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2-16 01:53

原帖由 yearer 于 2006-2-16 01:43 发表

德国有法律规定,物品价值超过40欧由卖家承担,40欧以下买家承担. 当然有很多大的购物公司或者网站是承诺不管多少价值的物品都可以免费退回,但是这不是卖家的法律义务
还有就是买家购买时候的邮费是不退的
以上 ...


注意,我的提法是“通常”,而不是“法律规定”。

在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里,通常即一味着惯例,久而久之就成了行规。你可以说法律没规定,你可以向消费者索要退货邮费,但是消费者下次选不选择你了,你也可以事先多做些设想。

在说RETOUR多为REKLAMATION, 是因卖方出现过错而退,还要买方交邮费,为卖方买单,是不是不太合情理呀!

PS 买家购买时的邮费的确是通常不退的!

pearl 发表于 2006-2-16 01:54

原帖由 yearer 于 2006-2-16 01:51 发表

你厉害的, 全程跟踪呢^^
我修了好几级TVB学分回来一看, 你居然一直在跟进:lol::lol:
偶去睡了, 难得今天也掺和了一小脚, 希望别被LZ顺带骂成"托"^^

哪里跟踪了阿,是看书不专心,老是过来灌水

pearl 发表于 2006-2-16 01:55

原帖由 时尚猫咪 于 2006-2-16 01:51 发表

我是半仙,:lol:而且我是猫咪,你的好奇心要杀猫!


要杀,也杀不了一个半仙吧?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2-16 01:56

原帖由 pearl 于 2006-2-16 01:55 发表



要杀,也杀不了一个半仙吧?


二位看来是要灌个水漫金山啦!呵呵!

pearl 发表于 2006-2-16 01:57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2-16 01:56 发表



二位看来是要灌个水漫金山啦!呵呵!


人家半仙mm指望着这楼赚分呢!

时尚猫咪 发表于 2006-2-16 01:57

原帖由 pearl 于 2006-2-16 01:53 发表



半仙mm阿,你都是半仙了,怎么着也比凡人有本事啊!那你还不去劝劝时尚mm快点放照片?多少人在等着看呢!
偶说了,但没有你那么有说服力啊,$惨啊$$惨啊$

ditacat 发表于 2006-2-16 01:57

诸位,散了,散了!那边又更新了,我做个总结,大家换地方吧:lol: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2-16 01:57

原帖由 yearer 于 2006-2-16 01:43 发表

德国有法律规定,物品价值超过40欧由卖家承担,40欧以下买家承担. 当然有很多大的购物公司或者网站是承诺不管多少价值的物品都可以免费退回,但是这不是卖家的法律义务
还有就是买家购买时候的邮费是不退的
以上 ...

最后一句不是很懂耶,麻烦解释一下好吗?

魑魅魍魉 发表于 2006-2-16 01:58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2-16 01:53 发表



注意,我的提法是“通常”,而不是“法律规定”。

在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里,通常即一味着惯例,久而久之就成了行规。你可以说法律没规定,你可以向消费者索要退货邮费,但是消费者下次选不选择你了,你也 ...



消费者自掏腰包退货的还是很多的。。。都是商家自己的AGB的spielraum。不过这好像都不是问题的重点,大家越说越远了吧~~

时尚猫咪 发表于 2006-2-16 01:59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2-16 01:53 发表



注意,我的提法是“通常”,而不是“法律规定”。

在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里,通常即一味着惯例,久而久之就成了行规。你可以说法律没规定,你可以向消费者索要退货邮费,但是消费者下次选不选择你了,你也 ...
LZGG也没要求退邮费,是22欧,我没看错吧,算是合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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