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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享受人生

※★※《古董杂货店》※★※--作者:蒋胜男、匪我思存、飞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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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30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人芳草

一盏女儿红慢慢咽下去,先苦回甘,微辣入喉,我心思冗杂,突然呛住,忙取了手巾子掩着轻咳不止。小鬟轻抚着我的背,无意中向他一瞥,他却正正望着我,那目光中甚是关切。一对上我的目光,却又连忙转脸向一旁。我心里突然回过神来,那酒的辣里便泛上一缕甜。

       夜凉如水,席间诸人早已是酒酣耳热,我酒意沉突,趁人不备去向廊上,倒是一轮皓月,寒浸浸的月光映得我衣如白雪。风里传来茉莉花香,隔壁院中的歌吹之声隐隐绰绰,醉意迷朦,拔下金钗击柱轻唱:“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余音犹自缈缈,突然见那青砖地上,倒映淡淡人影。

       蓦然转过身来,是他,果然是他。他的眼睛在月色之下,温和如水:“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姑娘异禀过人,却原来所求不过如此。”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我,所求不过是一个情字,至真至诚的情字。他的眼中似流露千言万语,我只觉酒意上涌,人却微微有些眩晕。

       他一字一句地曼声吟哦:“应有江南寒食路,美人芳草一行归。”美人芳草一行归,我急急地睁开眼睛,他不闪不避,只是那样瞧着我,四周夜虫唧唧,花香浓郁,我却似置身怒海狂涛之中,只是不信,不肯信,不能信,害怕信……

       我求了这么多年,等了这么多年,却原来,等得竟是他。

       描金花烛成双插在堂上,烛焰轻漾,照得一室洋洋的春意暖人。忽而如痴,忽而如醉。他执了笔替我描眉,那笔尖柔若无骨,似舌尖轻舔在眉端,又痒又酥,叫人浑身失了力气,再也没有了支撑。他低低地在我耳畔昵喃稼轩的名句:“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爱儿,你这一双眉妩,叫人想见春山。”

       我的眼波似流,仿佛要连自己也要化成水一下子全泼出来。我回眸浅笑:“那么——我从今后易名如是,柳如是。”他不答话,只吻在我眉间,那滚烫的唇烙在我额上,烙在我心上。我只觉得自己身似那描金花烛里的芯,慢慢融,慢慢焚,慢慢燃,散如无尽的光与热来,明亮璀璨。天与地豁然开朗,仿佛一切皆是五彩流离的光华,我竟然能再世为人。

       逍遥不问红尘事。每日只是填词作曲,两相唱和。幽静的闺阁只有风光旖旎春风无限,只羡鸳鸯不羡仙。他虽家有妻子,可是他以赤诚待我。他不诳不骗,不许不愿,却令得我百折千迥,一往无回。

       他赠我一只臂搁,因我性好书法,此物日日相伴,贴于肌肤。他说:“我要你最亲的人是我,最亲的东西亦是我的。”翻心一想直如蜜甜,自然是他,当真是他,也唯有是他。世界便只是一个他。越是美好越是惶然,从来彩云易散琉璃脆,这一切太甜美,所以叫人有梦境一样的恍惚,只怕醒来失去。

       那一日,终究还是来了。他接得家书,浓浓的眉头便微微皱起。我知他由祖母抚养成人,事祖母至孝,这家书,必是老人家想念孙儿。我劝他:“公子离家已久,家人必然记挂于心,公子应返家探望为宜。”

       他轻轻握住我的手,那眼神一如初见:“如是,我怎么能抛下你。”我微微一笑:“我与公子两心相悦,是为情也,公子与家人骨肉至亲,亦为情也。如是安能存一己私心,以与公子之情,夺公子骨肉之情?”

       他轻轻叹了口气,我心里直如万箭穿心。不能以己情夺彼情,可奈,会否那彼情会来夺己情?直一昧安慰自己,不会,不会……

       桃叶渡,夏日阳光如碎金,斑斑斓斓散下来,照在我的裙裾之上,江风盈袖,吹得我衣袂飘飘若飞,近处林木间皆是蝉声,声嘶力竭的鸣叫,叫得人心里隐隐生出烦躁。这一别,山长水远。他执着我的手:“如是,你好好保重,我会来接你的。”

       “虽知己而必别,纵暂别其必深。冀白首而同归,愿心志之固贞。”薛涛笺上写出密密的簪花小楷,将一颗心细细揉进每一笔划里,臂搁熨贴在肘下,触肤生温。搁下笔后,只是细细摩挲。上好的和阗白玉,通体无瑕,出自琢玉名家陆子岗,当值千金。

       可是在我心里,何止万金?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我那梳奁里,虽及不上杜十娘怒沉的百宝箱,但凡世上奇珍,珍珠翡翠,猫眼夜光,何物没有?可是那些珠光宝器只是冷冰冰的死物,散发着铜臭的腥咸,是叫人唾弃的俗物。

       这臂搁却是活的,如一颗篷篷跳着,我将它抵在胸口上,那里也是一颗心在篷篷跳着。

       山长水阔知何处,渐行渐远渐无书。他不是薄幸,可他是孝子,他的妻子张氏“生而端敏,孝敬夙成”,被“三党奉为女师”。我这样的女子,实在不能见容于他的高堂。我知他苦衷,语意婉转,只求能与他厮守,哪怕只是作妾。但只要能为他洗手作羹汤,名份又算什么?他无限凄苦,只言道堂上祖母不许他三妻四妾。

       香君前来探我,方转过泥金屏风便讶然:“姐姐怎么瘦了如许多?”瘦了么?梳妆台上的镜子已是多日不曾细细端详。他不在,我簪花给何人看?他不在,我珠翠满头给何人看?他不在,我画眉与何人看?他不在,我穿那些绫罗绸缎衫子给何人看?

       香君忽然喟然轻叹:“姐姐真痴子也,只盼陈公子待姐姐,亦是如是。”

       如是,如是,他自然亦是如是,怎么会不是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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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30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明朝

许久之后才知道,香君并不是一语成谶,而是欲语又止。

       那一日终究知道,他竟新纳了蔡氏为小妾,却原来,并不是不许纳妾,而只是,不愿纳我这风尘女子。

       天崩地裂亦不过如斯!往昔之言历历在目: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于君绝!海枯石烂言犹在耳,到了如今,竟然是闻君有二意,故来相绝决……

       他与我来往,是风流韵事,是一段佳话。可不能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能是堂堂正正,立于人前。我到底是错了,他没有勇气去打破那世俗枷锁。他读的是圣贤书,求的是科举功名,他是“清流”的中流砥柱,要有忠,要有孝,要有节,要有义,独独与我的这情,是孽情丑陋,只能视作浮云。

       案上的臂搁冷冷散发润泽的珑光,我伸手举起,便欲向案上击碎……

       手到底还是缓缓垂下,到了如今,玉碎又有何用?盈盈一滴泪,终于堕在臂搁之上,泪痕宛然,渐渐干去,如许多年前在周家被啐在面上的那唾沫,腻在脸上一点点干,一点点涩,皮肤一分一分地发紧,只觉得奇痒钻心,方知是痛不可抑。倾尽了一颗心,却原来不过如是。栏外暮色苍茫,青山妩媚,却只不过如是。

       月还是那轮好月,皓然圆满。我依着薄醉徘徊月下,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总赖东君主……凭什么要总赖东君主,难道我自己的命运,我自己不能去掌握?

       我从此依旧是秦淮河上婉转的一声娇叹,引了生张熟魏朝秦暮楚客似云来,却只冷眼旁观。仿佛赌着一口气,一定要三书六聘,明媒正娶,嫁了出去。他是才高八斗,我就嫁学富五车!

       终于等到我要的人,东林领袖、文章宗伯、诗坛李杜……不知那赫赫的才名之下,是怎样一个人。我却托词密友,言道:“吾非才学如钱学士虞山者不嫁。”这句话令得钱谦益心旌神摇,我亲赴半野堂拜访于他。幅巾弓鞋,著男子服,自称“女弟”,他已年过五旬,我却在他眼里看到摄人的光芒。我不以色事他,而惑其以文采风流,世人谓我此举“神情洒落,有林下风”,他是何等的当世大才子,见我如是惊才绝艳,如获至珍。

       夜风吹来有一丝寒意,他将大氅披在我肩上,笑容满面:“夜寒露重,夫人要珍重身体。”我握了他的手,微笑着的眼里却恍惚要落下泪来。从此我是钱夫人,明正言顺的钱夫人。我求仁得仁,从良得良人。

       这良人虽是鹤发鸡皮,比我大上三十六岁,但确是一颗真心待我,任旁人说他“亵朝廷之名器,伤士大夫之传统。”他仍肯以嫡娶之礼相迎,旁人视若惊世骇俗,他却只是执了我的手,在物议沸腾中默然一笑。

       他在虞山为我盖了壮观华丽的“绛云楼”和“红豆馆”,富贵繁华,安逸闲适,早早叮嘱过了家中上下,人人皆是客气待我。他自更是温存有礼。还有什么不知足?闺房之乐,甚于画眉,他道:“我爱你乌黑头发白个肉。”我脱口相答:“我爱你雪白头发乌个肉。”他仰面大笑,我亦是言笑晏晏。旁人眼里,是才子佳人,宛若天成罢。

       我终于有了家,可是,却失了国。

       清兵铁蹄长驱南下,山河破碎,烽烟四起,京城失陷,大明朝在天旋地转中颠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一力支持谦益变卖家产,装备义军反清。

       大势已去,节节败退。

       乙酉五月之变,兵临城下,我劝谦益殉国。他静默片刻,携我的手至西湖之畔。

       五月天,杨柳丝丝弄轻柔,榴花初燃,风老莺雏。一勺西湖水,百年歌舞,百年沉醉。那李易安有不肯过江东的豪气,我安能摧眉折腰任见河山受鞑虏蹂躏?湖水青碧如幽幽一方翡翠,泛着黛色的涟漪,远处隐隐一带青山如画。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熟悉而淡远的呼声,生死大劫,却原来不曾忘却,根本不曾忘却那个男子。却原来嫁与旁人,并不是得偿所愿,只是赌一口气,为着他赌这一口气。惊痛里不能再想,不敢去想,不愿去想。他被清兵俘虏后慷然赴死就义,惨烈至于众口皆碑,而我今生与旁人相携赴幽泉。

       卧子,我只能待你来世。

       谦益已缓缓步入水中,我脸上只有宁静和熙的微笑。

       卧子,卧子,你是否在奈何桥上等着我?

       谦益突然回过头来,道:“如是,水凉。”

       我胸口突然一窒,他已经步步退却,直退上岸来。

       我突然觉得无穷无尽的悲哀,我千挑万选,所择的良婿,却原来是这样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到底是逊色于他,到底是争不过他。

       我猛然掉过头去,奋身欲沉池水中。他能逊色于陈子龙,我却万万不能!

       衣袖却被人死死拉住,谦益哀哀地看着我,目光中的了然与通透,却突然令我竦然一惊。

       我以为他不知道,或者,他仍旧是不知道。嫁他之后,他肯让我着儒衣出闺门会客,甚至替陈子龙的诗集作序。他知道?他不知道?可是他目光中只有无尽无际的悲哀,我急促而紧迫地喘息着,像是要窒息的一尾鱼,只想跃回水中。

       他一字一顿:“如是,千秋骂名我来背负。”缓缓道:“史阁部一意孤行,全城苦守,结果如何?是屠城十日,血流成河。谁非忠臣,谁非孝子,识天命之有归,知大事之已去,投诚归命,保全亿万生灵,此仁人志士之所为,为大丈夫可以自决矣!”

       我声音凄厉:“任你如斯诡言,亦不过替腼颜出降狡辩,叛国贰臣,你背负得起,我背负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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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30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株芭蕉

他从来没有用那种眼神瞧着我,良久,突然道:“莫若说,你恨我不如陈子龙。”一语中的,我全身的气力突然一松,却原来家国只是一个籍口,我这铮铮的一身傲骨,只是一个籍口,我软软晕倒。

       这一病缠绵数月,病榻之上只闻夜雨凄清,隔着窗儿点滴到天明。窗外是大株的芭蕉,漱漱有声。松江我那小红楼前,亦是植有大株芭蕉,每逢夜雨,卧子总伴我静听那淅淅雨声。我发着高热,那个名字噎在胸口,每次呼之欲出的最后一刹那,总有理智能及时拦阻。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

       一碗碗的苦药喝下去,高热却总是不退。我昏昏沉沉睡着,仿佛灵魂已死。

       颊上突然传来一阵清凉,我用仅存的力气睁开双眼,却是那只臂搁静静放在枕上。谦益却远远立在床前:“如是……”

       我终于落下泪来,争不过,争不过,这许多年来还是争不过一个他,那陈子龙是我命中的魔障,避无可避,无路可逃。我慢慢伸手握住臂搁,像是想握住梦中的过去,谦益只是望着我,一刹那像是老了十年。

       我的身子渐渐起复康健,山河早已变色。谦益奉了满清的诏书,北上为官。

       我盛妆相送,却身着一身朱红。谦益变了脸色,那些来送他的新朋故友也变了脸色。朱红,不忘朱明,如清脆的一耳光括在他脸上。我痛意而绝决地看着他,他的目光反倒安静下来,仍是那种了然的淡定通透。

       我从心里憎恨这目光,说不清道不明的憎恨,我错了,他错了,我们两个都错了。既不能为国,亦不能为家,这俗世令人厌倦得透了。

       我开始放浪形骸,甚至公然当着他儿子的面与人调情。钱公子气得要鸣官究惩,我只幸灾乐祸着瞧着归家未久的堂堂钱尚书。

       谦益淡淡告诫其子:“国破君亡,士大夫尚不能全节,乃以不能守身责一女子耶?”

       轰然便是一败涂地尽失城池——我终究不是他的对手,割袍断义也不是他的对手。他不是我想的那样,我亦不是他想的那样。

       家还是徒有虚名的家,国却是早就亡了。我倾尽妆奁之资献与南明朝廷,只盼能唤回东风。谦益不言,我亦不语。这是为国,还是为着陈子龙,他早已经不再问,我更不会再提。那个国寄托了我全部的信念,因为那曾是陈子龙的信念。那个国是我全部的过去,见证过我今生的唯一。

       山河寂廖,残梦终醒,南明朝廷苟延残喘,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麻木地瞧着谦益咽下最后一口气。他终于撒手人寰。

       钱公子在灵前嚎啕痛哭,所有的人都是素白的衣衫,屋内皆是白汪汪的帷幕,四处挂着丧幡,我披在头上的孝布生硬摩挲在脸畔,粗糙如砾,我竟然没有哭。

       钱家上下皆道我没有良心,谦益,你视我为至爱,我只能待你为知己。我终究是有负于你,这灵堂之上,连泪已干涸,半生就这样遥迢无望地去了。

       那些旧日的诗句,还言犹在耳,你荫蔽了我半生,给了我一个家,给了我现世安稳,你却撒手去了,抛下我继续留在这尘世受苦。

       尸骨未寒,族人却已经寻上门来,挽了太叔公出来说话,言道钱家家产,不能再掌控于我手中。

       家产?

       我漠然望着披麻带孝的族人,他们如一群狼,眼里幽幽发着噬人的光芒。七嘴八舌搬出了祖宗家法,嘿,祖宗家法,甚至说我多年来并无生子,要撵我出门。太叔公坐在堂中上首的大圈椅上,只嘟噜噜抽着水烟,我突然微微有些眩晕。极小的时候院子里的妈妈也是抽这样的水烟,我在堂前咿呀学着唱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一个词转吐不过来,妈妈顺手用烟杆打过来,火辣辣得痛,却忍住不能吱一声,从头再唱……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终究是都付与断井颓垣……

       我终于缓缓道:“太叔公,此事等过了头七,我请阖族公议就是了。”

       太叔公慢条斯理地磕磕烟袋,说:“择日不如撞日,我看只要今天大家说个齐全,也是个了结。”

       我瞧着他泛着烟黄的牙,只是一阵恶心。

       这样的腌臜气如何受得?

       谦益,方知你素日里曾替我抵挡了多少风吹雨洗。我到底是负了你,如今难道竟保不住你身后这点产业?

       我淡然道:“好极,就请太叔公宽坐,我命人去请阖族长辈,还有近支子侄们来公议。”回首便吩咐婢女,叫厨房预备素宴。

       他们松了口气,大约没想到我如此知趣。

       我走回房中,暗暗写了封书信,命人送与知县,再出来亲自执壶斟酒。

       阖族人都放下心来,我这手无缚鸡之力的孀妇,最后还不是任他们宰割?酒过三巡,我陪笑道:“众位侄子陪太叔公坐坐,我上去开箱子取地契账簿。”

       房里金碧箱笼,高柜抽斗,这一切,楼下那群人垂涎欲滴罢。我缓缓打开抽斗,一条长长的素色寒绢,轻盈若雪。轻轻抛过房顶的大梁。

       谦益,我负你良多,今日便全还了你。

       卧子,你答应过我,会来接我。

       我派人寄与知县的信——夫君新丧,族人群哄,争分家产,迫死主母。

       楼下酒宴正酣,那些人浑不知,一个也逃不了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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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30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锦盒

唇边终于浮起一个浅淡笑颜。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如是……如是……

       白月长长的睫毛如蝶翼忽闪,柔声问:“你为什么不去投胎转世?”

       那声音却静默片刻,方道:“俗世纷扰,那一世我有如花之貌,林下之才,事国节烈之名,到头却只是枉然,何必再生受一番煎熬?为人其苦,不若为鬼。”

       红云咭得一笑:“如今几百年过去了,情形可不一样了。”正说话间,忽见有人推门进来,白月小心将臂搁放回锦盒中,起身迎客。

       却是一男一女,男的年可五十许,大热天里全身的名牌西服,粗肥的脖子上若不是系着领带,真叫人怀疑他是否还有脖子。女的却是韶龄妙女,身材妙曼,姿色过人。将嘴一撇娇嗔道:“答应人家买钻石,却带人来这种死气沉沉的地方。”

       那男子道:“听人说这种地方才有好东西呢。”四面环顾,只见店堂洁净如茶舍,几把明代的鸡翅木椅,线条简洁明快。他伸手摸了摸那椅子,说:“好是好,就是样子太简单了点,要是雕上富贵牡丹,龙凤图案,这椅子就好看了。”

       那女子在他臂上轻轻一拧:“这种地方的东西,全是些破破烂烂的老古董,只好配你们家那个黄脸婆吧,正好一样又旧又破。”一转脸却看到锦盒中的臂搁,咦了一声:“这个倒是真漂亮。”

       “漂亮就买。”肥油的一张脸上绽出笑颜,趾高气昂问:“老板,多少钱?”

       白月淡淡一笑,缓缓道:“前阵子拍的清乾隆粉彩御题诗文竹节臂搁,以71万元成交。这只是明代子岗所出的和阗白玉臂搁,曾为名妓柳如是所有,我们目前叫价210万人民币。”

       红云好笑着瞧着对方瞠目结舌,从她手中接过了臂搁,轻轻放回锦盒中。笑得一脸灿烂如同窗外的阳光:“店小本薄,概不赊账,请付现款或刷卡。”捉狭地挤一挤眼睛:“先生,要不要包起来?”

       就是白月,也忍俊不禁,微笑瞧着那两人急急仓惶离去。

       红云扮个鬼脸:“他们两个怎么一幅活见鬼的样子?难不成他们和我们一样,异禀过人,可以瞧见这臂搁上的柳如是?”

       臂搁上隐约传来一声轻笑,而后低低一声喟叹。声音几乎轻不可闻:“原来几百年过去,却原来情形亦不过如是罢。”

       附录:

       臂搁考证:

       我国以前的书写格式,是自右向左。为了防止手臂沾墨,就产生了枕臂之具-臂搁,其竹片肚稍虚起,不惹字墨,最为适用。有了它,作书挥毫时枕在臂下,就既防墨迹沾臂,又防夏天臂上汗水渗纸。另外臂搁还有一个用途,纸轻易被风掀,压在上面,可代文镇。

       臂搁又是书案重要饰物,富书卷气。一般用去节之竹筒分劈成三刻制。因是枕臂之用,宜浅刻平雕,以刻制书画为主。有镌座右铭以为警策,有刻所喜之诗画以作欣赏,有刊挚友亲人之赠言以为留念。它确实还有一些秘记档册的作用,故极受士人的偏爱。

       臂搁是常置案头的玩物,日夕摩挲,愈摸愈润,久之似得人之灵气,更具神采;又因竹子性凉,古人即用“竹夫人”(唐时称竹夹膝,宋又称竹妃、竹姬、青奴等)祛暑,故每当心情烦躁,或精神倦怠之际,能独坐清斋,手抚臂搁,闭目养神,则可令人蠲虑忘世,得一时之清静,盖手掌有劳宫穴,触竹有凉侵肺腑之感。犹似佛门僧人坐禅以竹“性板”(又称禅板,形式似臂搁,但长达42厘米,由半爿筒竹制成,光素不刻文饰)置膝上抚手静心。这一妙用大概也是古人所谓的修心养性。

       另有觅择异形竹或珍稀竹类,如人面竹(一称龟背竹)刻制为臂搁的,那就更物以稀为贵,奇趣耐玩了。

       白月用毛巾仔细地替红云擦拭一头湿发。红云的头发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蓬得满头都是,所以她不能剪短发,只能紧紧地用头绳系住。这样“张狂”的头发洗起来自然更加麻烦。红云没有耐心,每次都弄不好,等干了一梳免不了又要哇哇大叫。

       “姐。今天来的那个人……你确定那把古梳可以卖给他们吗?”红云有些不确定,先前她在店里找东西,一失手险些把那漂亮的梳子掉到地上,差点把白月吓死。

       结果不到半个小时白月就把它卖掉了。之后还狠狠瞪她一眼说:“眼不见心不烦。与其让你总有一天弄碎它不如卖了换钱花。”

       “你现在倒担心起那把‘倒霉’的梳子来啦?你已经是第几次差点把它掉在地上了?我还以为你看它很不顺眼呢?”白月故做不解地调侃她,嘴角隐隐地笑意出卖了她,可惜背对着她的红云看不见,可怜地想着怎么跟她解释。

       终究还是不忍心看她那么烦恼“放心吧。我是不会忘记我们的‘职责’的。”红云闻言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姐,其实我不完全是担心那把梳子……”

       白月感动地笑了,其实她一直都知道妹妹是更担心她忘记职责而受到惩罚。

       “看你下次还敢这么毛手毛脚的了。”

       “我一定努力控制。”说话间她已经不小心的把一个红木雕刻掉在地上,换来白月一声惊呼。

       红云暗想,还好这个摔不碎。

       商品八:玉梳

       魂牵梦萦

       江心无月

       广袤无边的枫树林,饱经风霜的红叶鲜红得仿佛要滴出鲜血,繁茂的枝叶遮天避日,形成凝重的红云,低低地压在人们的心上。

       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低喃:卿卿吾妻,当血枫尽染,珠联壁合,就是你我相聚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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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30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谜一样的男人

是谁,是谁在说话?我猛地睁开眼,惊恐地弹坐起来,急速地喘息,瞳孔因为心脏的剧烈收缩而微微放大,双手紧紧攥着项链上的吊坠,想借此摆脱那个诡异的梦境,但收效甚微。为什么,还会梦到?不敢再睡,只能披衣起身,坐在书桌前,开始翻阅桌上的案卷。

       本人凌霄,25岁,正值挑选男人和被男人挑选的临界点上,就职于本市第一医院心理科,专门研究人的心理状况并寻找为其排减痛苦的方法,也曾获得类似“优秀”、“模范”之类的称号。但如同顶尖的理发师难以打理自己的头发,我不知道该用何种理论来解释自己的问题。

       小孩子5岁的时候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而我,就在那个时候开始,每当睡觉总是做同一个梦,给人一种让人心碎的熟悉,好怕好怕,往往睡不到一小时就哭着醒来,但醒来后只记得无边无际的红枫林里,有一个声音不停地重复一句话,久而久之就不肯睡觉。人消瘦得很厉害,父母很焦急,带着我四处求医,但无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吃了很多安神助眠的药物,却毫无效果,每天强撑着眼睛想睡又不敢睡,人瘦得只剩一张皮了,只待一阵风将我刮回轮回殿去。每个人都知道我活不过这个秋天,人们只能拍拍父亲的肩膀,道声节哀。

       但是就在那时,我遇见了一位高僧。

       那时我正裹着父亲的大衣,坐在路边,看着树叶在凋零的刹那在空中漂浮的身影,曼妙而又凄凉。一个身影站在身前,挡住了光线。

       你是谁?我眨了眨眼睛问。

       他,一脸的慈悲,没有说话,长长的眉毛无风而动,只是伸出一只手放在我的额头,我只感觉有一种暖流从头顶流进身体,突然觉得好困,就依靠着树睡着了,迷糊中好像听见他说,千年情缘,痴缠一生,是福是祸,唯天可知,阿弥陀佛……

       睁开眼,首先看见的是父母欣喜的微笑。再低头,见在颈间垂挂着一颗毫不起眼的黑色珠子,但我知道,或许我可以安心睡觉了,再也不会有枫林,再也不会有诡异得如同预言的声音了。我得以平凡地长大,和寻常人一样读书、生活、工作,只是在每个深秋时分,路过枫林时,不禁会驻足观望一番,那种熟悉的感觉在血液中奔腾,有一种冲动想进入红叶中畅游,但理智即使将我的脚步拉了回来。

       但是没有想到,岁月弹指一挥间,才过了二十年,深秋季节,那个窒息的梦境重又占据了所有的睡眠时间,仿佛一闭上眼,便是遮天避日的红叶,风一过,如同在树枝间跳跃扭曲的火焰,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低喃:卿卿吾妻,当血枫尽染,珠联壁合,就是你我相聚之时……

       而那颗珠子只是静静地垂挂在颈间,颜色黯淡。

       当我掩上卷宗,已是旭日东升,带有温度的光芒驱散房间的黑暗,我闭着眼睛沐浴在晨光中,以期望洗刷内心的窒息和迷茫,同时一遍又一遍地催眠自己:凌霄,你很正常,凌霄,你会没事的……

       适时响起的门铃声将我奔腾不止的思绪拉回到了现实,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开了门,不期然对上了一双深邃的眸子,乍看一下平淡无奇,但细看之下却好像有一层黑色迷雾笼罩着,看不清其真实的想法,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我问,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他的脸闪过一种很奇怪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才道,不,凌小姐,我们以前没有见过。不过我的照片经常在财经杂志上出现,说不定你有印像。

       是吗?但是我从来不看财经杂志。

       霄霄,霄霄,昊天是不是很帅,送给你当男朋友好不好?

       我终于将眼光收回,低头看着正眨巴着眼睛,紧扒着我不放的红色无尾熊,淡笑道,荷,我不知道你的兴趣是当红娘,而且穿得还像红包似的。

       红包撇了撇嘴道,可惜我们十几个红娘都没有把你推销出去,真是失策。

       我失笑。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的惊吓,长大后我生性淡泊,处世不惊,仿佛所有的热情都在上一世用尽了,习惯独来独往,待人处事不温不火,然而,总有一些朋友围绕在身边,夏荷就是其中一个。用她的话说,我是黑夜中的烛火,而她们是渴望光明的飞蛾。我还能说什么呢,都已经不是人了。

       今天来的是夏荷和她的未婚夫,以及做为伴郎的神秘男子陆昊天,为的就是商讨下星期五婚礼的安排,而我做为伴娘不得不参与烦琐的讨论,即使我所做的只是捧一杯热茶坐在一边点头。夏荷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叫一声,霄霄,这次可是你第七次做伴娘了,什么时候才能喝到你的喜酒啊。我道,你也知道我这是第七次啊,还好意思叫我继续做。夏荷用很可怜地眼光看着我道。可是她们一个接一个早婚,我能去找谁。我说,你不知道做了三次以上就很难嫁出去了吗?以后你养我啊。夏荷很开心地点点头,说,好啊好啊,我养你,我养你,听了我直翻白眼,对旁边一脸无奈的男人说,你怎么还没有教育好她。夏荷的未婚夫只能说,只要你早点结婚就好了。我正要接腔,却被那个陆昊天抢去了话头。他说,或许凌小姐很快就可以请你们喝喜酒了。说完,还冲着我笑了笑,说不尽的古怪。我只能点了点头,说,是啊是啊,到时候准备好贺礼就好了。

       临走前,夏荷递给我一个狭长的木匣子,说,这是昊天送的新婚贺礼,可惜不适合我,今天就当着昊天的面送给你了。我接过,有点沉,木匣子是用上好的檀木而制,散发的檀香宁静而悠远,因年代久远呈现焦黑的颜色,而表面经常被人摸索,显得温泽润和,相信这样的盒子里装的一定不是凡品。打开盒子,一支玉梳静静地躺在鲜红的锦缎上,梳玉色白中略青,半圆形,薄片状,外弧饰镂空花鸟纹,中部为3朵花,两侧各有一鸟,梳齿集于下弦,齿密而间距细小,底端平齐,样式古朴典雅,好像是唐朝的作品。的确很难想像她这个跳豆用如此雅致的玉梳,就好像汽车行驶在恐龙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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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30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轻罗扇后

我细细地打量着玉梳,突然发现在玉梳的几个梳间有几丝红丝,好似有鲜血的沾染。我的脑子里开始出现许多跳跃的画面,就像是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闪现,稍纵即逝,如流星般划过天空,抓不住一丝一毫。我有一种预感,这只玉梳一定和我那古怪的梦境有关。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刚触碰到冰冷的玉质,一股电流冲进体内,强烈地撕扯每一个细胞,我直直地倒了下去,落入一弯臂膀之中,夏荷惊惶地呼喊声逐渐模糊,身边升起了青色的浓雾。我渐渐沉浸在一个梦境之中,真实得让人分不清楚现实与虚幻的梦境。我只知道,在那个梦境中,我不是凌霄,我的名字是红袖。

       我叫红袖,出生在唐朝最繁荣的时代,蜗居在长安。这一片滚滚红尘之中,所谓大隐隐于市,我想我可以算是最大的隐士了。

       在长安,提起牡丹坊,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男人们暧昧地挑挑眉,面上春意昂然,而女人们则羞红了脸,啐上一口,甩袖离去。牡丹坊,是长安最大的青楼,有最艳最大的牡丹,最精致的亭台楼阁,最豪华的装饰,最烈最醇的酒。自然,还有最美的女人。在觥筹交错之间,美人脸上的那一抹红晕,让王孙贵族如痴如醉,轻罗扇后欲迎还拒的盈盈秋波,让土仕绅豪如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地投入无底的销金窝中。

       我喜欢看人,坐在高高的楼台上,俯视着芸芸众生,冷冷地看着一场场虚假的男欢女爱。对面街角的那个乞丐本是江南有名的富豪,却爱上了牡丹坊里的姑娘,被掏空了家财,扔到了街上,但痴心不改,每天守侯在门口,饱受门卫的老拳,也要看一眼曾经海誓山盟的她。然而,等到的只是一句,滚开!免得脏了本小姐的衣服。在后园正努力清洗一大堆衣服的老妇人曾是名振一时的花魁,当年有多少人捧上千金为求一笑。而如今,一旦年老色衰,昨日的你哝我哝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昔日的车水马龙变为门可罗雀,往日一口一个心肝宝贝的情人怀里是新一代的绝代风华。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

       拎起酒壶,仰头灌了一口,辛辣的液体从喉头滑如胃中,开始如岩浆般翻滚。我满足地叹了口气,靠在栏杆上感受着秋天的气息。清风拂面,温柔地仿佛情人指间的爱怜,带着各异的胭脂花粉味,吹动了屋檐上铜制的风铃叮叮作响,声音清脆而绵长。这时间,怕是山前的枫林也开始红了吧。

       红袖姑娘,今天是不是……

       微一抬眼,见嬷嬷正垂手立在门边,一脸的渴望,见我一颔首,那整张橘皮似的脸开心地舒展开来,忙唤了夏荷为我置了一身火红的衣群,佩带上最珍贵的珍珠宝石,抹上最上等的胭脂。夏荷谓叹道,小姐,你真漂亮。我不置可否,对着铜镜笑了笑,镜中模糊的人影笑如春花,倾国倾城。

       路过一个小小庭院,忽听得一个人道,赵将军真是好运气啊,一来就遇上红袖姑娘献舞。

       另一个豪爽的男声朗声大笑道,小小舞伎有何能耐,能让那么多人着迷,不过是卖弄色相而已。

       只是卖弄色相而已?我对夏荷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饶有兴趣地躲在花丛后寻声望去。见几个人正坐在石凳上说话,其中一个二皇子,以及一些跟班。而那个说我只是卖弄色相而已的男人正在喝酒,看他举杯的姿势就可以看他应该是个武将。他模样不错,朗目剑星,气宇轩昂,身材健硕而又无野蛮人的剽悍之气,再加之陪坐在一边的是对皇位虎视耽耽的二皇子,可见此人身份的尊贵,若是能攀上,怕是飞上枝头做凤凰了,难怪旁边的女人们一个个眼角含春。

       二皇子忙道,赵兄,你这句话可就错了。红袖小姐的确是美艳动人,但光凭这点也坐不上花魁的宝座,只有你看过她的舞蹈,你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真是此舞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啊,天上人间也不过如此了。

       那个男人大笑道,你们这些文人把这些风月之事看得比命还重要,你可知道沙场上的一刀一剑才是最惊心动魄的,那软绵绵的歌舞我还是不去了,免得影响喝酒的心情。

       赵兄,你这不是不给小弟面子嘛,走啦走啦。

       见那个男人被二皇子拖走,我才从花丛后面出来。卖弄色相……是吗?我倒要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所谓的天上人间。我低声吩咐了夏荷几句。

       人人都知道牡丹坊中挂牌的姑娘都冠以花名的。其中以四朵名花艳压群芳,牡丹的雍容华贵,碧莲的清廉自洁,海棠的楚楚可怜,寒梅的冷艳清高,让世上的男子魂牵梦萦,失魂落魄,但牡丹坊的花魁却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舞伎,而且那个舞伎最爱拿乔,高兴的时候出来舞上一段,赢得满堂喝彩,不高兴的时候十天半个月不见踪影。对此,嬷嬷却毫无怨言,让那些王孙贵族怨声载道偏又望穿秋水,与众女调笑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地问上一句,今天红袖来不来,怎不叫一票美女咬碎一口银牙。而我,却生来享受这种眼神,我问身边的夏荷,我是不是个坏女人。夏荷急忙摇着头说,小姐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了,真的。我看着她惟恐我不相信的焦急样子,不禁莞尔,拍拍了她的头,阻止她将头摇下来的行为。其实我做的不过是卖了个面子,把她从一个喜欢虐婢的主子手中要了过来,不料把的心也要了过来。

       我登上舞台,只往台下瞟了一眼,喧闹的大厅顿时安静了下来,只能听见酒杯从手中滑落,摔在地上破碎的声音,此起彼伏。而本来正在享受爱慕者殷勤的美人顿时沦为壁上花,却不等表现出怨妇的模样,咬着锦帕,用恨恨的眼神瞪着,巴不得瞪出个洞出来。而那个男人正和二皇子一群人坐在最前排,默默地喝着酒,面无表情,想必不情愿得很,与周围淫亵的目光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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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30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佩剑

接过夏荷手中的佩剑,向乐师打了个手势,琵琶声如迸泻的水银炸开,带来一片金戈铁马之声,将手中的双剑舞将开来。火红的身影在不大的舞台上腾挪转移,风,化为我灵动的舞步,琵琶声,是浮动在空中的音符,一个又一个或正或斜的银色光圈荡漾开去。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懂得我的舞蹈,还是只会注意我的脸蛋和身体,这些都已经不在考虑范围之列,我只是让自己沉浸在一阵急似一阵的琵琶声中,用身体、用感情、用双剑舞出关外的漠漠黄沙,滚滚狼烟,两军交战前的一触即发,兵刃相接时的惊心动魄,夕阳下打扫战场的凄凉荒芜……当最后一个颤音回荡在空气中,我缓缓地起身,看见那男人眼中的激动和欣赏。

       要知道所谓公孙大娘的舞剑术,杜二娘的“神针点睛”和顾三娘的“朱笔飞毫”并称当代三绝,又以公孙大娘的舞剑术为首。诗人杜甫还特意做了首诗,赞曰:“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而我作为公孙大娘的首席弟子,自然不能丢了她老人家的面子,而我做的,仅仅是将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

       我微微一笑,转身离去,空留身后如雷的叫好声。

       再遇上那个男人是在上香途中的枫林中,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闹剧。几个自诩为潘安再世的纨绔子弟在深秋时分,自认为潇洒地摇着纸扇,拦住了我和夏荷的去路,没说两三句话就开始动手动脚。我冷冷地笑,正要动手,他挡在我们的面前,只是那么一站,低喝一声,滚!暴戾之气喷薄而出,吓得那几个只懂得风花雪月的人落荒而逃,连掉了的扇子都忘了拣。

       赵将军好威风哦。我说。

       他有些诧异,问,为什么在下不自报家门,红袖姑娘却知在下名谓。

       我淡笑,避而不答,反问了一句,二皇子不太好相处吧。

       他恍然。要坐上皇位,除了自身的实力之外,还需要拉拢一票人,以寻求经济、军事上的支持,那些握有兵权的将军们自然成了香馍馍,而镇守北疆,在安西都护府统率边防守军的赵天昊成为二皇子寻求合作的目标。他苦笑道,政治复杂多变,今天的朋友很可能成为明天的敌人,谁都不能相信,杀人于无形,还不如在沙场上,朋友就是朋友,敌人就是敌人,一刀下去落得干脆。

       那今天赵将军是来……

       我是来看我的兄弟们,他们都是大唐的好子民,他遥望着矗立在山头的寺庙,眼神飘渺,我仿佛在刹那间置身于庙宇之中,隔着袅袅的香火瞻仰一个个长生牌位上默默无言的名号,在绵延的钟声和低喃的诵经声中成为永恒。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说,也许是兄弟们保佑,能在这里遇见红袖姑娘,实在是在下的荣幸。说完微微一笑,露出白色而整齐的牙齿,眼睛弯弯的,笑容明亮,好像划破春天的莺啼,化为百花盛开的瞬间,但眼底却有一抹化不开的忧伤,浓重而深邃,清晰地疼痛着。虽然我不明白一个人的笑容为什么可以拥有如此矛盾的极端,但我只知道,就因为这个笑容,我爱上了眼前的男人,爱得痛彻心扉,从此,万劫不复。

       你并不适合沙场,我说,你的眼底沉淀着因为杀戮而凝结的忧伤,深不可测,不可触摸。

       他的身子整个振了振,眼睛闪过复杂的情绪,似惊喜,似悲苦,似释然,似无奈,交织在一起。良久,才长叹一声道,红袖姑娘真是在下的知己,但一个只懂得耍刀弄枪的武夫不打仗,又能如何?

       我笑道,辞官归隐,种上几亩良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岂不悠哉,总比见到自己兄弟的尸体和牌位好上千百倍,莫非赵将军舍不得荣华富贵?

       他朗声大笑,区区不才,哪里还舍不得这几斗米的,若红袖姑娘肯为在下织布制衣,别说辞官归隐,就是发配到边疆,在下也是十分愿意的。

       平生第一次,为了一句话,竟然羞红了脸,如同枫叶刚由青转红事的那一丝红痕,清涩却又艳丽无比。而他,只是愣愣地盯着我罕见的那一抹娇羞发起呆来。四目相投,含情脉脉,此时无声胜有声,只有风吹过枫林发出沙沙的声音在耳畔回响。直到夏荷看不下去了,硬是咳嗽了几声,我们才惊醒了过来。

       有空请来我的红袖阁坐坐。我客套了一句,拉着夏荷匆匆离去,却不料我这一客套,为红袖阁套来了一个白吃白喝的将军。

       白天,我们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在城外的郊游。马蹄溅起的点点尘土都带有我俩的欢笑。夜晚,或在月光的银辉下,我抚琴,他舞剑,或在房间中秉烛夜谈,他谈西疆的粗旷豪迈,人心朴实,我谈江南的烟雨凄迷,远树含烟。一日复一日,他眼中的爱怜日渐堆积,浓得化不开的深情总在四目相对时将我溺毙在其中,但我不躲不逃,心甘情愿。

       秋已深了,经霜的枫叶灿烂地如同二月花,恣意燃烧人们的视线。坐落在枫林之中,品茗青雅甘醇的碧螺春,实在是一件趣事。端杯相敬,我开玩笑道,赵大将军,何时把你在我这红袖阁里费用清一清,我这里可是以黄金计价,怕时间一久,即使赵将军当掉裤子也付不起这个价钱。

       他笑道,红袖阁是你的,你又是我的,那红袖阁自然就是我的,自己的东西还要付钱吗。

       我听得好笑,此人脸皮之厚,世上绝无仅有,不禁徉怒道,哼,你的都是我的,我的可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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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30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仙女

对对对,我从上到下,从每一根头发到脚底的泥巴都是属于红袖姑娘的。他笑着一把拥住我,耳鬓私磨。又说,只是不知红袖姑娘什么时候给在下一个名分。我大笑地挣脱开,才跑了两三步,又被他一把抓进怀里,牢牢地锁在坚实的臂弯里,灼热的鼻息喷在耳后引起阵阵颤栗。他轻声道,红袖,我为你赎身可好。

       斜瞥了他一眼,我说,怎么,将军府上少一个端茶递水的称心丫鬟,将心思打到本姑娘头上了。

       他笑道,我可不缺什么丫鬟,只缺一位将军夫人,不知道红袖姑娘有没有兴趣。

       我瞪他,那我缺一名护院,不知道赵将军有没有兴趣。

       他还一本正经地点头说,好啊好啊,你做我的将军夫人,我做你的护院。

       他耍赖的样子很可爱,亮晶晶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神情,让人不忍心拒绝。轻抚他的脸,我叹了口气,昊,你是我今生的劫数。

       你答应了,你答应了。他开心地笑了,抱着我转圈,四周的景色飞快地旋转,令人晕绚,枫叶在树枝间跳跃,如同无数对龙凤花烛舞动的火焰。

       我想,我们会永远幸福地在一起。

       但事情远非我们想像地那么简单,婚姻并不是一场家家酒,只要你情我愿,盖上一块红布就可以替代凤冠霞帔。他是将门之后,名门之子,而我只是一个叫红袖的舞伎,即使拥有绝世容颜,过人之才,也不过是个倚门卖笑的舞伎。自他那天回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根据夏荷打听的消息,不知道什么原因,赵老将军大发雷霆,将自己的宝贝儿子杖责二十,关入房间软禁起来,而他的母亲更是夸张地晕了过去,醒来后整天以泪洗面。

       昊,你可知道你的父母正在为你物色门当户对的名门淑女,小家碧玉,以便断了你的念头,难道我们注定有缘无分,无法白头偕老吗。

       一个人坐在阁上,怔怔地看着远方,我感觉凛冽的秋风穿过身子,在心上留下一个血洞,汩汩地流着鲜血,疼痛,刺骨而尖锐。我终于下了个决定,唤来了夏荷,低低地说了句,你陪我去见一个人,一个我最不愿意见到的人。

       三天后,皇上亲自赐婚,将苏尚书的千金许配给赵天昊将军,十日后举行婚礼。

       他是被人架着拜了天地,抬着进了洞房,多日的绝食使他的脸颊深深地陷了下去,脸色苍白而憔悴,原本刀刻似的轮廓变得更加鲜明,让人看了心疼。红袖,他醒了,睁开眼,伸手覆盖住我正在他脸上摸索的手,温柔地笑道,真好,又梦见你了,你带凤冠的样子真漂亮,好像仙女下凡,不过仙女是不流眼泪的。

       我透过朦胧的泪眼微笑,说,亲爱的昊,你并没有做梦,我就在你的面前,今天是我们成亲的日子,我们已经拜过天地,我们可以白头偕老了,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了。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随即又皱了皱眉,说,我记得我是和苏尚书的千金成婚,为什么……

       我就是苏尚书的千金,我是苏红袖。

       他愣了一下,然后夸张地叹了口气道,早知道你是苏尚书的千金,我就该吃饱了喝足了,以准备今天的洞房花烛夜。

       我连忙塞了一汤勺的粥堵住那张毫无禁忌的嘴,以掩饰微红的双颊,说,我知道你很疑惑,为什么牡丹坊的舞伎会成为苏尚书的千金,我给你讲故事吧。

       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富家女爱上了穷书生,为了爱情舍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任由艰辛的风霜在娇柔的面容上刻下岁月的痕迹,她,如同失去了水分的花朵迅速地枯萎着,但每晚回倚在门边期待上京赴考的丈夫高中归来。即使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刻,眼睛仍是朝着门的方向。在简陋的葬礼之后,她的女儿带着信物去找父亲,这才知道当年的穷书生中了状元,被丞相看中,招了做女婿。自然是平步青云,官运亨通,忘记了在家乡的妻儿。女孩恨她的父亲,是他的薄情寡义导致了母亲的死亡,她不顾父亲的呼唤转身离去,在各处流浪,直到遇到公孙大娘,拜了师傅学习舞蹈,长大后成为牡丹坊的幕后老板,每天坐在高阁上看尽人世情爱。她不相信爱情,却在某一天爱上了一个男人,为了与他厮守终身,她去找了十几年未见的父亲。她突然发现,或许,她没有想像中那么恨眼前这个霜染鬓发,老泪纵横的男人。

       他紧紧地抱着我,以期补偿我少时所受的所有苦难,低声喃喃道,红袖,你是枫林中舞蹈的精灵,从见你的第一眼起就轻易捕获了我的心,我愿好好地守护你,给予你世间最大的幸福,即使毁天灭地,也再所不惜。

       我亲吻着他如刀剑一般的眉毛,说,你不需要毁天,也不需要灭地,只要你能和我永远在一起,不要抛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就可以得到我的灵魂。

       755年冬,以诛杨国忠为名,时为平卢(治今辽宁朝阳)、范阳(治今北京)、河东(治今山西太原)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及其部将史思明乘机发动叛乱,率15万大军由范阳南下,直指洛阳和长安。“所过州县,望风瓦解,守令或开门出迎,或弃城窜匿,或为所擒戮,无敢拒之者”。皇上任命朔方(治今宁夏灵武西南)节度使郭子仪为主帅,赵天昊为副帅迎战。

       那时,我们已成婚五年,依然如胶似漆,恩爱甜蜜。每天他会用一把玉梳替我盘起发髻,为我画眉,他总会亲亲我的脸颊,说,红袖,红袖,真想为你梳一世的秀发,画一辈子的眉。而我,则每天下厨,为他煮一些他最爱的小菜,再热一壶好酒,在盈盈花丛中看着他笑着走来,将我拥入他的怀里。

       但当他要回北疆的时候,总舍不得我去受苦,希望我呆在安定繁荣的长安,但我不愿和我的母亲一样,将其一生耗尽在无穷无尽的等待当中,就把两个儿子扔给了赵老将军,化了装偷偷地跟在大军后面,直到半途被他发现,当着众兄弟似笑非笑的表情,一脸无奈地将我拥入怀里,宣布我为他的传令官,女扮男装,编入他的帐中,从此寸步不离。我们共乘一骑,驰骋在仿佛没有尽头的草原之上,枕在他的腿上看毫无瑕疵的蓝天白云,唱着粗犷豪迈的歌谣,跳着热情奔放的舞蹈。只要他在身边,那些粗茶淡饭,淡汤浊酒胜过山珍海味,琼浆玉液。跟了一次两次之后,他走时顺便将我打包,以免我风餐露宿,让他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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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30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盔甲

但这一役他却坚持让我留在军帐之中,不可外出,还派了两个小兵守在帐外。听着山崩地裂的喊杀声,我如坐针毡,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折磨得我坐立不安,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要到他的身边去,不然,我一定会后悔终身。换了一套普通战士的盔甲,不顾小兵的阻拦,我冲到战场,那些飞溅的血液和残肢,和我们一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兄弟与敌人同归于尽,那两个小兵为了挡住向我落下的武器,也倒在血泊之中,但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我只有一个信念,赶快到他的身边去,一定要快。

       终于,我看见他了,骑在“踏雪”身上的他浑身浴血,连“踏雪”的身上也都是红的,他如战神下凡,所向无敌。四周的敌人一次一次地围上来,却一次一次倒在他的银枪之下,我可以看见他们在胆怯,他们在颤抖,他们的长官大叫着放箭,快放箭。我微一转头,看见一羽飞箭正悄然无息地接近他,我没有多想,飞身扑了上去,撕裂的疼痛从胸口炸开,红色的液体激扬开来,无力的身子从空中坠落,落入熟悉的怀抱。我看到他眼中的难以置信,他眼中的忧伤让我心疼,他说,袖,为什么你要来,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两行泪流了下来,混着刺眼的鲜血。

       我想安慰他,想伸出手触摸他的脸,告诉他我没事,但我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张了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周围越来越冷,无边无际的黑暗落下帷幕,阻隔了我心爱的他,只有悲怆的哭嚎在耳边一遍一遍地回响……

       怀中的玉梳落在地上,沾染了两人的鲜血,诡异地闪烁着翠绿的色泽……

       周围的青雾渐渐散去,我知道我又回到现实世界,缓缓地睁开眼睛,印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消毒水的味道,看来我又为医疗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右手很沉,抬不起来,好像被什么压着,转头一看,原来是被人牢牢握在手里,捧在心口,不能动弹。见我醒了,忙问,感觉怎么样,头疼不疼,我马上叫医生过来。

       我拉住他正要按铃的手,微笑着说,昊,原来你长胡渣是这个样子的。

       他怔在那里,笼罩在眼睛上的黑雾如同曝在阳光下逐渐消散,显出清明而漆黑的眸子,欣喜的笑容绽放开来,露出整齐而洁白的牙齿,好似三月的阳光劈里啪啦地照过来,灿烂得让人晕眩。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霄,你都想起来了吗。

       我点点头,说,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有你,有我,有夏艳,还有其他人,既甜美又悲伤。但是昊,今生我只是凌霄,不是红袖,没有绝世容颜,没有倾城舞姿,你会不会觉得失望。

       他眼底深藏的忧伤如潮水般涌了出来,他低低地说,霄,我也不是前世的昊,你还会爱我吗。

       看着他忧伤的样子,我觉得好心疼,前世的一幕幕又飞快地在脑中闪过,他眼神清明的样子,他遥望山顶寺庙飘渺的样子,他在枫林中舞剑的样子,他在月光下诉说绵绵情话的样子,他争着和我抱孩子的样子,我们在草原驰骋的样子,他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样子,还有,最后那一刻无泪恸哭的样子……我将头埋进他坚实的胸膛,一遍又一遍地说,我爱你,我爱你……

       他捧起我的脸,眼神专注而虔诚。他说,那你可不可以答应我,永远陪伴在我身边,不能和上一世一样,早早地离我而去,将我一个人扔在你不在的世界里。

       我拼命地点头,拼命地点头,直至我们相拥。

       病房的落地窗外是一片火红的枫林,随风摇曳的树叶如同跳跃的火焰,好似千年前的那一片枫林,有个男人跪在其间三天三夜,恳求法师以其三十年阳寿换取来世的情缘。

       附:

       玉花鸟纹梳,唐,长10。5cm,宽3。5cm,厚0。4cm。

       梳玉色白中略青,半圆形,薄片状。外弧饰镂空花鸟纹,中部为3朵花,两侧各有一鸟。梳齿集于下弦,齿密而间距细小,底端平齐。

       唐代妇女往往在头部插梳以为装饰,此件玉梳器薄、齿短,恐非用以梳理头发,而应是置于头部的饰物。唐至五代,用于头部的玉饰品一般都较薄,且玉质精良,表面少起伏变化,刻画图案多用阴线,线条直而密,这些特点在此玉梳上有明显的体现。

       红云一个上午就痴痴地看着桌上的这个物件,眼睛似乎都没有眨一下。

       “你看死了它还是那个东西。怎么也不会变成一面雕花镶宝石的梳妆铜镜。”

       白月摇摇头,把东西从红云面前拿开,免得她真的看出一个斗鸡眼或者金鱼眼。

       红云一下子把头摔在桌上“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毁了我一世英明。我怎么会买了这个奇怪的东西回来。天哪!你放道闪电劈死我吧!”话音刚落果然天空一道霹雳。

       白月赶紧关窗关门“还愣在那里干什么,后面的衣服还晒在外面。没见过嘴这么霉的。”

       红云赶快跳起来火烧屁股地去收衣服了,她最喜欢的一件红色连衣裙就晒在外面。

       白月关好门窗,拿起那件东西细细打量,脸上露出笑意,这个傻妹妹,还真给她拣到宝了。看看她难得的懊恼样子,白月坏坏地决定明天再告诉她。这是一件上好的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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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30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明-葬器

大红的喜轿,随着轿夫的脚步轻轻颤着,我知道,这是在上山了,我还知道,这山必

       是美的——不然,何至这些粗鲁汉子的脚步也轻快如许?

       我微微挑了轿帘,斜瞥了出去。正是十月深秋时节,一山红叶蓊蓊,如噙着一天的血。夕阳从背后撵了过来,照在我微露的四指上,将一层触目惊心的红揉进我新染的蔻丹上,刺得眼睛忽然一痛。

       我闭着眼睛,喘息。眼前恍惚如同梦幻,红的天,红的地,红的嫁衣……双瞳顿时蒙起一层氤氲的血色,承受不起这炫目的色。

       低低按着额头,摸索出那面从不离身的玉镜,打眼望去,蓦地一惊——镜中,一对血红的双眸,正含笑看我。

       “银针——”我骇得惊叫,镜子落在柔软的轿底,没有一丝声响。

       “小姐,怎么?”轿帘猛地被挑开,人群似乎被惊动了,看来我适才的尖叫,着实吓到不少人。银针连忙探身进轿子,紧紧捏着我的脉搏,清秀的脸上满是担忧。

       “眼睛……你看眼睛……”我紧紧扯着银针,适才的幻梦慢慢散去,我的口齿开始清楚:“你看那镜子,怎么我眼中有血?”

       银针怜惜地捏着帕子擦了擦我眼角的泪水:“小姐,你自从离家,早也哭,晚也哭,别说是一对眼睛,便是铁石心肠也给你哭出血了。”

       我默然,只慢慢松开银针的手,倚着椅壁,长长地叹了口气。

       终究还是要嫁了,徽州严家富甲一方,偏又是书礼传家,严三公子更是今科才放榜的进士,端的前程似锦。论门第,论家室,论人物,爹爹实在没有回绝的理由。

       稼笙……玉镜的棱角嵌进手掌,冰冷跟着切入心里,我切切地念着:我等了你三年,稼笙,我等不了你了。

       “清寒……”一个声音忽然冒了出来,如同急诉,如同低唤。

       清寒是谁?我忽然坐得笔直,只觉得一身冷汗,狭小的花轿,哪里有第二个人的影子?

       “银针!”我第二次尖叫起来。

       “小姐小姐——”银针慌慌张张地奔了来,挑起轿帘,急急问:“怎么了,又怎么了?”

       “没什么……”我咬了咬嘴唇,随口问道:“这山……叫什么名字?”

       银针忽然抿口一笑,嘻嘻地道:“说来也巧,正犯了小姐的名讳。”

       “温明?”我也多少有些诧异。

       “不错”,银针随手一指,划过漫山飘零的红叶:“这里就是温明山。”

       温明山,一美如斯。

       远山的暮岚在山间逡巡旋绕,慢慢飘来,一分分加重,如同情人枕畔的呼吸。

       “银针?”忽然发现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我低声问:“怎么了,怎么不走了?”

       “小姐……”银针擦了把汗,勉强笑着说道:“这个时候居然起这样的大雾,走不得啊。”

       走不得?我四下环顾,只觉得雾蒙蒙一片,四下都是混浊的白色,令人胸口发闷。银针正在和宗参将低声商议着,依稀听得见她的焦虑——“不成,决不能让小姐在这里过夜,太危险了。”

       银针本是君家同宗的一个亲戚,十岁上父母双亡,爹爹出钱为她爹娘置办了棺木,又收留了她。本说是留在府中,只当半个女儿将养,银针却叩头说宁可服侍小姐,报答君家大恩,这一服侍,就是八年。银针毕竟是读过书的孩子,又蒙爹爹妈妈另眼看待,说话气度,自然和府中其他仆役不同,每每遇到事情,她倒比我有定夺些。

       “看那里——”忽然一个轿夫惊叫起来,手直直地举起,白雾中隐隐约约透出一块血红,渗透地触目惊心。

       “是夕阳!”宗参将低声道:“这下就好办了,顺着太阳的方向走,准保没错就是了。”

       “起轿。”

       银针斩钉截铁地道,紧紧抓了我的轿栏,我隐隐地感到了她的颤抖。

       忽如其来的浓雾,显得极其诡异,我坐在轿里,任凭帘外人的脚步将我带向未知的未来,手心的古镜捏出了汗,竟似也在微微颤着。

       “银针,我有点怕。”我忍不住忽然开口,声音竟嘶哑了。

       没有人回答——

       “银针,银针——”背心忽然传来一阵冷意,轿子明明是在移动的,小小的窗帘,依旧映出人形的侧影,只是那侧影僵硬得令人恐惧。

       一把拉开了窗帘,侧影蓦然倒下,那是一张铁青的脸,如同在棺木中渐渐干枯的尸骸,从狭小的窗口一下倒了下来,一对眼珠啪的落下,带着浓血落在我手里的古镜上。

       几乎是与此同时,轿子停了下来,砰然搁置在地上,另一边窗口也骤然探进一颗头颅,青色的头巾裹着乱糟糟的头发,正是家里的轿夫。

       我瑟瑟缩成一团,左右两颗头颅占去轿中小半空间,猩红的轿毡,第一次变得如此恐惧。

       不敢再依靠,背后的绸布无风自鼓,前方的轿帘忽然被掀开——

       “小姐!”一只手死死扯住我,银针骇极的脸满是汗珠,我的腿已经软了,被她一扯向外奔了一步,险些栽倒在地。

       银针紧紧抱住我,周围的大雾已经完全变成血红色,咝咝地旋转。

       四个轿夫,八名护卫,在红雾里僵立,雾中似乎有一种说不出的压力,一点点挤压着他们的躯体,四肢在迅速枯萎,头却胀大了足足有一倍,一粒粒眼珠落在地上,滴溜溜转个不停。

       偌大的空地上,只有我,银针和宗参将。

       “小姐当心。”宗参将定定执着宝剑:“这是尸气。”

       “尸气……是什么?”我哆嗦着问,好在是武将的女儿,总算跟着爹爹看过些杀伐撕斗,不然只怕真要摊倒在地上。

       “尸气就是……”宗参将的话顿住了。

       十二具没有了眼珠的尸体似乎听见了人声,一起向我们走了过来,已经干成枯骨的足趾渐渐从靴子里刺出,挣开干瘪的皮,白得刺眼。

       “小姐闪开!”宗参将脸色已经变成死灰色,深深吸了口气,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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