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你的白骨》--作者:吴衣
引 子我叫简洁,二十二岁,女,未婚。
我的命不好,九岁的时候遭逢变故,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两个哥哥一个嫂嫂还有一个姐姐,全部在短短一年之内相继去世,自己也在一场高烧之后彻底失声,成了一个哑巴。
幸亏还有苦哥。
大哥去世不足半年,他就娶了我的嫂嫂,也成了我家新的顶梁柱。
那时候,我觉得他乘人之危,简直就是天下第一大坏蛋,对他从来就没有好脸色。
一年之后,改嫁的嫂嫂也因病去世,留下仅仅一岁患有先天小儿麻痹症的侄女丹丹和我相依为命。
所有的亲戚都对我们这两个幸存者畏如蛇蝎,在他们眼里,我家已经成了灾难的代名词。
别无选择,同时也是顺理成章,我和丹丹一起住到了苦哥家里,一住就是十三年,直到现在。
如果不是因为一部叫做《鬼吹灯》的灵异小说,我永远不会想到自己遭遇的变故后面掩藏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
原来,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天灾人祸,有些事情本来就发生在我们的感知之外。 第一章 缘起
“鬼吹灯同人征文大赛,三万元现金大奖等你拿!”
丹丹刚刚打开XX中文网,醒目的广告就毫不客气的闯进眼帘,想忽略都不行。
三万元现金?
和丹丹一起凑在电脑面前的我倒吸一口冷气,指了指那个广告,丹丹会意的点开了它。
原来是有奖征文,是作为全国知名度最大的小说原创门户网站龙头老大的e灵异中文网举办的,要求引用在e灵异首发的灵异探险小说《鬼吹灯》的设定内容创作同人小说,优胜者将获得三万元现金的奖励,还能得到作品出版的机会。
毫无疑问,这是个名利双收的活儿。
三万元现金,那是多大一笔钱是个什么概念?
家里有三亩土地,每年种两季农作物,一季水稻一季小麦,可以买三千四五,加上养鸡养猪,最多也就是五千出头,还不算农药肥料籽种和人工。
苦哥在镇上开的石厂上班,敲大石头,累死累活每天挣五十元,一个月一千五,一年也就才一万八,还不算伙食,还得每天都不耽搁。
三万,苦哥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旷工不生病不受伤,总之一分钱不花,得干上将近两年,要是换上家里的收入,得整整挣个六年。
三十万字左右的同人小说,能费多大个事?
没事的时候,我也写过小说,不久前还在e灵异申请了作者专栏,虽说没弄出个名堂,不过试试又何妨?
当初家里发生变故的时候,我才读五年级,不得已辍了学,等到事情告一段落,我已经端上了苦哥家的饭碗,又成了哑巴,还成了小伙伴们排挤的瘟神,当然没有机会再去上学。
苦哥本来是弄了钱准备送我去读聋哑学校,可是被我拒绝了,不是不识好歹,是我不想再让他操太多的心。
那时候举目无亲,苦哥一手操办了我家的八台丧事,整个人变形得像是骷髅,走路都是跟鬼一样用飘的,那样子真让人担心他随时会散架散成一堆白骨。
我对他的态度不知不觉的就发生了转变,毕竟我是一个小女孩,很容易被感动。
要是换了个人,根本就不会在那个节骨眼上娶我的嫂嫂,更不会在嫂嫂死后照顾她有残疾的女儿和小姑。
事实上,嫂嫂还没有过他的门就过世了,他们甚至没有来得及用婚事来“冲喜”,我们那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家就已经彻底的支离破碎。
据说,嫂嫂本是他的青梅竹马。
这就够了。
爱屋及乌也罢,补偿心理也罢,我都应该知足,又怎么能去奢求太多?
后来,苦哥一直没有再娶,加上他的父母在三年内相继去世,他就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我和小丹丹的身上。
他是初中生,当初的课本都还在,既然我执意不去上学,他也不勉强,就自己当起了老师,学生就是我一个人。
等到小丹丹慢慢长大,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她行动不便,根本就没办法走上崎岖的山路去上学,何况学校根本就不收丹丹,原因当然莫须有。
她和我一样,都是公认的不祥之人。
于是,我又成了老师,学生就丹丹一个人。
同样是“不祥之人”的缘故,加上身有残疾,我的年纪渐长,却根本就没有人上门提亲,于是我的终身大事就成了困扰苦哥的最大烦恼。
今年开春,电信局连同电脑城举办“买宽带送电脑”活动,苦哥不声不响的去交了钱,成了这三阳湾第一个开通宽带的个人用户。
“丹丹也长大了,家里太闷,该见识一下外面的精彩,上网去吧,那个世界不会有那么多的偏见和成见。”
电脑这玩意儿苦哥也没学过,他们读书的时候还没有西部大开发这回事,三阳湾也还是个闭塞的山窝窝,根本就连电脑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不过好歹是初中毕业,他出山去买了几本网上冲浪的电脑书回来,先自己捣鼓然后教我和丹丹,上网这事也就没了什么神秘。
QQ,网站,游戏,玩玩而已,又不是当黑客,不需要太高的技术含量。
电脑就摆在丹丹和我的房间里,苦哥基本上不玩,丹丹玩的是游戏,而我,差不多就去网站看小说,看着看着觉得新奇,好像写书还可以签约还可以赚稿费,心动之下也就申请了作者开通了专栏。
我写的是仙侠,胡编乱造的故事,并没有多少人看,不过无所谓,苦哥买电脑的本意就不是让我们网上赚钱,只是要我们散散心解解闷而已。
更重要的是,他想我们在网上交些朋友,能网恋一回解决终身大事当然更好。
不忍拂了他的好意,加上自己也有些好奇,我和丹丹都申请得有QQ,也交了些网友,不过我找的大多是在e灵异认识的书友,丹丹找的就是游戏里的玩家。
在e灵异好歹也混了两三个月,自己写故事也写了十来天,虽然菜鸟得不行,《鬼吹灯》的大名却也如雷贯耳,毕竟那是零六年最热门的小说之一。
可惜我没看,从来就没有。
鬼吹灯,灵异小说,听名字就是个鬼故事,肯定是荒唐无极限,尽是瞎掰,能有什么看头,何况我看小说时丹丹也在凑热闹,我可不想影响小孩子。
她已经有十三岁快满十四岁了,正是年少求知的阶段,要是沉迷在无边的荒诞里去,那才真的是恐怖故事。
“这么牛啊,看看,原型是个什么东西?”
没等我盘算妥当,丹丹已经点开了《鬼吹灯》的连接,想了想我没有阻拦,都说好奇心能杀死猫,小孩子的好奇心更重还有叛逆心理,不要她看她肯定会偷着看,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让她瞅瞅,没准儿转身就没有了兴趣。
“远古的秘密,失落的宝藏,神秘莫测的古墓……风水秘术,摸金校尉……切,原来是盗墓贼啊!”
盗墓,地下冒险?
写同人小说,那不是也要写与风水有关的盗墓行动,没实践经验耶,光是看着《鬼吹灯》瞎掰么?
“小姨,你干吗笑得古里古怪的……呃,不会是要去找感觉吧,深山老林的去哪儿找古墓,你又不懂风水……啊,你不会打公子墓的主意吧?” 第二章 公子墓
三阳湾本来就是山区,地处云南和四川的交界,群山起伏,树茂林密,也有着很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公子墓就是其中的一个。
正因为树茂林密山高皇帝远,解放前这里曾经土匪盘踞,那些家伙除了打家劫舍,还有一大爱好,那就是盗墓,在我们这儿叫做发丘,也叫作娼坟。
不知道是不是三阳湾风水特好,这偏僻的地方居然有好多墓,当然年代不算太久,不过据说都是些有钱人的坟,陪葬品丰厚得很,那些土匪盘踞在这里,估计除了地势复杂,有众多坟墓来做第二产业也是原因之一。
既然是风水宝地,土匪当然不止一股,其中最有名的是天宝寨的土匪,原因无他,只因为这股土匪的瓢把子是个女的,叫做刁娘子。
“刁娘子”是这一带的叫法,其实就是黄鼠狼,不大,灵活得要命,能在树上纵越如飞,而且可以打洞,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一个人,那个人的秉性就可想而知。
刁娘子最大的长处不是打家劫舍,而是盗墓,据说她鼻子特灵,地下有没有墓一嗅就知道,三阳湾的大多数坟墓都是她带人下的手,向来出手无空,传得是神奇无比。
久走夜路必撞鬼,她在动公子墓的时候就失了手。
公子墓在一个山坳里,那使节当然还不叫公子墓,一个乱石滩而已,谁也没料到下面还有个古墓,可是刁娘子就有本事嗅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术。
指挥手下的兄弟干了一天一夜,好不容易挖到了墓室,刁娘子却突然下令收手,说是歇息的时候打了个盹儿,梦见个穿着红袍的公子哥,那家伙死皮白赖的求她,要她别毁了自己的房子。
推想起来,这个公子哥自然就是墓室里的主儿,穿着一身红衣,没准儿是得了灵气修成气候,要不就是发生尸变成了传说中的精怪,反正一句话,这墓动不得。
当时局势动荡,解放军已经开始剿匪,这三阳湾土匪的崩溃也就是迟早的事,大家伙都寻思着好好干上一票然后散伙避风头,找墓葬本来就不容易,这眼看胜利就在眼前,有谁愿意半途放手?
意见不合,加上人心涣散,刁娘子也镇不住场面,结果少数服从多数,到底还是把墓室给挖开了,不过很快就发生火并,天宝寨土匪全军覆没,刁娘子血透重衣披头散发的逃脱,却是疯了。
疯了的刁娘子一副惊吓过度的样子,一丁点儿的响动都能把她吓得没命的跑要不然就缩成一团,整天就在嘴里念叨着“红毛”“公子”“不要”之类的字眼,哪里还有当初女瓢把子的风采。
奇怪的是七天之后刁娘子就没有了踪影,传闻她又回到了那个发生火并的山坳,就在墓室里开枪自杀,到底是和弟兄们死在了一起。
从那以后,公子墓的字号不胫而走,别说一般的小老百姓,就是土匪都得绕着走,毕竟天宝寨的覆没是摆在哪儿的,山民大多迷信,土匪也不例外,就算没有那个什么公子,光是天宝寨的数十条人命就能让人却步。
万一弄个鬼上身,那还不得霉死?
后来剿匪部队开进三阳湾,剩余的土匪死的死散的散,很快就没了踪迹,不过公子墓那地方已经成了有名的鬼谷,据说每到月圆就会听到山坳里吵吵嚷嚷的热热闹闹,中间还夹杂着凄厉的惨叫和嘤嘤的哭声。
总而言之一句话,那就是阴风惨惨的活地狱。
再后来十年浩劫,一群城里来的红卫兵听了公子墓的诡异后一口咬定那是土匪余孽的盘踞点,还可能会是潜伏特务施放的烟幕弹,喊着“绷紧阶级斗争的弦破除一切封建迷信打倒所有潜伏敌人”的口号冲去了公子墓,结果……
去了九个人,回来六个,还有三个女的踪影全无。
回来的六个革命小将当天晚上就死了四个,全身发黑,肿胀得比僵尸还难看。
剩下的两个,全部神经错乱成了疯子,就和当初的刁娘子一样,惊吓过度,就会念叨“红毛”“公子”什么的,第二天就全给送回城里去了,至于到底是死是活没有人知道。
再再后来,文化大革命结束,改革开放,山里心思活络的人开始动起了发丘娼坟的心思,当然,打的是那些土匪的主意。
都知道这湾里的土匪经常客串盗墓贼,想来应该手里有货,不过杀星高照恰逢改天换地的新时代,一个个都给镇压得永不翻身,那些东西肯定是藏了起来。
藏东西的地方,最保险的当然就是坟墓。
幸存的土匪给死去的兄弟下葬,多半会埋下相应的陪葬品,一来希望兄弟走个安心不找自己麻烦,二来是留条后路好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江湖应急。
也就是说,这些个土匪的陪葬可能比那些古墓的陪葬还要来得丰厚。
那时候的三阳湾,差不多是盗墓成风,听说漫山都是被掘的坟遍野都是乱丢的白骨。
那种情况下,公子墓也成了重要目标之一,人们不约而同的怀疑那里其实是天宝寨土匪的藏宝窖,而刁娘子也只是装疯卖傻想要独吞财宝。
终归是有人去了,人为财死,千古不灭的道理。
去的是当时在三阳湾大有名气的一个发丘高手,带了两个弟兄,乘兴而去,却是败兴而归。
据说,那里已经被洗劫一空,他们去迟了,除了白骨还是白骨,根本就没有宝藏的影子。
一气之下,那位高手把墓里的棺材板抬了回去,说是手不空出,好歹也找个烧火的柴禾不是,还说鬼怕恶人,要不拿点霸气出来没准儿真会被不干净的东西给缠上。
结果,不出三天,连同那个高手在内的三个家伙先后暴毙,全部双眼圆瞪死不瞑目,竟然是给吓死的。
更恐怖的是他们的婆娘先后失踪,有人看见她们是去了公子墓的方向。
这下子算是闹大了,派出所,刑警队,还专门从上面调来了专家,好一番折腾,除了又在公子墓发现三个盗墓贼婆娘的尸身之外一无所获,案子到底结了没有谁也不明白。
不过严打就此开始,三阳湾里的盗墓之风就此打住,而公子墓算是彻底的成了恐怖的代名词,大人哄小孩的时候都会说:“再不听话,就把你扔到公子墓去!”
明白了《鬼吹灯》的主题,我第一个想到就是公子墓。
要是到那儿去溜达一圈,亲身体验地下探险的刺激,写出来的同人小说会不会在众多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三万元现金大奖?
传说虽然恐怖,毕竟是添油加醋的传说,我才不信真的有什么红毛公子! 第三章 夜半莫读鬼吹灯
“倒斗四大探险分支,摸金门、搬山门、卸岭门、发丘门。又被称为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卸岭力士、发丘将军。有称‘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已经夜深了,我还在电脑前看《鬼吹灯》的资料,因为我已经决定要写这个同人小说,偏偏又对风水盗墓一窍不通,也没有看过《鬼吹灯》,想睁着眼睛说瞎话胡编乱造都不成。
先去看了看《鬼吹灯》的小说目录,密密麻麻一大篇,整整二百三十四章足足四百二十多万字,要从头看到尾可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何况还有一百多章是需要掏钱付费的vip章节,向来看白书的我压根儿就没有打算看。
只是用《鬼吹灯》的设定内容创作同人而已,又不是写续集,还不能用原著里的主要人物作主角,没必要把原著看得明明白白吧,大致的东西搞清楚就行了。
所以我才进了《鬼吹灯》的专区,想把原著的世界设定门派流传什么的摸个大概,然后才好构思如何动笔,没想到……
我渐渐的陷进去了。
一个诡异的世界,远古文化,神秘的古墓,惊险的盗墓生涯,稀奇古怪的机关……
好像都是瞎掰,又好像有条有理有章法,难道说真的有那么不可思议的人和事还有物?
以前觉得本地的一些灵异传说根本就是捕风捉影添油加醋的连篇鬼话,可是连上《鬼吹灯》一看,似乎大有玄机。
那些盗墓的土匪,介于绿林和掘丘之间,找到墓就盗墓,找不到墓的时候占山为王打家劫舍,不就是活生生的卸岭力士,四大探险分支之一?
卸岭力士这一派找墓主要用鼻子闻,传说中的刁娘子不就是用鼻子一嗅就可以断定有没有墓?
《鬼吹灯》上说他们长期被蒙人追杀,以至于淡出中原,有谁能断言他们没有混迹在大西南的崇山峻岭之中?
我们这儿把盗墓叫做娼坟或则发丘,似乎又和探险四大分支的发丘将军拉上了关系,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另有渊源?
古墓里碰上的僵尸或者恶鬼叫做大粽子,还有白凶黑凶之分,那刁娘子她们遇上的会不会就是长红毛的大粽子?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专区里居然还有小说中描写的种种奇物的图片,一个个清晰真实,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弄虚作假的迹象。
难道说,除了我们为了衣食而忙碌的生活,真的还有另一个神秘诡异的地下世界?
游走不定的目光很快就被摸金符的图片吸引,那个实物照片和其他图片一样非常清晰,介绍也说得非常清楚,那是摸金校尉特有用来避邪的护身符。
所谓“摸金有符”,指的就是那玩意儿。
弯勾似的东西,一寸多长,乌黑锃亮,坚硬无比,还刻了两个篆字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飞虎纹,根部锁了一圈金线,可以挂在脖子上当饰品,据说是用穿山甲最锋利的爪子制成,非常的神奇。
我被它吸引的缘故却不是它的神奇,而是看上去非常的眼熟,似乎经常见到来着,对了,丹丹就有那么东西,不过是乌漆嘛黑的,根本不像网上形容的“黑水晶一样”。
丹丹因为小儿麻痹症腿脚不便,经常在家里闷坐,苦哥为了给她解闷就送了他那个玩意儿,她就经常用来雕东西玩,别说在豌豆黄豆这些小东西上雕花跟切豆腐似的,就算在石头上刻字也能入石三分,的确非常的锋利。
如果它真的是摸金符,苦哥怎么会有这传奇般的东西?
难道说,苦哥也是个倒斗(《鬼吹灯》里盗墓的暗语)的手艺人?
他对自己的身份秘而不宣,倒是有些像专区里介绍的卸岭力士,可是他又怎么可能会有摸金校尉的视若性命的护身符?
怔怔的想了半天不得要领,本来想从丹丹那儿把东西拿来和网上对照一下,可是丹丹早就睡了,实在没必要去吵她。
这种事也就是胡思乱想的那么瞎扯,巧合而已,根本就当不得真,我总不能拿着那个像是摸金符的东西跑去问苦哥是不是卸岭力士的传人有没有为了护身符谋害摸金校尉。
发了一阵子的呆,我摇摇头清醒过来,莫名其妙的有些期待,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小说里到底写了些如何精彩的诡异传奇。
迅速进入《鬼吹灯》小说阅读界面,我正式走进了《鬼吹灯》的灵异世界。
引子,白纸人,鼠友……
仅仅开了个头,我就被吸引住了,看第三章荒坟凶尸的时候,心居然悬了起来,一个劲儿的替那个遇到僵尸的大烟鬼担心。
“还满有意思的嘛,瞎掰得有水平!”
突如其来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冷不丁的吓了我一跳,不过不用回头,听到随之而来的一声“嘎嘣”我就知道是谁来到了后面。
只能是丹丹。
丹丹喜欢吃炒豆,胡豆豌豆黄豆都喜欢,经常炒熟了当零食,嘴里老是咬得嘣啊嘣的,总安静不下来。
“你怎么起来了?有事还是小姨吵到你了?”
我没有回头,只是随手拉开挂在线上的QQ,随便点了出个聊天模式的空白框出来,把我的问题漫不经心的打了出来,当然没有点发送。
丹丹和我住的一间屋子,本来是要方便照顾她,不过她向来乖巧,我实在没什么好照顾的,现在也不过是随便问问罢了。
“哪有什么事啊……只是模模糊糊的闻到生人味,有些嘴馋,只好起来转转……你吃不吃点?”
丹丹的回答有些含含糊糊,似乎没有睡饱,不过中间夹杂着的“嘎嘣”声倒是脆生生的,我又好气又好笑,想来这丫头真的睡迷糊了。
“什么生人味,你又不是这个百年尸魔……”
显示器上的话还没有打完,我突然停住了所有的动作,因为身后的丹丹已经把手伸到了我嘴边,手里拿的居然不是豌豆胡豆也不是黄豆,而是一截白森森的指骨。
她问我要不要吃点的东西,居然不是她喜欢的豌豆胡豆黄豆,而是白森森的骨头!
心腔子蓦地一缩,我斜眼一瞟,身后的人弯着腰凑在我颈边,伸着个脖子专心的看着显示器,因为角度问题我看不清她的面目,可是她分明穿着一身宽大的青衫。
没错,就是长可及地的青衫,那种只有死人才会穿的寿衣。 第四章 梦魇
见鬼了!
——这是我的第一个念头。
难道这就是书上说的大粽子?
会说话的粽子,半夜三更莫名其妙的从我背后无声无息的冒出来,就为了和我一起看《鬼吹灯》?
那也太荒唐了。
从小到大,鬼故事听了不少也在书上看了不少,可是我不相信有鬼,因为我从来没有看到过。
庄稼人,半夜三更看田水什么的是常事,走夜路过坟地也很寻常,我就从来没有遇到鬼啊僵尸之类的东西,想见识一下也没机会。
这下好,我才决定写个灵异小说才盘算去公子墓找点感觉,它居然摸上门来了。
我当然是不怕,可是屋里还有个丹丹,到底是小孩子,我可不敢担保她也不怕,何况这个鬼会说话,很可能上了丹丹的身,也就是传说中的附体。
不管怎么样,先要看个明白。
我一反手就抓住了伸在我面前请我吃骨头的手,然后飞快的回头,正好和丹丹惨然变色的脸打了个照面。
“咝……好疼哦,小洁你这是干吗?”
不知道是常年干农活还是别的原因,我的手劲非常的大,就是小碗粗的竹子都能直接捏破,丹丹的手被我狠狠一握,不管她是不是鬼上身都受不了。
我当然不可能搭话,目光却直直的望进她的眼睛,传达的意思直接了当,没有一点含糊。
“你是谁?”
我是哑巴,却不会哑语,也不知道是彼此太过熟悉还是有心灵感应,苦哥和丹丹都可以直接解读我的眼神,我要说的话他们能理解个八九不离十,现在我就是要用眼神来求证丹丹有没有被不干净的东西附体。
“放手小洁……你弄疼我了,看我不告诉你哥……”
心里又是一寒,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这个声音根本不是丹丹的,不过我同样熟悉,它就藏在记忆的深处。
是嫂嫂的声音,也只有她才叫我小洁。
心神恍惚了一下,丹丹的脸已经凑近了一些,分明就是当初嫂嫂那憔悴的模样。
“小洁,你干吗欺负我,还嫌我不够辛苦么?”
嫂嫂的脸惨兮兮的笑了一下,看上去非常的古怪,却是嘴角裂开,一直延伸到了脑后。
随着那古里古怪的一笑,她脸上的皮肉开始迅速掉落,转眼间就露出了森森白骨,眼睛也骨碌碌的掉落,眼眶一下子成了两个黑乎乎的窟窿,紧接着就是“咔嚓”的一声脆响,在这寂静的夜里听起来分外的惊心动魄。
我在紧张之下不知不觉的加大了手上的劲道,紧攥在我手里的那只手居然给我硬生生折断了。
手上的感觉不对,不用去看也能猜出来是攥了截白骨,明摆着的,身后这个“嫂嫂”已经变魔术似的成了一具骷髅,白骨架子套着件宽大的寿衣,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冷冰冰的寒意似乎成了实质化的东西,无孔不入的包围着我,我没有尖叫的意思,只是想伸手捏碎这个白骨精的每一根骨头,但是我全身僵硬,连根手指头都动不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坐在椅子上保持着回头的姿势,傻傻的看着这个诡异的骷髅。
先前为了求证丹丹的身份,我是盯紧了她的眼睛,这会儿“丹丹”变成“嫂嫂”,又由“嫂嫂”化成骷髅,转变太快,连我的目光都没来得及抽离。
那黑洞洞的两个眼眶,就像两个无底的深潭,不止我的目光,就连我的心神都陷了进去。
我心里很清楚很明白,可是我动不了,就像是在做一个无法醒来的噩梦。
两个黑洞洞的眼眶慢慢扩大,那是错觉,我知道是骷髅慢慢的逼近了我的脸。
很奇怪,本来它就是凑在我颈子旁边,我一回头就和它面对面,可它就是还有向我逼近的余地而且一直在毕竟逼近老是没个完结。
也许,它要的就是这个“逼近”的过程,好让我的恐惧不断提升?
耳畔传来刺耳的声音,似乎这个骷髅在不断的磨牙,然后还有液体滴在地上的嘀嗒声,下意识的就想象出鲜血一滴滴落到地上的恐怖场景,我真不明白了,它这是馋得要命想吃人还是想告诉我什么?
难道它成了骷髅就不能说话,或者我是什么新时代转世的唐僧?
这关头还能想这些,我都有些佩服自己,看来我真的有写小说当作家的潜质,问题是——
要啃要杀来个干脆行不行,婆婆妈妈搞什么名堂!
正在恐惧和烦躁交织闹得水深火热的时候,突然“叮”的一声响,然后眼前白光一闪,近在咫尺的骷髅突然就没有影子。
眼睛眨巴了几下,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恢复了行动的能力,刚才那阴冷僵硬的感觉似乎根本就没有存在过。
跳起来满屋子转了一圈,门窗完好,寂静无声,没有穿寿衣的大粽子,也没有什么白骨精,丹丹也在床上睡得香香的,根本就没有鬼上身的任何迹象。
梦么,好端端的我怎么会做这么一个见鬼的梦?
回到电脑面前,我才发现椅子的扶手已经断了一截,那是被硬生生掰断的,毫无疑问,被我当作鬼手折断的就是它。
是梦游还是梦魇?
明明在看《鬼吹灯》,我怎么就会睡了过去?
难道真的被鬼迷住了,真正鬼上身的是自己,或者是鬼遮眼看到了看不得的东西?
那我又怎么会在最后突然惊醒?
乱七八糟的疑惑纠缠不休,我下意识的低头,突然发现胸前贴身悬挂的鸡心项链不知怎么的出现在衣裳外面,而且那个可以打开的鸡心坠子已经弹开了。
这坠子里面没有镶照片,却有拇指指甲那么大的一块玻璃,算是个小小的镜子,打开就可以照照脸化化妆什么的,很方便。
记得是听到一声“叮”才清醒过来的,那不就是鸡心坠子弹开的声音?
这坠子是苦哥送我的东西,难道会是一件可以驱邪镇妖的宝物,就像丹丹用来玩的那个“摸金符”?
可是,在鬼吹灯专区里好像没有看到有这么个东西啊。
刚刚想到《鬼吹灯》,电脑的音箱突然发出一阵阴风惨惨的怪笑,还伴随了“咔嚓咔嚓”的骨节摩擦声,那动静让我一下子想到了龇牙咧嘴的骷髅架子。
抬头一看,电脑的显示屏上赫然跳出个披头散发的鬼脸,血肉模糊不说,头顶还牵出根灯芯燃着碧绿的鬼火,两只眼睛都掉出了眼眶,就几根血丝吊着一抖一抖的,偏偏眼珠子还会动,上上下下的一转,直愣愣的就盯上了我。
“终……于……找……到……你……了……” 第五章 灯丝小狐
“小狐,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我恨恨的在电脑上打出我要说的话,然后重重的点了发送。
“鬼吓人,笑死人,人吓人,吓死人”,这话,是苦哥告诉我的。
事实的确如此,刚才我本来就已经绷紧的神经再度紧张,要不是以前见过这恶心疤瘌的鬼场景,只怕我一冲动就把电脑给砸掉了。
这电脑连同宽带一共用了四千二百三十八块钱,真要给砸了,还不得心疼死。
就在先前那如同梦魇的恍惚中,我莫名其妙的点开了QQ聊天并接受了场景邀请,那个吓人的惊魂鬼脸就是好友小狐设置的个性场景,恶心死了。
她是我在e灵异结识的书友,也在写小说,似乎混得还不错,我写的第一个东西就是她给设计的封面。
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个“灯丝”,嗯,就是《鬼吹灯》的狂热粉丝,一张嘴就是“大粽子”“倒斗”什么的,“用胡大的名义发誓”“看在胡大的份上”更是成了她的口头禅,简直是彻底走火入魔没救了。
估计她是个大学生什么的,很骄傲,开始可没有打算交我这个朋友,不过在介绍《鬼吹灯》却被我不客气的拒绝以后,她就牛皮糖一般缠上了我,那个封面也是算是她拉拢我的手段之一。
也许,在她眼里《鬼吹灯》真的值得崇拜,就像佛教弟子对原版《金刚经》的态度一样,而我对该书的断然拒绝显然让她受到了不小的刺激。
“衣衣,好像脾气不好哦,在干吗呢?”
衣衣是我的网名,没别的意思,我就觉得自己像是被一件被遗忘的衣裳。
“撞鬼了,都是被《鬼吹灯》害的。”
这次小狐的回应是一连串的“哇”,不用连接视频都能想象她吓掉下巴的样子。
“终于看《鬼吹灯》了?太棒了,真的很精彩是不是?没骗你吧?那里面的大粽子可好玩了,老吓人的……对了,你是不是给吓傻了?还撞鬼呢,是入魔了吧?嘻嘻,胡八一大大就是猛,厉害!”
一连串的话咋咋呼呼的蹦出来,不愧是大学生,打字比我快多了。
其实为了我的网恋苦哥专门给配置了摄像头,也配了音箱和耳麦,小狐完全可以接通视频后直接说话的,不过她知道我不能说话,所以一直都用打字的方式聊天,算是对我的一种尊重。
这也是我把她当朋友的原因之一。
她对《鬼吹灯》的推崇真的到了狂热得近乎痴迷的地步,本来我是有些反感的,不过为了征文比赛去鬼吹灯专区看过之后,算是大概明白了她的热情从何而来。
异军突起的盗墓兼灵异小说,写的是几个摸金校尉(自命正统的盗墓贼)通过风水秘术发掘古墓的诡异经历,探险、寻宝、猎奇、悬疑、考古、墓葬融为一体,惊心动魄,曲折离奇——
这样的小说在网上连载,可以说开创了一个新流派,想不红不火都不行。
e灵异中文网签约,点击超过一百六十万,三万多人收藏,各大网站相继转载,点击大多名列首榜,实体书出版后销量持续上升,上市不久就突破二十万册,甚至连网友见面的问候都成了“今天你吹灯了没有”,其火爆程度可想而知。
说实话,这种半真半假的瞎掰迎合了很多年轻人的猎奇心理,本来嘛,他们生长在和平年代的大都市,年轻的心不安分的蹦啊蹦,可是又没条件潇洒走天涯,只好在别人的冒险故事里体验一把,精神上刺激一下过过瘾也好。
由喜欢而崇拜,由崇拜而痴迷,再正常不过。
就这么着,《鬼吹灯》男主角胡八一不知道成了多少年轻人的偶像,小狐也不过是个大学生,迷上她的胡大不足为奇。
把自己看了《鬼吹灯》之后的梦魇简单的告诉小狐,她立马反应,说我屋里肯定有不干净的东西,被字灵诱发给我撞了个正着。
按她的说法,《鬼吹灯》一文是灵异奇谈,文字本身就带有超自然能量,就是所谓的字灵,相当于道教的符咒和佛门的印记。
加上有那么多人追捧,只要每个人相信那么一点点,意念的凝聚力百川归海聚沙成塔,完全可以造出一个灵异世界,《鬼吹灯》因此拥有了沟通阴阳的力量完全可以理解。
既然能够沟通阴阳,我屋子里那个未知的东西自然会被《鬼吹灯》的能量吸引,不知不觉中现形就毫不奇怪。
她的说法有些牵强,不过勉强可以接受,毕竟《鬼吹灯》的火爆摆在那儿的,据说现在点击超过六百万,还打算拍成电影,没准儿狂热的灯丝们真能赋予它神秘的能量。
“你不是不看《鬼吹灯》么,怎么这回转性了,不会是失恋了要去找大粽子自杀吧?”
没等我回过味儿来,小狐又嚷嚷开了,懒得和她废话,我把同人征文的事情一说,结果她来了个晕倒的表情,让我好一阵郁闷。
“那需要实践哎傻大姐,你以为编故事哪?没有经验怎么能写出高潮怎么能勾引读者怎么能诱惑编辑?别做梦了,三万元现金不是那么好拿滴!”
“实践经验还不简单,找个坟墓进去逛一趟,自然就会有感觉了!”
“无语!倒斗不是请客吃饭,哪有那么轻松?你懂风水么?你会武功么?你有装备么?你知道墓室结构么?你有搭档么?你懂什么叫鬼吹灯么……”
“得了,真啰嗦,不就找个墓吗,我们这儿就有,现成的!”
“不是吧,现成的……这也能将就?衣衣啊,我给你说,要找感觉得去那些个古墓里找,最好是要没有动过的,深藏在地下的,陪葬多多的,最好还要有大粽子的……”
“那还用说,十全十美,惊险恐怖尽在公子墓!”
“吹吧你……哎,公子墓?你们那儿真的有个公子墓?说说看说说看!”
费了我好一番劲,手指都打酸了,总算把公子墓说了个大概,没想到小狐当即发过来一个骷髅和一个跳动的红心,然后理直气壮理所应当的宣布:“等等我,我也要去!”
我吓了一跳,没好气的回复道:“开什么玩笑,我去找感觉你凑什么热闹?”
“废话,我也去找感觉,别忘了偶也在e灵异开了专栏!而且,你一个小姑娘跑古墓去多危险,听你形容里面可是有尸煞,就是那个红毛大公子,很危险的!看在胡大的份上,偶得来保护你!”
一听就知道这个灯丝处于亢奋状态,连“偶”都蹦出来了,听着都头疼。
“没搞错的话,你还在读书吧?没事添什么乱!”
“我偷跑就是,小意思!后天,不,明天晚上来金江火车站接我,对了,我还要带我哥来!悄悄儿告诉你,他可是如假包换的摸金校尉,绝对正宗!”
三不管的做出决定,小狐的头像一下子暗了下去,看来是怕我推托,干脆来个斩立决,溜了,早知道当初就不告诉她我家在什么地方。
这下好,无端端的多出来个要保护我的保镖,不,两个,还有个居然是书上瞎掰出来的摸金校尉!
难道《鬼吹灯》真的成了气候,让里面那些诡异神秘的东西都跑到了现实世界?
——也就是所谓的“沟通阴阳”?
苦笑一声我刚想叉掉聊天对话框和网页,眼角一斜目光已经下意识的瞟向了门口。
门悄悄的开了,一个人影轻轻的“飘”了进来,无声无息,宛若幽灵。 第六章 苦哥
一下子从电脑前弹了起来,我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狠狠一拳砸向那个人影的脑袋,如果让丹丹来形容,她肯定会说“被踩着尾巴的叮当跳起来咬人似的”。
叮当是家里的小狗,凶得要命。
可能真的受了《鬼吹灯》的影响,我下意识的认同了“屋里有不干净的东西”这个论断,而所谓不干净的东西,说白了就是有鬼。
半夜三更,无声无息,走路都是用飘的,不是鬼还能是什么?
先下手为强,我可不想再来一次梦魇。
大概我的反应太过激烈,进门的那个人影似乎吓了一跳,抬起头来露出一脸的惊愕,那张脸却是无比的熟悉。
坏了,是苦哥,老是这样,走路都跟鬼一样飘啊飘的,用丹丹的说法就是“非常倩女幽魂”,也不知道是不是当年给我家操心留下的后遗症。
房门本来就是虚掩的,不论是我还是丹丹都没有闩门的习惯,而苦哥半夜三更进我们的房间是习以为常的事。
都怪《鬼吹灯》,给迷住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眼看拳头就要把苦哥那张削瘦的脸砸成苦瓜,他身子一侧斜斜的往前踏了一步,我那自以为会打个正着的拳头不知怎么的从他耳畔擦了过去,根本就是砸了个空。
这一扑本来就去势汹汹,没料到落到空处,苦哥又恰到好处的往前踏了一步,我等于是一下子扑到了苦哥的怀里。
“简洁,你干吗呢,晕灯了吧,干吗打我?”
还别说,真的晕灯(我们这边的方言,相当于昏头啊迷糊之类的形容)了。
本来是绷紧了神经,发现是苦哥而且没有误伤突然就松懈下来,人又撞在了苦哥的怀里,胸前的坚挺紧压在他的胸膛上,酥麻的奇异感觉如电流通过,脑子里更是乱作一团,不晕才怪。
偏偏苦哥在这时候开口说话,两人之间本来根本没有距离,他一张嘴温热的气息就喷在我耳垂上,加上怕惊醒丹丹自然而然的压低了声音,本来就显得亲密的耳语更是多了几分暧昧。
全身一阵颤抖,我整个人都软了,身子不由自主地往下滑,刚才一拳打空从苦哥耳畔擦过的手本能反应圈回来搂住他的颈子,差不多就是挂在了他的身上。
苦哥“咦”了一声,可能发觉我软绵绵的往下滑,顺手就伸手一搂把我稳住,只是这一搂就搂到我的……臀部,两个人算是真的贴了个亲密无间。
呼吸一紧,只觉得自己的鼻息灼热如火,心腔子更是一炸,我忍不住就哼了一声,似呻吟又似渴望,自己听起来都分外的……妖媚。
苦哥怔了怔,似乎意识到这个姿势的暧昧和不妥,忙不迭的把我推开,却还是慢了半拍,紧贴的身体已经感觉到他男人迅速崛起的冲动,让我在又惊又羞的同时有点小小地得意。
原来,我还是有点魅力哦!
“在做什么呢,看小说……咝,妈的个P,老毛病又犯了,给掐掐!”
叼着根牙签的苦哥大概也有些尴尬,东张西望的看了看就坐到电脑前,想动动鼠标却倒吸了一口冷气,一张嘴就连粗口都出来了。
牙疼,老毛病发作,他一来我就知道。
当初我还小,半夜经常踢被子什么的,他常常半夜进门来照看,后来慢慢长大,丹丹和我睡在一起,虽说是我照看,不过到底年轻有时候自己都睡死了哪还管得那么多,他又常常来看丹丹,所以房门一直都没有闩过,门闩不过是个摆设。
等到我年纪渐长,丹丹也慢慢长大,苦哥却还是经常半夜来串门,不过却已经不是照看我们俩,也不是有什么不良企图,而是找我给他解决痛楚。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患上了很严重的牙病,疼起来连腮帮子都能疼肿,不过如果不是实在受不了,他也不会轻易到我们屋里来。
“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不是身临其境的患者,简直是难以想象牙疼的痛楚有多厉害。
十六岁那年我就患过虫牙,也就是所谓的龋牙,据说国际卫生组织将它列在冠心病、癌症之后的第三位,可见其普遍性,山里的孩子大多没有刷牙的习惯,加上爱吃甜食,很容易得这个毛病。
那病发起来可不得了,就像真的有虫子在牙齿里啃似的,疼得我咬紧牙关在床上翻来滚去,恨不得跟周星驰在《月光宝盒》里那样抓块石头把牙齿给敲下来。
还好,苦哥去找了个黑松节,也就是分叉的枝节部分大概有一二两,剁成小块后用搪瓷缸装水文火煮半小时,熬出来的松节水漱口二十多分钟,一次就断根,再没有复发过。
尝过牙疼的滋味,当然知道厉害,还好苦哥有那个被他称作秘传神方的土法子,不然还不知道要遭多久的罪,没准儿还真拿石头把牙齿给敲了。
后来才知道苦哥也有牙疼的毛病,不过他那不是虫牙,也不是风火牙(就是牙齿极度过敏的那种),他自己也治不了,如果没有“阴阳十八指”,说不定他就给活活疼死了。
轻轻的坐到他对面,我拉过了他的右手放在自己大腿上,左手固定他的手腕,右手卡住他手掌,大拇指掐住第三和第四掌指关节间,中指置于相应的掌心作依托,两个手指渐渐用力,拇指尖的侧重点放到了他的中指掌指关节处。
阴阳十八指第八指,封喉。
苦哥闭上了眼睛,手背上有蚯蚓般的青筋在跳动,鼻子里发出了一声轻哼,那是表示找对了穴位,劲力也差不多到了火候。
“掐穴八十一息,改为点穴,一松一紧为一次,计二十四次,稍停,再二十四次,如此轮转二十四遍计五百七十六次,再改掐穴八十一息,则调和阴阳镇痛化淤,牙疼、咽喉痛皆可迎刃而解。”
这话,是封喉指的口诀,应用起来却还要复杂得多,分阴阳,取轻重,定节奏,灵动存乎一心,据说稍有不慎就可以将人真正真的“封喉”,让他一辈子失声。
据说,是据苦哥所说,这阴阳十八指本来就是他教的,靠这套据说是祖上秘传的指法,从小到大我和丹丹就没有上过村上的卫生所,至于医院,更是连大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
一轮封喉指施完,我已经出了一身的细汗,看起来这不费劲,但是苦哥不知道是不是疼得实在厉害,我需要施加的劲道非常的大,真怀疑他的骨头是铁做的,要不早该给捏碎了。
长长的吐了口气,和往常一样苦哥没有道谢,只是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就出门而去,不过今晚,他的目光有些闪烁,也不知道是不是先前的尴尬闹的。
“半夜三更的,不要看那些神神道道的东西,招鬼,很麻烦的。”
临出门的时候,他莫名其妙的蹦了这么一句,让我的心脏突然漏跳了一拍。
——真的,有鬼么? 第七章 夜路走多必撞鬼
小狐居然玩真的,第二天一早她就打电话来,说是已经买好从昆明到攀西的车票,晚上九点就能到攀西的金江火车站,要我赶去接她。
得知有网友远道而来,苦哥比我还高兴,就连丹丹也很是期待。
从小到大,我们都没有什么朋友,年老的见了我们都绕着走,年轻的一代稍好些,好奇的眼神却像是看大熊猫,不舒服之余根本就懒得搭理,连泛泛之交都算不上。
我们这一家子,在三阳湾可以说是一直遭到排挤的对象,至少,我们家从来没有客人上门。
所以苦哥才会买电脑拉宽带,没有电脑的从前,他买了很多的书,还安了电视卫星接收器,无非就是怕我们寂寞。
现在好,有客人来了,还是大学生,而且有一个是男的,他不高兴才怪。
于是他打电话给石厂请了假,专门给包了一个跑出租的小长安,花了他整整五百块,为的是让我接到人之后可以连夜赶回来。
金江火车站在攀西市区,对我们三阳湾来说是“城里”,路很远,如果不包车,得转六次车,而且入夜之后决不会有司机跑三阳湾。
可能沾了当初盗墓热的光,三阳湾在攀西成了开发试验区,大兴土木,连公路都改建成了水泥路,各种石厂沙场多的是,流动人口也相应的增加,偏偏这里民风彪悍,各种冲突层出不穷,实在不是什么太平的地方。
有人说这里风水不好,是典型的穷山恶水,一年下来至少会发生三四起凶杀案,城里的司机一提起三阳湾都有些谈虎色变的味道,基本上是不会出夜车的。
苦哥找的车本来就是三阳湾里的,如果别的人包一天,顶天也就是个三百,他多出两百,名义上是跑夜车的缘故,实际情况应该是和我们家的遗世独立有关。
中午出发,擦黑的时候到了金江,我让司机在外面等我,自己进车站去接人,没办法,在视频上彼此认识的就只有我和小狐,苦哥也没有大包大揽来接我的网友的打算。
小狐坐的车还没有到,只有等,不过等的时候,我遇上了麻烦,严格的说,是我惹上了麻烦。
我发现有人偷钱,一个头发染成黄色的小青年鬼鬼祟祟的挨上个等车等得打瞌睡的人身边,用一把夹药棉消毒的夹子去他兜里夹东西。
不用说,这是最差劲的小偷。
手法拙劣不说,动作慢得要死,而且没有什么隐蔽性,看到他小动作的人不止一个,不过都很聪明的当做什么都没看见。
苦哥经常会带我和丹丹进城,也给我们讲过那些混混们讨生活的手段,不客气的说,我去做个反扒手都绰绰有余。
也是这个小子倒霉,他根本就不该在我眼皮子下面动手,我一向看不得这些乱七八糟的破事。
那个打瞌睡的人一看就是出门打工的,兜里钱不会太多,不过路费生活费之类的,要是给扒掉,说不定就得走投无路连哭都找不着地方。
想都没有想的走上去伸手在黄毛肩上一拍,他整个人都矮了半截,手里的夹子也啪的掉到地上去了,一张脸变得煞白,跟见了鬼似的。
我真的想告诉他,上得山多终遇虎,久走夜路必撞鬼,别说他手艺太差,就是高手也总有栽跟斗的时候,这种昧良心的钱还是少挣点为好。
可惜我是哑巴,没法子说话,所以我只动手,不动嘴。
如果估计没错,这小子给我那么一拍,那只讨生活的手至少得休息半个月,就当是报应好了,活该。
黄毛不敢吭声,不过怨毒的眼神说明事情才刚刚开始。
能在火车站讨生活的混混不可能是单飞,拉帮结伙寻常事,如果估计没错,用不了半个小时黄毛就能带一伙人来报复,不过我毫不在意。
如果你能在不断摔打中长大并且独当一面,你也不会拿那些混混当回事。
别以为农村的活儿很轻松,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是说的隐士,不是山民,更不是我们三阳湾的山民。
一百二十斤的铁铧,八十斤的铁耙,要一只手拎着在田里和老水牛较劲,三百多斤的柴驮子要一个人抓到骡子背上去,山洪爆发时牛羊不敢过河,得用双手举过头顶往齐腰的急流中淌过去……
三阳湾中别的山民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住得单家独户被同村彻底孤立连鬼都不上门的我在家里就有这么辛苦,别看苦哥是个男子汉,家里田里的力气活差不多就是我承包了的。
记得他第一次让我学犁田耙田的时候,村上那个自命德高望重的老村长唧唧歪歪,说什么婆娘犁田是冒犯山神会祸及全村,结果给他抓起来就从河这边扔到了河那边,吓得口吐白沫差点就发了羊角风。
“打铁要望本身硬,谁也靠不住”,苦哥如此这般的教训我,可以说我是给苦哥磨长大的。
正因为如此,我根本就没有把这些小混混放在眼里,老鼠就是老鼠,成群结队也是老鼠,没什么可怕的。
小小麻烦而已,不值一提。
不过,黄毛带着七八个一看就是不良青年的混混气势汹汹的逼近时,我还是忍不住苦笑了一下。
火车正好进站,乘客已经开始出来,小狐很快就要出现,偏偏这群老鼠来添乱,还真的是个麻烦。
四下里扫视一下,装作打瞌睡偷窥的明目张胆看热闹的都有,偏偏就没有人民警察和打抱不平的。
“就是她,这个婊子……”
黄毛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给我当面一拳砸了回去,本来只是手爪爪休息半个月就行,这下好,该好好躺一阵子,还得去医院镶几颗牙齿。
我是哑巴,却是后天性失声,并不是聋子,和一般意义的“聋哑”拉不上关系,他的话我是听得一清二楚,当然不会客气。
黄毛的同伙估计没有料到我比他们还嚣张,不由得怔了那么一怔,就这么一怔的工夫,我又放倒了两个人。
本来就性子火爆容易冲动,我当然明白速战速决的道理,何况这里是火车站,迟早会引来警察,还是快快了事然后接到小狐开溜才是。
回过神来的混混们叫嚣起来,齐刷刷的亮出了西瓜刀,可惜动作太慢,实在没有什么前途,而且他们的身体太差,根本就是一击即倒,才一交手就又倒了三个。
早看出来了,这几个家伙比家里那头叫做“黑旋风”的骡子都不如,还不够我舒展筋骨的,看热闹的那些人大呼小叫得实在没必要。
也就喝杯热茶的时间,一群混混全部放倒,我轻松的拍拍手,正觉得不过瘾,脊梁骨突然一凉,本能的感觉到有人鬼魅般到了身后,肩头微微一沉,却是搭上了一只手。
眼角余光扫处,那只手竟然白骨嶙峋,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第八章 三阳湾的传说
心头一凛,头皮一炸,我反手一抓一扯,弯腰耸肩,一下子就把肩上那只骷髅手连同它的主人一起抛了出去。
黑影在眼前一晃,耳畔传来一声惊呼,被我重重抛出的却是个女子,她在空中翻了个跟斗稳稳落地,动作利落得像武打片,倒是看不出有什么慌乱。
“衣衣!”
刚想再接再厉,黑衣女子的招呼让我回过味来,定睛一看,竟然是视频上见过的小狐。
来不及啰嗦,我拉了她就跑,苦哥说过,城里不比山里,要是打架得忙上加快打了就跑,不然有的是麻烦。
风风火火的冲进苦哥包的小长安,叫醒正在睡觉的司机,一溜烟离开火车站,我这才有时间打量小狐和另一个紧紧跟着她的胖子。
虽然已经在视频上见过,小狐还是给我以惊艳的感觉,暴露的穿着全是神秘的黑色,配上那惹火的身材,电影上女杀手那种酷得要命的性感让她分外引人注目,连司机都在反光镜里不断的偷窥,真让我担心他小子把车子开到人行道上去。
和她随行的胖子就没那么牛了,戴个黑色的蛤蟆镜装老板,虽然有一身肥肉,不过穿着随便还背个大大的帆布旅行袋,怎么看都是个苦力的样子,充其量也就是个保镖的材料。
“行啊衣衣,想不到你还是个高手?居然提小鸡似的把我抛着玩,还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瘪呢!”
和我坐在中排座位的小狐大惊小怪,很好奇的用手在我胳膊上又捏又摸,似乎对我这样的身材能爆发出那么大的能量感到不可思议。
虽然长年的农活一力承担,却没有对我的体格造成太大的影响,也许是四川人都个子偏矮偏瘦,我这样的在城里人眼里称不上骨感也能算苗条,这一身从磨练中得来的蛮力和速度按电视和小说上的标准看已经能算是高手级别,只是自己习以为常了不觉得而已,别人看了当然觉得稀奇。
“这叫九天仙女下凡尘,深山野岭出高人,是不是啊衣衣?”
胖子倒是个自来熟,一张嘴就叫起了衣衣还叫得亲热无比,好像跟他八百年前就很熟似的,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知道我不能说话,小狐也没有问到底在车站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作了一下自我介绍,她姓胡,胡小仙,在昆明读大学,胖子是他哥,胡小奇,开了一家古董店,是“掩饰身份用的”,其实是个摸金校尉。
我有点好笑,看胖子那色迷迷的眼神和养尊处优的身材,怎么也不像个盗墓贼,还摸金校尉,多半是他为了哄女孩子镀的金,小狐真是《鬼吹灯》中毒太深了,这样的话也能信?
留意了一下小狐的手,却是戴了一双很别致的手套,纯黑色的底子,上面印的却是白生生的骷髅,乍一看还真的就是只鬼手,难怪当时把我吓了一跳,直纳闷火车站那地方怎么会闹鬼。
她还带了一只红色的箱子,很乖巧的那种,看上去有些眼熟,正琢磨呢胖子装模作样的卖起了关子,说那是现代天师最流行的装备,没等他揭开谜底,边开车边关注小狐的司机一下子就接了过去,看来是要在美女面前表现一下。
“是马小玲的装备吧?驱魔龙族马家,还有僵尸况天佑,我熟得很哪!”
给他一提醒我恍然大悟,马小玲是《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的女主角,性感漂亮,精明能干,和僵尸况天佑纠纠缠缠发生了一段回肠荡气的爱情故事,小狐这一身打扮不就是马小玲地翻版?
小妮子真的走火入魔了,难道她还希望和古墓里的大粽子来个僵尸的约会?
说话间小长安已经出城,拐上了去三阳湾的路,搭上话的司机开始滔滔不绝,看来小狐的魅力的确不凡,足以让他拼命的表现了。
明摆着小狐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司机很聪明的摆起了三阳湾的龙门阵,说的就是三阳湾最古老的传说,叫做“烈火观音”。
三阳湾最初不叫做三阳湾,而是叫清水湾,山里有股清泉,那水是青花绿凉,光是看看都让人打心眼里的舒服。
有那么一天,南海观音云游路过,见到这泉水,不由得怦然心动,一时兴起,就决定在这儿洗澡,呃,往高雅了说,就是打算入浴。
不过,泉水汇集的水潭不大,观音觉得不够地方,毕竟人家是个菩萨,怎么能太小家子气?所以她决定扩建,要造个大大的浴缸出来。
清水湾是典型的盆地,四面环山,就只有下方一个出口,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盆子豁了个口子,观音就打算把这个口子给补上,同时扩张泉眼,让泉水注满整个清水湾,算是个半天然的浴池。
为了不那么惊世骇俗,观音变成个女子,把数不清的石头变成漫山遍野的山羊,向那个口子赶去,只要赶到地头,那些山羊就会变回石头,转眼间就能把口子添上,已经爆发的山洪没有出路将迅速回卷,要不了多少时间就能把清水湾变成汪洋大海。
也是该当出事,托那眼清泉的福,这湾里地灵人杰,出了不少的能人,随便拉个小孩出来都是所谓的高手,怎么可能让观音如此容易的就生灵涂炭?
当时就有个伙子正在山上砍柴,眼看着山洪暴发,眼看着一个女子赶着漫山遍野的山羊在风雨里悠闲的散步,眼看着哪些山羊一到了地头就变成石头堵住山洪,可惜他修为不够,根本就没想到是菩萨要洗澡,还以为是妖怪出来乱搞,立马就打主意降妖伏魔救万民于水火。
结果,大意的观音被匆匆忙忙似乎要找地方避雨的小伙子在后脑上敲了一斧子,当即就晕了,然后被伙子拖到山洞去堆起柴禾放了一把大火,当然不可能给烧死,不过把衣服什么的都烧了个精光。
被火那么一烧,观音醒了,发觉自己出了个大丑,连羞带气,腾云驾雾的就跑了,清水湾的那个口子最终还是没有被堵上,据说不多不少还差三块石头。
有人问了,说观音到底是菩萨,怎么会乱来,你也不想想菩萨也是人,何况是女人,高兴起来玩玩有什么稀奇,众生碌碌,在她眼里没准儿就更蚂蚁在我们眼里一个样。
又有人问了,说观音就是观音,法力无边,怎么会被一个砍柴的伙子打闷棍,你也不想想这清水湾是什么地方,风水好着呢,一不留神来了个转世的火神也不稀奇,其实这本是火神和观音在斗法,结果观音就输在那三块石头也就是三个山羊上,正是火神的终极绝招叫做“三阳开泰”。
还有人问了,说观音终归是菩萨,吃了这么个亏怎么会善罢甘休,哪有呵,她不是给烧光光了么,后来就去如来哪儿告状,说火神非礼她,结果火神就给抓去变成了大黑熊给她看门,每天都要被她扒层皮下来做衣服,惨啊……
反正后来清水湾就改成了三阳湾,还修了火神庙,靠近那个缺口处还有漫山遍野的石头,一个个全都朝着一个方向,那就是还没有派上用场的“山羊”,后面还有个看上去很像裸体女子的山峰,叫做火观音……
年轻司机的口才不错,讲得活灵活现,把小狐逗得咯咯直笑,笑得胸前波涛汹涌,司机的眼珠子都快要从眼角落出来了,我真担心他回去后会落下斜视的毛病。
胖子就不一样了,老是挑刺儿,也不知道是不是卖弄给我看的。
这个传说我也听过,是苦哥讲的,不过末了他还叹息了一番,说是好好一个地方把风水全给破了,都是神仙打架害的…… 第九章 夜行
一路神吹,小长安不知不觉的到来三阳湾深处的棉花地,水泥路没了,司机意犹未尽的停了车,那恋恋不舍的样子明显是对小狐有企图,小狐倒是大方,主动和他交换了电话号码,把他高兴的晕乎乎的。
下了车,我带着小狐和胖子上了山路,这会儿已经是半夜三更,虽然有月亮,月光却不明亮,朦朦胧胧的,不等我提醒他们小心,胖子从旅行袋里弄出三个带射灯的安全帽,一人一个,亮晃晃的电力十足。
看过鬼吹灯的世界设定,估计这个就是野外必备用品的登山头盔,上面的射灯不像一般井下专用的矿灯,就只有一个小巧的灯头,很是方便,不过我没有要,本来就是山里人,走夜路家常便饭,戴个累赘反倒是不方便。
一路上小狐都在大惊小怪的大呼小叫,不管是弯弯拐拐的路还是又高又陡的崖她或是怪模怪样的石头都觉得新奇无比,胖子显然就有见识多了,代替我成了导游,不停的给她解释什么山啊树啊的,更多的却是扯到了风水上面,听起来像个神棍。
我家没有和一般山民那样住在村子里,而是孤零零的住在鲤鱼背上,偌大一座山梁就我们一家人,交通什么的都不方便,当初修房子拉电线的时候可是费了好大的劲。
眼看路越走越陡山越爬越高树林越钻越密,小狐和胖子的话慢慢的少了起来,到后来干脆都闭了嘴,闷着个脑袋赶路,不用回头我也能想象小狐那渐渐紧张的表情。
也许,现在的我有些像个古墓里钻出来的百年尸魔,正把两个肥羊往荒坟乱葬岗带。
忽然间,小狐停住了脚步,侧着耳朵似乎在倾听什么,脸上的表情又是惊异又是好奇,似乎还有点隐隐的恐惧。
“衣衣,你听,是不是有人在笑?”
不用仔细去听,真的有笑声,虽然隐隐约约,还是能听出其中的凄厉,阴风惨惨的那种。
我也停了脚步,回头看了看小狐的惊疑不定又看了看胖子,看得出来小狐就是个大小姐难得上山下乡,可是胖子不同,他有丰富的野外经验,应该可以给小狐上这么一课。
可惜,胖子是存心添乱来着,他缩了缩脖子,怕兮兮的就像见了鬼或者听到了鬼哭。
“真的是有人在笑啊,半夜三更的,不会是鬼吧?要不就是大粽子跑出来散步?”
大粽子,亏他说得出来,也不想想那是僵尸耶,是都死了还笑,真以为是闹鬼?
说话间那个笑声又响了起来,近了许多,阴惨惨的好像在哭,更吓人的是它不是在一个方向,而是忽上忽下忽远忽近,倒是有点厉鬼飘荡的味道。
“真的是鬼耶,好可怕,怎么还不出来?哎呀他要真的出来了怎么办,黑驴蹄子对他有没有效啊?”
小狐瞪大了眼睛跃跃欲试,看起来倒不是怕鬼,巴不得鬼快点出来好见识一下似的,让我晕灯的是她居然快手快脚的从胖子旅行袋里摸出来个臭烘烘的东西,仔细一看还就是在鬼吹灯专区里见过照片的黑驴蹄子。
“这个恐怕不行吧,黑驴蹄子只能对付大粽子,这个会笑的好恐怖,只怕是笑面鬼吧?你看这月亮,跟长毛了似的,毛月亮啊,孤魂野鬼最爱在这个时候出来晃荡了,是不是啊衣衣?”
得,人家《鬼吹灯》上都说了,这朦朦胧胧的毛月亮其实是种气象现象,叫做月晕,是变天刮大风的先兆,根本就和孤魂野鬼扯不上关系,胖子该不会以为我是乡下妹子最相信这些会吓得往他怀里钻吧?
“对哦,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这是比大粽子都要厉害的黑星啊,以胡大地名义发誓,黑驴蹄子肯定不管用,得动我小狐的杀手锏才成!”
小狐是打主意要看那个厉鬼的模样了,她顺手把黑驴蹄子塞回胖子的旅行袋,然后就地蹲下把自己提的小红箱子打开,里面就跟《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马小玲用来装驱魔道具的那个箱子一样,一格一格的可以伸展开来,装满了符咒啊法铃什么的。
眼瞧着小狐摸出个鬼画符拉出把桃木剑如临大敌,我在一边看得目瞪口呆,胖子忙不迭的凑过来充当解说员,绘声绘色的给我将起了黑星的由来。
就跟大粽子是指僵尸一样,所谓黑星又称鬼星,是《鬼吹灯》里倒斗人的切口,指的是比僵尸还要恐怖的厉鬼,据说凡人一见之下三昧真火立马熄灭,犹如万丈深渊走独木桥,肯定就小命难保。
盗墓倒斗,遇上穿红衣的死尸和带笑容的死人,都是大凶之兆,可是与能够发出笑声的厉鬼黑星相比还是不够看,这就是“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的由来。
真正的《鬼吹灯》我才看三章,胖子讲的应该是后面的内容,听得我直翻白眼,不就是连篇鬼话么,谁知道是真是假,枉自小狐是大学生,居然把这些当作金科玉律,真的是走火入魔了。
在山路上捡起块三尖八角的石头在手上掂了掂,阴风惨惨的笑声再度响起的时候我甩手就是一家伙,鬼笑立马变成一声尖利的怪叫,然后就有一个黑影扑腾着往山路边上的悬崖落了下去。
农闲的时候我也有活儿,那就是放羊放牛,漫山遍野的跑,甩石头是一打一个准,连看都不用看瞄也不用瞄,在我看来电视上百发百中的飞蝗石也稀松平常,没什么了不起。
“哇,不是吧衣衣,你不但是高手还是高人?能降妖伏魔来着,你不会是胡大的徒弟吧?”
小狐一手抓桃木剑一手拿符咒,头盔上的射灯傻傻的照着我,跟发现稀世大粽子似的,还好胖子提醒过她走夜路的规矩,射灯没有直直的晃我的眼睛,不然我怕真的会跳上去踢她两脚。
晚上走路尤其是在陡峭的山路上,最忌的就是灯光直接照射双眼,夜色中的强光很容易对眼睛造成伤害,要是本能反应往后退的话,一不小心滚到崖下是很正常的事。
不理会惨遭《鬼吹灯》毒害的小狐,我朝胖子瞪了瞪眼睛,胖子讪讪的做个鬼脸,聪明的把解说服务对象换成了小狐。
“小狐啊,不要闹啦,那个,不是鬼星,是夜枭,夜猫子,也就是猫头鹰啦,它在晚上捕食,叫起来就跟笑似的……”
“什么?猫头鹰?你你你……我我……好啊,你看我出丑好开心是不是?看见美女就出卖妹妹,什么人啊你,有异性没人性,大尾巴狼,以胡大地名义发誓,我要代表大粽子惩罚你……”
小狐一蹦三尺,手中的桃木剑劈头盖脸的往胖子招呼,打得他鬼哭狼嚎,一马当先的就窜到前面去了,看不出他肥头肥脑的,动作还很利落。
也许,他真的是个在野外摸爬滚打惯了的摸金校尉?
小红箱子也不要了,小狐哇哇大叫着追打胖子去了,善后的活儿当然就只有给我干了。
正在不慌不忙的收拾箱子,前面突然传来了怪叫二重唱,先是胖子的,然后就是小狐的,叫得那个惨啊,比先前的夜猫子还要恐怖。
我愣了一愣,拎起箱子就跑,还好,转过两个弯就看见了两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胖子和小狐都靠在山壁上直喘气,一副惊魂未定活见鬼的样子。
“那个,衣衣啊,看在胡大的面子上你实话实说,我们先前遇见的真是猫头鹰?” 第十章 铁索飞渡
“前面已经没有路了,万丈深渊哪,不会是鬼打墙或者鬼遮眼吧?”
前面的确是个山沟,万丈深渊却太夸张了,就算没有小狐他们的射灯我也能看到沟底,只是十来丈而已,乍一看倒也有些让人头晕。
很明显,小狐和胖子一追一逃,谁都没有算到前面拐弯处会是个山沟,他们都戴着明晃晃的射灯,我也没想到提醒他们注意,结果差点就闹出了人命。
这路是我带的,当然不可能是个绝路,可是前面就是黑沉沉的山沟,掉下去肯定没命,灯丝小狐和神棍胖子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鬼打墙”和“鬼遮眼”,小狐更是聪明的联想到了先前遇上的恐怖笑声,自己吓自己简直是没事找事。
“鬼打墙”和“鬼遮眼”这活儿谁都知道,无非就是遇上野鬼给迷了双眼,要么在原地打转,要么看见一些本来不存在的东西,民间那些书生在野外碰上千金小姐入聘大户人家第二天却躺在坟场荒郊的故事就是讲的这种情况。
小狐只是个灯丝,虽然有强烈的探险欲望却没有实际的探险经验,可是胖子不同,他应该进行过野外探险的实践,不然也不能像模像样的自称摸金校尉,怎么事到临头就没有一点冷静和镇定反而跟着瞎起哄?
“真的很恐怖嘛,差点就掉了下去,幸好小狐给拉了一把……”
似乎瞧出来我的不解,胖子不好意思地辩解,我释然一笑,上前两步,一脚踏出时已经落到了山崖之外。
小狐和胖子同时惊呼,我那么一走等于一脚踏进山沟,跟自杀差不多,可是我没有掉下去,却是稳稳的站在了夜色之中,就站在那个被他们形容为万丈深渊的山沟的上空。
根本就没有什么玄虚,山沟里扯了一根粗大的铁链,等于在山沟上架了一道铁索桥,只是黑色的铁链在夜色中不那么显眼,晃眼看去站在上面就跟凌空而立一样。
甩开大步向前走,三丈的铁索很快到了尽头,我站在山沟的对面,转过身来向小狐兄妹招手,他俩却傻傻的站在原地目瞪口呆,嘴巴张的可以一口吞个鸵鸟蛋。
磨蹭什么啊,我有点不耐烦,顺手把小红箱子放在地上,又稳稳的走了回去,学着电视上那些礼仪小姐做了个“请”的手势。
“不是吧,要我们走过去?我的傻大姐耶,这可是独木桥,不对,这分明就是世外高人练绝世轻功用的一线天铁索桥,一步之差生死路,我们那里敢过啊?”
小狐咋咋呼呼地叫嚷,还一个劲的往后缩,看来她这个灯丝也是叶公好龙,连个铁索桥都不敢过还想去古墓探险,简直是不自量力。
胖子更是夸张,整个儿贴在山崖上跟壁虎似的,一张脸变得煞白,想来是怕高,毕竟这山沟的深度和比三层楼的高度还要超出一点,掉下去肯定没好果子吃。
懒得和他们蘑菇,我伸手抓住了两个人腰间的皮带,提起来转身就走,这一次特地加快了脚步,两耳生风,三丈的距离转瞬即过,小狐兄妹俩异口同声的尖叫还没来得及叫完,我已经带着他们过了铁索桥。
脚踏实地,两个人同时软倒,胖子更是夸张,干脆眼青面黑的张嘴就吐,小狐倒是干脆,傻傻的看着我,连尖叫也噎回去了,两个眼睛直冒绿光,估计摸金校尉见到大粽子时就是这个表情。
“卖糕的(MyGod)!你还是回古墓去吧,地面很危险滴!”
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我没好气的冲小狐额头上就是一个响头,没搞错哦,居然把我当成古墓里跑出来的超级大粽子,太过分了。
“不要敲我脑袋啦,你真的好恐怖耶,凌空飞渡还能带两个人!我这个苗条淑女倒也罢了,我哥可是个大胖子,整个二百五哎,你居然拎小鸡似的,力大无穷啊——这TMD还算是人么?”
小狐捂着额头嚷嚷,胖子吐啊吐的吐习惯了也不吐了,瞪着个眼睛猛点头,看我的目光就像看妖怪似的。
“对对对,衣衣你好猛哦,绝对如假包换的古墓仙女,小龙女第二,不不不,小龙女算什么,你就是独一无二空前绝后的仙子,给签个名好不好?”
别说我是哑巴,就算我不哑,现在也只能无语。
明明就是踩着铁索走过来的,什么凌空飞渡,提两个人而已,就力大无穷,这不瞪着眼睛说瞎话么,或者是这时候太晚,两个家伙迷迷糊糊的在说梦话?
这个铁索桥是鲤鱼背下山上山的唯一通道,我从十岁就开始走起,到现在轻车熟路,闭着眼睛也能在上面连蹦带跳,这也叫凌空飞渡?
苦哥把房子修在鲤鱼背,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哥哥嫂嫂姐姐还有苦哥的父母都葬在鲤鱼背,从修建到电力到通讯,没有任何人帮忙,都是我和苦哥经过铁索桥辛辛苦苦弄上来的。
修房建坟,用的水泥,瓦片;电力,抬电杆,拉电线;通讯,重新栽电杆,拉电话线,并网……
这些连男人都觉得累的劳力活儿,我照样有份,苦哥虽然能干,到底只是一个人,抬电杆那样的重活,一个人根本就干不下来。
到了后来,苦哥去了石厂,家里的农活全都归我,每季庄稼的肥料什么的全是我一个人的事,拎着百十斤的东西在铁索桥上飞奔,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
提两个人过桥而已,这也算力大无穷?
看来城里人和我们山里人有代沟啊,起码看事情的角度不同,毕竟对方所处的环境是个完全陌生的天地。
摇摇头我正想前面带路,原本对我好奇之极的小狐却和胖子一起凑到了铁索边,又摸又敲的,真怀疑他们会不会把铁索给弄回去当古董卖掉。
这两个家伙的神经也够粗大的,刚刚还吓得要命怕得要死,一转眼就能把刺激放下转而研究新事物,真的有点探险家的精神。
说到底,这荒山野岭的出现一条横贯山崖的铁链成为一道铁索桥的确是件匪夷所思的事,换了谁都会注意一下,何况是两个对这些稀奇古怪的事物特别感兴趣的灯丝?
小狐这个走火入魔的就不说了,胖子动不动就是风水要不就是鬼星的,看来也是深受《鬼吹灯》毒害,当然不可能放过这么奇怪的东西。
可惜我不能说话,不然把这铁链的传说讲出来,没准儿能把这两灯丝吓得滚到山沟里去。
不耐烦的揪起两个进入状态的灯丝,我用眼睛告诉他们快点赶路,至于这铁链的秘密,自然会有人给他们做讲解。
还好,可能平时面对苦哥和丹丹多用眼神来说话,我的眼睛真的能表达出具体的意思,因为小狐看懂了我的语言。
“你是不是说你的那个苦哥?他会解答我们所有的疑问?太好了,哎,你神神秘秘像是古墓里出来的漂亮大粽子,你的苦哥是大粽子还是黑星?好恐怖啊,不过我喜欢,最好他也是个大粽子,还是又酷又帅又有型的那种,就像况天佑——我和僵尸有个约会,好期待哦!”
无语,无力,我只能干瞪眼,不过下一刹我就笑了,因为有个低沉的声音在蒙蒙月光中响起,突如其来,吓死人不偿命。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枉我望穿秋水以待有缘,却是等来了两个贼!” 第十一章 白幽灵
一个小小的白影无中生有的出现,在地上一纵,整个儿悄无声息的破空而起径直向我扑来,就像是传说中的幽灵。
我往旁边一闪,白影扑了个空,却在诡异的扭动中凌空转向,再度向我扑来。
双脚不停的在狭窄的山路上跳动,我的身子也就在不断的移位,每一次都能能让白影扑空,可是每一次白影都能在无可借力的情况下凭空转向再接再厉,逼得我喘不过气来。
白影连连扑空,终于生气了,“呜”的一声长长的呜鸣,看上去似乎不受地心引力作用的身形蓦地一沉,在地下一顿,然后再度跃起扑出,却是比先前的速度快了很多。
我没有再闪避,反而张开了双臂,一把就将白影搂了个正着。
“呜呜呜……呼呼……”
白影在我怀里乱拱,发出短促的哼哼还有夹杂着急促的喘息,一条粉红色的舌头伸得老长,不管眼睛鼻子耳朵的一阵乱舔,痒痒的热乎乎的弄得我应接不暇好一阵忙乱。
“哇,这是什么东西?好……可爱!”
小狐和胖子终于回过味来,不约而同的围了过来,胖子手里抓了一块石头,小狐则是一手桃木剑一手黑驴蹄子,不过桃木剑居然拿倒了,可以想象这个凭空出现的诡异白影给他们的刺激有多大。
要不是它的速度太快,一来就和我缠了个如影随形,只怕这对灯丝兄妹已经在大呼小叫的降妖伏魔斗僵尸了。
闪亮出场的白影当然不是幽灵,更不是什么鬼星,只是一条不足一尺的小狗狗而已。
就是我家那个凶得要命的叮当。
不知道苦哥是从哪儿弄来的,喂了整整十一年都没见长大,刁钻古怪,迅捷如风,丹丹曾经怀疑它是天上某个神兽下凡,因为它实在太厉害了。
吃饭要上桌子,吃肉尽挑瘦的,会坐在沙发上充大爷,能聚精会神的看电视,敢捕食毒蛇,可以挑战野狼,弹跳力惊人,会爬树,能在纵跃中改变方向……
它厉害得不像一只狗狗,丹丹一度相信它某天会脱下狗皮摇身一变化成王子,或者某天能开口说话再唱个山歌摆个龙门阵什么的。
对于这一点,很不屑的是苦哥:“狗就是狗,会飞会爬树还是狗!”
叮当最喜欢做的游戏就是和我追逐,开始它真的下嘴,要不是我拼命的用双手保护脸盘子,只怕早给它破相了。
坦率的说,我这还算灵敏的反应和值得一提的速度就是它给逼出来的。
这儿隔家已经不远,叮当自然是来迎接我的,用的是它独特的方式,跳起来抱住你就啃,这么多年都习惯了,惹不起我躲还不成么,躲到它忍不住发牢骚抗议为止,这时候再接受它的欢迎就好多了,只是亲亲舔舔,用不着考虑整容的问题。
就跟苦哥说的那样,狗就是狗,叮当虽然厉害,到底还是个小狗狗,没有一根杂毛的纯白,蓝宝石似的眼睛,娇小的体态,粉嘟嘟的舌头……
足以瓦解一个人的心理防线,让人忘记它的不平凡。
这不,非但小狐,就是胖子看它的眼睛也变成了可爱的心形。
“小猫猫,乖,来姐姐抱抱……”
小狐兴冲冲的伸出了手,不过她显然搞错了对象,硬是把狗狗当成了猫猫,还讨好的学了一声猫叫,不料把叮当给得罪了,小嘴巴一张就是“汪汪”两声,表明身份来着。
“哇”的一声怪叫,小狐连蹦带跳的逃出老远,那反应比见了大粽子还要激烈,胖子讪笑不已,连忙解释说小狐天不怕地不怕蟑螂不怕毛毛虫也不怕,偏偏就是怕狗,像刚才这种近距离接触没有当场晕倒已经算是个奇迹。
怕狗,加上自称小狐,不会是传说中的狐狸精吧?
荒唐的念头让我哑然失笑,看来《鬼吹灯》的确有超自然的力量哦,至少,它让我开始想入非非了……
抱着叮当走到山路的拐弯处,我朝山壁笑了笑,立即引起了小狐的又一次大惊小怪:“小狐你是不是被小狗狗迷了心窍,没事干嘛对着山壁笑……啊!”
又是一声尖叫,看来跟小狐做伴一定得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至少不能有心脏病,不然很容易给她的一惊一乍活生生吓死。
我当然不会对着山壁傻笑,只是有个人懒懒的靠在山壁上站着,我向他打招呼乍一看就像对山壁笑一样,也怪不得小狐误会。
这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当然就是苦哥。
虽然他人未来声已到,可是山路恰好有个拐弯,小狐兄妹还没有来得及看到他就被凭空冒出的叮当——其实也就是拐弯的缘故,连蹦带跳赶来的叮当就成了突如其来幽灵乍现——给吸引,等他登场根本就没有了震撼力,被下意识的忽略也不奇怪。
我甚至在怀疑,小狐兄妹开始肯定以为那个说等来两个贼的人就是白色幽灵,压根儿就没想到背后还有人。
难怪小狐看清楚之后大呼小叫,意外么,自然得有所表示。
“丹丹一直在等你的朋友,估摸着也该到了,又听到有人鬼叫,所以让我带了叮当跑来看看。”
苦哥轻描淡写的两句话,让我心里暖洋洋的。
什么丹丹一直在等,是他一直在等吧,估计是听到了小狐兄妹的尖叫,怕出什么事才急匆匆的赶来,这个……
可以理解为关心我么?
“你就是衣衣的那个苦哥?以胡大的名义发誓,还真够酷的……不对,先前的话是不是你说的?两个贼,我们那点像贼了?偷了你的心还是偷了你的肝?”
这个小狐,怎么一来就和苦哥对上了,人家好歹是个主人耶,难道她真把他当古墓里的大粽子把自己当成了伏魔女天师?
“张口大粽子闭口鬼星,灯丝是吧?还大包小包的,又是桃木剑又是黑驴蹄子,算天师还是摸金校尉?嘿嘿,地下旅游的倒斗人,不就是发丘娼坟的干活?还敢说自己不是盗墓贼?”
小狐张张嘴还没有来得及反驳,苦哥已经瞄上了目瞪口呆还有些畏缩的胖子,笑道:“胖子,嘿嘿,胡八一的最佳搭档,想不到看到了真人,而且,似曾相识……”
“你……”
从看到苦哥就开始傻眼的胖子总算回过神来,上上下下的不停打量着苦哥,似乎有些期待又有些畏缩,显然是有些拿不准自己的判断。
“是……是你?”
“不是我。”
苦哥就比他干脆多了,一口否决了他的询问,然后点点头算是打招呼,脸上的笑容明显有些勉强,笑意也明显有些做作。
“我是鲤鱼背的主人,何苦,欢迎二位远道而来的朋友。走吧,如果你们不想做这锁龙渊的祭品,就请跟随我的脚步,走进我的龙门小筑!” 第十二章 小小陆无双
“岗——岗——”
突如其来的叫声又猛又烈,把跟在我后面一路东张西望的小狐吓了一大跳,还好,胖子及时给她当起了解说员。
“这是驴叫,民间传说驴子会‘打更’,就是在晚上每隔一个时辰叫一次……”
“错了,这不是驴叫,也不是毛驴打更,而是黑子在欢迎简洁回家,表示亲热来着,拍马屁呢,对了,简洁和丹丹管黑子叫黑旋风,是个骡子。”
走在前面带路的苦哥纠正了胖子错误的解说,没错,在夜里怪叫的就是被我和丹丹叫作黑旋风的骡子,真服了它,这人还没有进院子呢,它居然已经知道我回来了。
进了大门,我先到马圈转了转,黑旋风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两个眼睛闪着红光,看上去就像两颗红宝石似的。
拍拍它的脑袋算是打招呼,它晃晃耳朵打了个响鼻,很是温顺的样子让小狐大为欣赏,伸手想跟我一样和它亲热亲热,不料它脑袋一偏张嘴就是一口,差点咬着了小狐的春葱玉指。
小狐又给吓了一大跳,还好原本身手不凡反应不俗,忙不迭的缩手,一张俏脸先白后红,看来先是吓得够呛,然后是气得够狠。
歉意的笑笑,我急匆匆的拉了小狐进屋,黑旋风本来就是野惯了的烈性子,小狐又是心高气傲的主,天晓得多呆一会儿会闹出什么乱子。
丹丹真的还没有睡,在玩游戏,听到我们进屋才从卧室出来,好奇的打量着客人,当然,没有忘记打招呼。
她患有小儿麻痹症,不过算不上很严重,只是腿脚不便而已,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配上她精灵般精致的脸和正在发育的玲珑身材,看上去有着一种很别致的韵味。
胖子还不怎么的,小狐却是看得倒吸一口凉气,脱口赞道:“陆无双!”
陆无双是《神雕侠侣》的重要配角,是个美丽刁蛮的姑娘,和主角神雕侠杨过有段很精彩的故事,不过后来被杨过和女主角小龙女的爱情感动而退出,与杨过结为兄妹,终生未嫁。
不管是在书上还是在电视里,杨过都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和他结为兄妹的陆无双自然是个堪称绝色的小美人,恰恰陆无双也有腿脚不便的毛病,小狐把丹丹比作她,应该说是个很有水平的赞美。
可惜,丹丹的笑容一僵,当即就沉下了脸:“不要拿我和那个笨蛋相比!”
“哦,丹丹不喜欢陆无双,为什么呢?姐姐觉得她很好啊,又聪明,又美丽,还有心计有勇气,连赤练仙子李莫愁都敢斗……”
“敢恨不敢爱,她算什么东西!”丹丹不屑的嗤之以鼻,“明明喜欢杨过,偏偏装什么糊涂认什么兄妹,差劲!如果我是她,不但不会退出,还会利用所谓的兄妹关系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哪里还有小龙女什么事!”
说话间丹丹已经端出了热气腾腾的宵夜,早上我出门时她就说了到家肯定是半夜三更,不管是我还是客人都得饿扁扁,得准备宵夜打打饥荒才成。
虽然迎接客人的是我,可丹丹终归腿脚不便,我还是自觉的帮忙张罗,听到丹丹信口开河,不由得瞪了她一眼,没想到她也瞪了我一眼,居然借题发挥撩拨起我来了。
“小姨你还别瞪眼睛,你自己不也是个敢恨不敢爱的陆无双?明明就喜欢苦叔叔,为什么还要遮遮掩掩的不敢说出来?”
正在拿碗的我吓了一跳,手上一滑,一摞碗全掉了下去,不过坐在一边的胖子手一伸就接了个稳稳当当,一个也没有砸着。
早就已经落座的苦哥倒是没有什么反应,有一下没一下的用牙签剔着牙缝,跟没有听到似的。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小狐转了转眼睛,笑道:“这么说我们的小丹丹是个敢恨敢爱的陆无双了,不知道你心里的杨过是谁啊?”
“哼……嘎嘣!”
丹丹不满的鼻子里出气,然后往嘴里丢了颗胡豆狠狠的咬出声脆响,同时挑衅似的挺起了初见峰峦的小胸脯。
“首先声明,不要叫我小丹丹,我今年已经十五岁,算是姑娘家可以嫁人了!”
丹丹的确十五岁,不过是虚得不能再虚的虚岁,在比较落后闭塞的三阳湾,也真的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
“早栽秧早打谷,早讨婆娘早享福”,山里人习惯早婚,十五六岁结婚的比比皆是,当初大哥和嫂嫂结婚,两个人都只有十六岁,苦哥娶嫂嫂的时候也才十八岁。
一般人家的姑娘十三四岁就已经订婚,像我这样二十老几还没主的早就算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
“然后,告诉你们也没关系,我心里的杨过就是……苦叔叔!”
这一次受的惊吓比先前还要猛烈,两个酒杯从我手上落下,砸了个粉粉碎碎,这一次,胖子没有伸手,因为他也傻眼了,根本来不及反应。
“放屁!”
苦哥终于开腔了,板着张脸苦大仇深似的,一张嘴就是粗话。
“不——”
苦哥话音刚落,丹丹就真的放了个屁,很响亮还带拐弯却没有臭味的那种,不用说是非常的不淑女,这下连小狐和苦哥都张口结舌傻了眼。
豌豆黄豆胡豆这些东西炒来吃很香,可是有个副作用那就是屁多,丹丹好像是最近一年才喜欢上吃炒豆的,也经常听到她翻着花样的放屁,起初苦哥还怀疑她吃坏了肚子,又评脉又熬药又揉又掐的折腾了好久。
现在把话挑明,这事儿似乎也变了味,丹丹吃炒豆放屁不是口味独特嗜好奇异,而是要引起苦哥的注意!
从小到大她就没有伙伴,也就没有太多的复杂心思,她一直都很单纯,她的人就像她的名字,那就是——简单。
糟糕的是,她不仅简单,而且聪明。
苦哥知道我们的孤独,所以买了很多的书给我们消遣,后来有了电视,有了卫星接收器,有了电脑,所有的这些,都让丹丹和我不再寂寞,也不再懵懂。
书,电视,电脑,开启的都是一个个绚丽的世界,展示的都是一个个精彩的人生,浪漫,爱情,谁家女子不怀春?
豆蔻年华,心扉初开,作为接触最多的苦哥,无疑就是我们眼里的第一王子,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句话并不是白说的。
只不过,我把感情埋藏,而丹丹任青春飞扬。
所以,她才会用她的方式来表现,来暗示,来……引诱,甚至,在外人面前明明白白的来表示。
“苦叔叔,我喜欢你,就像你当年喜欢我妈一样,我知道小姨也喜欢你,但是,我不会放弃,我要和她一起嫁给你——”
苦哥蓦然起立,胡子拉渣的脸有些狰狞,他没有看任何人,顺手抓起桌子上的茶壶狠狠的向地上掼去,不过一掼之下又迅速伸手追上往地面掼去的茶壶一把抓住,轻轻的放在桌子上,然后不声不响的出门而去,一句话一个字都没有说。
从头到尾,他就没有看任何人,就连骂丹丹“放屁”的时候也没有看丹丹一眼。
丹丹慢慢的偎进了我的怀里,肩头轻轻的抖动,隔着单薄的衣裳,我能感觉到她眼泪的温热。
“小姨,我做错了么……”
我无话可说,小狐却莫名其妙的插了进来:“你们没错,他也没错,错的好像是我们。”
“好快的手。”
胖子怔怔的看着桌子上的茶壶,仿佛看着一个沉淀了很多年的秘密,脸上的表情很怪异,摸金校尉见到大粽子似的。
“我们好像在一个错误的时间,来到了一个错误的世界。” 第十三章 有贼自远方来
“闷葫芦,榆木疙瘩,臭石头,猪脑壳……看我不咬死你!”
叽里咕噜念叨的同时,丹丹喀里嚓啦的啃着鸡翅膀,那旁若无人恶狠狠的样子显然是把无辜的鸡翅膀当作了某人的骨头。
虽然少了个男主人,准备好的接风宴还是要开的,丹丹在我怀里抽泣一阵后若无其事的上了席,化悲愤为食量的样子让小狐兄妹偷笑不已。
“说真的,你们家苦哥真的很酷耶,连我都有点动心……”
一副花痴状的小狐显然是在逗丹丹,丹丹停止了发泄式的抱怨,嘴里叼着个鸡翅膀斜着眼睛上上下下的把小狐打量了一番,然后很是不屑的哼了一声。
“不得不承认你很漂亮,可惜长得太夸张太风骚,一看就是个狐狸精,苦叔叔才不会喜欢这个类型,你就慢慢的做你的清秋大梦吧!”
“这你就不懂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不骚,男人不要’,至理名言,没听说过吧?难怪那个怪叔叔,不,难怪你的苦叔叔不喜欢你。”
这个小狐,还真是什么都敢说,难道现在的大学生都这么开放?
我有些不满,心里却有点隐隐的认同感,再看丹丹,若有所思的样子,两个眼睛都在发光,似乎对小狐所谓的至理名言有了兴趣在瞎琢磨来着。
看看e灵异的那些流行小说就知道,现在流氓混混痞子吃香得很,还美其名曰“淫荡有理流氓无罪”,一个个都是敢爱敢恨敢上床的那种,非但男人,女人也是一样。
或许小狐说的是实话,可是要我为了吸引苦哥去主动去扮风骚,我还真办不到。
“闭嘴吧你,好吃的那么多还塞不住你的废话?别教坏了小孩子,人家可是清水出芙蓉,很环保的纯天然山泉,给你污染了简直是罪过!”
一上桌子就大吃大喝的胖子狠狠的瞪了小狐一眼,一副仗义直言的样子,不过目光老是朝我这边溜,看上去倒有些讨好的味道,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的感觉太好。
小狐的目光在我和胖子之间滴溜溜的打转,怪模怪样的做了个鬼脸,然后就识趣的岔开了话题。
“说真的,老哥你好像认识这位酷酷的苦哥?怎么见了他就像碰到债主似的看起来浑身不自在?”
这话没错,苦哥和胖子真的像是老相识,还在锁龙渊铁索桥那儿我就看出来了,这事儿蹊跷,没听苦哥说他认识这么一个胖子啊。
“你们苦哥的职业是什么?”
胖子没有直接回答小狐的问题,却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丹丹不假思索的就答了出来:“农民呗,还能有什么职业?”
“农民?”胖子一口吞下满满的一杯酒再咂咂嘴,看那意思这答案早在意料之中,“副业是什么?”
“副业?”有些拿不准的丹丹望了望我,“他在采石场上班,算不算副业?”
“采石场?是不是敲大石头卖苦力那种?这倒是个很好的障眼法,他是什么时候去的?”
“五年前……咦,关你什么事?又不是警察查案子!”
“随便问问,随便问问,对了,能不能讲讲他的故事?”
胖子干笑着打哈哈,不过丹丹一下子来了劲,也难怪,她是我和苦哥一起带大的,稀奇古怪的故事听了一大堆,可怜她没有伙伴更没有弟弟妹妹来带,压根儿找不着听众来炫耀,早憋坏了。
胖子要听故事,可以说是正好抓着了她的痒处,何况是讲苦哥的故事,她更加的有劲。
苦哥在三阳湾应该算是一个人物,知道他的人不少,因为他曾经发过很大的一笔横财,曾经轰动一时来着。
当初苦哥家里穷,丢个石头进屋连坛坛罐罐都打不到一个的那种穷,他爸他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任何门路可走,也没有什么关系可靠。
所以,苦哥初中毕业考上了中专(那时候的中专很吃香,三年就能毕业包分配的那种,可以说是铁饭碗的代名词)却没钱读书,连青梅竹马的恋人也跟了别人,没办法,山里人大都实际,嫌贫爱富是很正常的事。
苦哥为此受到刺激,大病一场后两手空空的出了三阳湾,说是要学做生意,还发誓不混出个名堂决不回来。
山里人有句俗话,叫做“生意买卖眼前花,锄头落地是庄稼”,显然生意不是想做就做一做就能成功的事情,可是苦哥运气不错,出门就碰上了天大的好事。
一个黄澄澄的母鸡带一大群黄灿灿的小鸡到处寻食,这样的场景在乡下是随处可见,可是苦哥遇见的母鸡和小鸡是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这就有点稀奇了。
更稀奇的是,准备打牙祭的苦哥紧赶慢赶就是逮不到那个母鸡,用石头扔也是打不着,就连退而求其次想弄只小鸡做烧烤都是妄想,那个母鸡带了小鸡三转两转,居然就在苦哥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本来苦哥是为了赶路错过宿头才遇上这个怪事的,也没放在心上,不过后来碰到个收古董的,闲谈时那么一说,古董商当场就双眼发光,财迷见到金娃娃一样。
当然了,苦哥不是什么金娃娃,可是他见到的母鸡和小鸡却是和金娃娃相差不远的古董,还是已经具备灵气的金器。
据古董商所说,大凡有些年头的古董都是活的,并不是死物一个,而是会四处溜达吸收灵气,大多幻化为各种动物的形态出现,要是够级别甚至能变成人形,金娃娃的存在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苦哥看到的母鸡和小鸡显然就是已经通灵的古董,而且从颜色来看应该是金器,要是能够弄出来,无疑是很大的一笔财富。
古董商知道如何给金器定位,也知道如何发掘金器,可是他不知道金器出现的地点,苦哥知道地点,却不知道怎样才能弄到手,两人很快就达成共识,搭伙去取那笔意外之财。
看好黄道吉日,算好破土时辰,点燃三柱清香,在一个风高月黑的晚上,古董商和苦哥一起动手,掘开了当初母鸡和小鸡消失的地方,挖地三尺又三尺再三尺,捧出来一个大大的土罐。
很遗憾,土罐里没有金没有银更没有金娃娃,只有浅浅的一汪清水。
失望之余,苦哥和古董商一起进城,打算找行家里手来鉴定一下,说什么也要搞清楚水是什么水罐罐是什么罐罐。
进城的途中投宿,两个人睡一个房间一张床,古董商趁苦哥不备把那汪水给喝了,估计他认为那是有灵气的东西,吃了能成仙也不一定。
结果,半夜里古董商闹肚子,来势汹汹,他还来不及起身就拉了一被窝的稀粑粑,而苦哥被他在喝“灵水”前下了药,睡得跟死猪似的。
出了这么大一个丑加上做贼心虚,古董商连夜开溜,连土罐也带了去,不料苦哥只一醒来就目瞪口呆,因为他的被窝里到处都是金元宝,金灿灿的颜色跟他看到的那窝小鸡一个模样。
发财,就是这么简单。
“三两黄金四两福,要是你没这个福气,黄金到手都会化成水!”
丹丹绘声绘色的把苦哥大发横财的故事讲得天花乱坠,末了还用老气横秋的语气感慨一番,当然,这个感慨照搬了苦哥当初讲故事的原话。
“私吞明器,拉稀摆带,这算什么事儿啊,居然把我埋汰成这个样子!”
胖子脸红脖子粗的唧唧咕咕,声音不大,却让丹丹瞪圆了双眼:“原来是你?难怪!”
“难怪什么?”
问话的是小狐,先前丹丹讲的故事让她笑不可抑,忽然听到老哥冒出句傻话,然后丹丹做恍然大悟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顺口就接了过去。
“早上苦叔叔看水碗时就决定不去上班,还说了一句话,叫‘有贼自远方来’,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我才知道,原来今天来的客人里有个贼,那个贼就是你,你就是当年那个把稀粑粑拉到被窝里的古董商!”
“废话,我哪会那么恶心芭拉的?这是诽谤!再说了,我又没有偷什么土罐,怎么能是贼?”
胖子一脸激愤的拍案而起,可是丹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他跌回原位不说,还整个儿软倒滑到了桌子下面去。
“你当然没有偷土罐,你偷的是《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第十四章 天书奇谈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正在喝汤的小狐差点给呛死,又咳又喘的折腾了好一阵,闹得跟胖子一样,脸红脖子粗的。
非但是她,连我也吃惊不小,《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是《鬼吹灯》里的一本奇书,可夺天地之秘造化之功可以算无上宝典的那种,怎么能和苦哥和胖子扯上关系?
“……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残本,只有半卷,只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
《鬼吹灯》我只看到了第三章,这正是第三章对《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的介绍,很是简略,不过一看就能猜到正是这本书造就了主人公的传奇人生,就像《功夫》里那个小混混得到那些影响他一生的武功秘籍差不多。
“晚清年间,有名金盆洗手的摸金校尉,人称张三链子、张三爷。据说他自一古冢里掘得了十六字天卦全象,并结合摸金校尉的专利产品‘寻龙决’,撰写了一部《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但此书夺天地之秘,恐损阳寿,便毁去阴阳术的那半本,剩下的半本传给了他的徒弟阴阳眼孙国辅,连他的亲生儿子都没得到传授……我说的可对?”
丹丹说的是e灵异中文网鬼吹灯专区里的介绍,为了参赛我也看过,但是要我像她那样一字不差的背出来,我肯定办不到。
“哟,原来你也是灯丝啊,幸会幸会!”
小狐两眼放光,大有他乡遇故知的意思,不过脸上的疑惑却是很明显,本来嘛,既然说那本阴阳术的下卷已经毁掉,怎么会扯到了自己的老哥?
因为《鬼吹灯》传神的描述,很多灯丝都相信它讲述的是个真实存在的故事,第一人称主角胡八一就是作者的化身,也就是说作者很可能真的是个摸金校尉,的确有着那么一本可以看风水寻墓穴的奇书有着那么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探险经历。
虽然专区里发布了《鬼吹灯》作者的采访报道,认真的说明作者并不是什么盗墓高手,可是有些中毒太深的灯丝根本就不信,在他们看来这只是烟幕弹而已——
真人不露相嘛,可以理解。
“怎么,不相信?没看到胖子已经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心里有鬼哦……”
“有个毛的鬼,他是喝多了,加上人胖血压高,突然站起来结果就晕了过去,睡得跟死猪一样,你看不出来?”
小狐没好气的撇撇嘴,似乎胖子经常玩这种大醉然后大睡的把戏,她是一点也不担心他着凉。
还以为胖子被丹丹吓得钻桌子呢,没想到会是这么个原因,难怪他钻了桌子就不爬出来。
“贪吃贪睡,贪杯贪色,难怪会是个胖子……哎,你没发觉他和《鬼吹灯》里的胖子很相似?”
瞪了胡说八道的丹丹一眼,我把醉醺醺鼾声渐起的胖子提到了客房的床上,毕竟是客人,怎么能让人家睡桌子底下?
回到座位刚刚坐下,小狐又好奇的伸手过来在我胳膊上又摸又捏,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
“没天理啊,虽然丰满是丰满,可跟粗壮根本不沾边,怎么就有这么大的力气,提个大胖子就跟拎小鸡子似的……你确定你不是大粽子?”
又来了,走火入魔的灯丝,简直就是给大粽子迷了心窍。
“提个人而已,大惊小怪……刚才说到哪儿了?呃,你哥就是《鬼吹灯》里的胖子……不对,说的是那本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瞪着丹丹看了又看,小狐有些迟疑的问:“你不会是要告诉我胡大都没有得到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在你的苦叔叔手里吧?”
“其实呢,《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根本就不分上下卷,它是苦叔叔捡来的一本老书,线装的很古董的那种,苦叔叔一直用来垫脑袋睡觉,当枕头来着……”
“骗谁呀,那种堪称天书的无上宝典可以用捡的?还当枕头?暴敛天物也没这么个说法!”
“谁耐烦骗你呀,《功夫》里绝世秘籍还搞批发呢,少见多怪……”
丹丹说得很认真,我想了想觉得有可能,因为当初苦哥出去做的所谓生意就是收破烂,走村串乡东奔西走的,要是有那个机缘收到天书奇书什么的并不稀奇。
他本来就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就算是过期的黄历都能看得入迷,真要是收到《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那种深奥的书,翻翻看看很正常,用来当枕头无非就是随身携带的意思,哪里谈得上什么暴敛天物?
“后来呢,就遇上了那个母鸡和一窝小鸡,然后就是和古董商搭伙,再以后就是古董商看中了苦叔叔的书枕头,半夜里偷了就跑,不过还算有点良心,留下了一大笔钱,结果以讹传讹就成了苦叔叔发财记那个恶心的故事……”
“自相矛盾了吧,你不是说这书不分上下卷么,怎么又说我老哥偷……哦,拿了下卷?”
“当然有原因哪,投宿的时候出了点小麻烦,就是那张床有只床脚是跛的,所以床面倾斜睡着很不舒服,苦叔叔顺受就把书枕头撕成两半,一半还是做枕头,另一半垫了床脚,偏偏那当儿古董商去厨房捣鬼下药去了,根本就不知道,结果就忙天慌地的拿走了半本书,恰好就是下卷!”
“还真会吹啊,这么说上卷应该还在?拿出来给见识见识成不?”
“哪里还在哦,苦叔叔第二天搞忘了,拍屁股就走人,根本就没有拿走垫床脚的半卷书,后来有个算命先生又去投宿,发现后如获至宝,捧了回去说是祖师爷所传的天书残卷,就靠它混得风生水起,再后来有人为他著书立传,就有了流行网络火透e灵异的《鬼吹灯》!”
丹丹说得是活灵活现,小狐听得是目瞪口呆,好不容易小狐才缓过气来,翻着白眼问:“好故事,是你编的?”
“哪儿啊,是苦叔叔讲的。”丹丹看了看我,补充了一下,“今天苦叔叔没有去上班,呆在家里把《鬼吹灯》看完了,我陪着看了一阵,对那个《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很感兴趣,结果苦叔叔不以为然,就给讲了这个故事,说是独家披露首次报道。”
“以胡大的名义发誓,这纯粹是诽谤,鬼话连篇!”
小狐气乎乎的提出抗议,看样子苦哥要在场,她没准儿会直接找他算账,我是没什么话说,丹丹却又笑眯眯的添了把火。
“鬼话连篇,说的好,苦叔叔就是这么评价《鬼吹灯》的,不过后面还有四个字——纯属放屁!” 第十五章 闲话马蜂窝
小狐一下子变了脸色,当场就拍案而起,怒道:“这是什么屁话,太伤人了,岂止是诽谤,简直就是恶毒的人身攻击!”
“被糊弄了还这么维护人家,真是难得……现在的大学生就这水平,难怪当初能闹出天安门自焚的荒唐事件!”
丹丹啧啧有声的摇头晃脑,完全是居高临下看好戏的样子,神气活现得差点把小狐气成个疯子。
她说的天安门事件大家都知道,电视上也有正式的报道,就是练某某功的人为了追求什么圆满跑到天安门去自焚,其中就有个是大学生,那算是典型的中毒太深走火入魔,跟狂热的灯丝还真有共同点。
满以为小狐会当场暴走,可是没有,她板着脸横着眼把丹丹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然后摇摇头坐下,想了想噗嗤的一声笑了个花枝招展。
“嗨,我还真是糊涂,跟个小丫头急什么劲儿,摸金倒斗,这种技术活深奥无比,小孩子家家的外行懂个啥,你说是吧衣衣?”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看完e灵异鬼吹灯,不会盗墓也能吹,有什么了不起——发丘印,摸金符,护身不护鬼吹灯,分金定穴走风水,灯灭鸡鸣不摸金——我可有说错?”
丹丹所说的发丘印摸金符我都在专区介绍里看过,说的分别是发丘将军和摸金校尉的护身之宝,至于鬼吹灯,那是摸金校尉在盗墓倒斗中的独门规矩,要在开棺前在墓室东南位放一支点燃的蜡烛,算是活人与死人之间的默认契约,如果蜡烛熄灭,墓室玄宫里的东西就拿不得,到手的东西也要原样放回……
很玄的诡异说法,一套一套的,真格的,看了这书去讲故事,效果肯定出奇的好。
“说得是没错,没想到你还是看进去了嘛,怎么样,真的很精彩很神奇是吧?你还好意思说是纯属放屁,简直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陪着苦叔叔看小说,当然能看进去了,精彩是精彩,神奇是神奇,可是真的是放屁耶,鬼话连篇,尽是乱弹琴……别瞪眼睛,就像那个《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根本就是来路不正侵犯版权来着!”
“切,你苦叔叔说的你就相信?那是哄小孩子玩儿呢,夸夸其谈,胡说八道,真的是吹牛不上税哦!”
“警告你不要说我是小孩子,都说了人家是大姑娘了!”丹丹不悦的白了小狐一眼,“你不信拉倒,还有别的证据呢——捅马蜂窝那节你记得吧?”
丹丹和小狐较劲,目光却投向了我,我才看了区区三章,哪里又知道什么捅蜂窝的情节?
轻松的从我眼睛里读到我的意思,丹丹给我讲解了一番,说是《鬼吹灯》的主人公胡八一和搭档胖子在内蒙插队的时候去捅马蜂窝,要弄点蜂蜜冲水喝,剩余的就拿去跟当地猎人换兔子肉吃。
这是个很小的细节,不过为了躲马蜂胡八一和胖子扎到小溪里去被残缺的古玩弄伤,才就此牵扯出了深山古墓的信息,为后来的盗墓倒斗埋下了伏笔,可以说是个小小的引子。
“这节写得很好啊,生动又有趣,满好玩的,要是有机会我也去实践一下,弄点蜂蜜尝尝鲜也不错嘛!”
“你不是山里人,没有见过马蜂吧?”丹丹斜着个眼睛像看一个白痴,“难怪你看不出来这是个天大的破绽!”
的确,这是个大大的破绽,我一听就明白了。
马蜂的确是在树上做窝,可是马蜂窝里根本就没有蜂蜜,因为马蜂不会酿蜜,也不像蜜蜂那样采花授粉以蜜为食,它可是肉食性昆虫,并不是吃斋的善士。
养蜂人最讨厌的就是马蜂,马蜂常常会守候在蜂箱附近捕食出来采花的蜜蜂,那叫“抱蜂儿”,空中出击,一抓一个准,抱了就跑,跟强盗打劫差不多。
在野外真正有蜂蜜的是岩蜂和小黄蜂,它们的蜂窝做在岩洞或者树洞里,决不会像马蜂窝那样堂而皇之盛气凌人的挂在高高的树杈上。
当然了,马蜂窝不是一无是处,七月半前后是马蜂的繁殖期,要是能弄了下来,里面的蜂儿又嫩又肥,用油炸了又香又酥还能驱除风湿,那可是鲜活可口的野味,吃了还想吃的那种。
说到弄马蜂窝,可不是《鬼吹灯》上面那样弄根长杆子去捅,而是在晚上直接爬到树上点个松油火把去烧。
马蜂不比蜜蜂,蜜蜂只要一蜇人毒刺就会活身体脱离,马蜂不同,毒刺不会离身可以再接再厉,而且毒性比蜜蜂厉害得多,要是恰巧蜇到头部的某些穴位,一只马蜂的一次攻击就足以致命——
要是真的用杆子去捅,穿成个狗熊也不管用,人多人强,狗多为王,何况是凶猛的马蜂,它的毒刺可是连双层的帆布都能轻易刺穿。
不过,凶猛的马蜂毕竟是昆虫,翅膀太过脆弱,只要给火一燎就得跟冰雹一样往地下落,用火把凑到蜂窝下面去烧,看来凶险却是安全,胆大手快脚稳就行,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真正厉害的人根本就不用火把,直接拿个肥料口袋从下而上去兜,一锅端,拿回去扔水里把成年的马蜂全部淹死,光是取嫩蜂儿就行,轻松得很。
据说用活马蜂泡酒能驱风去湿,如果需要,可以拿个酒瓶把兜了马蜂窝的肥料袋弄个小洞凑上去,再拿个电筒在瓶底一晃,里面的马蜂见了光就会争先恐后的钻出来,结果自投罗网进酒瓶,再用酒漏灌酒就是很简单的事了。
苦哥无疑就是那种真正厉害的高手,每年七月半前后家里都有蜂儿吃,用马蜂加上其他草药泡的药酒更是从来就没有断过,现在拿来给小狐兄妹接风洗尘的杯中之物就是。
这么看来,《鬼吹灯》上面的描写虽然活灵活现,却完全可能是闭门造车,难怪苦哥会说它鬼话连篇。
——虽说只是个小小的细节,但是管中可以窥豹,一叶可以知秋,这个常识性破绽延伸开来,整本书的真实性无疑可想而知。
本来就是小说,小狐这种狂热灯丝非要说是自传体纪实,还挖空心思的找证据,连那些稀奇古怪的摸金符之类的照片都能弄出来,何苦来哉?
人家作者都说了,书中描写的盗墓手法探险经历等纯属虚构,是他自己根据道听途说的故事添油加醋虚构出来的,怎么就还有那么多聪明人要去钻牛角尖?
丹丹噼里啪啦的把马蜂的破绽一说,小狐瞪大了眼睛打死不相信,比某某功痴迷者还要固执。
“别想蒙我,我也是农民的女儿来着,虽然我们那块没有马蜂,可我相信胡大不会骗人,再说了,这儿是川滇交界耶大姐,人家描写的是内蒙的马蜂,当然跟这里的不一样,水土不同嘛!”
“真服了你……猪就是猪,进了e灵异还是猪……不好意思,不是骂你笨,我的意思是马蜂就是马蜂,内蒙的马蜂也是马蜂,不可能换口味吃素!”
丹丹又是撇嘴又是挤眉弄眼的笑个不停,末了还让我做苦力去把苦哥装药酒的玻璃罐搬出来,那是个可以装二十五斤酒的大家伙,也不知道是他从哪儿弄来的。
药酒罐一放上桌子小狐就彻底傻眼,里面泡的不止是马蜂,还有各种枝枝叶叶花花果果的草药,还有鲜红的大蜈蚣和碧绿的小蛇……
“这个,就是我们刚才喝的酒?”
“是啊,就是这个药酒,用小瓶子倒了拿出来的,味道不错吧……”
丹丹的话还没有说完,小狐就“哇”的一声吐了个翻江倒海,这酒她也有喝,还一个劲赞叹酒香扑鼻味道独特,估计她没料到自己喝的竟然会是某些动植物的浸泡液,说白了就是两个字——
尸水。
乐不可支的丹丹差点笑背气,我又要给小狐捶背又要给丹丹拍胸口,正闹得不可开交,客房里突然传出来一声长长的惨叫,却是胖子的声音。 第十六章 夜话
正在吐个不停的小狐脸上再度变色,,毕竟惨叫的人是她老哥,可是反应最快的却是我,到底这是我的家而且我不像丹丹那样腿脚不便。
第一时间冲进客房,撞进眼帘的却是个白花花的裸体,我不假思索的一脚飞出,结果和我一样大惊失色的胖子突然成了空中飞人,怪叫着重重地碰了南墙。
脚跟脚追来的小狐和丹丹异口同声的尖叫,还好我反应快快的顺手抓起床单扔过去,跌得昏天黑地的胖子才有了个可以遮羞的东西,要不丹丹很可能会用那个好像是摸金符的东西把他直接钉到墙上去。
到底这里是山村,裸奔根本就吃不开。
“老哥你搞什么飞机好端端的干吗要脱光光还鬼叫连天难道是碰见大粽子了?”
气急败坏的小狐怒发冲冠,说话噼里啪啦像是打机关枪,根本就不带标点符号的一气呵成,也不怕一口气接不上来当场给憋死。
“我我我中毒了!好痒,全身上下从皮子痒到骨头,跟蚂蚁爬一样……你看,身上起那么多的红斑,完了完了,肯定得全身溃烂变成个白骨骷髅,连大粽子都做不成!”
胖子唾沫横飞的大叫大嚷,用一只手抓着遮羞的床单,另一只手献宝一样伸到我们眼皮子底下,当真那白花花的肥肉上满是密密麻麻的红点,就跟满天星斗似的数不胜数。
“中毒?亏你想得出来,还摸金校尉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呢,苕宝!”
丹丹不屑的嗤笑出口,也不怕得罪人,要知道她所说的“苕宝”是这一带嘲讽人的话,相当于“瓜娃子”“傻二”“二百五”“白痴”之类的形容。
“看起来真的好恐怖,连脸上都有……衣衣啊,这是什么玩意儿?”
小狐不知道是聪明还是马大哈,压根儿就当丹丹在打呵欠,却是兴趣盎然的凑近胖子看了又看,想要摸摸又不敢的样子很是有趣。
我当然不可能回答她的疑问,只好瞪了丹丹一眼,丹丹满不在乎的作个鬼脸,拈了颗炒豆扔嘴里咬得嘎嘣作响,没一点女孩子家的矜持。
“放心啦胖子,你喝了苦叔叔的药酒,这是药性发作给你追风湿来着,嗯,就是把你体内的湿气毒素全都赶出来,你当然觉得全身痒痒……不过胖子,你的风湿看来很严重哦,怎么搞的?”
丹丹说的是事实,苦哥泡的药酒最大的作用就是追风湿,估计胖子的风湿很严重,加上喝了太多的酒,结果一醉之后醒来觉得浑身发痒,再脱光了一看全身红点,自己吓自己才叫得跟杀猪似的。
“追风湿?有这么夸张么……这么严重,看来真的落下病根了……”
胖子嘀咕不已,我也懒得理他,看了看表又看了看丹丹,让她转达我的意思。
“时候不早,你们赶那么远的路,该休息了,去洗个澡睡觉吧……那个谁,狐狸精,走啦,带你去洗澡房……”
“我不是什么狐狸精,叫我小狐!”
“啰嗦,小狐变美女,不是狐狸精是什么?”
……
丹丹和小狐吵吵闹闹的走了,我看了看尴尬的胖子,点点头示意他自己休息,独个儿出来收拾了残席,犹豫片刻拿起件外衣静悄悄的走了出去。
出门左拐,七步,右拐,十步,直走,八步……
路是早就走熟的,闭着眼睛也不会错,那里是嫂嫂的坟,也是苦哥常常去一个人发呆的地方。
半夜三更的出门,苦哥除了这儿,根本就不会去其他地方,就像他平时苦闷或者生气时一样,这一点我和丹丹都知道,所以先前我们都没有追出来。
果然,还没有到嫂嫂的坟前,一阵低哑的敲击声已经清晰可闻,紧一阵慢一阵的敲击中混杂着丁丁当当的铃声,合成了一个很奇特很怪异的曲调。
不用看,那是苦哥在用他的小手锤敲他的小凿子,还有就是挂在嫂嫂坟前的风铃在响。
苦哥是石匠,从我知道他开始就是,我家的几台丧事本是他一手操办,坟墓所用的石头全是他一个人开出来的,用的工具就是那个从不离身的小手锤和小凿子。
月亮已经偏西,淡淡的月光照着斜依在墓碑上的苦哥,那份清冷和凄凉虽然早已见惯,我的鼻子还是有些发酸。
轻轻的把外衣给苦哥披上,我默默的在他身边坐下,怔怔的看着眼前的月光和夜色发呆。
“你想写鬼吹灯同人,想去参加大赛得到那三万元奖金?”
苦哥有一搭没一搭的敲着手里的锤子和凿子,慢条斯理的开了口,不过他没有抬头也没有看我,似乎根本就不需要答案。
“为了找感觉你要去公子墓,今天来的胖子和小狐是你的灯丝网友,也要去凑热闹是吧?”
还是没有抬头,还是没有看我,我,无话可说,因为我用来“说话”的眼睛根本找不到倾诉的对象。
“三万元,的确不是个小数目,可是家里并不缺这笔钱,再说你写的东西未必就能夺魁,何必那么认真?”
这是实话,虽然现在家里的收入很是寒碜,可是我知道家里不缺钱,苦哥有大小五个存折,从信用社到银行都有,开户姓名分别是丹丹和我,每个存折上的数字都不会比鬼吹灯同人大赛的奖金来的少。
“‘注意自我判断,请勿模仿主角’,这是网络小说的阅读忠告吧,盗墓,说好听点叫摸金倒斗地下探险,说难听了就是发丘娼坟吃死人饭,缺德冒烟的事情,女孩子家家的何苦去沾?”
也不知道丹丹是怎么给他说的,我是要去公子墓不假,可是我不去盗墓啊,走走看看也犯法?
“是,公子墓早就给人家起了,说起来是个空坟,去见识一下不拿任何东西似乎没什么不妥,可那毕竟是别人的家,就算进了贼你也不能去凑热闹,没看见《鬼吹灯》上面惊心动魄的描写么,好端端的干吗要找不自在?”
苦哥终于抬起了头,有些阴郁有些空洞的目光望向我,我却没有和他对视的勇气,很快就转移了视线。
我的眼睛会说话,我的眼睛不会说谎,我怕,怕他读懂我不愿意说也不敢说的东西。
“还是决定要去么,到底是长大了……”
苦哥叹息一声,三十来岁的男人正当壮年,可是他的叹息却是满是沧桑,如果只闻其声未见其人,只怕会以为他是个老掉牙的寿星佬。
“公子墓,看来我也得走一趟,十多年了……回去休息吧,明儿带他们走走转转,好好看看三阳湾的风景,要不没准儿就没机会旅游了……”
还是不敢去看苦哥的眼睛,我起身踏上了回家的路,身后,敲击声合着风铃声,就像恐怖片里的配乐,隐隐然鬼气森森。
快进门的时候,我的脚步突然顿了一顿,抬头望月,朦朦胧胧的月亮就像长了毛,一看就是种诡异的美丽。
孤魂野鬼最爱出来晃悠的毛月亮之夜,其实就是将要变天刮大风的预兆,叫做月晕……
将要刮风而已,现在并没有风,一丝丝风都没有。
没有风,风铃怎么会响?
只一刹那,我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透。 第十七章 谁在梦里唱歌
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院门外,我忽然觉得眼前的情景很怪异。
抬头望望,月亮朦朦胧胧的,低头看看,淡淡的月光下我没有自己的影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雾,四面八方都很朦胧,朦胧得不像是真实的存在。
“丁丁当当”的敲击声还在继续,中间同样掺杂了风铃的碎响,断断续续的,曲调说不出的怪异。
没有风,风铃为什么会响?
刚刚想到这一点,就有了风,大风,呼啦啦的穿林过野,仓皇得像是见了鬼,风铃的响声突然就急促起来,敲击声随之紧凑,乍一听就像是网络上的电子摇滚。
荒山野岭,难道还会有人来开个人演唱会?
我有些好笑,但是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真的听到了歌声,就在我想到电子摇滚个人演唱的时候。
“在喧嚣中匆匆走过青春的脚步零零落落何须追问对对错错哭笑爱恨都是歌
梦里千百次回眸醒来一万个沉默孤单的背影萧萧索索镜中的人儿终究是我
不需要天长地久生生世世的承诺只想求简简单单真真切切的快乐
风风雨雨携手走过微笑面对每一个日落柔情点燃温馨灯火共同抗拒冷冷的寂寞
悲欢又如何聚散不过南柯踏浪迎风笑起起落落寻寻觅觅留一个忧伤的传说
……”
真的是歌声,有些缥缈,有些沙哑,不过歌词清晰可闻,糅合在敲击和风铃还有风声之中,有着一种诡异的悲凉和凄苦,我才听了一遍就忍不住鼻子发酸,胸口似乎堵了块大石头般憋得难受。
唱歌的是个男人,翻来覆去就是这一首歌,来来回回没几遍,我已经记熟了歌词,也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
从歌声传来的方向判断,应该是嫂嫂坟前的苦哥在唱,这可是个稀罕事,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听苦哥唱过任何歌儿,就是哄小时候的丹丹睡觉也没有。
想了想我决定去看看,月亮长毛,大风呼啸,这个时候他真的不应该还呆在外面。
左拐,七步,右拐,十步……
早就走熟的路,虽然有雾,虽然月光朦胧,我还是走的很平稳,只是,本该直走的时候,我却突然停了脚步,浑身僵硬得如坠冰窖。
前面不远就是嫂嫂的坟,可是我看不见坟,那儿只有一间小小的房子,用石头砌成的房子。
房子没有门,但是有窗,从窗子看进去,是两个互相依偎的人,其中一个在用小手锤敲小凿子,另一个伸出一只雪白的手花样百出的摇晃,手腕上戴的一串手镯式风铃就在摇晃中发出清脆的铃声。
用锤子敲凿子的人当然就是苦哥,那个偎在他怀里的人看不到面容,但是长发披散绿衣绿裙,显然是个女子,瞧那身影分外熟悉,赫然是记忆中嫂嫂的模样。
嫂嫂……她不是死了么?
我有些恍惚,迷糊中歌声缥缈,不知不觉的变成了男女合唱,男声低哑,女声幽远,合起来就有种荡气回肠的韵味,让我莫名其妙的沉迷其中,完全忘了眼前情形的诡异。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歌声停了,苦哥还在有一大没一搭的敲着锤子和凿子,一直低垂着的头慢慢抬起,我浑身的血液刹那间凝固,就连心跳都几乎停止。
我看到的赫然是个皮包骨头的骷髅。
恐怖惊心动魄的卷来,我本能反应一拳挥出,重重砸到了苦哥的脸上,“咔嚓”一声脆响,苦哥的脑袋齐颈而折,呼的一声就飞了出去。
这个时候,我才惊觉自己已经在恍惚中进了这个连门都没有的石头房子,糊里糊涂的站在苦哥和嫂嫂的面前,他们就在窗下相依相偎,不过不是站着而是坐着,坐的也不是沙发不是凳子,而是一具黑漆漆的棺材。
一股寒意升起,全身汗毛直立,我下意识的后退,却觉得后背一凉抵到了冷冰冰的石墙。
“简洁你这是干吗,说过好多次了,女孩子家家的不要这么毛躁,动不动就出手,打坏了怎么办?”
苦哥的骷髅头虽然和身体脱离,却还在那儿开口说话,一口森森白牙一张一合的,看起来非常吓人。
他怀里的嫂嫂轻盈的起身,脚不沾地的飘过去捡起苦哥的脑袋,温柔的拍拍上面的尘土,笑吟吟的道:“小洁又不是故意的,你生什么气啊……”
说话间嫂嫂转过了身,那满头青丝下竟然是一个白骨森森的骷髅。
比苦哥还要来得干脆,连那一层“皮包骨头”的“皮”都没有,再看那飘逸的绿色衣裙下面,压根儿就是个白生生的骨头架子。
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惊骇之下我咬紧了牙关,“咯”的一声脆响,一股腥热在嘴里漫延开来,下意识的张嘴,吐出的竟然是满口碎牙。
我居然咬碎了自己所有的牙齿。
骷髅嫂嫂也吓了一大跳,倏地飘到了我的面前,戴着风铃手镯的手伸出——难怪先前看着白生生的,那分明就是白骨嶙峋的骷髅手——接着就听到“叮”的一声响,胸前一团白光如莲花般蓦然绽开。
清光泻地,苦哥和嫂嫂同时惊叫,而我,头皮一炸之际蓦然挺身,却是坐了起来。
床铺,蚊帐,淡淡的月光穿窗而入……
哪里有什么苦哥,哪里有什么嫂嫂,我分明是睡在床上,刚才的诡异经历只是南柯一梦。
心有余悸的摸了摸下巴,还好,牙齿没有碎也没有掉,好端端的一颗不少,不用做个瘪着嘴巴的老太婆。
手心里满是冷汗,顺手在被子上擦了擦,随后心中一动,低头看时,胸前的鸡心坠子不知怎么的又弹了开来,里面那个精致的镜子在月光中幽幽发亮。
又是梦魇,鬼上身,然后灵物发动,驱邪镇魔?
从在院门口发觉嫂嫂坟前的风铃是无风自响之后就一直疑神疑鬼,只是相信苦哥才没有回头去看个究竟,没想到回来会做了这么一个怪梦,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还是真的撞上了不干净的东西?
“小姨,你怎么醒了?是不是吵着你了?”
说话的是丹丹,这是在我和她的卧室里,不知怎么的小狐和她成了吵吵闹闹的欢喜冤家,见不得的离不得,说什么也不去客房睡,非要跟丹丹挤一个床。
还好,卧室里本来就有两张床,要不我就得去睡客房了。
两个冤家睡在一起唧唧咕咕,似乎没有半点睡意,开始我还听了听,说的正是《鬼吹灯》,吹得天花乱坠吵得热火朝天,看情况丹丹也有成为灯丝的迹象,不过她是反派,专门挑刺的那种……
也许是挂着嫂嫂坟前风铃无风自响的怪事,也许是惦着苦哥说到公子墓的沧桑沉重,原本打主意参加同人大赛的我居然对她们争论的《鬼吹灯》没有什么兴趣,听着听着就睡着了,然后就做了这么个怪梦,吓得是冷汗一身。
奇怪的是梦里的事情居然历历在目,不像以前做梦那样醒来就忘掉一半隔会儿就只剩个模糊的印象,就连梦里听到的歌也记得清清楚楚,歌词不用说,就是那怪异的曲调也印象深刻。
“都怪狐狸精啦,好端端的唱什么歌,乱七八糟的鬼叫连天,吓着你了吧?”
丹丹怕我被吵醒了生气,伶牙俐齿的推卸责任,却让我心头一动——
唱歌,唱什么歌?
难道我在梦里听到的歌,只是小狐在“乱七八糟的鬼叫连天”? 第十八章 异谈
“什么乱七八糟的鬼叫连天,我这可是绝对正宗的鬼吹灯版嘻唰唰,你想听还看我高不高兴呢!”
发出抗议的是小狐,这丫头,对影响我睡眠的事实没有半点内疚,却开始牛皮轰轰的卖弄,和丹丹一样像个小孩子,也不知道那性感的身材是不是长错了地方。
“天籁之声哦,可遇不可求,衣衣你根本就没有听清是吧,要不要本小姐看在胡大的份上再唱给你听听,嗯?”
小狐得意洋洋的自吹自擂,最后一声“嗯”就像跟情郎撒娇般千回百转,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用我这个哑巴表示,小狐不由分说的展开歌喉,开始唱她那自诩为天籁之声的鬼吹灯版嘻唰唰——
“冷啊冷疼啊疼哼啊哼我的毛哦等啊等梦啊梦疯啊疯
请你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闪闪烛光照亮了我棺材此时已变空白
欠了我的给我补回来偷了我的给我交出来
……”
小狐只开了个头我就把后面的“天籁之声”自动消音,这歌词我见过,在鬼吹灯专区里,是几首用《鬼吹灯》为主题改写的歌词之一,用的是花儿乐队《嘻唰唰》的曲调,用网络上的话说,那就是恶搞式翻唱。
这歌,根本就不是我在梦里那首回肠荡气的歌。
那么,谁在我梦里唱歌?
“怎么样,好听吧?还有更厉害的呢,鬼吹灯版双截棍,要不要听?”
小狐还在那儿啰里啰唆,我懒得再听,穿衣服起床,一个人出了门,留下小狐和丹丹在屋里莫明其妙。
这是三月下旬,月亮起得晚落得也晚,光是看月光透窗而入的位置我就知道天快亮了,根本就不用看时间。
丹丹和小狐这两个灯丝,居然聊了个通宵。
经过苦哥的卧室,我停住了脚步,犹豫一下伸手轻轻一推,房门无声无息的开了,和我们的卧室一样,苦哥的房门也是从来就没有上过门闩。
站在门口迟疑一阵,我抬腿准备进去,却在脚步移动的刹那蓦然回首,因为院子里突然传出来一声长长的惨叫。
又是胖子的声音。
抬起的脚落下时已经变了方向,我疾步出门,一下子就冲进了院子,一眼扫去就看到了连滚带爬满院子乱窜的胖子。
他的后面,紧追着一个黑影,就像是一团旋风,要不是胖子动作够利落,只怕早就被追上了。
不假思索的往前一冲,我挡住了黑影,立足未稳,黑影蓦然张嘴,两排森森白牙在月光下幽幽发光,如果给咬上,肯定没什么好结果。
没有退让,我的右膝蓦然提起,重重地撞向黑影的大嘴,却是毫不意外的撞了个空,黑影原地旋转,森森白牙已经变魔术似的消失不见。
没有任何迟疑,提起的右膝下落,双脚立地生根,同时间我的双手重重下拍,“啪”的一声如击败革,手掌和一对从下而上踢来的蹄子撞个正着。
巨大的力道汹涌而来,我整个人滑出了将近一丈,重重地碰在院墙上,胸中不由得好一阵气闷。
“岗——岗——”
旋风一顿,黑影昂首大叫,得意洋洋的样子显露无遗。
是野惯了的黑旋风,这家伙,老是和我较劲,又咬又踢又撞,凶得要命,要不是经常和它玩闹,我打架的时候也不会那么游刃有余。
“哎呀我的大粽子,这他妈的是什么东西,比古墓里的守护兽还要恐怖,姑奶奶你就是它训练出来的?”
灰头土脸的胖子大呼小叫的心有余悸,黑旋风不屑的打了个响鼻,吓得他忙不迭的退到了一边。
“被黑旋风踢了吧?活该,它脾气大着呢,谁叫你去招惹它?”
说话的是丹丹,她和小狐都到了院子里,没办法,胖子先前的惨叫实在太恐怖了。
“谁说我招惹它,明明是它招惹我来着,我好端端的在这儿看风水,手痒摸了它一下,丫的上来就撞,差点把我弄个脑震荡,退避三舍可以了吧,它还不干,追着赶着非要杀人灭口……”
委屈的胖子悻悻不已,经他这么一说我才发现他手里还拿着个罗盘,先前被黑旋风追得狼狈不堪居然没有轻装扔掉,似乎那玩意儿很受他重视。
“你会看风水?还罗盘呢,有意思,说说看,我们家屋基的风水怎么样?”
“还别说,我就为这个起来的……”
因为药酒起效的缘故,胖子浑身发痒,自从醒来就再也没有睡着,痒得难受又闲得发慌,磨来磨去就打算看看研究一下这里的风水,没想到一时沉迷就是黎明,还不知不觉的出门逛了一圈然后回到了院子里。
光是走走逛逛倒也罢了,偏偏他走到了马圈看到了黑旋风,还不知死活的伸手摸了它一下,结果就给撵得跟兔子似的。
“这屋子的风水我看过了,实话实说是吓了我一跳,你们瞧这罗盘,此地阴气聚集,白虎居中,丧门当值,加上房屋格局……”
“别掰这些我们听不懂的,直接说吧,好还是不好?”
丹丹不耐烦的打断了胖子的卖弄,直截了当的问起了最后答案,不过脸色不大好看,本来嘛,又是白虎又是丧门的,光是听起来就不是好事,心情能好才是怪事。
“不好,大大的不好,如果把这里当作阴宅,呃,也就是作为墓地,那还算是个好地方,但是修房建屋,实在是不妙之极!”
胖子指手画脚的说得口水纷飞,还把我们带出院门指指点点,还好折腾了这么一阵天已经亮了,天光混杂的月光,倒不至于看出去尽是模糊的风景。
“你们瞧,这里,这里,那里……都是坟,我数了数,不多不少就是九座,还有这个,看清楚,枯树,枯死的槐树,不多不少整整七颗——想起什么没有?”
丹丹和小狐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的嚷了出来:“《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镇!” 第十九章 绝户坟和凶宅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是哪十六个字?
天、地、人、鬼、神、佛、魔、畜、慑、镇、遁、物、化、阴、阳、空,这就是风水术的十六字卷,也就是十六个分支,或者叫做十六种手段也无妨。
这“镇”就是其中一个字,讲的是如何用风水秘术镇压死者的亡魂,说白了就是害人,不过反过来说也就是陵墓最大的忌讳——
千万不能让任何物事形成“镇”的格局,否则后患无穷。
用来布置“镇”之格局的物事最常见也是最厉害的就是槐树,从名字上看就能看出来,木字旁边有个鬼,阴气很重,如果槐树枯死,那更是阴上加阴。
要是陵墓旁边有枯死的槐树,死者的亡魂就会受到阴气纠缠,被钉死在槐树一定范围内,别说超生,就是做个游魂都不行,哪儿也去不了。
古时候的有懂风水的内行犯下命案,就常常把被害者的尸首埋在枯死的槐树下面,让他们永不超生,做鬼也没办法找自己报仇。
《鬼吹灯》里就有这么一段,说的是胡八一第一次倒斗摸金,误打巧撞的碰上“镇”之格局,那是日本鬼子当初侵华是用来镇压万人坑冤魂的,用枯死的槐树按北斗扫尾之数排列,数目也正好是七棵。
那情形和眼前的情景何等相似,我是还没有看到这一段,可是看完了《鬼吹灯》的小狐和丹丹一下子就反应过来,当然就忍不住叫出了声。
听了丹丹和小狐的解释,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夜里做的那个噩梦,身上的汗毛慢慢的就立了起来。
“你们看,这九座坟错落有致,各占九宫奇门之位,可是被七棵树交叉封锁,形成古怪的镇之格局,从风水来看就是‘九幽引煞七星锁魂’之相,狠毒得没边啊,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
胖子摇头晃脑的叹息不已,那模样不再像神棍,却是成了洞察玄机的高人。
“这九座坟被锁死灵气定了亡魂,如果所料不错,他们的后辈无一幸免,尽是家破人亡不得善终的下场,换句话说,这九座坟已经成了绝户坟,肯定连香火都没有传下来!”
我和丹丹对视一眼,谁也没有开口,不过在彼此的眼里都看到了隐隐的恐惧。
这九座坟,葬了我们简家的七个横死之人,其余两座,埋的却是苦哥的父母双亲。
我们这里本来就是山区,并没有固定的坟场,只要觉得地方不错,哪儿都可以下葬,田边地角,屋前屋后,随处都可以见到坟堆堆,所以我家周围有九座坟一点也不稀奇,我也从来就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当初家里接二连三的出事,山民一个个避之唯恐不及,除了最开始奶奶过世有人帮忙,后来别说送葬,就是抬棺材都找不到人,更别说请阴阳先生看什么墓地瞧什么风水。
由苦哥做主,爷爷父亲母亲哥哥姐姐还有最后的嫂嫂,全都葬在了鲤鱼背,连棺材都是他一个人背上来的。
等到苦哥父母双亡,也葬到了鲤鱼背,期间苦哥已经和我还有丹丹一样成为人见人怕的瘟神,村里已经无可留恋,他干脆就把房子也修到了鲤鱼背。
当时我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是生活的变故让我远离了幼稚,我清楚的记得家人下葬的时候,这里已经有了那七棵枯死的槐树,还知道这是和鲤鱼背有关的一个惨烈传说。
这些事我和苦哥从来就没有对丹丹隐瞒,所以丹丹对婴儿时代的变故并不陌生,只是我们都不知道这七颗树还有这些诡异的名堂。
九幽引煞,七星锁魂,这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在这么个地方修房子,真的是胆大包天!看看,看看,九座坟墓被七星所镇,原本应该有的灵气转变为煞气,偏偏房子座落在气眼之中,所有的阴气煞气怨气尽数承担,这可是如假包换的幽冥入口,绝对正宗的阴煞绝地……LLD,难怪昨晚上进门就觉得冷飕飕的,阴森森惨恻恻啊!”
我又和丹丹对视了一眼,没错,这房子很怪,不管在外面干活干得多累多热,只要一进正屋就觉得凉快,要是贪图痛快脱上一件两件衣服,没准儿还得闹感冒,听胖子这么一说,那就成了阴气太重的缘故?
“再看看这房子,座西朝东,正是背死面活之相,俗语云‘有钱不住东面房,冬不暖,夏不凉’,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这种屋基最大的隐患在于夏冬两季,东西两方的炎气和朔气形成‘破煞’,会直接破坏房屋的气数以至家运变坏!
“还有,这房子前后无水,好死不死的建在山脊之上,大门正好对上一颗枯死的槐树,这可都是修房造屋的大忌!‘弯弯屋基堡堡坟,后代儿孙出贵人’,你以为这是说假的?山脊上无遮无拦又无水,生气不聚,煞气常驻,怎么能住人?
“没完呢,你们瞧,这房子用砖砌多好,要不筑泥巴墙也行啊,偏偏用的是石头,还是用的老青石!拜托,这可是修陵墓的好东东,本来阴气就重,青石为墙,阻断阴阳,这更是雪上加霜乖乖不得了!
“说一千道一万,这个房子实在修得大大的不妙,你们一家三口住在这儿,没有三长两短死翘翘简直就是天大的奇迹,要知道,这可是百年不遇千年见的超级凶宅!”
胖子用一声长长的叹息结束了他的指点风水,悲天悯人的目光看得我很不舒服,活像我就是个坟墓里爬出来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亡的倩女幽魂似的。
“照你这么说,当初葬这几座坟和修这房子的人是着了别人的道儿,被阴阳先生给坑了?”
小狐很及时的提出了疑问,看来对胖子的危言耸听半信半疑,并没有对《鬼吹灯》里的胡八一胡大那么崇拜。
也是,一般山乡农村就是阴阳先生的根据地,看屋基,找阴地,招魂驱鬼送煞神,算命超度合八字,简直就是天上神灵在凡间的代言人,怎么可能下如此死手对付他们忠诚信徒般的衣食父母?
可惜,小狐并不知道我们家的变故,要知道家里出事后最先刁难的就是阴阳先生,说什么煞星照门逢者遭殃,这才使得原本淳朴却极为迷信的山民彻底孤立了我们家。
小时候丹丹不信邪,在某一次下山的时候去找同龄的小孩玩,结果回家躲在屋里哭了整整一天一夜。
她出生之后家里就开始出事,不但阴阳先生和山民,就是家里的父亲母亲也说她是扫帚星,认定是她给家里带来了灾难,要不是嫂嫂拼死相护,只怕她早就被溺死或者送人了。
“没错,就是被人家给坑了,这样足以逆天的格局,肯定经过周密的计算还得是风水术的一代宗师才能布成,何况这种改命倒运损阴德的事大伤天和,就算不出意外也会大幅度折损阳寿,布局的人还真是丧心病狂不计后果……我说,你们家到底和哪个强人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 第二十章 鲤鱼破背
丹丹看了看那七颗槐树,又看了看我,再看了看胖子,然后就撇撇嘴摸出颗炒豆扔在嘴里咬得嘎嘣作响。
“得了吧胖子,装神弄鬼的把戏在这儿没市场,你以为是在大学里泡妹妹啊,讲个鬼故事摆出个世外高人的样子就能让让人家哭着喊着往你怀里钻?知道你对小姨有意思,不过这招也太差劲了吧?”
胖子脸上的神色精彩得难以形容,还夸张的做了个晕倒的动作,郁闷的样子实在是惨不忍睹。
“枉我说得口干舌燥,不计后果的泄漏天机为你们指点迷津,不领情倒也罢了,居然怀疑我为了泡妹妹故弄玄虚?太打击人了!”
“实话实说喽,什么叫打击人?你也太危言耸听了,幸亏我是聪明美丽的简丹丹,要不还不给你吓得六神无主心乱如麻,接下来自然就得苦苦哀求你这位高人救苦救难,那时候你来个坐地起价趁火打劫,还不就是要财得财要人得人?”
丹丹不屑的哼了一声,得意洋洋的摆出“小样你敢蒙老娘”的架式,把郁闷的胖子气得差点撞墙自杀。
“什么九幽引煞,什么七星锁魂,什么幽冥绝地,什么阴煞凶宅,全是放屁!别以为看了《鬼吹灯》就能瞎吹,这可唬不了大活人!不过,要说高人布局呢,勉勉强强沾了那么一点点的边,老实告诉你,这鲤鱼背的风水不是什么布局,而是破局!”
破局,没错,这里的传说就是破局,所谓“鲤鱼背”,不过是“鲤鱼破背”的简称。
很久很久以前,三阳湾有个小财主,生平最迷信的就是风水,没办法,民间的风水故事是除了鬼故事之外最流行的传说,何况很多鬼故事都和风水挂了钩。
在山村的老百姓心中,所谓富贵无非就是先祖福荫,如果老祖宗下葬的地方风水好,后代儿孙自然飞黄腾达平步青云,反之就不管后辈有多聪明多能干,总是万事不顺穷困潦倒,挣扎一辈子也没个好结果。
某人做生意发了财或者当了官走了好运,别人就会又是妒嫉又是羡慕的说他“老祖坟冒青烟了”,也就是先祖得风水之助显灵保佑后人的意思。
在四川大部分地区,“操你先人板板”算是最为恶毒的漫骂,原因无他,“板板”就是俗称“板子”的棺材,操人家的先人板板,那就是挖人家的老祖坟坏人家祖宗的风水,只要风水被破,祸及子孙,自然后患无穷。
正因为迷信风水,那个小财主放出口信,要找一处风水宝地也就是所谓的“佳穴”,不论何方高人只要精于寻龙点穴保他大富大贵,他就可以答应对方的任何条件。
寻龙点穴在古时候算是个职业,以此为生的人一般叫做“地师”,或者叫做“风水术士”,也有称为“阴阳先生”的,这种人一般都是长年漂泊在外,爬山涉水寻常事,餐风露宿是生涯,可以说非常的辛苦。
毕竟风水秘术涉及天地玄机,并不是每个阴阳先生都可以得到真传,偏偏信这个的有钱人多的要命,就有那么些人应运而生滥竽充数,专门用风水玄学来骗人财物,以至于弄得阴阳先生这个行当良莠不齐龙蛇混杂,实在是难辨真假。
也是小财主有点运道,他就遇上个了有真才实学的先生。
那是一对师徒,徒弟倒还年轻,师父却已经是风烛残年,他们登门拜访,也就是想要寻一个安身之地,毕竟寻龙点穴是个体力技术一样都不能少的活儿,老了就跑不动了,找个地方安享晚年才是正事。
有本事的人就是不一样,这对师徒很快就在三阳湾找到一处风水佳穴,那就是现在的鲤鱼背,当然那时候不叫这个名字,而且地形走势也不是现在这个模样。
所谓佳穴,无非就是龙脉止息生气凝聚的地方,而这个“龙脉”,就是蜿蜒山脉的形象称呼,不同的龙脉走向不同的山水格局就能结成不同的风水佳穴,而风水佳穴以形命名,各有不同也各有高下。
这对师徒给小财主找的佳穴,就叫做“鲤鱼穴”,埋骨于此,后辈将一帆风顺事事顺遂,而且多子多孙家运兴旺,在风水诸穴中应该是中上之品。
穴是好穴,不过有一点为难之处,那就是在这里下葬的必须是刚死不久的人,从别处迁来的陈年白骨就不成,因为鲤鱼穴最重一个“活”字,陈年白骨犹如离水之鱼,如何能够汲取佳穴灵气?
这么一来,小财主迁移祖坟的打算只能搁浅,那对师徒暂时在他家住下,要等他家有人过世才有活儿干。
当然了,空口白话没人相信,为了证明风水宝地的妙处,师徒二人特地在鲤鱼穴种了七棵槐树当作“阴引”。
所谓“阴引”,就是引动阴地灵气的东西,相当于一个试验用的种子,找到风水宝地后一般都要种下“阴引”,一来引动灵气,二来证明这的确是个好地方。
一般的“阴引”,用的是大米或者鸡蛋,在风水宝地埋下一个木头盒子,里面装上平平的一碗大米或者三个鸡蛋,七七四十九天之后挖开,倘若真是上等佳穴,盒子里的大米干燥依旧却会变成尖尖的一碗,三个鸡蛋不会变质变坏,却是直接孵成三只小鸡。
用槐树作“阴引”,是阴阳先生专用的手段,一般人不知道其中奥妙,现在结合《鬼吹灯》来看,那是用阴物引阴气,不但可以最大限度的催发阴地灵气,还能用来锁定风水佳穴,防止别人暗地里下葬争夺福荫。
七颗槐树,仅仅一年就成参天大树,郁郁葱葱得恍若梦幻。
一年的时光能发生很多事情,阴阳先生的徒弟和小财主的女儿相恋就是其中之一,期间小财主被疯长的槐树勾引得心痒难搔,恨不得家里立刻死人,好尽快的占了鲤鱼穴飞黄腾达。
纸里包不住火,徒弟和小姐的恋情终究被小财主得知,气得他七窍生烟,阴阳先生虽然身怀绝技,却是奔波忙碌的苦命,跟了他能有什么前途?
一顿声色俱厉的训斥加上徒弟被“勾引良家女子”的罪名捆了送官,小姐彻底没了希望,一根白绫梁上绕,小财主家里终于有了刚刚过世的死人。
在遭逢大变的师父主持下,小姐被葬到了鲤鱼穴,条件是让小财主给他养老,还要在发达后把徒弟从大牢里给弄回来。
“三年之内就能发达”,这是师父给小财主的保证,也是他用来和小财主谈条件的倚仗,不过他留了个心眼,并没有挖掉那七颗用来做“阴引”的槐树。
三年一晃而过,小财主家果然家运兴隆财源滚滚,可是他因财失义反口毁约,说一切都是自己努力所得,根本和鲤鱼穴风水无关,不但拒绝保释徒弟,还干干脆脆一把火将老迈不堪的师父送上了西天。
可惜,姜是老的辣,人是老的滑,师父早有预计,结果他前脚被烧死,徒弟后脚就在大牢里给小财主带了口信,说是师父当年留了后手,小姐下葬被动过手脚,他家的运道只能维持三年,如果不及时补救,后患无穷。
很快徒弟就被小财主给弄了出来奉为座上宾,接到一大堆空头支票后他上山做法,却在小姐墓前以头触碑,当场血流如注,奇怪的是血水蜿蜒如蛇,在鲤鱼穴上画出了一个怪异的图案。
徒弟当场身亡,临死前惨笑长啸,风云为之变色。
三年时光,师父在小财主家并不是白呆的,他已经打探清楚,当年小姐并不是自尽,而是被急于占穴的小财主活生生勒死的,至于徒弟的入狱,其中猫腻自然不用再说。
识破小财主歹毒心肠的师父自知难逃毒手,于是费尽心机传信给徒弟,说明前因后果,报应就毫不意外的落到了小财主家里。
徒弟身死的当天,雷雨交加山洪暴发,一夜之间鲤鱼穴山开水走,好好一座山峰裂出一条深渊,七颗槐树尽数干枯,原先的茂盛葱郁如同幻觉。
第三天正午,晴空霹雳,小财主房屋被雷火击中,火借风势,偌大家产尽成焦炭,所有家庭成员包括下人无一幸免,全部葬身火海。
——“以血为引,沟通阴阳,鲤鱼破背,风水无常”。
这,就是鲤鱼背的传说。 第二十一章 萝莉和怪叔叔
“哇,冲冠一怒为红颜,彪悍哦!”
听了丹丹所讲的故事,小狐的两个眼睛直冒红光,看那样子要是当年的那个风水徒弟再生,只怕会给她整个儿吞掉。
“血引破局,逆天改命,这是茅山一派啊,什么阴阳先生,有眼不识活神仙……不过这么看来,七星锁魂格局当初就已经布成,后来的九幽引煞只是因地制宜顺势导行,比十层楼还高的高手啊……”
胖子也是两眼放光,跃跃欲试的样子就像好战的斗士,满是棋逢对手争高下的斗志。
“得了吧胖子,说了这把戏不管用怎么还玩?就你这小样还想冒充风水大师,差远了,不就是看了个《鬼吹灯》么,对了,还看了半卷《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偷来的东西耶——倒卖弄起来了,脸皮还真厚哪!”
丹丹撇着嘴用咬嚼炒豆的嘎嘣声给自己的嘲讽伴奏,末了还响亮的来了声“不——”,比指着胖子的鼻子说他放屁还要来得生动直接。
我有些尴尬,毕竟这个在外人面前放屁放得理直气壮的女孩子是我最亲近的人,可是胖子更尴尬,到底被一个早熟得不能算小女孩的小女孩当众放屁来嘲讽实在是个很无奈的羞辱,想发脾气都不好意思。
小狐倒是忍不住笑了个花枝招展,不过她显然大有疑惑,打量胖子的目光就像看一个用隐藏身份埋伏在自己身边的大粽子,跟《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僵尸警察况天佑差不多的那种。
“我说老哥,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以前你老是神神道道的用风水啊命格的骗女孩子,说自己是茅山后裔驱魔龙族的传人,《鬼吹灯》火了之后就改口说自己是摸金校尉,现在又来冒充风水先生——呔,何方妖孽,竟敢霸占我老哥的身体?!”
小狐露出一脸的狐疑,围着胖子转上一圈然后摆出个漂亮的戒备姿势,似乎是电视上很拉风的跆拳道起手式,瞧那架势是准备动用武力逼供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是你哥耶,怎么可以这样在美女面前拆我的台?”
胖子咬牙切齿作痛心疾首状,只是一双小眼睛骨碌碌转个不停,看上去不伦不类很是滑稽。
“不是给你说了吗,想当年外出闯荡,结识风尘奇人,得传玄门奇书,潜心修炼有成……偏偏你就是不信,我只好乱吹喽,说自己是《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的驱魔龙族,说自己是《僵尸道长》里的茅山后裔,最后把自己说成了摸金校尉,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小狐不以为然的嗤之以鼻,我倒是心头一动,看胖子这一脸的奸猾本来应该像小狐一样的怀疑他的诚实,但是这表现也太明显了一些,有过于做作的嫌疑……
“结识风尘奇人,得传玄门奇书,你还真能瞎掰啊,不就是遇到我的苦叔叔偷了他的垃圾书么,脸皮真的很厚,比城墙倒拐还要厚!”
丹丹用手指划着脸蛋嗤笑不已,胖子一听之下胖脸涨成了猪肝色,连说出的话结结巴巴,似乎给人捏住了喉咙。
“这……这个,不是,那回事,唉,那个……该怎么跟你说呢……”
“该怎么说就怎么说,有什么好为难的,不就是拿本垃圾堆里翻出来的破书嘛,屁大的事蘑菇半天,还想不想吃早饭啊?”
给胖子解围的是苦哥,叼着个牙签的他慢悠悠的从院子里踱出来,脚边跟着尾巴乱摇的叮当,也不知道他昨晚上是什么时候进屋的。
“垃……垃圾堆里翻出来的破书?你你你,你太打击人了吧?”
胖子白眼乱翻的差点一头撞死在院墙上,看来那本“垃圾堆里翻出来的破书”在他眼里是很珍贵的东西,实在无法忍受别人的糟踏。
“苦叔叔!”
丹丹欢叫一声扑了过去,如果没有苦哥伸出来的手,她肯定会一下子就扑进苦哥的怀抱,那是她独有的专利,那种近乎亲昵的亲密一度让我偷偷的妒嫉不已。
可是现在,苦哥伸出了他的右手,小鸟归巢般的丹丹被他用一根指头点在额头,很轻松的抵在了一步之外。
“别闹了,你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而我虽然是个老当益壮的男子汉,却是你的叔叔,不能再这么没大没小没个规矩。”
老当益壮的男子汉,不是小孩子的大姑娘……
我恍惚了一下,是啊,时光流逝,当年的忧郁少年已经成了如今的胡子大叔,那削瘦的脸,那沉郁的笑,那单薄的身子,还有那白了将近一半的头发,怎是一个“苦”字了得?
“苦叔叔,你不要丹丹了?”
丹丹被拒之怀外,一张小脸变得惨白,眼里顿时水光朦胧,就连声音也带上了让人心里直发抖的颤音。
“咝——”
从牙齿缝里倒吸冷气的是小狐兄妹俩,该死的胖子更是不要脸的加了一句:“天哪,萝莉和怪叔叔——啊!”
胖子的惊叹最后变成了惨叫,因为勃然大怒的我一拳挥出狠狠地砸到了他的眼眶上。
萝莉和怪叔叔,那是指相当可爱尚未发育完全的类人生物和有着恋童癖的变态,我们家丹丹哪点像是类人生物苦哥又那点像是猥亵儿童的变态,真亏他想得出来还说得出来。
退一万步讲,就算苦哥和丹丹真的那个啥,也是我们家自己的事,哪里轮得到别人说三道四?
“别闹了丹丹,长大了就该有个姑娘家的样子。”苦哥皱皱眉头看了我一眼,“还有简洁你这是干吗,说过好多次了,女孩子家家的不要这么毛躁,动不动就出手,打坏了怎么办?”
这话是那么的熟悉,昨晚的怪梦浮现,我又恍惚了一下,一时间竟然分不清这话究竟是平时苦哥就念叨得多以至于梦里都难以忘怀还是梦里早有预兆此时得以应验。
虽然心里乱七八糟的,不过这不妨碍我赶过去把委屈的丹丹搂在怀里安慰,小丫头两个眼睛水汪汪的,受到的打击实在不小,也怪她头脑简单,昨晚上贸然表白,反而提醒了苦哥让他刻意保持了距离。
“东西可以乱吃,因为吃错东西死的是自己,话却不能乱说,因为说错话伤的往往是别人。”跌倒在地的胖子顶着只熊猫眼爬起来,疼得是龇牙咧嘴,“可是现在,受伤的为什么偏偏是我?只是说错话而已嘛!”
“那么多年前的废话你还记得?真服了你。”苦哥冲胖子笑笑,然后就瞟见了我眼里的疑问,“当年,我们曾经是搭档。”
“什么搭档?”
到底是简单,丹丹很快就从苦哥拒绝她的伤感中跳出来,一下子搭上了话。
“发丘娼坟的搭档。”苦哥轻描淡写的说出了答案,“我们是两个联手作案的盗墓贼,我懂点风水,找墓娼坟是我的主要工作,胖子关系广,主要负责明器的出手……”
据他所说,当初他出去做生意那是幌子,真正的勾当就是发丘娼坟,为了给到手的明器(就是“冥器”,陪葬的古董)找销路搭上了胖子,一来二去就成了搭档,一起倒过几次斗,后来胖子拿了那本破书不辞而别,就此断了联系。
“要说那书呢还真算不了偷,的确是收破烂时在垃圾堆捡的,本来没什么稀罕,可是习惯了拿来做枕头就一直带着,他要是开口说要我肯定给,没想到他以为是什么不传之秘,结果偷偷下手却阴差阳错的只弄到半本,真他妈的好笑!”
苦哥倒是好笑,不过胖子却苦了脸:“哎呀我的老大你怎么就不早说,害兄弟担了十多年的心,老是怕你找我算账……不过那书真的是不传之秘绝世宝典,你能在垃圾堆里找到,实在太NB了!”
“真的是不传之秘绝世宝典,那你学了些什么神功玄术?”小狐老实不客气的打击胖子,看来对我扁她老哥没什么太大的意见,“看看你的熊猫眼,吹牛也不怕闪了舌头!”
“这不是没那个福缘么,半卷奇书到手,才学点皮毛就给一个烟屁股烧得干干净净,唉,有缘无份,超级郁闷哦!”
胖子哭丧着脸辩解,小狐和丹丹当然不信,很是鄙视了一番,显然她们是当自己听了个拙劣的传奇故事,不过我在胖子眼里看出了肉痛的意思,似乎真的有本玄门奇书绝世宝典毁在了他的手里。
——假作真时真亦假,假得太假,就比真的还真,反过来说,真得太真,就比假的还假? 第二十二章 接风宴上的猫腻
多了苦哥这个男主人,早饭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接风宴,苦哥一如既往的少言寡语,胖子却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也不知道哪里有那么多废话来说。
丹丹做的菜是好菜,苦哥酿的酒也是好酒,不过小狐是给酒罐里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吓坏了,说什么也不敢再喝,胖子倒是爱上了这一口,咕噜咕噜的跟喝糖水一样。
苦哥也喝酒,喝得比胖子还厉害,只是他不像胖子那样边大碗喝酒边大口吃菜,桌子上丰盛的菜点样样都是浅尝辄止,真正的下酒菜还是以往就情有独钟的新鲜米海椒,一口一个就着酒吃得满香的。
“我说老大,你也落下了病根?要不你干吗喝酒跟拼命一样?”胖子斜着眼睛念叨不已,“不过说真的,这药酒还真泡得不赖,独门秘方吧?啧啧,昨晚撵风湿的那个劲道,够猛,爽!”
“什么叫‘也落下了病根’?”苦哥笑笑没说什么,小狐倒是忽闪着眼睛提出了疑问,“你们不会是一起逛过窑子一起中了大奖吧?”
“小丫头懂什么,这是倒斗摸金地底旅游留下的后遗症,很严重的风湿!土里来土里去,重重机关是小儿科,真正可怕的是地下的湿气潮气毒气瘴气,摸爬滚打折腾上几回,铁打的汉子也会带上一身的病,你以为倒斗盗墓是请客吃饭那么轻松?”
“吹吧,你就可劲的吹吧,人家胡大怎么没见一身的病?倒是你和那个胖子没什么两样,又贪杯又贪财还贪色,整个儿就是一贪婪的狼!”
小狐不知咋的老是跟胖子较劲,胖子却根本没当回事,爱理不理半真半假的嘻哈了事,跟敷衍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
说话间胖子也好奇的夹了个米海椒跟苦哥那样干脆的扔进嘴里,下一刻他就和吞了个红火炭一般跳了起来,舌头比三伏天的叮当还要伸得长。
“哇……该死的……水,水……”
张着大嘴呼呼吐气的胖子手忙脚乱的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然后一对小眼蓦然瞪圆,酒水“呼”的一声狂喷而出,要不是我在及时后退的同时单手抓住桌沿把整张桌子连同上面的酒菜一起带离原地,只怕这好好一桌酒菜就全给坏了。
在他对面的小狐也算幸运,那么大一口酒出其不意的近距离喷洒,凭她的反应根本就来不及避开,眼看就要来个满脸开花,一个酒碗突然挡在了她的面前,就那么一翻一转,蓬飞如雨的酒水已经尽数收到了碗里。
“天罗紫金钵,云雨手中握,好啊好啊!”
丹丹拍手欢呼,眼睛里满是红心,兴高采烈得比她自己露脸还要兴奋。
苦哥就是苦哥,妙手空空的把戏耍得是炉火纯青,毕竟我和丹丹都是他带大的,哄小孩子让我们乖乖听话的花样他从来就不曾少过。
刚才这一手,就是苦哥玩“紫金钵”的花样之一,他说当年法海用来收白蛇的紫金钵就是这么玩儿的,和叫花子耍要饭的破碗差不多。
还好有他出手,要不那沾了米海椒辣味的烈酒喷到小狐脸上倒也罢了,要是好死不死的溅到眼睛里,苦头可就大了。
也是胖子活该倒霉,那种米海椒是攀西特产,只有筷子尖那么大一个指节那么长,向来有“火椒”之称,就是晒干了碾碎成末做成油煎海椒也是寡辣寡辣的,一般人用来做调料都不敢多放,何况是刚摘下来放点盐巴就咔嚓咔嚓的生吃还用来下酒?
酒是烈酒,椒是火椒,辛辣配上寡辣,如同火上浇油,习惯了麻辣口味的山里人也不敢轻易尝试,胖子没有当场喷出火来已经算是大有本事。
“活该,你以为苦叔叔是可以随便模仿的?”
给苦哥捧了场,丹丹又笑嘻嘻的挤兑胖子,小狐则是对苦哥刚才的酒碗收水大为好奇,缠着他问个不休,也不管她老哥死活,还是我看不过才端了凉茶过去让胖子缓解一下火烧火燎的痛苦。
其实火椒烈酒的搭配并不是很恐怖,真正厉害的是米海椒蘸白糖,据说白糖的“甜”可以把米海椒的“辣”最大化扩展,那种强烈刺激简直让人连心尖尖都能冒烟。
曾经有人打赌吃海椒,就是用米海椒蘸白糖的方式决战,结果三个人有两个进了医院,另一个直接抱着肚子蜷成一团,死了,连句遗言都没没法子留下,光顾着死鱼般张着嘴巴拉风箱了。
鼻涕长淌眼泪汪汪的胖子好不容易才缓过气来,额头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汗珠,他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苦哥,就像看着个百年不遇的怪物。
“我说老大,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自虐?这他妈还是人吃的东西么,BT,你不会是给哪个古墓里的黑星附体了吧?”
“我们山里人都喜欢吃辣子,有什么好奇怪的。”苦哥的脸上没有什么生动的表情,只是轻描淡写的把胖子的胡说八道推了开去,“哪里像你们城里人那么娇气。”
“娇气?也是,好汉不比当年,看看你现在的身手……打击人哦!”
胖子叹息一声,竟然有了几分和苦哥一样的沧桑。
“不过说真的,你的深浅我从来就摸不透,或许,当年你就隐藏了实力?”
苦哥淡淡一笑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是表示否认还是笑话胖子多心,胖子的小眼睛眨巴眨巴,然后就冲小狐换上了一张很正经很严肃的脸。
“小仙,倒酒。”
第一次听到胖子一本正经的叫小狐的名字,我不由得怔了一怔,看看小狐也是满头雾水兼满脸的惊讶。
这时候我们已经重新入席,胖子和苦哥的酒碗都是空的,胖子的不用说,全被他拿来给米海椒火上加油了,苦哥的却是收了胖子喷出来的酒水不便再用,已经让我给重新换了一个。
“小仙,倒酒。”
胖子又重复了一遍,小狐这次没有迟疑也没有作对,乖乖的拿起酒瓶要给胖子倒酒,可是胖子抬抬手阻止了她,指指苦哥示意要先给他倒。
小狐更是疑惑,却没有说什么,低眉顺眼的给苦哥倒满了酒,然后又给胖子把酒碗满上。
胖子端起碗一饮而尽,然后冲着苦哥点点头,我敏感的发现他用来端酒的是左手,而在先前,他明明是用的右手端酒。
更有意思的是那只左手放下酒碗后并没有收回去而是落到了桌面上,有意无意中食指屈起轻敲桌面,如果记忆没错,那应该是苦哥说过的江湖手语之一。
叩首。
说白了就是磕头,看他的节奏和次数,不是赔礼,不是拜师,不是臣服,而是……求助。
苦哥的目光在胖子左手上一掠而过,然后落到了胖子脸上,不过眼神有些茫然,似乎看的不是胖子,而是一个不知名的虚空。
“为什么……是我?”
“我自己……不行。”
一问一答,神秘而又暧昧。 第二十三章 酒碗里的玄机
苦哥不再说什么,目光落到酒碗上,静静的凝视着小狐给他倒的酒,似乎在琢磨着什么。
“你们在搞什么飞机?”
小狐忍不住开了口,语气有些不善,瞄向胖子的目光也有点危险的意味,估计是得不到满意回答的话就要火山爆发了。
“看水碗啊,你不知道?”
搭话的是丹丹,她倒是兴致勃勃并且很是期待的看着苦哥,显然对苦哥能看出个什么很感兴趣。
看水碗,在川滇一带是很普遍的“迷信活动”,和看手相算八字差不多,只是看相测命的先生在赶场天的街上随时可见看水碗的手艺人却绝不会在大街小巷摆摊而已。
所谓手艺人,指的并不是正统的“先生”,而是拥有一技之长的工匠,其中最普遍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木匠、石匠、铁匠、杀猪匠、骟匠、泥水匠、篾匠。
据说,这七大匠是原本是七个流派,真正入门之人都拜有自己的祖师爷,别的少为人知,木匠的祖师爷鲁班说起来就是大大的有名,在民间与奇门遁甲并提的《鲁班书》就是他的独门秘技。
这七个流派各有所长,能用自己的手艺做出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说惩治人让人倒霉什么的,就跟风水先生一样,可以为善造福,也可以为恶引灾,说白了就是所谓的旁门左道,为正统道教不容的那种。
都说是万法同宗,看水碗就是这些手艺人共有的秘技,虽然其中各有手段,不过在一般人看来都是一样,和算命也差不多,只是更为简单直接罢了。
由当事人亲手倒一碗水或者酒(只要是比较纯净的液体就成,有些修为高的就是一碗菜汤也能将就),手艺人往水碗里那么一看,就能看出当事人的过去和近期的将要发生的事情,趋吉避凶自然不在话下。
听起来似乎很玄,算是十足的迷信活动,也算不正当的敛财手段,可是和算命一样,玩这一手的人良莠不齐,瞎猫碰着死耗子也好,巧舌如簧也好,玄机内藏也好,真的有那么些人可以铁口直断说得你心服口服末了还乖乖的掏钱表示谢意。
“切,有那么神?还不都是糊弄人的鬼把戏!”
丹丹一番解释换来的是小狐的不屑,她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在脸上摆出个“朽木不可雕也”的表情,把小狐气得够呛。
“糊弄人?也不看看苦叔叔是什么人,他可是如假包换的石匠,看水碗从来就没有走过眼,就在昨天还看出了你们的来历,哪里错得了?”
“她说的是真的,这一手我也研究了一阵,不过光靠一本残书实在不够,只是略懂皮毛而已,老大可是个大行家,你少在那儿乱讲!”
胖子难得认真的给苦哥正名,不过小狐并不领情,还是个气鼓鼓的样子,就像一只美丽的蛤蟆。
“不就是耍个把戏糊弄人嘛,有什么了不起,偏要搞得那么暧昧,吓了人家一跳,还以为你改行拉皮条把我给卖了呢……”
正在喝汤的我差点就喷了小狐一脸,还真的想象丰富思想龌龊啊,这种乱七八糟的事也想得出来。
“小仙,我再说一遍,老大看水碗不是耍把戏,当年和他搭档的时候我就见识过其中神奇,可不能拿来开这种无聊的玩笑!”
胖子沉下脸又一次叫出了小狐的名字,结果小狐一下子就成了低眉顺眼的乖乖女,倒是丹丹被引起了好奇心。
“当年搭档的时候?这么说你们真的一起干过发丘娼坟的勾当?”
“是啊,这还能有假?不过出大力气的是他,我只是跑跑腿销销赃望望风什么的——没听我叫他老大么?”
胖子说得煞有其事,不过这么一来更容易让人怀疑其真实性,倒斗盗墓在《鬼吹灯》里面是风光无比,可是落在现实里却大不一样,官面上是违法,民间是缺德,真正从事这个行业的都藏着掖着,怎么可能大肆宣扬唯恐旁人不知道?
“吹牛。”
小狐忍不住嘀咕了一声,丹丹也有同感的使劲点头,然后我就看见胖子眼底闪过一抹得意之色,似乎小狐和丹丹的反应正在他预料之中。
从苦哥嘴里我也听过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还都是发生在乡里乡亲有鼻子有眼的“真人真事”,不过同一件事往往有几个天差地别的版本,让人不由自主的对真实性产生怀疑,苦哥对这疑问的回答倒是很简单,不过也很有道理。
“你要相信,它就是曾经发生的故事,你要是不信,它就是经过加工渲染的传奇,所谓真假,只看你相信与否。”
正在琢磨胖子和苦哥的过去,苦哥抬起了头,用有些奇怪的目光看了看小狐,然后迎上了胖子一脸的急切。
“怎么样?”
“命犯桃花,伏尸劫,大凶。”
苦哥的回答很是简洁,虽然不懂那些听来很专业的术语,不过关是凭“犯”“劫”“凶”这三个字就足以判断其中的意思,何况胖子的脸色转眼间变成铁青,难看得到了极点。
“切,什么东西,装神弄鬼,吓唬谁啊?”小狐不满的斜睨着苦哥,“我说酷哥,想泡我就明说,别弄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苦哥不动声色,慢悠悠的夹起个米海椒扔在嘴里,自得其乐的吃得有滋有味。
“嚷嚷什么呢,不懂就别说,还大学生,就这个素质?”丹丹理所应当的给苦哥护驾,先是想小狐瞪了瞪眼睛,然后向苦哥撒起了娇,“苦叔叔,说说她的过去让她见识见识,好不好?”
“还能看到我的过去?比胡大还要胡大,牛哦!”小狐鼻子朝天嗤笑不已,“说说看,我倒是想听听你怎么个瞎掰!”
苦哥看了看小狐又看了看胖子,然后看了看丹丹再看了看我,似乎犹豫了一下,随即老气横秋的叹了口气。
“你是大肥的妹妹,又是简洁的朋友,按道理说我不应该鬼扯,不过话说到这份上,不瞎掰一番好像过不去,就随便说说罢,都是些乱弹琴,就当龙门阵听好了。”
我忍不住好笑,原来胖子还有个“大肥”的外号,而“龙门阵”是四川方言,也就是吹牛侃大山的意思,苦哥这么一说,倒是像有些小说在正文前面写上“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一样,有些不伦不类欲盖弥彰的味道。
“你和大肥不是亲兄妹,你的父母很早就已经离异,你跟改嫁的母亲过……”
小狐本来想要针锋相对的嘲讽两句,可是苦哥一开始摆龙门阵她就傻了眼,红唇半张显得诱惑无比。
“在一次意外中,你的继父和母亲在一场大火中去世,只留下你和继父留下的儿子相依为命,嗯,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就是大肥。
“从小到大,你都很受异性欢迎,为此也惹下了很多麻烦。你生性好动,对各种新奇事物有着浓厚的兴趣,所以行事比较冲动,也很容易惹祸上身。你学过防身的武功,不过不是传统武术,而是来自国外的跆拳道……”
“停,不用说了。”小狐横了苦哥一眼,“你和老哥是搭档,这些都不是什么秘密,还好意思拿来欺骗我纯洁的感情?”
“我和大肥搭档时你还小,很多事都只是有个雏形,至少你还没有学什么跆拳道,何况所谓搭档也只是生意合作,并不是生死与共的伙伴,彼此都有防范,哪里会推心置腹的露根露底?”
苦哥没把小狐的态度当回事,自顾自的摸出牙签开始剔牙,很是悠闲来着。
“或者,该再说具体点?你怕狗,非常的怕,因为你在小时候被狗咬过,到现在身上还有个很明显的伤疤……”
“你……”小狐的脸蛋一下子变得惨白,先是向苦哥怒目而视,然后就对着胖子泫然欲滴,“老哥,你竟然……出卖我!”
“没有,根本就没有,我甚至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被狗咬过!”胖子忙不迭的给自己辩解,“都怪我,忙着攒钱供你读书,都不知道你受了伤……咬在哪里?让我看看要不要紧!”
小狐惨白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狠狠地白了胖子一眼,咬着红唇一句话也不说,一边的丹丹看看我眼里的恍然,眼珠子一转忍不住大笑起来。
“白痴,肯定是咬在见不得人的地方,比如屁股啊大腿什么的,你好意思去看?真好玩,怪不得狐狸精那么风骚却这么怕叮当,笑死我了!”
小狐瞪了丹丹一眼,没好气的道:“有什么好笑的,很多人都被狗咬过,你的苦叔叔也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还就蒙对了!”
“你错了,这不是蒙,是真真正正的神通。”胖子叹息一声,看向苦哥的眼神满是敬佩,“‘清水见大千世界,冰心映过去未来’,没想到老大真的到了这个境界。”
“瞧你把他捧的,神气个什么劲!”小狐还是死鸭子嘴硬,非要挑个刺儿出来不可,“有本事你就说说,我现在的最大的麻烦是什么?”
“爱上你,为什么不可以?”
“讨厌你,为什么阴魂不散?”
“哭疯癫,为什么就是看不穿?”
三个问句一气呵成,苦哥似乎在卖弄玄虚,可是话音未落,小狐的双眼已经瞪圆,我清晰的看到她恐惧的瞳孔在蓦然间放大开来。 第二十四章 薄命桃花
惊骇中小狐身躯一震,似乎要跳将起来,可是一跳之下非但没有跳起,反而整个人都软倒在桌子底下,要不是我再次抓起桌子退开,这一桌子酒菜非被她带个乱七八糟不可。
软倒的小狐两眼翻白,全身卷曲成一团,更不可思议的是她的嘴角很快就吐出了白沫,喉咙里还发出类似山羊叫唤的“咩咩”声。
我抓起桌子撤退的时候,苦哥顺受一捞在鸡肉汤里抓了个肥实的鸡大腿,飞快的塞进了小狐的樱桃小口,完全不容她拒绝。
嘴巴被塞住,小狐喉咙深处传出的“咩咩”声变得异常含糊,听上去怪异得让人心悸,她的牙齿在很明显的用力,牙关紧咬的样子让她的俏脸可怕的扭曲,面目狰狞得有如厉鬼。
“这是……羊儿疯?”
想要靠近搀扶却被苦哥一把拉开的丹丹有些迟疑的叫出了自己的猜测,胖子那同样扭曲的脸上浮现出痛苦之色,仿佛在地上先是翻滚挣扎继而蜷缩抽搐的不是小狐而是他自己。
很明显,小狐这是癫痫发作,神志陷入一种半昏迷的癫狂状态,全身筋骨痉挛肌肉抽搐,完全无力自主典型的身不由己。
在我们这里,这叫做羊儿疯,因为患者发病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发出山羊叫唤一般的声音,另外还有一种是发出母猪寻食一般的咕噜声,那叫做“老母猪疯”。
说白了,这就是“抽风”,也许叫做“抽疯”更为恰当,因为当事人的情况如疯似癫更似狂,根本不能以常情常理来看待。
据说,羊儿疯和老母猪疯的病因是母亲在怀胎的时候吃了带崽子的老母羊或者老母猪被其冤魂附体而生,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不管是羊儿疯还是老母猪疯都是很麻烦的病,病人平时好端端的没有什么不妥,可是在遭遇强烈刺激或者巨大惊吓再或者吃到发物的时候就会发病,要是病症严重,甚至会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发作,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也没有任何征兆可看。
只要疯病发作,病人就会对自己的身体失去所有的控制能力,口吐白沫涕泪横流大小便失禁都很正常,更可怕的是病人会不由自主的咬紧牙关,一个不幸就能用自己的牙齿把自己的舌头咬得稀烂。
——所以苦哥才会及时给小狐塞了个鸡大腿,防止的就是她“咬舌自尽”。
得羊儿疯和老母猪疯的人大多短命,咬舌头的危险性不说,发病时的身不由己也是一大隐患,如果病人恰好处在沟沟坎坎水畔火边这种地方,一个不巧就能断送一条小命。
曾经有个得老母猪疯的小伙子发病时摔到水沟里被活活闷死,就因为当时没有人在场,而那个水沟里的水连脚脖子都淹不过。
不论丹丹还是我,都难以相信小狐会得上这种魔鬼诅咒一般的病,毕竟性感妖艳的美女和在地上蜷曲抽搐的厉鬼很难重叠在一起。
红颜薄命,大概就是这个情况罢?
苦哥神色专注的看着痛苦的小狐,忽然用两个指头拈起嘴里的牙签在小狐头顶重重一戳,小狐剧震之下安静下来,只是时不时抽动的身躯证明她没有被苦哥弄死。
“老大……”胖子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悬心吊胆的开了口,“你看这个……有没有办法?”
“什么时候开始发作的?”
“七年前,开始是半年一次,后来一个月一次,我怕……”
苦哥沉默一阵,淡淡的问:“你有什么打算?”
胖子犹豫一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还在地上披头散发衣衫散乱的小狐,咬咬牙道:“我想……带她进公子墓!”
苦哥震了一震,然后沉郁的目光突然变成了森冷的刀锋,就连旁观的我也不由得心尖子一炸,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进公子墓?难道……你还嫌报应不够?”
“我……那个……”胖子又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目光闪闪烁烁的显然底气不足,“解铃还需系铃人,要解除她受到的诅咒,公子墓应该是非去不可……老大,你干吗这样看着我?”
“诅咒?她和公子墓有什么关系?”
“这个……不是罢,老大你没看出来?”
胖子有些愕然,苦哥撇了撇嘴,刀锋般的目光消失,不满的道:“我说,你真把我当成了活神仙可以知道一切过去未来?真的神仙还有打瞌睡的时候呢,何况是看水碗这种糊弄人地小把戏?”
胖子尴尬的笑笑却欲言又止,苦哥看了看我再看了看地上的小狐,我不声不响的走过去把小狐拎出了房门,顺便把丹丹也拉了出来。
“小姨……”
显然好奇得要命的丹丹可怜兮兮的冲我撒娇,其实何止是她,我自己也是十二分的好奇。
苦哥已经和我们生活了那么多年,我们应该对他非常的熟悉,可是随着小狐兄妹的介入,迷雾乍起,我这才发现苦哥的过去竟然是无尽的神秘。
他不是没有讲过他的过去,可是他用的是摆龙门阵的方式,那与其说是陈述,还不如说是一种渲染,有无数个版本不说,其中的夸张和离奇让我有茶馆里听书的错觉。
现在看来,那些传奇的虚构程度实在让人怀疑,也许,生活本身就比传奇还要传奇。
还有就是小狐兄妹,一个古董商人和乡下石匠是旧识,一个大学生和诡异古墓扯上关系,还有什么诅咒啊报应的,让人产生好奇心理很正常。
不过,好奇归好奇,苦哥显然是要我和丹丹回避,更重要的是小狐现在一身狼藉无比的狼狈,如果不在她清醒之前给她打理好一切,只怕她醒来后会直接找根绳子去上吊。
把自己最为在意的隐私彻底暴露并且丑态毕露,无异于在大庭广众之下脱光光,那感觉何止是窘迫难堪而已。
无视于丹丹的哀求,我一只手一个把小狐和丹丹一起拎到了洗澡房,不由分说的扭开太阳能热水器的开关,洗澡房里立即水声哗哗热气腾腾,当然中间还夹杂了丹丹的尖叫。
洗澡房并不大,根本没有太多的回旋余地,三个人挤在一起谁也躲不开飞溅的热水,很快我们就成了三个落汤鸡,都是女的,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我和丹丹向把自己脱光,然后把小狐也剥成了白生生的小羊。
给小狐脱衣服的时候,我不动声色的在她人中上掐了一下,结果她很快就在水雾弥漫中悠悠醒转,那个性感美丽的小狐也就悄然回归,先前那个厉鬼般的羊儿疯没有了一点影子。
“狐狸精就是狐狸精,这么风骚……我说,你吃什么的会长这么大,小姨做的馒头也比不上,会不会是假的!”
丹丹很是妒嫉的嘀咕,还好奇的伸手摸了一大把,然后大惊小怪的叫唤起来:“是真的耶,好软好滑好挺的说……哎呀,不要啦!”
遭到突袭的小狐奋起还击,两个人嘻嘻哈哈的闹成了一团,最后把看热闹的我也牵扯进去,三具赤裸的胴体纠缠打闹,一时间满室皆春。
谁也没有提先前的变故,女儿家的亲昵足以掩盖一切尴尬。
很是投入的嬉戏中,我的心渐渐和身体一起发热,就连脸蛋也起火般发烫。
——三女同戏,春光无限,这种香艳场景如果落到苦哥眼里,不知道他那数年不变的沉郁会不会有所改变?
荒唐的想法在心里浮现,我有些恍惚,就在这个时候小狐凑到我的耳畔,用灵巧的舌头在我耳垂上轻轻一舔,然后低声道:“谢谢你,衣衣。”
耳垂一麻,恍如电击,又酥又麻的奇异感觉流窜全身,我整个人都软了。 第二十五章 隐秘
妖媚入骨,天生尤物!
——自然而然的,心头就浮起了这么个评价,对于苦哥所说的“命犯桃花”,我算是有了个初步的了解。
看外貌,如花似玉,看身材,凸凹有致,似乎小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一性感漂亮的女子而已,可是她还有一种不经意间流露的气质,那就是妖媚。
一颦一笑风情万种,一举一动风骚暗藏,那并不是明目张胆的勾引,却能在最短时间内诱发出你隐藏得最深的情欲。
她,就是一个天生媚骨的狐狸精。
就像现在,本来只是女孩家的呵痒打闹,给她这么亲昵一下,空气都变得暧昧起来。
“你们搞什么东西,不会来个儿童不宜的同性恋罢?”
丹丹的促狭正是时候,我长吸一口气扭开了冷水关闭了热水,凉丝丝的水花在火热的肌肤上绽开,欲念渐渐消退,刚才的迷乱着实让我好一阵后怕。
高涨的情欲之火几乎让我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一场春梦,而春梦的引子居然只是小狐地一抱一舔!
“对不起!”
小狐抱着肩膀往后面缩了缩,就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小丫鬟,楚楚可怜的样子迷死人不偿命。
看来,她对自己的妖媚也有所觉察,知道自己会在不经意间给别人造成困惑,那种近乎妖异的魅力对同性都是如此,对异性而言杀伤力更是恐怖,不用问,给她惹下的麻烦决不会少。
在浴室里坦诚相见,彼此都没有遮掩,何必还在意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我理解的冲小狐笑笑,关了水开始拧了浴巾擦拭身体,说起来我并没有在早上洗澡的习惯,苦哥和胖子应该谈得差不多了,老是在这里呆着可不是事。
气氛依然暧昧,光溜溜的三个人互相打量,都有些不好意思,也都有些恍然——
原来,彼此都不是普通人,都是属于自己的隐秘。
小狐的左边屁股上有个淡红的印记,就像是一朵艳丽的桃花,天晓得,那不是什么神秘的胎记,而是被狗咬的纪念。
小时候她家里也穷,父母双亡后更是捉襟见肘,无奈之下胖子辍学四处奔波,打主意供她把书念出来,而她也很要强,放学后自己去捡点破烂什么的算是补贴家用,结果一个不小心就被狗狗咬了一嘴狠的,到现在还心有余悸闹了个一朝被狗咬十年怕狗叫。
当时胖子奔波在外,小小年纪就走乡串户的收破烂,运气好的时候也能倒卖一两件古董,每个月能按时把生活费给她挣够已经不错了,实在顾不了那么多,她又不想胖子为自己担心,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受伤的事说出来。
胖子压根儿就不知道妹妹那羞人的地方被恶狗咬过,难怪苦哥说出来的时候两个人的反应都那么怪,小狐看苦哥的眼神就跟看流氓似的。
话说回来,小狐的那个印记到底是后天形成的,虽然看上去诡异却有来历可说,丹丹身上的印记却是天生的,算是彻彻底底的神秘。
小肚子上,一个怪异的青色图案盘踞在肚脐周围,乍一看像个长眼睛的扫帚,再一看就像个怪眉怪眼的鬼脸,让人打心底直冒凉气。
那是胎记,生下来就有的东西。
阴阳先生说,那是扫帚星的图腾,她,就是扫帚星转世。
说到扫帚星,只怕不知道的人不多,因为最初的扫帚星就是封神演义里姜子牙姜太公的原配夫人马氏,姜子牙本是人间富贵的命相,娶了她也事事不顺,“喂鸡鸡瘟贩牛牛死卖面粉遇到旋头风”的故事流传成各种版本,名声之坏可以说是源远流长了。
更糟糕的是,阴阳先生所说的扫帚星还有个别名,那就是……丧门星。
按照他们的说法,丧门星是高级的扫帚星,用现在的观念来看,扫帚星的终极进化是丧门星,丧门星就是扫帚星的强化版。
扫帚星只是让人倒霉事事不顺而已,丧门星却能彻底破坏运程直接断送性命,“丧门星出,家破人亡”,如果家里出了个丧门星,那么这一家子就算是完了。
本来这些事都是添油加醋的道听途说,很多人都是抱半信半疑的态度,不过丹丹出生的当天,奶奶就噎了气。
她是个很传统的女人,传宗接代的思想非常严重,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抱上孙子,可惜,丹丹是孙女,呱呱落地之后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失所望,等到看清丹丹小肚子上的胎记,两眼一翻一口气接不上来,干脆利落的就那么去了。
从那时候开始,丹丹就被贴上了“丧门星”的标签,小肚子上的胎记算是个永久性的商标。
诡异而可怕的是,悲剧只是开始,那以后,家人相继横死,车祸,火灾,溺水,喝农药……原本在三阳湾过得风生水气算得上首屈一指的家就那么败了。
最为荒唐的是父亲的死,他居然是半夜起来方便时一头扎进尿罐里被自己的尿给淹死的,那个尿罐也不知道是哪个时候的玩意儿,口小肚子大,父亲的脑袋能扎进去简直是奇迹,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练过传说中的缩骨功。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在鄙视苦哥的同时也恨丹丹,丧门星的传说对我不无影响,但是后来慢慢长大,我才发觉如果要那么迷信那么牵强附会,我自己也脱不了干系。
我的身上没有诡异的胎记,我也没有神秘的出身,只是……
我的那里没有毛,一根毛也没有。
寸草不生,绝户孤阴,白虎。
我也是传说中的灾星,逢者遭殃凶星照命的不祥之人。
如果丧门星的传说煞有其事,白虎星的流言就不会是空穴来风,我家的剧变究竟是丧门星带来的凶耗还是白虎星引发的厄运,还真的说不清楚。
丧门星是人所周知的秘密,白虎却是我隐藏难言的痛,除了丹丹和我自己,小狐算是第一个知道这个隐秘的人。
之所以没有忌讳,是因为同病相怜,相信小狐媚骨天生的桃花命还有让人极度难堪的羊儿疯都是不为外人道的隐秘,虽然只能算萍水相逢,可是都一样的命乖运蹙,都有相似的负累。
同时薄命红颜,何妨坦诚相见?
远比同龄人更为成熟的丹丹把这些沉重的隐私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讲出来,震撼力不是一般的大,至少小狐就整个儿傻了眼。
“其实,我来这里找公子墓只是个借口,本来不想说的,不过看起来实在没有隐瞒的必要,要是继续利用你们我会良心不安的……” 第二十六章 来龙去脉
“说实话,这个地方的风水如何我不敢妄断,不过这风景却是超一流的好!”
小狐站在山梁上伸出双手闭上眼睛做出拥抱太阳乐在其中的陶醉状,慵懒而又妩媚的风情让我好一阵羡慕,恨不得像灵异小说上那样来个“夺舍”霸占了她那个媚骨天生的躯体。
——有了那么一个近乎完美的身体,苦哥会不会对我另眼相看?
这时候已经是将近中午,我、丹丹、还有小狐一起在山上看风景,漫山遍野的桑树结满了红的黑的桑泡儿,乍一看就像是满山红云,小狐着实看了个心旷神怡。
在洗澡房里坦诚相见后的一番长谈,我们之间似乎已经没有了什么秘密,推心置腹的感觉真的很好。
从洗澡房出来,苦哥和胖子居然已经不见了,苦哥留了个字条,说是有事要办所以和胖子出去了,要我们带小狐四下转转免得怠慢了贵客。
苦哥当然不用我们操心,胖子是见多识广的古董商还真的有可能是摸金校尉,自然也用不着担心,很快我们就出了门闲逛,丹丹也骑了黑旋风凑热闹,至于叮当,只能乖乖的留下看家了。
说是闲逛也只在鲤鱼背闲逛,我们根本就没有下山的打算,何况鲤鱼背上特有的桑泡儿肯定能让小狐迷恋不已。
果然,先是那风景,然后是桑泡儿那独特的风味,小狐真的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
“难怪当初爷爷他们会来这里插队,好地方啊,风水宝地,别有洞天……”
说起来我也很是意外,小狐真的和公子墓有关,她的爷爷是上山下乡闹革命的红卫兵小将,也就是当初要“绷紧阶级斗争的弦破除一切封建迷信打倒所有潜伏敌人”的九个革命小将之一。
那九个革命小将一起去了被怀疑为土匪余孽盘踞点的公子墓,结果三人失踪四人死亡,剩下那疯掉的两个人里,有一个就是小狐的爷爷。
被接回城里疗养之后,小狐的爷爷渐渐康复,关于自己上山下乡闹革命的记忆却完全消失,而且留下了间歇性精神病的后遗症,只要一听到“公子”或者见到红衣服之类的东西就会发作,要么大喊大叫亡命飞奔要么缩成一团浑身发抖,就跟大白天见鬼似的。
虽然有病,终身大事还是要考虑的,本来家境不错还在上头有关系的他很快就结了婚,据说是要冲喜,没想到婚后才四十九天他就蹬了双脚,却是在大街上发疯,一头碰在了大卡车上。
他是死了,他的老婆却已经有了身孕,后来生下个儿子,从小到大都很正常,只是长大结婚后又出了事,竟然在吃饭的时候狂性大发,硬生生把自己的舌头给嚼来吃了。
他死的时间也是新婚后第四十九天。
新媳妇悲痛之余很快就另结新欢,毕竟岁月变迁已经是新时代了,没有理由去给死人守活寡,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的小年轻多的是。
再婚不足两个月,新媳妇生下一个女孩,那就是小狐。
一直以来小狐都以为自己和别的小孩子没有两样,可是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异,她才知道一直叫“爸爸”的那个人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她自己也和别的小孩完全不一样。
她,和她的亲生父亲一样,只是个遗腹子。
后来,她的母亲再度改嫁,胖子就介入了她的生活,成了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她的继父是倒卖古董的,认识一些自诩为神算啊天师之类的所谓“奇人”,他们给小狐算命,说她是百年不遇的桃花星,说她背负了一个神秘的诅咒,天下男人,逢者遭殃,换句话说,她就是所有男人的命中克星。
更邪门的是,她不但会克别人,还会克自己,如果诅咒不能解除,她绝对活不过二十一岁,而且会和她的父亲和爷爷一样不得善终,会死得很惨。
她不信,胖子也不信,继父是半信半疑,可是她在母亲眼里看到了明明白白的恐惧。
再后来,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一场大火夺去了母亲和继父的性命,悲哀的是那火竟然是母亲放的,放火的她如厉鬼附体,扭曲的脸狰狞得如同噩梦。
在火海里蜷缩成一团,小狐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是没有,胖子不要命的冲进去救了她,那一场大火烧死的仅仅是纵火的母亲和无辜的继父,另外还烧毁了所有的家产。
从那时候起,胖子就辍了学开始四处奔波跑单帮,据说是倒卖古董兼职盗墓,虽然有风险却有丰厚的回报,可是小狐不信,那种近乎传奇的故事离生活太远。
她宁愿相信他是在打小工捡破烂甚至偷蒙拐骗只是不要她担心才编出了盗墓卖明器的鬼话。
一直到了十六岁,小狐的羊儿疯第一次发作,胖子吓坏了,一个劲的嘟囔说是诅咒开始发作,得想办法制止才行,结果已经正式经营古董的他正大光明的迷上了那些风水玄学,而且振振有词的说是家传渊源……
小狐还是不相信,她甚至怀疑这个一会儿说是驱魔龙族一会儿说是茅山后裔一会儿说是摸金校尉的胖子哥哥是因为太担心自己而走火入魔闹成了神经错乱。
虽然不相信,可是胖子很固执,一直说她真的是中了可怕的神秘诅咒,很可能就和当初她爷爷进的那个公子墓有关,解铃还需系铃人,找到公子墓才是正事。
问题是那个见鬼的公子墓根本就没办法找。
小狐爷爷当年既是上山闹革命也是下乡插队,讲的是“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随意性和流动性非常的大,加上当时九个人只有两个幸存者还牵涉了灵异事件,档案根本没法写干脆一笔带过,连查都没地方查去。
时过境迁,能留下“公子墓”这三个字的线索都算不错的了,至于公子墓在何方何地,那简直就是个谜,
没想到,一部盗墓《鬼吹灯》,一次网络征文活动,加上一个萍水相逢交浅言深的网友,公子墓就像外星飞碟一样毫无征兆的浮出了水面。
正被《鬼吹灯》迷得神魂颠倒的小狐第一时间想起了胖子,也正因为《鬼吹灯》的熏陶,她对这些灵异事件也不再排斥反而充满了好奇,她很想知道自己到底背负了什么诅咒和《鬼吹灯》里胡八一他们遭遇的诅咒有没有相同之处。
就这么着,公子墓之行顺理成章,只是她没有想到,事情的诡异神秘远远超乎想象…… 第二十七章 妩媚青山多白骨
“……我见青山多妩媚
料青山
见我应如是
情与貌
略相似
……”
倒是没想到小狐还会有触景生情诗兴大发的时候,听她那抑扬顿挫的吟哦看她那俯仰自得的样子,真有几分女才子的风采。
“得了吧狐狸精,酸里吧唧的烦不烦?我们可是正宗泥腿子土包子,玩不来这些高雅的东西,你这么掉书袋还不如我放开嗓子吼两声呢……我说,这可比桑泡儿酸多了,你就不怕牙齿掉光光?”
丹丹骑在黑旋风身上挤眉弄眼的做鬼脸,边说话还边吃东西,不过现在吃的不是炒豆,而是桑泡儿。
桑泡儿是我们这儿的叫法,学名叫桑椹,鲁迅老人家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有提过,就是桑树结的种子,大小不一,一般就筷子头那么大,肥实的跟拇指头差不多,由很多小籽籽凑成,味道好极了。
当然,这个“味道好极了”并不是一概而论,却是因人而异,看各人的口味和所选的实物为准。
比如小狐,枉自她自称也是农民,却没见过桑泡儿这东西,丹丹刚开始递给她的时候,她好奇得要命,两个指头拈个桑泡儿就跟倒卖明器的财迷拿着个仙丹(行话,就是正牌古董,如假包换的那种)似的。
说起来,她自称的“农民”,也不过就是当初家里变故时在农村亲戚家住过一段时间而已,当然不能和我们这些正牌土包子相比。
“这个……能吃?”
得到肯定答复后小狐小心翼翼的把一颗乌黑发亮的桑泡儿放进嘴里,根本就不用咬嚼,只那么轻轻一抿就化成了满口香甜,看她那架势差点连舌头都吞了下去。
“哇噻,好东东……啊呸,酸死我了!”
尝到甜头的小狐又吃了一颗通红可爱的大桑泡儿,结果当场就捧着腮帮子叫唤不已,天差地别的味道差点让她掉了下巴。
她也是太性急,根本就等不及丹丹为她解说一二,那种通红的桑泡儿虽然卖相绝佳,却是没有成熟的果实,酸得要命,乌黑的才是正品,甜得发腻,不过这“甜”和“酸”都不是绝对,而是甜里泛酸酸里带甜,只是各有侧重不同而已。
也就是吃了酸酸甜甜的桑泡儿看了满山遍野的春光,小狐才诗兴大发在那儿掉书袋,遗憾的是我和丹丹显然不是什么知音,只好唐突她的雅兴了。
其实她看到的风景根本算不上一回事,我本人觉得鲤鱼背上风景最好的应该是七月中旬,那时节虽然桑泡儿没了,可是漫山遍野的闹羊花开的正艳,一眼看去就是耀眼的无瑕的白,如梦如幻跟仙境没多大区别。
现在当然还不行,闹羊花才开始发芽抽苔,还在桑树脚下探头探脑,开枝散叶的时候早着呢。
丹丹知道我的喜好,添油加醋的给小狐那么一讲,小狐两个眼睛就宝石般闪啊闪的发光,一个劲儿的感慨这地方好,看起来恨不得常驻不走似的。
“到底是洞天福地啊,被破了风水还如此这般,要是没有当初的鲤鱼破背,只怕这儿能出个真龙天子也说不定哦……哎呀我的胡大,见鬼了!”
一边在桑树下钻来晃去摘桑泡儿一边信口雌黄的小狐忽然惊叫起来,却是脚下一绊摔了个大马趴,本以为是给盘根错节的桑树给绊的,没想到顺手一捞觉得不对,竟然是根白花花的骨头。
“叫什么啊叫,不就是人骨头么,嗯,是截腿骨,看来你掉书袋引得这里的亡灵不得安生,人家从泥巴里伸出腿来绊你一下出出气呢!”
丹丹笑得前俯后仰的乐不可支,小狐脸都吓白了偏偏还要逞强,拿着那根骨头翻来覆去的研究,似乎上面会长出朵花儿来似的。
“好端端的青山绿水这么会冒出个煞风景的白骨?不会是死得冤屈冤魂不散所以故意伸出来绊我一下让我给他们讨个公道罢,就像胡大他们在关东军万人坑那样?”
我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真服了她,到底是个灯丝,搁哪儿都能和《鬼吹灯》扯在一起,她说的万人坑也就是《鬼吹灯》里胡八一他们碰上“镇”之格局那一段,早听她和丹丹说过,穿凿附会的巧合而已。
在那里面,胡八一的盗墓搭档胖子也是被一根从土里伸出来的白骨绊了一下,这才发现了被七颗槐树镇压了冤魂的万人坑骸骨,现在小狐把自身遭遇和书中奇遇联系起来,不会是要在这里挖个万人坑出来见识一下吧?
“万人坑?笑死我了……不过你要是真的扛个锄头来挖的话,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真的能挖出很多骸骨……”
这是实话,并没有添油加醋的成分。
鲤鱼背另有一个名字,就是叫做白骨山,据说就是在解放军剿匪时留下来的。
三阳湾剿匪,在当地可是个惊险曲折的传奇,数十股土匪冥顽不灵,在数次交锋后汇集到了一处,就呆在鲤鱼背。
他们要占的是鲤鱼背的地利,这鬼地方就只有锁龙渊铁索桥那一条险道,易守难攻,的确是负隅顽抗的好地方。
更重要的是他们当中有个修为不凡的阴阳先生,试图借鲤鱼背的风水来个逆转阴阳开山引龙,好把剿匪部队一网打尽,要不同归于尽鱼死网破也成,反正是打主意顽抗到底,根本就没有弃暗投明的打算。
结果,那个先生的法术失败并且遭到反噬,百十名土匪一夜之间成了遍地伏尸,没有一个人逃脱。
当然这只是鲤鱼背剿匪的其中一个版本,另外还有两个流传较广的版本,一个是剿匪部队进行强攻拿下了鲤鱼背,土匪全军覆没,部队也损失惨重,“血流成河尸骨满山”,白骨山因此而得名。
还有一个说法是剿匪部队无奈之下只好采取围困的办法,土匪连饿带渴还有伤,加上一场突然爆发的瘟疫,百十名土匪被活活困死,同样无一幸免。
不论土匪还是阵亡的战士,都就地掩埋,鲤鱼背上很多不起眼的小丘下面都葬着骸骨,后来农业学大寨的时候大量开荒,往往一锄头下去就能挖出截骨头,最终没干出个名堂草草收场,闹了个虎头蛇尾。
“你也真是没见识,这山上的树木这么葱郁花草这么茂盛还有桑泡儿这么甜,你以为是白来的?地下有那么多的死人做肥料啊,自古青山多白骨,化作沃土更添春……哎,你吐什么吐,太娇气了罢?”
讲完白骨山的故事丹丹老气横秋的作了感慨性总结,可惜话还没有说完小狐就白着一张脸在那儿吐啊吐的,把她弄了个哭笑不得。
小狐到底不是山里人,实在受不了这样直观形象的描述,一听说那么甜那么酸那么好味道的桑泡儿是用死人做的肥料她就变了脸色,没把苦胆吐出来都算是好的。
“啧啧,真差劲,怎么就这么点抵抗力?到底不是山里人啊,我们亲手用大粪浇出来的青菜白菜还不是吃得津津有味,个个都像你这样,这小日子也不用过了……”
小狐吐了半天到底是吐不出东西了,好不容易才直起身子,没好气地道:“你以为我愿意啊,还不是你说得太恶毒了,用死人做肥料,那是什么该死的恶趣味,拜托,我是个正常人……呃?”
自我辩护想要找回些面子的小狐忽然直了双眼,傻傻的看着我的身后,仿佛那儿突然钻出了一个白骨森森的干粽子。 第二十八章 山猪宴
“那个……是……是什么?”
小狐傻傻的表情和语调让我好奇的回过头去,却没有看到什么预料中的干粽子(也是倒斗行话,就是指墓里烂得只剩一架白骨的尸体),映入眼帘的不过是个圆滚滚胖嘟嘟的家伙。
“它你都不认识?晕!”丹丹撇着小嘴很是鄙视了一番,“难道你从来就不听流行歌曲——传说你的祖先有八钉耙,算命先生说他命中犯桃花,见到漂亮姑娘就嘻嘻哈哈,不会脸红,不会害怕……”
丹丹哼唱的是曾经红火过一阵子的网络歌曲,名字叫做《猪之歌》,而那个让小狐傻眼的东西圆滚滚胖嘟嘟,也就是一头猪。
“那是猪?真的是猪……我倒,它不是应该老老实实的呆在猪圈里‘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后’才对吗,怎么会跑到这山上来溜达?莫非……它不是家畜,而是一头野猪?”
小狐还在那儿大惊小怪的咋咋呼呼,丹丹更是笑得要死要活的,真让人担心她从黑旋风身上摔下来。
“一头猪而已,用得着那么惊讶?没吃过猪肉,总该见过猪跑路吧?哦,不对,对你们这些天之娇女来说,应该叫没见过猪跑路也该吃过猪肉,放心好啦,它就是如假包换的家畜,充其量是个放养的山猪,绝对不是凶猛可怕的野猪!”
丹丹说得没错,现在的城里人养尊处优,哪里有机会见识到真正的猪,“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路”的俗话早就不实用了,掉过来还差不多,毕竟猪肉是大众化的肉食,没吃过的人还真不多。
当然,小狐的惊疑也可以理解,养殖场或者一般农家的猪都是圈养的,我们这地方算是个特例,各方各俗,初来乍到小吃一惊在所难免。
在三阳湾这个山窝子,猪、鸡、鸭乃至于牛羊牲口差不多都采取的放养,就是不关在圈里,直接往大山里一扔让它们自己找生活去,根本就懒得操心。
“这样子也行?就不怕它们跑掉?”
小狐惊讶万分,只是她的担心对我们而言这根本就不算个问题,完全不在考虑之列。
三阳湾本来就是山多林密草肥水美,放养的牲口决不会饿肚子,何况它们终归是家畜,野性已失,平时漫山遍野的晃悠打野食,隔三岔五的就会回自个儿的家吃些苞谷小麦之类的粮食算是改善生活打牙祭,绝不会出现跑掉的事情。
各家有各家的牲口也有各家的地头,基本上自己心中有数,一般不会出现混淆,至于偷鸡摸狗的小贼,敢在三阳湾山窝子里冒头的还真少见,这地方汉族和彝族杂居,民风向来彪悍,搞手脚不干净的小动作可能得把金钟罩铁布衫什么的练个炉火纯青才行。
此外比较邪门的还有些彝族和手艺人,他们有一种专门用来放养的手艺,家畜从小就扔山上不管,到需要使用或者宰杀的时候在家里做法,受到召唤的家畜就会乖乖的回家,没有任何差错。
说起来这已经是旁门左道的邪术了,要是曝光到电视台没准儿还能捞点新闻线索的奖金,可是在西南一带根本不算什么秘密,并不是只有三阳湾这一块才有的东西。
民间传闻,真假参半,谁也不会去较真,就当山野轶事龙门阵听好了。
丹丹兴致勃勃的给小狐充当解说员的当儿,那个放养的山猪大摇大摆的从我们身边走过,哼哼唧唧的径直去了,看方向,居然是走的回家的路。
在这鲤鱼背本来就只有我们一家子,这山猪自然也是我家的,巧得很,苦哥就是那种会用邪术放养的手艺人,不过是最近三四年才开始玩这一手的,当初为了放牛放羊可没少折腾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看来苦叔叔他们回来了,这是苦叔叔在招山猪回去小宰呢,今天多半是要办山猪宴招待贵客,看来他真的很重视你们兄妹俩……唉呀,不会是在打你的主意罢?”
丹丹半真半假的和小狐开玩笑,而小狐早被“邪术放养”给逗得心里痒痒的,哪里还有心思回嘴,一个劲儿的赶着我们回去,看来是要亲自考证其真实性。
也难怪,这事儿即使在一般的山民眼里也透着神秘,如果不是早就见识过,我也一样的好奇。
苦哥作法的过程从来没有隐瞒我和丹丹,在日出时分烧三柱香一叠纸钱,嘴里念念有词,用点着的香和纸钱给准备全天候放养的家畜绕身三匝,顺手把香插在大门口把纸钱往门外一撒,一脚把家畜踢出门就成。
招放养的家畜回家也差不多,三柱清香一叠纸钱,点燃后念念有词的一番折腾,往往是纸钱燃尽清香还有一半家畜就会乖乖回家,邪门的是回家的家畜会自己跳上准备好的杀案上躺好,只等苦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就行。
“这不是迷信,不是邪术,只是一些难以为外人道的自然秘密,不足为奇。”
苦哥如此这般的解说,看起来听起来都很简单,可是苦哥没有教过我和丹丹,因为我们不是手艺人,而据他所说,这些东西是隔行如隔山,就像普通人不可能像街头玩蛇人那样把毒蛇当作面条那样绕来绕去一样。
很可惜,小狐到底没能看到山猪自己跳上杀案的场景,因为我们逛得太远而且她很不习惯走山路,等到我们回到家里,那头圆滚滚胖嘟嘟的山猪已经褪毛剖开洗干净的架在篝火上了。
不知道是不是一窍开百窍通的缘故,本来是石匠的苦哥干起木活篾活泥水活都是熟极而流,客串杀猪匠不过小事一桩,手脚麻利得让人想起庖丁解牛的传奇故事,在这么短短一会儿功夫搞定山猪也是意料中事。
果然是山猪宴,一堆火,一口锅,油盐酱醋麻辣香,烫火锅,弄烧烤,就上火辣辣的烈酒,看你的口味自己动手随便折腾,就图一个高兴图一个痛快。
也不知道苦哥和胖子去了什么地方,看起来应该大有收获,至少胖子是笑眯了双眼,比捡了金元宝都要高兴,看到小狐就挤眉弄眼的开起了玩笑。
“哎呀我说小狐,你这是干吗去了,弄出张血盆大口,没事玩吸血鬼啊?这可不行,当心真的引个僵尸出来!”
小狐有些莫名其妙,胖子笑眯眯的递给她一个打算用来盛烤肉的碟子,结果她拿来当镜子那么一照,整个人都蹦了起来。
桑泡儿汁多味美,吃是好吃,可是那汁水颜色鲜艳,染在手上嘴上牙齿上就跟血一样,吃了桑泡儿不漱口洗手乍一看还就是个吸血鬼,吓一跳是很正常的事。
小狐大呼小叫的跑去漱口,苦哥从火堆里扒出个土罐,揭开盖子看了看闻了闻,然后放到了胖子面前,却是什么话也没有说。
盖子才一揭开我就闻到一股肉香,不过我敢肯定那不是猪肉也不是肌肉,很吸引口水是不假,可是怪怪的,也说不出哪里不对劲。
“这是什么肉啊,好香!”丹丹凑在苦哥身边好奇的看着那个瓦罐,嘴里却又嘎嘣嘎嘣的咬起了炒豆,“好像是个小鸡哦,苦叔叔你早上出去就打这个?”
苦哥漫不经心的翻着烤在火上的半边山猪,懒懒的点了点头:“没错,就是它,不过没你的份,这个是特地为大肥他妹妹准备的好东西,你可没这个口福。”
苦哥打开盖子的时候我也瞟了一眼,里面的确像是小鸡,似乎是一对,而且也就是“像”而已,看起来并不是鸡,只是和鸡一样是长翅膀的东西而已,奇怪的是从气味判断是清炖,没有加任何佐料,却有一股淡淡的腥气,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鸟。
“气味有点大,她会不会吃?”
胖子显然有点担心,苦哥略一沉吟,顺手在火堆里扒拉出一个火炭扔进瓦罐,结果“哧啦”一声,白烟冒起,那股淡淡的腥味居然就随着白烟消失了。
我看了看苦哥,他却笑而不语没有回应我的询问,我又看了看胖子,他正一脸的兴奋,不过丹丹冒出来的一句话让他的兴奋一下子就变成了苦笑。
“你们鬼鬼祟祟的笑得好淫荡哦,不会是给狐狸精下什么合欢散罢?” 第二十九章 送你一只阴阳眼
“你们说什么呢,这么热闹?”
差点噎死的胖子还没有顺过气来,去洗手漱口的小狐已经走了回来,不过她的注意力很快就被那香喷喷的瓦罐给转移了,根本就没在意自己的问题有没有答案。
“这是什么东东啊,好香……”
“专门给你准备的东西,快,趁热吃了它!”
胖子小心翼翼的把瓦罐里那对不知名的鸟连汤带水倒出来,装了满满的一大碗,连同筷子递给小狐,就像是电视里伺候小姐太太的忠心奴仆。
“这是什么东西?先说个清楚,我可不想再吃到什么稀奇古怪的野味,再说了,这么大一碗,你以为我是饭桶啊!”
小狐虽然对碗里的鸟肉非常的感兴趣,那香味也让她不顾淑女风范的直吞口水,可是比胖子还要小心翼翼,估计是给昨晚的药酒和今儿个的桑泡儿吓的,生怕一不小心又吞个老鼠啊蝙蝠什么的恶心东西。
“吃这么大一碗有什么稀奇的,难道你不知道桑泡儿是开胃的仙丹妙药么?你吃了那么多,这对小小鸟还不是小菜一碟?至于它是什么东西你管得着么,吃就吃呗还要查它的祖宗十八代,太夸张了罢?”
丹丹不以为意的撇了撇嘴,显然对苦哥一大早就出去给小狐张罗这对小小鸟很是不满,小狐却不为所动,盯着胖子想要个确切的答案,看来是打主意不弄清楚是什么东西决不动嘴了。
“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一对夜枭而已,嗯,就是猫头鹰……”
有些为难的胖子求救的看向苦哥,苦哥无所谓的说出了答案,似乎根本就没有想到隐瞒,小狐怔了怔然后尖叫一声缩到了胖子怀里,就像那对炖熟了的猫头鹰会从碗里跳起来咬她似的。
想想昨晚上山遇到的“鬼笑”,小狐对猫头鹰的恐惧倒是不难理解,不过,她干嘛要往胖子怀里钻?
又是太阳又是火的,也不怕热。
如果没有和小狐在洗澡房里的坦诚相见,我可能会有些迷惑,不过现在我只觉得好笑,“爱上你,为什么不可以”,小狐喜欢的人就是胖子,她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只是一直都是单相思而已。
丹丹“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思想到底是影响了她,趁机扮可怜找安慰拉关系也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
“不要怕不要怕,猫头鹰是没错,可是都炖熟了还能怎么着……哎,坐好坐好,大姑娘家家的也不怕人家笑话……”
胖子浑身僵硬着想推开小狐又有些不忍,脸色非常的古怪,我的目光从他某个关键部位一晃而过,好笑的同时暗自心惊,想不到小狐的天生妖媚这么厉害,有意p>“噢,知道,杜心武,中华第一保镖么……关他什么事?”
“万籁声是得到杜心武真传的自然门弟子,他写过一本书,叫做《武学汇宗》,嗯,当初宫白羽一介文人撰写红极一时的《十二金钱镖》就是靠《武学汇宗》撑起的武打场面——这本书光听名字就知道是包罗万象,里面不但有拳脚刀剑江湖秘闻,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药方……”
“有没有迷魂药定情水之类的东西?”丹丹突然插了进来,然后“不怀好意”的打量着苦哥,“要能把你搞定的那种。”
“没有,能搞定我的东西还没有见过!”
苦哥没好气的横了丹丹一眼,结果惹来丹丹的一声赞叹:“苦叔叔就是苦叔叔,好酷哦!”
“《武学汇宗》里有个秘方,就是治疗癫痫的,‘猫头鹰一对,清炖,不放油盐佐料,一次可愈’,你所患的羊儿疯属于癫痫的一种,应该是药到病除没有任何后遗症。”
“就这么简单?”小狐满脸的难以置信,“没有施法画符念咒什么的?”
“杜心武和万籁声都是武林名人,是中国近代史上有名有姓的一派宗师,根本不屑用那些装神弄鬼的把戏,他们留下的东西决不是《鬼吹灯》这样的流行小说可以相比。”苦哥用看白痴的眼神瞟了小狐一眼,“信不信在你,试不试也在你。”
小狐犹疑的看了看苦哥又看了看胖子,胖子冲她使劲的点头,道:“老大说得没错,杜心武那是什么人啊,他教出来的徒弟写的东西能瞎掰?不是砸招牌嘛,没那么傻的……吃吧,乖,这可是老大带着我跑了好远才逮到的,还把我的腰给扭了,来之不易哦!”
小狐怔怔的看着胖子,然后定定的瞪着苦哥,恶狠狠道:“你费尽心思的带老哥去找猫头鹰给我治病,是不是有什么企图?”
苦哥连眼皮子都不抬,淡淡道:“企图倒说不上,不过要他答应我一件事而已……”
“什么事?不会是要把我卖给你罢?”
“不是。”苦哥对小狐的神经过敏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似乎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我只是要他答应不去公子墓。”
小狐一怔,对她一个劲儿瞪眼睛表示对她怀疑苦哥感到不满的丹丹也是一愣,就连我都不由得有些疑惑:这不是故人相逢叙旧情治怪病么,怎么又和公子墓扯上了关系?
“阴谋,绝对是阴谋……”
“哪有那么多阴谋,你看小说看傻了写小说写疯了吧?”胖子鼓起小眼睛瞪了小狐一眼,显然对她的不识好歹胡搅蛮缠很是生气,“本来我去公子墓就是为了治你的病,现在病能在外面治好,为什么还要去冒险?”
小狐撅着小嘴不说话,苦哥不动声色的道:“如果你觉得交换条件不够,我还可以额外赠送你一样东西,保证你会感兴趣。”
“吹牛,你知道我对什么东西感兴趣?”
“你是灯丝,而且背负着神秘的诅咒,如果所料不差,应该对神秘未知的灵异很感兴趣。”苦哥轻描淡写的道,“我可以送你一只阴阳眼。”
阴阳眼,传说中可以洞察阴阳看破一切妖魔鬼怪可以和火眼金睛相媲美的异术?
这玩意儿《鬼吹灯》里也提过,是连主角胡八一都不会的特异功能,他的祖师爷孙国辅孙老先生倒是有,不过那是天生的,可没听说过可以“送”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