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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网站生成奥特曼图片构成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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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1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微信文章
AI网站生成奥特曼图片构成侵权吗?

   

昨天最大的知产新闻就是人工智能网站生成奥特曼图片侵权案,具体参见链接:

用户生成奥特曼侵权图片,AI平台要担责?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解析来了!

https://mp.weixin.qq.com/s/ZgqsKlCToaQb9QW_JHwi0g

案情概要:

杭州一家AI公司支持图生图、模型在线训练等诸多功能,用户在输入奥特曼图片后,且采用相应的奥特曼LoRA模型即可生成相应的各种动作的奥特曼图片。





上面两张图由杭州互联网法院提供

肉眼可见,经过AI训练后,生成了奥特曼的不同动作,但是奥特曼的特征几乎无任何变化,这估计也是本案侵权的重要原因。

法院认定侵权有以下理由:

1、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性质和营利模式。从服务类型、商业逻辑和防范成本角度看,应当对具体应用场景下的内容保持足够的了解,承担相应的注意义务。

2、权利作品的知名度和被诉侵权事实的明显程度。奥特曼知名度高,且网站在显著位置标识和展示相应的侵权图片。

3、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的侵权后果。被告叠加奥特曼LoRA模型,可以稳定输出角色形象的特征,也就说输入奥特曼的图片,生成的也是奥特曼图片。

3、是否积极采取了预防侵权的合理措施。法院认为平台可以屏蔽这些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侵权图片的生成,但是并没有提示和防止。

笔者,根据相关网站,笔者再次进行了验证。

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网络自有答案。

虽然杭州互联网网站屏蔽了相关公司名称,但是搜索引擎简单一搜就能知晓是哪家公司,所以这也不存在侵犯隐私和秘密了。





笔者在AI网站输入奥特曼图片进行训练,如图上所示



这是第一次生成的图片



这是第二次生成的图片

笔者特意选择了上传奥特曼图片,选择了奥特曼模型,但是输出的图片已经不再在奥特曼图形了,可见平台对模型进行了修改,生成的图片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仅仅是动作和奥特曼的动作很像,但是人物已经完全和奥特曼无关。

问题一:其他AI平台是否存在类似的问题?



笔者选择了文心一格,输入葫芦娃生成了如上图片



输入唐老鸭,生成了如上图片



输入迪士尼达菲,生成了如上图片,有点类似达菲和米老鼠的结合版本。

以上图片,笔者认为,文心一格不愧作为百度的关联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都特意进行了角色的变化,不再是输出完全和输入的角色贴合的图片,而是做了大量变化性设计,因此和原角色有较大辨识度。



输入芭比娃娃,生成了上图。



针对芭比娃娃,平台生成的人物形象似乎存在很大的相似性,这和芭比娃娃的身形,特定的裙摆服装,还有瘦削的女性人物形象有关系,所以在笔者看来有很大的相似性。

那么问题来了,针对芭比娃娃这种人工智能的生成图片,具有相似性吗,会构成侵权吗?

问题二,针对AI平台在生成图片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是否需要注意生成的图片不得与知名度较高的角色形象,卡通形象,人物形象等相同。

AI平台是否有更大的注意义务,去注意这些图片和现有的权利,特别是版权不得相冲突?

AI平台是否需要接入相关版权数据库和重要权利作品名单,以排除其知识产权风险?是不是知识产权律师更有很多活可干了?

这些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问题三、假如平台生成的图片和客户需要的图片已经完全不一样了,还能吸引客户吗?

就像本案件被告,为了排除侵害,将奥特曼已经变形为完全一个和奥特曼形象不相关的人物形象,这还是用户需要的图像吗,用户还会选择这样的AI工具吗?AI的保护边界如何更好地确定?

限于时间有限,笔者学识浅薄,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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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山老鹤,律师,专利代理师,高级工程师,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主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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