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灯
发表于 2009-5-31 23:18
嚰呢啊呜
发表于 2009-5-31 23:33
看着似乎是谁的D-Link无线路由没加密,网络名是默认的。这位大虾用着,交钱倒不一定,但严格来说这和头别人钱包属于一个性质,警察可能会上门。。。
嚰呢啊呜
发表于 2009-5-31 23:34
再说,这网络你用着放心吗?不怕被黑?
马灯
发表于 2009-6-1 08:32
libach
发表于 2009-6-1 10:41
这个也没这么严重吧,蹭网又不违法,只要不借蹭网的机会到人家电脑里溜达就没事。反过来,人家也可以借这个机会黑你。
Nimm2
发表于 2009-6-1 14:45
2007年Amtsgericht Wuppertal作出一项判决,判定被告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偷用他人没有使用密匙的无线网络接入因特网的行为构成了TKG(Telekommunicationsgesetz)第89条,第148条以及BDSG(Bundesdatensicherheitsgesetz)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处警告,没收电脑和罚金100欧缓期执行
Zit: MMR (Multimedia und Recht, Zeitschrift) 2008年第9期632页
请打算以及正在偷用别人网络的同胞要三思。发现自己的网络被他人偷用的同胞可以参考一下相关法律措施
{:4_307:}
Nimm2
发表于 2009-6-1 14:54
感觉主要是出于侵犯通信安全作出的判罚{:4_293:}
马灯
发表于 2009-6-1 15:03
fizza
发表于 2009-6-9 11:45
我经常用别人加密的无线网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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