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美国关税执法,公司及高管合计被罚1240万美元
作者:微信文章近日,一起涉及美国《虚假申报法》(False Claims Act)的海关关税规避诉讼案迎来最终和解。总部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的台面及橱柜供应商Allied Stone Inc.(以下简称“Allied Stone”),以及其总裁贾“杰瑞”林(Jia "Jerry" Lim),同意支付合计超过1240万美元,以了结相关法律争议。诉讼的核心指控在于,该公司及其负责人在进口中国石英产品时,涉嫌合谋规避应缴关税。
根据和解协议,支付金额由两部分构成:Allied Stone需支付1230万美元,而林个人需支付10.5万美元。其中,超过620万美元被认定为对美国政府的赔偿。同时,案件的举报人梅琳达·亨普希尔(Melinda Hemphill)将获得超过210万美元的奖励份额。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协议,被告方在和解中并未承认自身负有法律责任。
美国司法部助理部长布雷特·舒马特声称,美国司法部将积极追查通过规避关税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企业;德州北区代理联邦检察官南希·拉尔森表示,她的办公室将动用一切法律手段确保美国贸易政策严格落实;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官员苏珊·托马斯则称,任何向海关提供虚假信息的违规者“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本案的核心指控与法律依据
根据美国政府诉状,涉案行为发生在2018年9月29日至2023年2月7日期间。美方认为,被告方“故意且不当地规避或合谋规避”了对中国石英表面产品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具体而言,指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其一,被告方将石英产品虚报为关税较低的商品,如大理石或微晶玻璃,以逃避高额关税;其二,未如实申报并支付关税,甚至在部分案例中将货物谎报为来自其他地区,以规避美国的贸易监管。
该案的法律基础是《虚假申报法》(31 U.S.C. §§ 3729-3733),该法允许政府对提交虚假支付请求的个人或企业提起民事诉讼。本案属于典型的“qui tam”案件:举报人亨普希尔在2021年11月向德州北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并因此获得政府追回资金的一部分作为奖励。
案件所涉及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是美国贸易法规的重要工具。前者用于防止外国公司低价倾销产品,后者则用于抵消外国政府补贴对美国市场竞争造成的不公平影响。根据法律,进口商必须在报关时如实申报原产国、价值与应缴关税,规避关税则构成严重违法。
和解协议的具体条款
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义务:Allied Stone与林须在协议生效30天内完成支付,且双方对1240.5万美元的总额承担连带责任。作为交换,美国政府将豁免其在《虚假申报法》与《1930年关税法》等部分法律下的民事与行政责任,但同时保留刑事追诉、税务责任及其他未涵盖行为的追责权。此外,协议还规定相关费用不得通过政府合同报销。
结语
Allied Stone案通过和解暂告段落。虽然部分民事责任得以豁免,但美方仍保留刑事与行政层面的追诉权。更重要的是,该案不仅是个别执法案例,更折射出近年来美国贸易执法的整体走向。
回顾背景,美国对中国石英产品的关税执法始于2018年。当时,美国本土企业Cambria Company LLC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反倾销与反补贴税申请,随后关税迅速提升,从数十个百分点一路攀升至数倍之多。这一高强度的关税政策几乎切断了中国厂商在美市场的竞争力,也为后续一系列执法行动奠定了基调。
与此同时,美国司法部正在不断强化相关执法工具。今年5月,美国司法部刑事司修订了《公司执法与自愿自首政策》(CEP),明确将贸易和海关欺诈列为优先调查对象,并扩大举报奖励机制。7月美国司法部宣布成立市场、政府与消费者欺诈组(MGCF),以专门应对逃避关税与贸易欺诈行为。这些举措意味着,不论是跨国企业还是管理层个人,未来都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合规压力。
可以预见,美国未来的关税执法将不再仅仅是单纯的税收征缴,而会继续与产业政策、对华遏制以及供应链安全紧密相连。Allied Stone案只是一个缩影,其背后折射的,是美国在全球贸易格局中日益强硬的执法与监管趋势。
和解协议参见:
关于举办出口管制与跨境反洗钱经营合规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全球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形势复杂多变,跨境反洗钱监管政策日趋严格,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面临严峻的风险与挑战。为帮助企业提升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逐步建立高效的出口管制和反洗钱合规体系机制,我院将于2025年9月18-21日在青岛市举办出口管制与跨境反洗钱经营合规专题研修班。欢迎各有关单位本着自愿原则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修内容
(一)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
1.全球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热点回顾、形势分析与趋势展望
2. 我国《出口管制法》管辖范围、出口管制措施及法律责任
3. 国际出口管制机制介绍,瓦森纳协定、核供应国集团等
4.学习美欧等国别出口管制政策(如EAR、ITAR、OFAC制裁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影响
5.二级制裁实践案例解析与应对策略
6.出口管制合规体系建设实践,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培训与审计机制等
(二)跨境反洗钱与反恐融资。
1.新版《反洗钱法》及FATF第五轮国际评估标准,分析金融机构及企业的反洗钱义务
2.客户尽职调查与交易监控:客户身份识别、受益所有人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实务操作
3.制裁风险筛查与名单管理:通过合规工具进行客户及股东背景的涉敏筛查,建立名单监控与更新机制
4.跨境交易风险案例分析:分析跨境交易中反洗钱及制裁风险常见案例,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三)出口管制与反洗钱协同合规。
1.协同机制建设与政策联动:监管机构协作模式,企业双轨合规架构
2.信息共享与技术整合:跨境资金流与物流追踪,名单管理系统升级
3.跨境协同实践模式及经验:中越边境合作模式,欧盟高风险国别管理等
二、招生对象
各地商务局、经合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外管局等相关工作人员,各自贸片区、边境合作区等相关工作人员,金融机构(银行、保险、支付机构、证券公司等) 的反洗钱、合规、法务、风险管理、国际业务、卡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涉及跨境业务的制造企业、贸易企业等相关工作人员,商协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相关工作人员。各地可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
三、费用及其他事项
研修班费用5980元/单位(3人以内),包括授课、教材、场地等费用;食宿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标准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本次研修班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主办并出具发票,北京中商政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即日起报名,请参训人员将报名回执表以邮邮件方式发至会务组。会务组将于开班前5日内向参训学员详告具体报到事项。请参训人员直接汇款至以下账户,汇款时请备注“培训202529”,并请把汇款凭证及电子发票接收手机和邮箱号发至会务组。
户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账号:02000034090891217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四、联系方式
( 一 )会务组。
联系人:李老师
手机:18001034668
报名邮箱:legendary_journey@163.com
(二)商务部研究院培训中心。
电话:010-64515189
地址:北京东城区安外东后巷28号主楼1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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