”红云失声,“那不是永不超生了?太恐怖了!这……这跟被封印有什么区别!”
“傻丫头,不过是编造的故事而已,哪里真有这么一回事呢。”
红云呆了半晌,拍拍胸口:“是啊……是你编的,我都忘了……对了,这个故事的结局是什么?阿努丽斯遇到昆仑了吗?”
白月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两个人的心愿是相反的,昆仑希望阿努丽斯活下去,阿努丽斯却已经决定要在幽冥中永远等待他。所以这个故事……是没有结局的。”
“白月小姐的故事很动人,也许没有结局才是最好的结局。不过你还是不曾讲出这只手镯为什么会成为血象牙。”此时,一直安静地旁听的博士插嘴道。
“老实说,我真的也想不通这一点。”白月说。
红云精神一振:“我说一定是昆仑和阿努丽斯在阴间相会了,然后二人合力,杀了那个坏王爷报仇……”
“你又来了,哪来那么多打打杀杀的,你呀……”
“哼,那个坏蛋本来就该死嘛!我知道你又要说我不像女孩子了……”
姐妹俩嬉闹着彼此取笑。博士注视被放在茶几中央的那一环血象牙,在暖黄的光线里,它仿佛散发着一股诡异的气息,总教人心里隐隐不安。那几缕血痕深藏于象牙内里,姐妹俩的身影晃得灯光一明一暗,光影闪烁时,看久了越觉得它们在那狰狞鳄鱼与华美莲花之上连绵流动,好像要诉说着什么,又欲语还休。博士紧盯着它,感觉心底里泛上湿漉漉的寒气来。
“不对!”他忽然伸手拿起那镯子,“你们看,这朵莲花绝不是尼罗河的睡莲!它是中国土生土长的荷花!”
白月红云一惊,同凑过来看,果然细瞧之下,那朵舒卷的莲花分明便是再地道不过的中国传统工笔画的线条,柔媚而典雅,正与充满了力量的鳄鱼成为对比。以前只知道这手镯图案奇特,一直没有留意过其中居然还有这等玄机。
“这说明什么?”红云脱口道。
“说明这只手镯不是由一个人独力完成的。”白月慢慢道,“也许是由非洲人与中国人合力雕成……也许是……”她摇了摇头,“我猜不出。事隔千载,这个谜大概永远无解了。”
博士重新审视手镯上的文字,忽道:“虽然这些字的意义不明,但若不求甚解的话,只按发音朗读还是可以读得出的……”
西洲曲
沥沥雨声中,他咳嗽一声,边转动手镯边看着上面的字诵读起来。那些无意义的发音,不知道是否先入为主的缘故,姐妹俩听在耳中只觉诡谲莫测,仿佛真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涌动于这斗室。白月与红云对望一眼,手心都沁出冷汗。低沉模糊的声音……千年流传的咒语……巫术……火焰……血……千百种联想在脑海中翻腾,像天边幻云,每当要看清楚,便迷离淡出。红云看着脸色苍白的姐姐,突然全身绷紧,所有的感官于刹那间变得无比敏锐。
这是战斗的前兆!她的身体已自动做出反应!
血象牙的真相……血……
“姐姐,小心!”红云跳起身大喊。顺手一扯,把白月与博士拉到了自己身后,叮的一声,镯子落到茶几上,振动不休。
灯光在同一瞬间骤然青黯,缩为豆大一点,颤颤欲灭。
“恶鬼,受死吧!”红云右手划过半圆的弧,收拢于胸前,五指紧攥成拳。她全神贯注,陡然暴喝,手掌一撒,抛出一道明亮的红色光焰,直奔手镯而去。
红光若流星坠地,爆出一声裂帛般响亮。那架屏风被震倒地,烟雾忽然腾起,愈来愈浓,将整间店堂漫得不见五指。
博士早吓得呆若木鸡,缩在红云身后发抖:“难道……真的有鬼?”
红云的声音在近处冷冷响起:“早说过世界上有很多事你不知道了。这只鬼应该就是血象牙背后的真正秘密,它是个千年老鬼,想不到我的风雷劫也奈何不了它。”
“什么?你没能杀掉它?”他抖得更厉害,“那……它现在还在这屋里吗,它……它在哪?”
他挪动着脚步企图找个安全的地方,谁知忽然撞上一人,博士惨叫起来。
“先生,不要怕。是我。”是白月的声音。这会儿他顾不得绅士风度,一把抓住了她的手:“白月小姐!救救我……”
白月道:“我不擅长攻击,还是等红云出招吧。”
“什么?!”原来她不会打!博士正不知如何是好,满目浓雾中忽若一隙云开透露光明,细细一缕歌声扬起,虽然微弱,却清晰可辨。极其甜美清澈的嗓音,悠扬宛转,回肠九曲。飘摇在雾气里,又弥漫了一股说不出的凄冷。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忽近忽远,不知她究竟在哪。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
是南朝《西洲曲》中的四句。博士讶异自己在这当儿竟还想得起这首名乐府,许是因为歌声实在动听,虽只四句,反反复复,更见缠绵。曲中那一股秋天的冷清味道,好浓。
女鬼还在唱:“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
“大家捂上耳朵,不要听!”红云喝道,“她在迷惑我们!恶鬼,有我在此你休想害人,给我闭嘴!”
博士心中一凛,捂住了耳朵,却又不自觉地慢慢放下双手。
歌声……实在太美了……
歌声停了片刻。然后,像是料得红云奈何不得她,那女鬼又旁若无人地唱了起来:“……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采莲南塘秋……”
“闭嘴!闭嘴!”
红云气得发疯,这鬼简直完全没把她放在眼里!歌声忽东忽西飘荡不定,她左右开弓,冲着它的方向连连出手,红光成片地爆发却总是打不到那只鬼。采莲南塘秋的歌声,仍旧飘渺地、缠绵地,也许是目中无人地唱个不休。反把红云累得直喘。
“该死的恶鬼,会玩捉迷藏了不起啊,给我出来!不然我砸了你那只烂镯子!”
不知是否这威慑起了作用,满室迷雾渐淡渐散,终于慢慢地消弭。残烟剩雾中,他们看到了那只鬼。
她看起来根本没有攻击的意思。身穿一件唐朝那种宽袍大袖,是华丽的大红缎服,背对着他们扬着袖子,且舞且歌。长发纷披满身,她仿佛沉浸于自己想像中的世界,陶醉不醒。歌舞的动作雍容沉稳,正是大唐风范。
红云冷笑一声:“长发红裳,倒是个标准的冤鬼造型——竟唬到我头上来了!别唱了!你活着时是唱戏的么?也不嫌烦!”
女鬼恍如不闻,一板一眼,认真地继续着她的歌舞。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
“过过过,过你的大头鬼啊!”红云骂道,“你有完没完?——姐姐,这鬼是傻的,我们不用跟它讲道理了,快封了它!”
“我看她是陷在生前的某段记忆里出不来了。”白月道,“她现在是在重现那段记忆,可能她自己都不晓得。也许,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红云,你别忙发火,让我来唤醒她试试。”
啊?好容易是个迷糊鬼,不来害人,现在她居然要唤醒它?博士目瞪口呆,还来不及反对,白月瞑目入定片刻,睁眼念道:“万法有相,如梦如电,泡影虚空,速归本真!”
同时两手食指中指相骈交叉于额前,突然往相反方向交错撤去。眉心顿时迸出一道白光,正击在女鬼背心。博士捂住了眼睛,不忍看那鬼血肉模糊的惨状。
谁知并无惨呼响起。他从指缝间偷看,见红衣鬼受此一击,歌舞骤停,许久,颤颤地转过身来。这一转身,只把博士骇得三魂七魄不全,惊叫出声。
这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脸了。娟秀的面容,肌如凝脂,蛾眉樱口,凤目琼鼻,配上一头黑发,是标准的中国古典美人,如从画里走出。
——如果,不是那一双丹凤眼里不停流下鲜血的话。
细细的血流,如殷红溪水,自她的眼底淌过面颊。滴答,滴答,寂静中听得见坠落的声音。双行血泪止不住地流落在她的红衣裳,被那料子吸收,红的于是更红。一些吸收不及的则滚过光滑缎面,落于脚下。鬼的眼泪,一沾人间土地便蒸发不见。
女鬼
红云叉腰一喝:“恶鬼!你害过多少人了?从实招来,我放你一条生路,否则!哼哼!”女鬼侧耳倾听。她似乎看不见东西。
“少装样,快说!不然收了你!”
……“他呢?”
三人面面相觑。等了半天,这个以经典凄厉造型出场的千年女鬼,开场白竟是如此语焉不详,简直跟没说一样。
“你说什么?谁是他?他是谁?”
“他在哪里?我要找他……求求你们告诉我,他在哪里?!”
“你在说什么啊!”红云不耐,“你自己都说不清楚,我们想帮你也帮不上!他究竟是谁?是你的丈夫?情人?父亲?儿子?”
——“他叫昆仑。”眼不见物的女鬼摸索一阵,终于放弃,只是喃喃,“我的眼睛……为什么看不见了?他……他叫昆仑,我要找他,我的丈夫……”
“真有个叫昆仑的?!”红云眼都直了,“白月,你的故事不是白编的……喂,别告诉我们你丈夫是个黑奴,我会受不了的!”
女鬼双手捂住心口,渐渐匍匐于地:“是的……是的,昆仑是个黑奴,他是我的丈夫!姑娘,如果你知道他的下落,请你告诉我!我会感激你一生一世……”
“靠~!真是黑奴?!你这样搞会让我以为我姐姐是个先知!”
博士拉着红云的衣服——由于那件小吊带太紧实在没得可拉,又不能拽女士的头发,他只得把魔掌攫向那条毛边磨白、好似垃圾堆捡来的牛仔裙,才沾到个边便遭横来一“霹雳金刚掌”,只打得他哎哟连声地缩回。红云瞪他一眼。
“别这么没出息好不?有我和姐姐在,一百个鬼也伤不了你的!真没用!——我说,你到底害过多少个人啊?别让我费事,快自己招了,免得罗嗦!”
“红云,她好像另有隐情,你别着急,问清楚再决定。”白月悄悄扯过她妹妹,“我看她不像是会害人的。”
“姐呀,你也太善良了,随便什么东西都能骗你!鬼就是鬼,永远不要用人的标准去衡量它们,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红云顿足,“看来她是寄身在这镯子里的。如果她没杀过人,象牙里的血从何而来?”
“红云,莫非你的好胜心已泯灭了你的慈悲心么?你看看她的眼睛。”
白月面露不忍之色。红云听了姐姐的话,为之一怔:“莫非……这血象牙是……”
红衣女鬼伸出双手徒劳摸索,面上血泪直淌,她只顾哀鸣:“求求你们告诉我他在哪儿!别,别欺负我一个瞎子,求你们了……”
“难道……”
连博士也怯怯地发言:“红云小姐,你还是先问问她吧……”
“还用你说!”红云甩开他,跨前两步,“听着,我们今天也是初见你,不知道你的过去。如果你想让我们帮你,最好从头把你的一生细讲一遍!”
女鬼愣了一会,终于低声道:“是,好心的小姐,你说得对……我最近糊里糊涂的,很多事都记不分明了,我尽量想想……”
“我叫傅采莲。”她仰面望着望不见的天空,把一生前尘慢慢追忆,“我父亲曾是最好的手艺人,名动长安……可惜娘死得早,我七岁上,父亲思念娘亲成疾,也去了。我流落街头,后来被送到赫望候府里……”
“原来不是王爷,是候爷……反正都差不多。”红云嘀咕道。
“到了府里,人家说我嗓子好,让我学唱曲。我用心地学,十八岁上,府中再没有谁比我唱得更好。候爷很喜欢我,说要娶我做侧室,可是我不喜欢他……我拼命地不从,拼命地不从……我以为候爷一定会杀了我,谁知他没杀我,有一天还叫我去唱曲给他听……我想唱过之后就要死了,便穷尽毕生所学唱了我最拿手的一支。”傅采莲沉湎于千年前的回忆,歌袖掩口,曼声唱道,“采莲南塘秋……”
“好了好了,你不必再唱,只往下说便是。”红云忙及时打断,以免她又唱起来没完。
“——他听了只是冷笑,后来他说,有些人就是不识抬举,主子的恩典也敢顶撞,他击了击双掌,唤出一个人来。啊,那个人真可怕!他比我见过的最高大的男子还高出一个头,全身黑如煤炭,满头是刚硬的卷发,一张脸只有眼白与牙齿是白色的……他不穿衣服,三九天气,也不会冷,只在腰上系一块围布。他见了我,只会呵呵地笑,说不出一个字来……他像个妖怪!我吓得哭起来。赫望候忽然笑了,他说这就是我这种不听话的奴才的下场,他说这个妖怪一样的男人名叫昆仑,是很远很远的地方进贡来的黑人奴隶,是最贱的贱种。为了惩罚我的愚蠢,他把我配给这个妖怪为妻,永无出头之日。赫望候命令他把我抱到一间小屋里去,那是昆仑居住的地方,从此以后,我就是这个黑妖怪的妻子了,跟着他一起成为贱民,被当成野兽看待。那时很多人都来看热闹,大家说,倒要看看日后我会给他生出个什么样的小怪物来?……啊,好可怕……”
采莲忍受不了似的,抱住了头,瘫软做一堆。血泪,滴滴淌在衣襟。
“后来呢?”红云追问道。
“后来……他关上门,我很害怕,我拔下簪子吓唬他,我说如果他敢近前一步我就自杀。他好像很怕……原来他是听得懂我们的话的,只是不会说而已。哼,我才不管,我不要这只黑猩猩碰我。整夜我握着簪子瞪着他。他似乎很难过,试着伸出他那蒲扇大的黑手,来摸我的脸。我尖叫着,挥动簪子刺破了他的手,流血了,于是他更难过,他知道我讨厌他,只好蜷到角落里去,低头看着自己黑漆漆的双手,好黑,血染在上面都看不清楚……他好像也知道自己很丑,因而伤心不已。一整夜,他只是看着自己的手,没有动过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