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巡回法院迅速发布特朗普关税案的强制令,特朗普政府推迟关税退税之争的努力失败,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受影响的企业需要哪些行动?
作者:微信文章在商业博弈中,过往的成功可能无法对冲未来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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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概述 2026 年 3 月 2 日(周一),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发布命令:
(1)立即采取措施重启法律程序;
(2)将案件发回United State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下称“CIT”);
(3)驳回美国司法部提出的为期四个月(120天)的暂停延期申请。
该命令终结了行政分支通过程序手段拖延退款的企图,强制开启了涉及约 1750 亿美元非法关税的清算与退还程序。这意味着数千名受损进口商将从“法律争论阶段”跨入实质性的“资金追回阶段”。
目前,根据彭博社等媒体的统计,最新案件已使关税诉讼总数超过2000起。对于贸易法庭而言,这已是相当繁重的案件量,而这些案件仅代表数十万缴纳了被法官驳回关税的进口商中的一小部分。已经起诉的企业包括FedEx (Federal Express Corp.) / 联邦快递、Dyson / 戴森、GoPro 、Dollar General / 美元通用 (达乐)、Costco Wholesale / 开市客 (好市多)、J.Crew Group / J.Crew 服饰、Bausch + Lomb (Bausch Health) / 博士伦、L’Oréal (L’Oreal Travel Retail Americas) / 欧莱雅 、Sol de Janeiro USA Inc. / 巴西之吻 (美妆品牌)、Revlon / 露华浓、EssilorLuxottica / 依视路陆逊梯卡、Brooks Brothers / 布鲁克斯兄弟、On Holding AG / On昂跑、Skechers USA Inc. / 斯凯奇、AllSaints / 所有圣徒 (英国时尚品牌)、Goodyear Tire & Rubber Company / 固特异轮胎、Toyota (subsidiaries) / 丰田、BorgWarner / 博格华纳 (汽车零部件)、Alcoa / 美铝公司、Bumble Bee Foods / 红蜂罐头食品、Dole Fresh Fruit Company / 都乐新鲜水果、Valero / Marathon Petroleum / 瓦莱罗及马拉松石油 (炼油商)等。
二、法律分析
(一)管辖解读
在美国联邦司法体系中:
CIT 对海关、关税、反倾销、反补贴、301措施、出口管制相关行政决定等拥有专属一审管辖权;
联邦巡回法院对 CIT 的终局判决享有专属上诉管辖权。
因此,本案程序路径通常为:CIT 一审判决 → 向联邦巡回法院上诉 → 上诉法院可维持、撤销、发回(remand)
(二)本次命令解读
此次命令是司法系统对行政分支的第二次重击。紧随 2026 年 2 月 20 日最高法院判定 IEEPA 关税违宪之后,CAFC 的迅速行动表明了法院系统不愿再为政府的“行政混乱”买单。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点:
(1)驳回理由: 法院认为政府提出的“需要时间研究政策替代方案”不构成阻碍原告行使追索权的法定理由。
(2)一致性信号: 全院一致的决定显示出司法界在“课税权归属国会”这一基本宪法原则上已毫无悬念。
(三)重回 CIT,真正的难题来了
随着案件正式发回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诉讼焦点已从“关税是否合法”转变为“如何返还巨额税款”。这一阶段被视为“深水区”,主要由于其面临以下四个层面的复杂挑战:
1、规模空前的行政清算压力
CIT 现需监管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关税退还程序。
(1)数据核对量巨大: 涉及 2025 年 8 月至 2026 年 2 月间数以百万计的入关记录。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的自动化商业系统(ACE)需进行大规模调整,以识别并处理受 IEEPA 裁决影响的特定关税细目。
(2)“已结清”与“未结清”入关项的处理: 对于尚未结清(Unliquidated)的税项,CIT 可能下令立即停止征收并退款;而对于已经完成结清(Liquidated)的税项,企业是否需要逐一提交抗议(Protest)或申请行政退税,将是 CIT 需明确的首要程序规则。
2、“法定利息”的补偿性争议
这不仅是退还本金的问题,还涉及高达百亿美元的利息博弈。
(1)计算基准: 根据美国法律,非法征收的关税通常伴随利息返还。原告方主张应从纳税之日起计算利息,而政府律师可能辩称仅应从法院最终判决之日起计息。
(2)利息规模: 考虑到约 1750 亿美元的底数,哪怕仅 3%-5% 的年化利息,也将给联邦财政带来额外数十亿美元的负担。
3、与“122条款”新关税的抵销困局
CIT 必须处理新旧关税政策交替产生的法律灰色地带。
(1)退款对冲: 财政部可能试图通过行政命令,将应退还给企业的 IEEPA 关税直接冲抵该企业在新执行的“122条款”下应缴纳的 10% 全球关税。
(2)法律挑战: 这种“以债抵债”的做法极可能引发新的法律诉讼,因为 IEEPA 退款属于“非法没收的返还”,而 122 条款关税是“新的法定义务”,两者在法律性质上是否可以对冲存在巨大争议。
4、2000 余起并行案件的协调联动
除主案外,CIT 手中积压了超过 2000 起由不同企业提起的类似诉讼。
(1)示范效应: CIT 必须决定是建立一个统一的“退款框架协议”,还是逐案审理。如果采取逐案审理,法律程序的拖延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在获得退款前就面临破产。
(2)司法效率: CAFC 在 3 月 2 日命令中强调的“立即执行”,旨在迫使 CIT 采取最快捷的路径(如集体清算指令),以避免司法救济因行政效率低下而失效。
5、“诉讼者”与“沉默者”的利益鸿沟:谁能拿到退款?
除了目前已在 CIT 挂号的 2000 余起诉讼外,绝大多数受关税影响的中小企业尚未提起独立诉讼。这导致了两个关键法律问题:
(1)自动退款 vs. 主动追索:
诉讼当事人: 随着 CAFC 重启程序,这些企业处于“第一梯队”,其退款权利由 CIT 裁决直接保障,极有可能获得优先处理。
未起诉企业: 虽然最高法院判决关税整体非法,但美国政府尚未承诺建立一个类似于“全民退税”的自动返还机制。如果政府选择“不告不理”策略,未起诉企业可能需要通过补交行政抗议(Protest)或加入后续的集体申诉才能追回税款。
(2)“结清终局性”的技术壁垒:
在美国海关程序中,如果一个报关单已经“结清”超过 180 天且企业未提出抗议,该交易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终结。
尽管 CAFC 命令重启程序,但“结清终局性”仍是非起诉企业面临的最大法律障碍。参考过往判例,司法部(DOJ)极可能坚持认为:司法救济仅适用于已通过起诉或行政抗议锁定追索权的税单。
所谓的“强制重新结清”在 Costco 等案例中,本质上是对处于有效申诉期内或已纳入诉讼范围的税项的司法救济。对于那些完全未采取法律行动且税单已过期(超过 180 天)的企业,能否获得“普惠式”退款,仍需观察 CIT 是否会出台突破性的普遍行政指令。
(四)评析
施吉龙律师评析:政府在 CIT 层面面临的真正困难在于财政拨备。1750 亿美元的退款需求超出了财政部的日常冗余预算。CAFC 拒绝给予这四个月的“缓冲期”,实际上是将压力直接甩回给了行政分支和国会,迫使政府必须在处理“旧账”的同时,面对因退款产生的巨大财政赤字压力。
三、 影响分析:
CAFC 拒绝政府的延期请求并强制发回重审,不仅是一个法律动作,更是一场涉及千亿美金的利益重新分配。其影响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业影响:
1、中小企业的“救命钱”: 相比于大型跨国公司,中小进口商对关税成本极其敏感。法院重启退款程序,意味着这些企业有望在 2026 年内拿回被非法扣留的流动资金。对于部分处于破产边缘的企业,这笔退款将成为“救命钱”。
2、进口成本的动态对冲: 虽然新施加的“122条款”10%关税带来了成本压力,但 IEEPA 退款的预期可以部分抵销企业对未来的财务恐慌,维持供应链的稳定性。
(二)财政影响:
1、历史级赤字压力: 约 1750 亿美元 的退款规模相当于美国财政部一笔巨大的计划外支出。如果 CIT 下令支付利息,总额可能突破 1800 亿美元。
2、“拆东墙补西墙”的政策困境: 行政分支紧急启动“122条款”全球关税,本质上是试图通过新税收收入来对冲退款带来的财政赤字。然而,退款是“偿还旧债”,新关税是“新增负担”,这种财政上的错配可能导致市场对政府信用和通胀预期产生波动。
(三)供应链影响:
1、清关系统的技术性混乱: 海关(CBP)必须在短时间内对 Automated Commercial Environment (ACE) 系统进行大规模回溯调整。在系统更新期间,可能会出现清关延误、关税计算错误等技术性问题,增加物流成本。
2、贸易流向的短期扭曲: 企业为了规避“122条款”下的新关税,同时追索旧关税,可能会在短期内调整入关策略,例如将货物滞留在保税仓库,等待 CIT 明确退款机制及新关税的法律地位。
(四)宪制影响:
1、定性“大问题”原则: 此案强化了“主要问题原则”(Major Questions Doctrine),明确了涉及国民经济重大支柱(如全球关税)的权力必须由国会明确授权。这为未来针对“122条款”或“301条款”的法律挑战提供了强有力的判例支持。
2、执法透明度提升: CAFC 的强硬态度迫使行政分支在制定贸易政策时必须更加透明,不能再寄希望于通过“法律程序冻结”来无限期逃避司法审查。
四、 后续程序走向分析和预测:
随着 CAFC(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 3 月 2 日正式发布指令(Mandate),案件已正式脱离上诉审查,回到第一线执行机构。以下是预判的程序演进路径:
(一)CIT 的程序重塑与执行(短期:1-3 个月)
案件回到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后,审理重点将从“合宪性辩论”转向“技术性清算”:
1、设定新的时间表: CIT 预计将在 14 天内发布新的排期表。首要任务是要求司法部(DOJ)和海关(CBP)提交一份关于退款执行可行性的状态报告。
2、补充陈述与听证会: 针对“非起诉企业”是否能获得自动退款、以及退款利息的计算标准,CIT 可能会安排专门的证据听证会(Evidentiary Hearing),听取经济学家和关税专家的意见。
3、分批裁决: CIT 可能会采取“分步走”策略,先下令退还那些事实清楚、未结清的税单,而将存在争议的已结清税单留待后续裁决。
(二)再次上诉的风险(中期:6-12 个月)
即便 CIT 作出退款裁决,程序仍可能由于行政分支的“不服”而再次震荡:
1、再次上诉至 CAFC: 如果 CIT 的退款指令范围过大(例如涵盖了未起诉企业),政府极有可能就救济范围再次向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诉。
2、全体法官审理(En Banc): 鉴于本案涉及约 1750 亿美元的财政支出及总统贸易权力的重大争议,败诉方可能会申请由 CAFC 全体法官共同审理,以推翻此前三位法官小组的倾向性意见。
(三)最高法院的调卷(长线视角)
虽然最高法院(SCOTUS)已在 2 月 20 日定调 IEEPA 关税违法,但关于“钱怎么还”的细节仍有进入最高法院的可能:
1、申请调卷令(Certiorari): 如果下级法院强令政府在财政极度紧缩的情况下立即全额支付现金,政府可能会以“行政干预过度”或“主权豁免”为由,再次向最高法院寻求豁免或延期。
2、司法一致性考量: 最高法院通常不干预具体的退款数额计算,但如果涉及“利息支付是否违宪”或“122条款关税能否与退款对冲”等新型法律命题,大法官们可能再次介入。
五、 受影响企业的战略应对建议
鉴于 CAFC 的重启命令已将压力传导至执行层面,企业不应消极等待,而应采取“主动防御”与“精准追索”相结合的策略。
(一)法律行动:锁定追索权,防止“程序性违约”
1、启动“结清锁定”: 尽管法院重启程序,但海关(CBP)可能会继续对新入关货物进行自动化结清。企业应立即核查近 180 天内的结清记录,对受 IEEPA 影响的税单及时提交行政抗议(Protest),以防止其因错过法定期限而丧失追索权。
2、评估“干预诉讼”的可能性: 尚未提起独立诉讼的企业,应咨询律师是否需要向 CIT 提交“个案干预”或加入现有的集体诉讼序列,确保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法院的退款清单(Schedule)中。
(二)财务管理:从“资产减值”到“债权管理”
1、账务重分类: 财务部门应将预期获得的 IEEPA 退款从“待定事项”调整为“可回收债权”。在评估 2026 年度利润指标时,需同时考虑退款本金及潜在的法定利息。
2、警惕“抵销陷阱”: 密切监测政府是否推行“现金替代方案”。若政府提出以“122条款”关税抵免额度来代替现金退款,企业需评估其对自身现金流的实际影响,并保留就“强制对冲”提起行政救济的权利。
(三)供应链策略:动态定价与成本传导
1、成本核算模型更新: 立即根据“122条款”10% 的全球新关税更新采购成本模型,同时将 IEEPA 的退款预期作为“一次性收益”进行对冲计算。
2、供应商合同重判: 对于此前由供应商分担关税的情况,企业需明确退款的所有权归属。建议在合同补充协议中明确:“基于法院裁决而获得的政府关税返还,其受益权应归属于实际纳税方(IOR)。”
(四)数据与合规:建立“审计级”证据链
1、ACE 报告深度审计: 调取过去 24 个月的《美国海关自动化商业系统(ACE)数据报告》,逐笔核实受 IEEPA 影响的条目,确保没有因报关行操作失误而漏掉的税单。
2、保留“转嫁证据”: 记录企业在关税压力下未全面涨价的证据,以防政府在 CIT 听证会上以“企业已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退款会导致不当得利”为由减少退款额度。
六、结语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发布的强制命令,不仅是法律程序的重启,更是对“课税权归国会”这一宪法原则的强力捍卫。法院拒绝政府的延期请求,标志着行政分支试图利用“程序拖延”来规避法律责任的尝试彻底破产。
对于数千家深陷关税泥潭的美国进口商而言,这不仅是一场价值 1750 亿美元的经济胜利,更是一份迟来的程序正义。然而,重回 CIT(国际贸易法院)后的退款执行已进入“深水区”,清算终局性的博弈、利息计算的争端以及新旧关税的政策对冲,仍将是未来数月供应链治理中的核心挑战。
这一裁决向全球贸易伙伴及市场主体释放了明确信号:任何超越法定权限的贸易保护措施,终将面临司法系统的纠偏与清算。 企业应在欢欣于“回血”预期的同时,保持清醒的合规意识,通过法律手段锁定每一分应得的权利。
施吉龙 (Jilong Shi)
中、美(加州)双持证律师 | CPA | CTA | CPV
他专注于解决涉外法务与合规、股权与投资、商业合同与交易等领域的交叉性难题。面对复杂的全球合规危机,他主张打破维度壁垒,通过“全周期、多跨度”的实务路径重构企业防御体系:
法律逻辑定边界、分责任: 确立合同合规框架,精准界定义务与责任,为企业构筑具有操作标准的制度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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