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6-9 20:40
dancingflying 发表于 2016-6-9 17:48
嫌疑犯可能在警察局有DNA存档,不然不会报纸捅出来消息他过个周末就去警察局。因为知道逃不过,至少他父 ...
我们就盼着他们的死对头千万不要放过大好机会,使劲地抖出来,李妹妹伸冤的机会就越大。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6-9 21:45
dancingflying 发表于 2016-6-9 17:48
嫌疑犯可能在警察局有DNA存档,不然不会报纸捅出来消息他过个周末就去警察局。因为知道逃不过,至少他父 ...
14岁性侵的还是家里的弟弟,该不是继父和母亲大人后来生的3个小孩之一吧?omg,这对警察父母脑袋真是秀逗了,这样都护短?
lukaFrei
发表于 2016-6-20 05:28
基本的质疑都基于新闻报道,没有看过卷的人凭想象臆测!有的人甚至还只能根据中文,甚至中文评论了解案情,这中文的准确度……我们作为案外人都不可能接触到案卷材料。而且更多人也不了解检察机关如何工作。所以评论基本反映的是融入障碍。我看到的是绝大多数人没有归属感。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6-20 09:25
lukaFrei 发表于 2016-6-20 06:28
基本的质疑都基于新闻报道,没有看过卷的人凭想象臆测!有的人甚至还只能根据中文,甚至中文评论了解案情, ...
我就日了狗了,德绍总检察官bittmann 首先带头造谣,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事情对着十几个媒体说出嫌犯供词。在场的媒体记录的记录的,录音的录音,拍照的拍照,最后传播全世界。
lukaFrei
发表于 2016-6-20 14:21
红茶C 发表于 2016-6-9 12:13
警方会说,这种内部情报在破案前是不能随便透露给大众的。。但是嫌犯父母是警察,所以可以透露的哦,然后即 ...
你可知道回避制度?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6-22 09:13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6-20 15:49
你现在反驳,不也是根据报纸上的消息么?你也没看过卷,怎么就知道别人猜的一定是不对。
给你个赞
zhangxiaoling
发表于 2016-6-22 11:10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6-20 10:25
我就日了狗了,德绍总检察官bittmann 首先带头造谣,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事情对着十几个媒体说出嫌犯供词 ...
他故意选择对嫌犯明显有利的话,其心可诛!
lukaFrei
发表于 2016-6-23 10:08
zhangxiaoling 发表于 2016-6-22 12:10
他故意选择对嫌犯明显有利的话,其心可诛!
没错,我没看过卷!所以在经宣判前,任何人都是法律上无罪的人!犯罪嫌疑人自我辩护以及接受辩护乃至必须给予辩护的权利是基本人权。凶手凭什么要自认其罪,就因为你们的正义感?业余!惩罚犯罪的目的在于彰显守法和不守法的区别,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不是基于复仇甚至同态复仇的原始观念来表现人的兽性,这样做和凶手没有区别!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德国一个案件不是几个人就能定的,也不是那么容易被干扰的。在希特勒时期法官的独立性都没有收到绝对影响!
lukaFrei
发表于 2016-6-23 10:09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6-20 15:49
你现在反驳,不也是根据报纸上的消息么?你也没看过卷,怎么就知道别人猜的一定是不对。
所以你质疑的是新闻媒体而不是司法本身!你们也没水平去质疑司法。
lukaFrei
发表于 2016-6-23 10:14
zhangxiaoling 发表于 2016-6-22 12:10
他故意选择对嫌犯明显有利的话,其心可诛!
法理不外乎人情是吗?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