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5:23

《天鹅的眼泪》--作者:西岭雪

绝舞

  我是一个舞者。

  芭蕾舞。

  自六岁开始练基本功,开、绷、直、立,弯腰、劈腿,将身体扭曲至不可能的角度,以脚尖跳跃,然后腾空。

  专门扮天鹅,十几二十个女孩子,穿一色雪白羽毛裙,并肩搭臂,蹦蹦跳跳。

  一跳就跳了十二年。

  观众为我们不可思议的柔软和轻盈鼓掌欢呼。他们不知道,卸了妆,我们在舞台上看起来柔若无骨的身子会变得僵硬如铁,倒在床上时会发出“砰”一声响。

  是木板床。

  不敢用席梦思,鸭绒垫,或者厚毯,因为怕影响体形。

  也不敢吃太多肉,巧克力,奶油,薯片,及一切可以致胖的食物。

  生活比清教徒更加不如。简直惨无人道。

  人家管这叫“为艺术献身”。的确是“献身”,包括身体享受在内。

  但是我仍然练得很辛苦,发誓要做到第一,要领舞,或者独舞,做最好的那一个。

  为的,只是让你的眼光为我留连,让你在所有的天鹅中一眼将我捕捉。

  今夜,我的梦就要实现。

  我跳天鹅。

  天鹅之死。

  这是一支独舞。幸亏是独舞。

  只死一只天鹅。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清风吹动窗纱,丹冰坐在暗绿的窗子下上妆,胭脂,口红,水粉,发胶,摩丝,羽毛的头饰,还有会闪光的贴片,零零总总堆满了桌子,化妆师正在用粉扑儿往她的背上做最后的扑点。

  丹冰是所有化妆师最喜欢服务的那种类型——通常舞蹈演员都汗腺发达,长期体力透支的缘故,可是丹冰不,她冰肌玉骨,清凉无汗。

  散粉拍匀在娇嫩的皮肤上,一下子就被吸收了,半点痕迹都没有。

  镜子里的人回过头,是张倾国倾城的脸——也不见得有多么美,可是艳,吹弹得破嫩出水儿的那种艳,眼睛亮闪闪,皮肤不上妆时也有光泽,鼻子秀挺,唇线分明,忽地傲然一笑,艳光四射,不可方物。

  今天是她的大日子。

  第一次独舞,压轴戏《天鹅之死》里的天鹅,主角中的主角。

  这是每个芭蕾舞演员都会为之付出一切代价而希望赢得的机会。是舞者毕生追求的至高荣誉。

  有些演员,跳一辈子都没有机会独舞。

  丹冰十八岁。

  已经跳了十二年天鹅,才有机会在万人剧场的舞台上于追影灯下翩然独飞。

  此间不知付出多少辛酸努力,这都不算什么,真想出类拔萃,还非得有心计,有眼色,有泼劲儿,这样才能在一群精于算计的小姐妹中一枝独秀。

  为了争个独舞的角色,姐妹中“脱”颖而出之人不在少数,送礼献媚者更是司空见惯。丹冰不屑于这些手段,却也并非善类。她的砝码,是自己的真材实料,坚信自己跳得比所有人都好,重要的,是怎么能让领导们也认同这一点。

  她精心设计了一个游戏。准确地说,是个赌注。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5:24

  就在一个月前,挑选《天鹅之死》独舞人选的前夕,小休时,丹冰坐在排练厅一角,看着墙上足尖舞创始人塔里尼奥演出芭蕾名剧《仙女》的版画,故作随意地说:“书上说塔里尼奥跳仙女时双脚离地后足跟可以在空中对击六下,成为世界纪录;可是谁也没看见过,不知是不是真的?”

  都是本门常识,立刻便有人附和:“现在国家一级演员才能做到四下,已经是最高水平。我觉得塔里尼奥的纪录说不定是假的,人们以讹传讹,把她神化了。”

  “就是,那次央戏的人来表演,最多不也只能敲击三下吗?”

  丹冰在这个时候说:“不如我们来赌一下,看谁敲得最多,谁能敲六下,破了塔里尼奥的纪录。”

  “怎么可能呢?如果真有活人能敲到六下,我甘拜下风,也不跳舞了,给她做烧火丫鬟去。”

  “就这么说定了,比一比!”

  “比就比!赌什么?请个证人。”

  “团长当证人。就赌谁赢了谁就跳《天鹅之死》吧。”

  “以塔里尼奥的名义!”

  塔里尼奥在墙壁上微笑地望着她们。是她创始了脚尖功与脚尖鞋,也是她第一个演出《天鹅之死》。她是舞蹈的化身,最公正的裁判。

  就这样,一个绝佳的竞争名额被一个赌赛的游戏决定下来了。当团长被请来当裁判和证人的时候,还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场赌赛的严重性。他和所有的团员一样,根本不相信有人可以破了“仙女”的纪录。

  然而,就那样令人瞠目地,丹冰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所有人都试跳对击过两次或三次之后,轻盈地跃起,清脆地撞击,一下,两下,三下,四下,五下,六下!

  她整整敲了六下!

  当她落地,所有人都愣住了,一时不能做声。过了一会儿,才有人擦了擦眼睛,迷茫地问:“我是不是看错了?”

  “那么你看清楚点,我再来一次。” 丹冰再次跃起,对击,落下,并顺势下腰做个谢礼动作。

  掌声大作。有人冲上去抱住丹冰,大叫着:“天哪,你做到了!你真的做到了!你是我的偶像!”

  舞院的女孩子向来热情夸张,又正是十八九岁喜欢一惊一乍的年龄,消息立刻便被散了出去,不出半天,全团的人都知道团长作证,阮丹冰用可以空中足跟对击六下,赢得了出演《天鹅之死》独舞的资格。

  团长赖不掉了。

  他当然不会承认这是一场赌赛的结果,却也顺水推舟,在会上公开表明:丹冰的进步一日千里,有目共睹,她是最有前途的舞蹈演员,是团里一棵优秀的苗子,团领导将对其大力培养。

  丹冰坐在角落里傲然地笑了。

  就像现在这样。

  乱哄哄的剧场里,美术指导在大声地指挥工人装台,将绘着绿色湖水彩色花卉的道具板挪左挪右,不要小瞧了那些花花绿绿的板子,它们很快就会组合成一个光怪陆离的美丽新世界;

  灯光师不住地喊着:“一号大灯打开,七号灯左偏,六号,六号位置再补补光。”

  大提琴已经抬上去了,导演招呼着琴师曲风:“小曲,再试一遍音吧。”

  曲风懒洋洋地倚在前排座椅上,头也不回地答:“试过了。”

  新来的实习化妆师小林亲昵地推他一把:“叫你去你就去嘛,导演的面子也不给?”

  “我只给你面子。”曲风轻佻地一笑,右手的琴弓在左手心里轻轻摆弄。

  舞蹈演员们已经依次进场,各自在幕后找到休息室安置自己。曲风笑的时候,丹冰刚刚踏进,听到那句话,猛地一震,转过头来,两人的眼光撞在一处。丹冰的脸上立刻因失血而苍白,整个人仿佛被施了定身法一般,不能移动。

  曲风有些禁不住这样的注视,微觉不安地点点头,把眼光错开了。可是眼角的余光里,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个骄傲的初开春花一般的小女孩仿佛在瞬间凋零了芳姿,无精打采地走向后台。轻盈的身子,显得异常沉重。已经上了台了,却又再一次回头。

  于是,他们两人的目光又一次相撞了,隔着装台的工人,隔着灯和摄影器材扯不清的电线,隔着跑来跑去的工作人员和许多跳群舞的天鹅们。

  曲风有些默然。他对这个小女孩的心事多少也体会到一些,可是,却不敢兜揽。他虽然风流,却懂得兔子不吃窝边草,同实习大学生调调情是无所谓的,对自己剧团的女孩子,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5:24

  况且,阮丹冰太小了,也太纯洁,完全是一张未经涂抹的白纸。而他,却是风干的油彩画,沧桑破旧,各种色彩涂抹叠加至不可辨。

  他不止一次地推拒她,视她的暗示于无睹。但是现在,她的眼光令他无所遁形,无可推托。要么接住,要么回避,不能再装看不懂。

  下意识地,他在瞬间做出抉择,一把拉过那个实习化妆师小林的胳膊:“听着,今晚散了场,我请你吃饭。”

  用的是命令的语气。

  这是他和女孩子说话时惟一会使用的语气。他对女孩子,从来都是命令,不必请求。

  也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拒绝过他的命令。除了她——丹冰。

  那还是在四年前,他初到剧院,进门时,看到刚刚排练完淋浴初毕的阮丹冰,那年她才十五岁,还完全是个小女孩儿,披着湿淋淋的发,手里拎着她的舞鞋,低着头疲惫地往宿舍走。他拦住她,用命令的口气说:“带我去见你们院长。”

  她站住,冷冷地对视,一脸傲气,凛然不可侵犯似的,硬邦邦地说:“自己找。”

  后来,他见到团长,说起这个特别的小姑娘,团长笑起来:“啊,你说的是丹冰啊,她从小就又倔又傲,个性强得很哪。”

  从此他便记住了她,而且,时时喜欢撩拨她一下,为的就是看她发怒的样子。

  她发怒的样子特别可爱,眼睛瞪得圆圆的,粉红的嘴唇紧闭着,微颤如花蕾,小脸气得煞白。

  多半是他先不忍心,“哈”地一笑投降:“好,算我输了,对不起。”

  他在所有识得的女孩子中,就只同她说过“对不起”。

  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敢再同她开玩笑了,看到她,也赶紧躲开。

  起因不在他,在她。在她越来越朦胧的眸子中,在她不自知的迷茫的注视里。

  他是一个玩惯了的男人,有点邪,有点痞,可是并不坏,至少,他认为自己还没有坏到要拿一个小女孩的感情来开玩笑的地步。

  她在他眼中,始终还是个小女孩。

  于是,他冷淡她,疏远她,每每在她面前,就把自己的放浪形骸脱略不羁更表现得十分张扬。他并不知道,他的狂放的笑多少次刺痛了她的心,也从不曾看见当那笑声扬起的时候她眼中迅速蒙上的一层泪影。

  他只是朦胧地觉得,她好像变得沉默了,也更刻苦了,排练的时间越来越长,而且重复地练习一个动作——空中足跟对击。

  小跳空击是舞者的基本功,但是通常的表演中,最多可以做到对击两次已经足够。所以,并没有人刻意去练习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动作。但是这个剧团中一致认为最有潜力的小姑娘,却在一个又一个深夜的加时训练中练习这近乎无用的舞步。

  当她一次又一次不住腾起又落下的时候,曲风觉得了一种力,一种执著,他不明白那是什么,也不想深究。他不是一个喜欢用心的男人,随意和大而化之是他的天性,但是,这个小女孩自虐般的刻苦仍然引起了他些微的好奇。不止一次,当他离开琴房的时候,发现练功房依然亮着灯,空荡荡的屋子传出腾起落下的重复的敲击声,“嗑嗑、嗑嗑、嗑嗑嗑”。他有时会站下来看几眼,四面墙的镜子里无数个丹冰在起跳落下;有时他则会干脆留下来弹一会儿琴,替她加油。她一声“谢谢”也不说,只是跳得更用心了。他知道她是感激的,也知道她会成功,一定会将那个刻板的动作练至完美。只是没有预料到,会完美到这种地步。

  当她凭着一场近乎儿戏的赌赛赢得了主角,他衷心为那小女孩感到高兴。这是她应得的,她配得上这份荣耀。

  他只是没想到,她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让他看到她。

  装台已经结束。

  曲风再拖拉也得上去了,还要最后一次试音呢。他嘻嘻哈哈地上了台,还拉着小林的手不放。

  存心做给人看。给丹冰看。给团长看。给所有的男人和女人看。

  曲风不在乎。曲风在乎过什么呢?来团里已经四年了,一个人顶几个人用,可是没长过工资,没升过职。尽管,所有人都承认,无论键盘还是管弦他都是一流的。但是,用团长的话说:他太不合群了。

  合群。这是中国人对于杰出同胞的惟一要求。不合群者,不合格。

  就在曲风在琴凳上刚刚坐稳的一刹,他修长的手指还来不及打开琴盒,忽然,头顶正中,一盏巨型吊灯忽地脱了线,直直地坠落下来。

  所有人骇声大叫,曲风一跃而起,撞倒了琴凳。眼看一场悲剧无法避免,斜刺里蓦地冲出阮丹冰,小小的身子炮弹一样撞过来,猛地将曲风撞在一边,而那盏灯,对着丹冰的头正正地砸了下来。

  昏倒之前,丹冰最后一个意识是:不,我不能死,我还要跳天鹅。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5:26

吉赛尔

  今天我们跳《吉赛尔》。

  我喜欢吉赛尔。这是个凄美忧郁的爱情故事。就像我和你。

  牧羊女吉赛尔爱上了王子,他们在原野中散步,共舞,蝴蝶围着他们飞,他把野花插在她头上,对她微笑。

  她爱他,爱得魂倾梦与。然而,他却另有未婚妻。当他和他的未婚妻重逢,并跳着他曾与她共舞过的舞蹈时,吉赛尔心碎气绝,成为维丽丝女鬼王国里的一缕新魂。

  维丽丝女鬼,那是一些为情早夭婚前身亡的无主孤魂,她们不甘于坟墓里无边的寂寞,在她们死去的心灵中,在她们死去的腿脚里,还燃烧着那股生前未曾得到完全释放的对舞蹈的激情。于是她们在每个月圆的晚上便从坟墓里走出来,成群结队地来在橡树下跳舞,抓住每个邂逅的男子做舞伴,疯狂地拥抱他,轮流亲吻他,让他连口气也喘不了,直到他舞至力竭而死。

  哦,这真是世间最残酷最香艳的死法。

  那个月夜,吉赛尔的同伴抓到了王子,逼他参加“死亡之舞”。他眼看也要成为义冢里新的孤魂。吉赛尔出现了,她不计前嫌,机智地与同伴们周旋,救下王子,并在黎明到来第一声鸡啼响起时重新消失……

  我爱,如果我是吉赛尔,你便是我的王子,只要可以保护你,为你奉献,我也一样会去做,以生命,以挚爱,换得你的永生。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丹冰在舞台上翩然飞旋,舞得寂寞而忧伤。

  幽蓝的追影灯下,身着羽衣的她柔若无骨,轻如飞雪,有种迷离恍惚的意味。让人琢磨不透,这是一个人呢,还是一个影,或者,真的是一只天鹅?

  大提琴凄清的曲调流水般淌在大厅里,淌过每个观舞人的心。轻,柔,绵,伤,好像一条河,一边畅快地流着一边随手俯拾,把听者被曲调揉碎零落的心拾起,放在清澈的河水中洗净了,再还回腔子里。

  于是听的人心里空荡荡的,就只剩下这阿波罗的琴声。

  老团长站在幕后激动地双手互搓着,一遍遍说:“曲风这小子,今晚拉得真是好,神了!”

  副团长也微笑着:“要不是他这手绝活儿,光凭他那脾气,十个曲风也开除了。”

  他们又一齐将目光投注在丹冰身上:“丹冰真不错,没白疼她。”

  “嗯,是棵好苗子,不可限量。”

  “不可限量。”

  台上的丹冰单腿站立,另一腿屈膝,脚尖稍稍接触地面,头低向肩侧,双臂相连,折断腕部,反复做出柔和的弯曲翅膀的动作,惊恐而又典雅,完全是飞禽的样子。她的双臂缓缓打开,深深吸气,突然轻轻一颤,仿佛触动了伤处,又仿佛抖落身上的湖水。

  曲风充满激情地演奏,不时抬起头关切地看一眼飞舞的丹冰,有种不同以往的动容。在这西方的乐曲和舞蹈中,他领略到的,却是一首中国古词的意境: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

  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

  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丹冰乍惊乍飞的动作,多像是一只受伤的天鹅孤独地盘旋在星空下。谁能看得出,就是这只受伤的天鹅,刚刚才在“灭顶之灾”下将他救出呢?

  大灯坠下时,他在瞬间想到了死亡。可是这死亡使者却由丹冰替他接待了。他莫名其妙地逃了生,而丹冰竟也毫发无伤。

  所有人都为这不可思议的一幕惊叹不已,团长和副团长彼此拥抱着,庆幸地大喊:“天助我也,天助我也!”

  那样重的一盏灯,又砸得那么正,便是个彪形大汉也被砸伤了,何况娇嫩如花的丹冰呢?可是,她只是略微晕眩了一下,很快就醒过来,完好无损。

  若不是那灯的碎片还狼藉一地,你简直不相信刚才一幕在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过。会忍不住怀疑:那灯到底有没有击中阮丹冰?

  灯有没有击中阮丹冰?

  猎人有没有击中天鹅?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5:26

  音乐急促起来,阮丹冰一个大跳,又一个大跳,缓慢的arabespues后紧接着是无数个fouettes,她开始旋转,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整个人旋如陀螺,将人的心一阵阵揪紧,揪紧,是箭在弦上,而弓弦将断。

  天鹅之死。表现的却是生。生的意志。生的渴望。生的追求。

  那是一只中枪的天鹅最后的挣扎,在弥留之际迸发出的对生命最强烈的渴望,不屈的生命绝舞。

  丹冰在琴声中与这支舞完全合二为一,天鹅就是她,她就是天鹅,那只中了枪的、垂死的天鹅,拼尽性命也要尽全力一舞,用生命完成最后的挣扎与最高的追求。

  刚才,就在她被大灯击昏的迷眩中,她恍惚看到,天边有天鹅冉冉飞来。她想,那是她,她就是那只天鹅,她还没来得及飞呢。

  从没有一个时刻像此刻这样珍惜生命,珍惜活着的权利。十二年的努力,那么些艰难刻苦的训练,那么精心布署才争取来的机会,不能在今夕功亏一篑。

  记忆深处,仿佛有个声音在对自己说:“别跳这么多舞了,吉赛尔。跳舞会使你心脏破裂而死的。那些早死的人要变成不幸的幽 灵——维丽丝,晚上在坟墓上跳舞,勾引路人参加那令人丧命的轮舞。”

  这是母亲的声音。

  是吉赛尔的母亲,抑或是阮丹冰的?

  丹冰从没有见过妈妈。早在她三岁那年,母亲已经因病去世了,她是跟着奶奶长大的。

  寂寞的童年,她惟一的游戏就是跳舞。对着镜子,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空荡荡的屋子里,她的舞蹈是惟一的喧哗。

  奶奶并不老,也不像人们印象中的通常的“奶奶”形象,她今年才五十岁多一点,会打扮,品位一流,而且手头颇有一点钱,在上海那样寸土寸金的地方,她拥有一座小花园和三层楼的别墅。

  这些,一半是爷爷留下的,另一半是爸爸供给的。

  爸爸在美国,每年都会给奶奶汇来很多钱。美金。折成人民币就更多。

  丹冰从小不缺钱,她缺的,只是爱与温存。

  她的爱,都给了舞蹈。

  遇到曲风后,就给了曲风。

  曲风的琴声里有她的魂,她整颗心都被他的琴声收走了。永生不得释放。

  六岁时,丹冰跟着奶奶去看了一场芭蕾舞剧——《吉赛尔》。

  从此她就迷上了芭蕾。她知道她跳的那些原来不叫舞,吉赛尔才是有灵魂的舞蹈。

  吉赛尔是一个鬼,跳舞的鬼。

  她像梦境一样攫住了丹冰的心,从此她再不能离开舞蹈。

  奶奶将她送进少年宫,学习扮天鹅,后来又进到剧院,仍然是一成不变的天鹅,天鹅与芭蕾有不解之缘。

  每当穿上羽衣,她便着魔。

  所有跳舞的人都有几分疯魔的。吉赛尔在死前也是发了狂。

  吉赛尔对王子说:“你骗我,你不是王子,你是我的阿尔贝特,你把阿尔贝特还给我!”

  王子不能还她,她便疯了,失心而死。

  死后,加入到维丽丝中间去。

  吉赛尔是一个鬼。维丽丝是一种鬼。跳舞的鬼。“在她们死去的心灵中,在她们死去的腿脚里,还燃烧着那股生前未曾得到完全释放的对舞蹈的激情。”

  丹冰的腿脚里,也燃烧着那样的激情。它们从她的足尖里发出,抵在舞鞋冷硬的楦子上,柔软而痛楚。

  从六岁扮天鹅,扮了十二年。

  一天天地长大,自蛹至蛾,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今晚,才是第一次有机会登台独舞。不可失去的机会。

  她睁开眼睛,清醒明亮,说:“没事,我还要飞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5:27

  她还要飞。

  她要打起精神对付今晚的这次单飞。

  睁开眼时,她看到曲风跪在她的身边,他的手握着她的手,真好。

  当人群散去,曲风仍然握着她的手不放,笑嘻嘻地问:“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要怎么报答你?”

  她望着他的眼睛,一直望到他灵魂深处去:“答应做我的男朋友。”

  “哦,以身相许?”他邪邪地笑,“行,就让你做我的女朋友之一。”

  她的血在瞬间凝结。这是一个混蛋!她想。可是她不能不爱这个混蛋。

  她爱他,也希望他爱她。不是他习惯的那种爱,那种博爱或者滥爱;而是她追求的那种爱,专一而热烈,至死不渝。

  如果不能得到,她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沉默,永生不让他知道;要么,死!

  在此之前,她一直选用前者,什么也不对他说,无论接受与拒绝,都当作没发生;她不是不知道他的无情与浪荡,可是,却一直以堂吉诃德挑战风车那样的热情去捍卫自己的爱,坚信什么样的心都有柔软的一面,终会被打动。她沉默地守护着少女最初也是最终的爱情,分分秒秒地关注,点点滴滴地奉献,期待他有一天终于会为她留意,为她动心,为她钟情。

  可是现在,她已经等不到那一天,她只得当着他的面明明白白地说出来,把骄傲的外衣在他面前剥落,让他清楚地知道她的心,她已经放弃沉默的保护了,如果一旦被拒绝,那么就只剩下一种选择……

  他仍在吊儿郎当地追问:“怎么?行不行啊——做我女朋友之一?”

  她忽地站起,摔上门,毅然转身离去。

  曲风用心地拉着他的大提琴。

  他从没有这样用心地拉过琴。他爱音乐,视为第二生命,每一次演出都很尽力。可是,直至今夜,他才真正觉得,他的琴声是有生命的,奔流着,倾诉着,宣泄着,流出霜天白夜,流出冷月清辉,流出漫天芦花如飞雪,流出点点沙汀若寒星。

  他在琴声中注视着阮丹冰。刚才,她说出要他做她的男朋友时,她的眼睛闪着亮,可是,却不是热望,而是戒备和忧伤。好像不等他回答,她已经知道答案似的。当他到底还是说出了那个她怕听的答案,她眼中的光便熄灭了,她清秀的小脸绷得紧紧的,神情冰冷。她用这种冰冷来保护自己,却不知道,初结的冰是最易碎的呀。

  她摔门而出,走得那么决绝。使他忽然打了个冷颤。他想起刚才握在他手中的她的小手,冷而香,没有一丝暖意。他有点后悔刚才面对女孩请求时自己那轻佻的答案,“女朋友之一”,在他,是权宜之计,可进可退;在她,却可能是比拒绝更加难受的巨大羞辱,因为玷污了她纯洁的感情。

  他知道自己刚才可能伤害了她。可是,这样的回答,已经是在努力将伤害降至最低。好在,那样的小女孩,爱也容易,忘也容易,受一点点伤也不一定是坏事吧?

  平心而论,他不是不喜欢她。

  她的青春,敏感,狂野,任性,以及才华横溢,对于他在在都是一种诱惑。

  也是危险的警告——她不是一个可以玩的女子。

  他非常喜欢他们单独相处的时刻,但仅止于琴奏。当他弹起钢琴或者拉起大提琴,而她翩翩起舞,他便觉得生命是充盈的,喜悦的,优美而丰富。

  然而一旦曲终,接着便是人散,否则不堪面对。

  舞者和琴师的爱,永远是相望不相亲。

  止于舞台。

  台上的丹冰在旋转,永远没有尽头的旋转,仿佛穿上了传说中的红舞鞋。这也是芭蕾演员最考脚力的基本功,旋转的时候,脚尖不可离开原地半寸,就像一根针钉在罗盘上一样。

  当她旋转至不可能的迅急,足尖迅速交替,缓下身形,不住地踏着小碎步一次又一次腾空,一次比一次慢,但是一次比一次高,无限忧伤留恋,羽毛颤动,若万语千言不知从何说起,她最后一次抬头,凝眸,樱唇将启,而双目微阖,正欲拼力一搏,作最后一次冲刺,一直冲到天上去……音乐戛然而止,天鹅猛地仆伏在地。

  死一般寂静。

  全场的人都忍不住身子向前轻轻一仆,似乎受到震荡。

  在幽蓝的追影灯下,在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在全场几千双眼睛的注视里,天鹅双臂交叠,不断做出一个又一个优美哀婉的折腕动作,然后,蓦地一回头,眼神凝住,电光石火间,那用尽心力的一瞥,竟是凄绝艳绝。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5:27

  曲风一惊,一声余响绕上屋梁,久久不绝。

  而天鹅已经凄婉地收回眼光,亦收拢双臂,缓缓做出最后一个收场动作,合身倒伏,再不肯抬起头来。

  大幕缓缓落下,观众忍不住全体起立,掌声雷动。

  没有人看到,一滴泪自丹冰的眼角悄悄滑落。

  冷的,寂寞如天鹅之死。

  她再没有爬起来。

  旋舞中,她早已心力俱竭,她的心已碎,魂已飞。

  其实,早在大灯砸中她的时候,她的心就碎了。只是,她有强烈的心愿未了。就像那只中枪的天鹅,在临死之际焕发出生命最炽烈的渴望,誓要拼尽余力去完成生命的未完成之处:

  一是要向她的爱表白;二是跳完这支舞。

  她都做了,然后从从容容地,选择死亡。

  在舞蹈和琴声中,凄美地死去。

  或者,重生,化为天鹅。

  台下的观众挡在幕布后不明所以。可是后台的人是看到的。曲风第一个发现情形不对,冲向台上的时候,已经太迟。

  丹冰伏在那里,不语,亦不动,好像已经失去生的意志,再不愿看这个无情的世界一眼。

  呼救声,尖叫声,喊声,哭声,顿时响成一片。团长嘶声叫着:“打120,叫救护车来,快,快!”

  而台下掌声在继续。掌声中,观众忽然大声鼓噪起来,齐喊着一句话:“天鹅!天鹅!”

  是庄周梦蝶,抑或蝶梦庄周?

  是丹冰化成了天鹅,还是天鹅飞进了丹冰?

  就在大幕缓缓拉上的一刹那,一只天鹅自丹冰的身体中飞出,于众人的眼光与喧嚣声里,静静地飞出舞院。

  天鹅之死。

  可是,在丹冰倒地的时候,天鹅却活了。

  用生命拼力一舞的丹冰,在曲终时化成了天鹅。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5:28

红舞鞋

  月白的栀子花在夜晚妖娆地开放,缓缓吐出妖媚的芬芳,像精灵,有一种不出声的诱惑。

  白色的香花在夜晚都是精灵,因为沾了月的光。

  我用笔在花瓣上写字,用笔尖刺破手指,让血滴在花瓣上,让我的血使她复活,让她的香告诉你我的心。

  我把带着我心跳的桅子花放在你的琴台上,让花香陪你在暗夜静坐。

  暗夜静坐的你的身影是多么美丽,让我心醉。

  我想跳舞。穿上红舞鞋,舞至死,死在你的琴声里,你的怀抱中。

  当我死后,你会替我脱下红舞鞋吗?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丹冰从没有过红色的舞鞋,她的鞋子都是白色的,软缎,系着长长的带子,一层层缠缚,像女子痴缠的心。

  当她摔倒在舞台上,是曲风第一个抱起了她。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做了一个所有人都莫名所以却不知阻拦的动作——替她轻柔地脱下舞鞋。

  人们把这看成紧急抢救中一个奇怪的步骤,没有给予深究。倒是曲风自己在事后反常地想了很久,这是因为他在脱下舞鞋后还做了个更奇怪的动作——将鞋子顺手揣进了口袋。当时的场面太混乱,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这举动,否则大概是要议论上一阵子的,至少也给他安上一个暗恋的绮名。

  曲风是在一周后换衣服的时候发现那对鞋子的,他深深困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脱下丹冰的舞鞋,更不明白怎么竟会将她揣进口袋里。触到鞋里的楦子时,他心底流过一种奇特的感觉,仿佛触到了丹冰柔软的痛楚。

  每个跳足尖舞的女孩子都会流血,浸湿一双又一双舞鞋。

  这是丹冰的第几十双鞋子?

  丹冰从六岁始跳舞,就算一年两双吧,十二年,也总有二三十双了吧?

  这一双落到了他的手上。

  不必还给她了,丹冰已经不需要再穿鞋子。

  丹冰不需要再穿鞋子了。

  她被送进医院的第三天,医生宣布:诊断证明丹冰脑部受到重创,淤血不能排除,导致神经坏死。虽然呼吸还在,但是大脑活动已经停止。换言之,她成了植物人,将永远不能再站起来。

  顿时,奶奶尖利的嘶叫划破了整个医院长廊:“不可能!我孙女儿是舞蹈家,她怎么会变成植物人?你们有没有弄错?你们快让她站起来,站起来呀!”

  可是丹冰再也站不起来了。

  奶奶却扶着墙坐倒了:“冰冰呀冰冰,我怎么向你爸妈交代呀!你是要跳天鹅的,你要成为大舞蹈家的,你怎么不起来跳呀?你起来呀,你跳呀,跳天鹅给奶奶看呀。冰冰呀,奶奶的心里疼呀,奶奶怕呀,你不要吓奶奶,你起来呀,跳舞呀,跳天鹅呀……”

  奶奶的哭诉让所有在场的人都落了泪。剧团的女孩们更是抱在一起,泣不成声。

  跳舞的女孩子以身体灵活柔软为己任,然而丹冰,却要从此成为一个僵硬呆板、没有生气的植物人。怎样的讽刺?怎样的残忍?

  医生们见多不怪,却也为这个太过年轻的美丽女孩感到惋惜,他们带着责备的口气问团长:病人受创的第一时间,为什么不马上送到医院里来呢?以致贻误就治良机,让淤血聚积。

  当听到团长关于丹冰当时并没有什么不妥是在演出结束后才真正晕倒的答案时,他们目瞪口呆,完全不可置信,连连说:这不可能,以脑部的伤裂情况来看,她当时就应该彻底昏迷,根本没有能力再站起来,更何况还要做剧烈运动,跳完一场舞。

  回到剧团,所有人都沉重得吃不下饭。团长一个劲儿说:“是我耽误了她,医生说,我该早点儿把她送医院的。”

  是该早一点儿发现玄机的。

  在演出前一晚,剧团有个酒会,专为招待媒体。丹冰穿着缀亮片的露背晚礼服,异常美艳高贵,像个公主,这是她第一次做主角,可是眉宇间毫无喜悦之色。高脚酒杯,曳地长裙,穿行在人群间,迷乱地应对着迎面遇到的客人,并答记者问: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5:29

  “我是一个舞者,只是一个舞者。”

  “结婚很遥远,男朋友更远。恋爱近一些。在哪里?”

  “今天几号了?双日我不谈舞蹈。”

  “死亡是美丽的,尤其天鹅之死。我死后会化做天鹅。”

  一语成谶。

  当时还只道她没有经验,不擅应对。原来一切都是注定的。都有预兆。

  团长内疚得连夜打了辞职报告。但是上头没有批。领导当晚也在剧院,坐在前排最好的位子观看演出。他们亲眼看到,丹冰跳得相当好,完全不像受伤的样子。

  她演活了那只天鹅,却演死了她自己。

  阮丹冰病状在医学界引起了哗然大波,多家医院的脑科专家为此举行了一次专门会诊,得出结论是:这样的重创下没有人可以重新站起来,除非有替身。换言之,表演《天鹅之死》的人,不可能是受伤后的阮丹冰。

  团长已经完全失去思辨能力,只是喃喃地说:“不可能站起来?那跳舞的人是谁?我明明亲眼看到丹冰好好地睁开眼睛说:我没事,我还要飞。不是阮丹冰,那是谁?谁在跳舞?”

  曲风更是深为困扰,事发后,有记者追着他问:“请问是什么力量促使阮丹冰那样勇敢?她是不是爱上了你?”

  “爱?”曲风只觉荒诞,“这是小说里才有的词汇。”

  他对丹冰感到深深的感激和歉疚,可是他不觉得这与“爱”有什么关系。太多的感情游戏早已使他对爱麻木,他的名言是:“香烟我只抽‘骆驼’,女朋友却是越多越好。”他和各色各样的美女约会,拍拖,给她们送花,却从不对任何一个人说爱。因为不相信。

  为了逃避记者的追踪,他不得不请了一个星期假要求休息。

  团长很能体会他的感受,一声不吭就给开了条子。

  曲风在家里整整懒了一星期,吃泡面,喝啤酒,颓废得话也不愿多说一句,女朋友们打电话来,他接也不接,有人敲门,也不开。

  柴可夫斯基放得震天响,来人不会不知道他在家,便一个劲儿坚持不懈地敲。

  他听到,也当没听到,只把音乐开得更大声。

  门外的人终于泄气了,却地,自门缝里塞进一封信来。他看一眼信封,知道是化妆师小林,便又随手丢开了。

  一连七天。

  空的酒瓶子渐渐堆满了屋子,泡面也都吃完了,他终于不得不起床,想出去再买一些来。换衣服的时候,看到了那双鞋。

  曲风把那双鞋子托在手上端详良久,不知道该把它们放到什么地方,扔吧,不合适,藏起来,更不合适。

  最后,他把它们放在了琴台上,那盆栀子花的旁边。

  当夜,栀子就开花了。开在月光下,花瓣晶莹透剔,像少女的皮肤般娇艳,香气浓郁而不安分,蠢蠢欲动,就仿佛有个精灵躲在里面似的。

  曲风站在窗前深深地嗅着,从不曾发现花朵原来是这样美丽。

  在花香和风里,他隐隐约约地想到了什么,有关一朵花的心事,一个舞姿,一个眼风,一个媚影。但是他想不分明,生平接触的女孩子太多了,谁知道谁才是谁的心痛呢?

  曲风并不知道栀子是丹冰送给他的。

  他甚至没注意什么时候琴房里多了那么一盆花。

  是同事们先发现的,打招呼说:“噢,你养了盆栀子。”

  于是他知道自己的琴台上有了盆花,叫做栀子。怎么来的,为什么会在这儿,却没想过。

  当然也不记得给花浇水。可是花依然长势很好。绿叶榛榛的。

  每个人经过,都会说:“曲风,你这盆花不错。”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5:29

  “噢,不错。”他随口应着,时间久了,便成了习惯。开始记得自己有那样的一盆花,叫栀子。

  到了冬天,放假前,剧团发年货,他叫了出租车来拉。同事们好心地叮嘱:“把花也搬回去吧,不然一个节过完,没人给它浇水,该渴死了。”

  曲风答应着,便把花搬回了家。天天看着,就也记起了浇水。却仍没有想过,这盆花到底是哪里来的,在今天之前,又是谁一直在为它浇水。

  再上班时,团长告诉他丹冰已经出院,回到家里。

  “因为她那种情况,你也知道,住不住院都是一样,尽人力而听天命,捱日子罢了。”团长说,他在这一周里好像老了许多,鬓角有白头发了。

  曲风也是黯然,看着壁上一幅《红舞鞋》的宣传画,久久没有说话。

  《红舞鞋》是一个很著名的舞剧,每个舞蹈演员都喜欢拿它来说事儿。

  故事里热爱跳舞的女孩得到了一双有魔法的红舞鞋,她穿着它去参加舞会,舞姿美轮美奂,不可想像地优雅绝妙,令人目眩神迷。女孩在舞会上大出风头,赢得了所有人的心。可是,当舞会结束的时候,灾难发生了,她发现她脱不下那双魔鞋,也停不下她迷乱的舞步。她就那样飞舞着,舞过草原,舞过泥沼,舞过春秋四季,一直舞到她力竭而死的那一刻。

  她死在了情人的怀里,情人为她脱下红舞鞋,女孩说:“终于不用再跳舞了,真轻松。”然后,她闭上了眼睛。永永远远地闭上眼睛。

  这个故事深深打入每个舞者的心,每当舞至疲惫,便有女孩子感叹:“什么时候才可以脱下这双红舞鞋呢?”

  虽然,她们个个穿的都只是白色的练功鞋。

  曲风叹息,想起被他收进衣袋的那双丹冰的舞鞋。

  《天鹅之死》的巨大成功已经使丹冰一夜成名,大报小刊到处都登载着丹冰舞蹈的剧照,有几百名观众站出来作证说当时亲眼看到有天鹅自幕布后飞出,虽然记者们其实未必相信这样的神话,却也都不深究,当作一段艳闻四处传播着,非但不辟谣,反更使用生花妙笔,愈发渲染三分。

  于是,一时间芭蕾舞女演员阮丹冰拼力一舞化天鹅的故事传遍大街小巷,成为热闻。

  许多舞蹈家一辈子都达不到的知名度,丹冰在一夜之间做到了。

  可是这些热闹与荣誉,同她还有什么关系呢?她已经脱下她的红舞鞋,再也不能起舞了。

  末了,团长说:“改天一起去看看她吧。”

  他们见到丹冰。

  丹冰躺在床上,赤着脚,因为已是初夏,没有盖被子,只半搭了一条五彩斑斓的印度薄毯,色彩极其喧闹,愈发衬出她苍白的脸,和拖在被子外面的一把黯淡的长发。

  丹冰的长发是被女孩子们一直艳羡着的,又黑又亮又直又顺,散开来是一片云,束上去是一座塔,当她跳天鹅,簪上简单的羽饰,黑白分明,单是一个背影已经令人心动。

  可是现在它们失去了光泽,黯淡而枯干,微微地泛着黄,并且日渐脱落,像是秋风中飘摇的树叶,即使没落,日子也是屈指可数。

  卧室门连着大阳台,黄油色的芸香实木地板一路延伸出去,门的一角,依稀可见缠满玫瑰花枝的吊篮藤椅在风中寂寞地摇,旁边一只小小藤制茶几,平日大概用来摆放咖啡饮料的,如今孤零零地呆在那里,空落无言。

  从丹冰家回来的路上,曲风和团长都沉默。说什么呢?没什么好说的。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去丹冰家,剧团里有不成文规定,成员轮流在家开Party宴客联欢,他一向很少参加,但是那次轮到丹冰,他却也有点好奇——因为丹冰同他一样对集体活动不热心,难得做东——便去了。场面很热闹,规模也还罢了,只是客将散时,她取出洁白毛巾来擦拭桌面,白毛巾很吸水,嗖一下变得污浊不堪。隔一会儿曲风洗手时,发现毛巾已经扔进纸篓。

  ——那样矜贵的公主,处处追求完美,曲风承担不起。

  一条毛巾能值几何?钱还在其次,重要的是那种排场,令人敬而远之。

  曲风自知不是王子,更不完美,没想过要同一个公主做朋友,何况,还是个豌豆上的公主。

  同时他想起有一次在后台,他抽烟时随手将烟蒂丢在地上,无意间回头,看到丹冰俯身捡了起来——这样的洁癖,真让人吃不消。

  是从那以后日渐疏远的。

  再来时,已经物是人非。

  当他站在她床边看她,不由自主,总是摆脱不了那样一种联想:如果不是她及时出手相救,现在躺在这里的人就应该是他而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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