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365
发表于 2009-10-30 23:18
天啊,好多全职的博士都是不在学校注册的阿?那怎么办呢?关注。
berlii
发表于 2009-10-31 16:30
可到TU BERLIN的Immatrikulationsamt(发博士学位的地方)盖章公证 - 免费!
吃花生的大灰狼
发表于 2009-11-1 22:30
变态啊。
假货害死人都没人管,真的东西反倒到处被刁难。无语了{:5_386:}
吃花生的大灰狼
发表于 2009-11-1 22:32
可到TU BERLIN的Immatrikulationsamt(发博士学位的地方)盖章公证 - 免费!
berlii 发表于 2009-10-31 16:3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Immatrikulationsamt的学校,要去哪里?{:5_390:}
谁知道学校里有啥机构给英文翻译件盖章公证?{:5_389:}
吃花生的大灰狼
发表于 2009-11-1 23:18
德国正规大专院校的学生注册证明(Im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或德方指导教授、研究机构负责人签署的进修或工作证明(要注明进修或工作学习期限)。注册证明只需提供在读期间任何一个学期的即可,肄业生须提供大专院校的注销学籍证明(Ex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
ijk
发表于 2009-11-2 00:16
德国正规大专院校的学生注册证明(Im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或德方指导教授、研究机构负责人签署的进修或工作证明(要注明进修或工作学习期限)。注册证明只需提供在读期间任何一个学期的即可,肄业生须提供大 ...
吃花生的大灰狼 发表于 2009-11-1 23: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要办理的不是大使馆的那个“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这个“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已经办了。但是在国内,国外学历要被认可必须要办“国外学位认证”。
前面也讲了,很多对归国留学生的优惠政策都要提交这个“国外学位认证”。理论上说,国内只承认被教育部的认证机构认证过的国外学历。
我当时也提交了教授开的证明,大使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但是在国内仍然无法认证这个博士学位。无论怎么解释,都答复说要大学的注册注销证明。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9-11-4 14:10
你不注册怎么能拿到学位的?学位不是只有大学才能授予的吗
剑非凡
发表于 2009-11-4 16:03
国内尽扯蛋, 博士学位是TU的吧, 没大学注销证明, 他们不认识博士学位证书?
反过来说,我他妈的读了一年半载, 不高兴读了, 注销了, 做张假的博士学位证书, 他们倒有可能承认???
浙大那跳楼的孩子不会因为是没通过认证跳的吧!!!
markero
发表于 2009-11-5 15:41
这个学位认证我也正在办,因为07年我的护照被偷了,换了新护照,他们也要我提交博士注册证明。
Faint!
markero
发表于 2009-11-5 15:44
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
1.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8.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 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留学国家的居留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登陆证明等相关证明您全日制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的有效文件。
2.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3. 公派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4. 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5.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6. 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7.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8.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9. 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10.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11. 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12. 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13. 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提交马来西亚校方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学校的成绩单;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
特别提示:本中心暂无法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请您不要把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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