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yuhere 发表于 2009-6-1 09:49

关于博后博士夫妻三年退税问题

本帖最后由 Piggy-poo 于 2009-6-3 23:14 编辑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我,博士职位,50%E13的工资1500欧, 每月扣100多欧的税,三年内博士毕业的可能性不大,
bf,博士后,E13的工资3000欧,每月500多税,三年后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留在德国;
如果我们领证结婚的话,需要换税卡:
本来打算的是他拿三级我拿五级,这样算下来每月总收入可以多一两百欧。
但现在听说,根据中德协议,在德国的访问学者三年内离开,均可以全额退回税款。
我三年内毕业离开的可能性不大,我拿五级税卡的话这样一来我多交的税就不能退回,似乎更亏了?
如果我们三年后都不回去,那么是不是应该办理每年退税,我和他都拿四级税卡?
请问达人,有没有类似情况的夫妻,该如何办理退税?

潇潇泉伊 发表于 2009-6-3 19:38

如果你们结婚拿三五税卡的话,本来就有报税的义务。
四四的话,应该是自由报税。
至于哪种组合合适,可以自己参考税率和退税率决定。

grosseye 发表于 2009-6-5 18:41

你才扣100多的税, 你老公扣500多的税, 怎么扣得那么少呢

orionsnow 发表于 2009-6-5 21:29

你不是工作版问过了么?人家回答的已经很详细了。

你先把退税怎么退的搞清楚再来问吧。 我不确定,不过好像不是按照你计划的那个样子退。另外有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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