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筹办过程中(GmbH i.G.)银行资金的几个问题
小弟不才,正筹办GmbH。现公证程序已毕,银行已开户,25,000欧元已存。有几事不解,恳请各位兄弟姊妹解答:1.25,000欧元存单已出,这笔钱在公司成立之前是否只能用于支付公证人、法院或者财政局等相关申请费用?
2.相关得申请费用是否一定需要由此账户支付?比如,刚刚收到州法院100欧元的Anmeldung的帐单,能否暂时用我自己的个人账户支付?
3.除了先期存入的25,000欧元,如果再存入一笔资金,后存入得资金在公司申请过程中可否自由支配?
4.公司在筹办过程中可否申请小额银行短期抵押贷款?
问题繁杂,恳请各位慧赐解答 orz $握手$ $送花$ 公司筹办的时候只要存足12,500就可以,注册完之前这些钱不能动,,, 开户之后,注册资金打进去,开出证明给公证,然后公司(筹)帐户上钱就可以随意支配了,这是公司帐户上的钱,注意税务方面的问题。 你可以用自己帐户交这个100欧元,然后在做账时候从Privat konto 再做回来就好了。 不胜感激!多谢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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