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客科技 发表于 2025-10-7 05:48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学术动态|2025年9月

作者:微信文章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学术动态

2025年9月



      2025年9月核心期刊重点关注“全球南方”治理、域外法治建设、数据跨境负面清单制度、国际调解院对国际法治的作用、国际征信法治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绿色数字航运走廊建设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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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南方”与国际法:含义、问题及展望》

张乃根(复旦大学特聘教授)

《国际法研究》2025年第5期











内容提要:相对于代表发达国家的“北方”而言,“南方”是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或第三世界的法律术语,已被国际条约和联合国决议所采用,具有“实然”性。含义更加包容宽泛的“全球南方”尚未载入联合国规范性文件,具有“应然”性。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之际,中国提出“全球南方”应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走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列。这对于形成以合作共赢的国际法原则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意义重大。回顾欧洲国家在早期资本主义兴起和地理大发现之后开始海外殖民,并提出殖民性国际法,以及“文明”用语出现及相关“文明标准”形成的历史,追溯南北关系的起源及相关国际法,有助于树立正确的南北关系观。阐明基于《联合国宪章》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合作共赢国际法原则,有利于促进南北合作、南南合作。展望未来,中国将继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支持建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全球南方”主导的国际金融机构,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贸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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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法治域内化”命题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刍议》

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法学论坛》2025年第5期











内容提要: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同国家的法治发展呈现出多样性。域外法治蕴含着诸多具有价值优势的理念、制度和实践经验,对于完善我国域内法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深入探讨了域外法治域内化的必要性、域外法治域内化与域内法治域外化之间的辩证关系和制度联系,分析了实现域外法治域内化的途径和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旨在通过合理借鉴和利用域外法治的法治价值和成功经验,促进我国域内法治的发展与完善,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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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贸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制度的适用困境及优化进路》

张继红(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

《中国海商法研究》2025年第3期











内容提要: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显著催生了数据跨境流动需求,但其潜藏的安全风险与个人信息泄露隐患亦不容忽视。为便利数据跨境流动、降低企业数据出境合规成本,2024年3月22日施行的《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创设了自贸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制度,在赋予数据出境活动更大便利性和自由度的同时,也为各行业重要数据目录的制定积累先行经验。然而,这一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认识误区,如负面清单与正面清单优劣之争、一定阈值的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的关系混淆等。在实施层面,负面清单制度仍面临覆盖范围有限、与部门规范存在差异、难以兼容国际规则等问题。对此,完善负面清单制度应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和“效能适配”原则,立足产业发展和市场主体的实际业务需求,细化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与国际规则的对接协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升数据跨境流动效率;依托“一带一路”倡议,与往来密切、互信程度高的国家签署双边或区域多边数字贸易协定,持续扩大中国数据跨境流动互认机制的“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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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调解院对构建新型国际法治的建设性作用——基于六重叙事重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

金莼(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讲师)

《浙江社会科学》2025年第9期











内容提要:在逆全球化与国际规则碎片化的背景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面临突破西方中心主义范式的现实需求。中国应以国际调解院为载体创设制度性公共产品,与沿线国家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法治新秩序。为此,需以东西方文化差异、政治经济利益冲突、法律实体与程序矛盾为切入点,构建包含六重叙事的分析框架,提出以国际调解院为核心的新型治理路径。研究表明,通过关系性治理驱动规则性治理、平衡共生秩序中的“最大公约数”、优化法律程序衔接,国际调解院可有效整合东西方法治文化资源,形成包容性争端解决机制。这一机制不仅有助于化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制度冲突,更能通过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国际法治理念从“霸权叙事”向“多元共生”转型,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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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倡议: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新范式》

佟德志(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

《天府新论》网络首发时间:2025年9月30日











内容提要:全球性大国纷纷创建或推动符合自身利益和价值的新机制,全球治理进入多种范式并存、相互竞争的复杂阶段,直接挑战了当代世界的全球治理。全球治理面临着制度改革、价值冲突的困境,同时在民粹主义与反全球化的进程中出现治理赤字。“脱群现象”直接挑战治理主体的结构,“本国优先”的思想更是使得全球性策略重回丛林状态。这一切不仅是全球治理赤字的现象,也是全球治理困境产生的原因。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正在推动全球治理的范式转换。西方中心的全球治理范式陷入治理困境,引发治理赤字,更是加快了这一转换进程。当今世界正在遭遇“乱”与“变”,人类社会正处于十字路口。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天津峰会上提出了全球治理倡议,体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构成了以全人类共同价值、新型国际关系、多边主义、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理论与实践引领的全球治理范式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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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征信法治建设:数据主权、公私融合与中国方案》

毛立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讲师)

《征信》2025年第9期











内容提要:全球信用时代,美欧主导的征信评级标准存在评级市场的政治性、标准制定的垄断性、规范适用的“双标”性等制度缺陷,增加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征信合规成本和融资壁垒,我国有必要从数据主权作用发挥、国际征信机构建设、国际征信标准制定等领域对国际征信规范的重构有所回应。具体而言,应以数据主权为基,构建完善的征信数据法治运营框架,运用“监管+市场”“强制+补偿”“责任+保险”复合治理路径,推动国际信用秩序转型,为国际征信标准制定提供兼顾安全、效率和稳定价值的中国方案。为积极应对我国国有企业数据出境的特殊需求,建议从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建立主权担保机制、推动监管协同创新三个维度,构建适配性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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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倡议的内在逻辑、价值意蕴与实践路径》

李昭玥(湖南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助教)、谭吉华(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兵团党校学报》网络首发时间:2025年9月19日











内容提要:全球治理倡议是新时代中国为应对全球性挑战而提出的系统性方案,其内在逻辑建立在主权平等、国际法治、多边主义、以人为本与行动导向五大维度,形成了一套环环相扣、有机统一的治理体系。该倡议价值意蕴体现为理论创新、实践效能、时代回应与道义担当的多维统一,不仅具有深厚的理论价值,突破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治理范式,还在实践层面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破解治理赤字提供了可行路径。在实践路径上,应从理念传播、平台构建、制度创新与人才培育四个维度协同推进全球治理倡议,以实现全球治理倡议从理念到行动的有效转化,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向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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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法治合作下涉东盟法治人才多维培养模式研究》

阳兴龙(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王垚林(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研究助理)

《南亚东南亚研究》网络首发时间:2025年9月9日











内容提要:在中国—东盟合作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区域内法律事务的数量不断增多且复杂性日益凸显,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需求日益紧迫。为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健全涉东盟法治人才多维培养模式刻不容缓。通过剖析涉东盟法治人才的现实需求与人才培养供给之间存在的问题,可以发现中国—东盟区域内文化与法律制度差异加大了人才培养的难度,教学内容体量大,学生难以融会贯通。现有涉外法律课程体系与实际需求存在错位,缺乏对学生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双向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面临障碍,难以在培养过程中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当前,深化涉东盟法治人才培养需要综合施策。在教学实践中,加速跨文化与法律课程的创新开发,突破传统教学模式的局限,革新教育培养方案;在资源配置上,提高中西部高校资源分配权重,着重打造高水平、复合型师资队伍;在课程设置上,坚持以实践为引领,构建课程动态更新机制;在国际交流中,优化资源整合方式,做好平台建设,为区域法治对话与合作筑牢根基。通过全面整合中国—东盟区域内多方资源,培养出一批专业素质过硬、实践能力突出、国际视野开阔的法治人才队伍,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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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ing emerging port security challenges in developing green and digital shipping corridors: A port governance cooperation perspective under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Qiuwen Wang (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Law,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Ocean and Coastal Management, Vol. 207,2025











内容提要:绿色数字航运走廊的发展是推动海运业可持续高效发展的重要进展。然而随着这些走廊的演进,也为港口带来了新型复杂的安全挑战。先进数字智能技术的融合应用,以及替代燃料与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推广,加剧了港口运营的脆弱性。尽管现有国际和区域框架为港口安全奠定了初步基础,但关键性漏洞依然存在。本研究采用法律与政策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剖析了绿色数字航运走廊建设背景下港口新兴安全风险治理存在的制度缺陷:新兴风险尚未充分纳入监管框架、政府参与国际规制不足、私营部门安全治理缺位、责任认定机制模糊、技术标准协调与安全培训有限。研究强调,需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通过加强港口安全协同治理,应对绿色数字航运走廊发展带来的新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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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陈昕蔚       审核:张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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