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版,团购燕窝,帖子为什么被删?live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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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正式团购,★★燕窝!!!★★关于运输的新消息在一楼!预定截止!谢谢大家!
发表时间: 2006-9-4 20:31
所在论坛: 嗨来团购
操作理由: 您好:私人不得经营食品。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鱿鱼,板栗,小吃,
算不算食品?
再者,
怎么能是经营呢?
我一不收团购费用,二不从中盈利,
只不过萍聚上没有这样完全适合的板块可以发这样的帖
所以才借团购版发贴。
私人不得经营食品------------至少两点不符合,请老大再考虑。 鱿鱼板栗那个人家有正规的手续的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340917 板栗那家,也没在帖子里说明是什么公司,
那就是说,我如果也在帖子里注明,有个正规注册的公司,
是不是就可以了?
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这样写?! 原帖由 珊瑜 于 2006-9-15 21:45 发表
板栗那家,也没在帖子里说明是什么公司,
那就是说,我如果也在帖子里注明,有个正规注册的公司,
是不是就可以了?
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这样写?!
MM,不是这样的。
老大之前也删过板栗的帖子,后来叽叽歪歪MM把公司证明手续都贴上来过,所以才能发食品的帖子 原帖由 liebebk 于 2006-9-15 22:52 发表
MM,不是这样的。
老大之前也删过板栗的帖子,后来叽叽歪歪MM把公司证明手续都贴上来过,所以才能发食品的帖子
团购版的规矩,请问我触犯了哪点?
5,禁止发布转让出售药物、食品、票证、香烟、武器、盗版、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其它违反中国德国相关法律的信息。"----------------------我并没有转让和出售,我只是发布了食品信息.
2 禁止在本版从事任何商业行为(不包括出售自用物品而且不以营利为目的行为)。---------------我并没从中盈利!!!!!现在版上那么多还收整理费的什么的,我什么都没要,纯粹是因为想买所以希望能一起买便宜点而已!!!拜托先调查一下再说我是不是在经营食品啊!!!!!!!!!!!!!!!!!!!!! 理论上讲,版规其实不严谨,不过另一方面,论坛上确实是live说了算。 比如说,就算有了合法手续证明,也还是违反“不得经营食品”的规定呀。 就算不版规不严谨,也该照版规来办
不能随便根据一条就删掉人家的帖啊! 珊瑜美眉,你还没给我账号,咱们还能买燕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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