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航天发射总结:全年发射68次,入轨航天器257颗
作者:微信文章2024年是全球航天事业蓬勃发展的一年,全年共实施263次轨道级运载火箭发射,刷新人类航天史的新纪录。从近地轨道到深空探测,从商业卫星组网到国家重大工程,这场"太空竞赛"的背后,是科技的突破、合作的深化与人类探索宇宙的永恒追求。
一、全球发射格局:总的是多元竞争与梯队分化。
1. 第一梯队(发射量>50次)。
①美国(108次):SpaceX以"猎鹰9号"火箭主导发射市场,全年完成96次发射(占美国总量的89%),其中87%为星链卫星组网任务,单枚火箭最高复用次数达19次。蓝色起源"新格伦"火箭首飞成功,开启重型商业火箭竞争新赛道。
②中国(67次):长征系列火箭家族表现亮眼,长征二号丁、长征六号甲等中小型火箭承担了80%的发射任务,支持"鸿雁星座""微厘空间"等低轨互联网计划。长征五号B成功执行两次空间站舱段发射,助力中国空间站完成,100%国产化在轨建造。
2. 第二梯队(发射量10-30次)。
①俄罗斯(22次):"联盟-2"系列火箭承担了18次发射,主力服务国际空间站货运及"一箭多星"商业订单。
②欧洲(15次)。新型阿里安6火箭完成第5次发射,逐步替代阿里安5,但发射频率仍受制于供应链问题。
③印度(12次)。PSLV火箭成功发射"月船4号"月球采样返回器,GSLV Mk III实现"一箭24星"破本国纪录。
3. 新兴力量(发射量<10次)。
日本H3火箭实现商业化运营,韩国"世界号"火箭首次搭载军用卫星,伊朗"加埃姆-105"固体火箭完成首飞。私营企业表现抢眼:美国Rocket Lab电子号火箭全年发射9次,中国星河动力"谷神星一号"实现"7战7捷"。
二、技术突破:可复用火箭成主流,绿色航天提速。
一是复用革命。全球63%的发射任务,使用可重复使用火箭,SpaceX"猎鹰9号"助推器回收成功率高达98%,中国"朱雀三号"验证VTVL垂直回收技术,欧洲启动"普罗米修斯"甲烷发动机研发。
二是环保转型。液氧甲烷发动机成为新一代火箭标配(SpaceX星舰、蓝箭航天朱雀二号、联合发射火神火箭),生物燃料、3D打印部件应用比例提升至40%。
三是智能升级。AI辅助火箭故障检测系统覆盖率超75%,中国长征七号甲火箭实现"无人值守发射",印度首次应用区块链技术管理卫星数据。
三、任务图谱:从近地到深空,太空经济崛起。
1. 低轨星座白热化。全球新增低轨卫星超3000颗,SpaceX星链卫星总数突破6000颗,中国"GW星座"启动一期组网,欧盟IRIS²星座首星入轨,低轨频轨资源争夺加剧。
2. 载人航天新篇章。中国空间站完成首次中外联合实验项目,美国"星际客船"获载人认证,印度加甘扬计划启动航天员最终选拔,商业太空旅行实现"周常态发射"(全年共12次亚轨道旅行任务)。
3. 深空探测里程碑。首先月球探测。美国NASA"阿尔忒弥斯2号"完成载人绕月,中国"嫦娥六号"实现月球背面采样返回。
其次棎测火星。欧空局的ExoMars着陆器成功搜寻有机物痕迹,SpaceX星舰完成首次地火转移轨道验证。
第三探测小行星。日本的"隼鸟3号"抵达1998 KY26,NASA"普赛克"探测器传回金属小行星高清影像。
四、展望预测:合作与竞争并存的未来。
1. 商业化主导近地轨道。私营企业承担了全球58%的发射任务,卫星工厂、在轨服务、太空采矿等新业态涌现。
2. 大国博弈转向深空。月球基地建设、火星采样返回、小行星防御系统成为战略焦点。
3. 国际合作深化。中俄共建国际月球科研站,阿联酋加入阿尔忒弥斯协定,全球首部《外空资源开发公约》进入磋商阶段。
2024年全球263次火箭升空的尾焰,照亮了人类迈向"多行星文明"的征程。当马斯克畅谈"火星城市"、中国规划"太空三峡"光伏电站、非洲国家发射首颗气候卫星,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技术的跃进,更是一个文明对未知的永恒好奇。2024年地球文明在太空留下的刻度,终将成为宇宙长河中的璀璨星光。
五、中国卫星发射计划
低轨空间能容纳的卫星数量有限,地球近地轨道仅可安全容纳大约6万至10万颗卫星。国际电信联盟(ITU)在轨道和频段资源获取上遵循“先登先占、先占永得”的原则, 这让全球低轨卫星资源竞争异常激烈,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都规划了宏大的低轨卫星互联网组网计划,仅美国“星链”项目就计划部署4.2万颗卫星。据了解 2024 年 12 月 15 日之前,星链卫星发射总数已达 7546 颗。面对占得先机的马斯克星链卫星计划,我国“太空卫星计划”将后发先制,三大太空计划齐头并进!
1.千帆计划(G60 星链): 8 月 6 日,首批组网卫星已于太原成功发射,这象征着中国商业航天崭新纪元的开启。未来,超过 1.5 万颗低轨卫星将编织成一张覆盖全球的通信网络!
2.星网计划(GW): 由星网集团引领,计划发射 12992 颗卫星,旨在构建全球领先的卫星互联网体系,整合鸿雁、虹云等低轨星座工程,搭建起无边无际的太空信息桥梁。
3.鸿鹄- 3 星座: 由蓝箭鸿擎科技主导,这是我国提交的第三个超万颗卫星星座计划,目标直指 1 万颗卫星, 为中国商业航天再绘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六、2024年度全球航天数据盘点
(一)2024年度航天发射次数
2024年全球航天发射265次,2023年发射223次;
2024年中国航天发射68次,2023年发射67次。
(二)2024年度商业航天发射次数
2024年全球商业航天发射161次,2023年发射120次;
2024年中国商业航天发射33次,2023年发射26次。
(三)2024年度发射入轨卫星数量
2024年全球发射入轨卫星为2795颗,2023年为2889颗;
2024年中国发射入轨卫星为257颗,2023年为210颗。
中国全年累计入轨各类航天器(包括卫星、飞船、深空探测器等)共计257颗。其中,商业卫星数量达到201颗(包括通信卫星121颗,遥感卫星79颗,空间环境探测卫星1颗)主要用于通信、遥感、导航等领域。
(四)2024年度火箭发射次数
2024年全球火箭发射265 次,2023年发射223 次;
2024年中国火箭发射68 次,2023年发射67次。
2024年中国民营12次,败2次;2023年13次,败1次。
(五)2024年度中国商业航天资本融资情况
2024年融资披露金额为181亿元,已公开融资事件70个;
2023年融资披露金额为103亿元,已公开融资事件66个。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展望中国商业航天未来发展空间之巨大,结合近几年行业市场发展的变化,可以看到以下几点:
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整体市场
据统计,从 2015 年至 2020 年,中国商业航天产值年均增长率达 22%,2024 年中国商业航天市场规模已超 2.3 万亿元。预计 2025 年商业航天核心市场规模超过 3000 亿元,若考虑关联市场,整体年度市场规模可能接近万亿元。
细分领域
在商业航天细分领域中,卫星导航领域占比最大,超过 50%;其次为卫星制造市场,占比 15%;卫星遥感市场约 10%,运载火箭市场约 8%,卫星通信市场空间约 7%。未来,各细分领域都有较大增长潜力,特别是卫星通信领域的卫星互联网应用,成长性可能很高。
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国家层面
2014 年,《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2020 年,卫星互联网被纳入 “新基建” 范畴。2024 年,商业航天作为 “新增长引擎” 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地方政府
北京、上海、海南、安徽、重庆等多地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形成商业航天产业集群,打造商业航天产业基地,从航天器发射奖励、商业化支持等多方面给予扶持。
技术创新驱动发展
火箭技术
“液体 + 可复用” 火箭成为航天发射的发展方向,如星河动力的 “谷神星一号”、蓝箭航天的 “朱雀二号” 等民营火箭的成功发射,提升了中国商业航天的发射能力。
卫星技术
卫星制造正从传统项目制向大批量生产阶段转变,在星间链路、新型电推进、卫星网络安全防护等技术上不断突破,例如 “吉林一号” 星座已成为我国目前最大的商业遥感卫星星座,“千帆星座” 计划在 2030 年前实现 1.5 万颗卫星组网。
融合技术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与商业航天不断融合,将推动商业航天领域的技术创新更加活跃,提升航天数据处理、分析和应用能力,拓展更多的应用场景。
产业协同效应显著
上游
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产业为商业航天提供基础支撑,随着商业航天发展,对这些产业的需求将增加,推动其技术升级和规模扩张。
中游
商业航天的发展将带动航天发射服务、测控通信等中游产业发展,随着卫星发射需求增长,发射场建设、发射服务提供商等将迎来更多业务机会。
下游
商业航天的应用领域广泛,包括卫星通信、导航、遥感等,可为民用、军用等多个领域提供服务,如卫星通信可实现偏远地区通信覆盖,卫星遥感可用于资源勘探、环境监测等。
国际合作与市场拓展机遇
国际合作
中国已与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在航天领域开展合作,如联合研制卫星、开展航天科学实验等。未来,商业航天领域的国际合作空间广阔,可在卫星发射、应用服务等方面与其他国家企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国际市场
全球商业航天市场需求增长,特别是新兴国家对卫星通信、遥感等服务需求上升。中国商业航天企业凭借技术和成本优势,可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全球竞争,如在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推广卫星应用服务等。
中国商业航天正在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中国航天事业的崛起,断然离不开所有为之奉献且怀揣报国梦想的人们,前路漫漫,我们一起加油!!!
2024年中国航天再创纪录,全年发射运载火箭68次,其中民营火箭发射12次,共计入轨航天器201颗。
1、综述
2024年中国航天发射再创纪录,全年发射运载火箭68次,其中民营火箭公司发射12次,占比18%。
2024年中国全年累计入轨各类航天器共计257颗,其中商业卫星201颗,占比78.2%。
2、火箭发射
民营火箭仍以固体火箭为主力军,2024年发射的五款火箭仅朱雀二号改进型一款液体火箭。
其中,引力一号是目前全球运力最大的固体火箭。
3、卫星发射
2024年商业卫星共发射257颗,通信卫星121颗,占比60.2%;遥感卫星79颗,占比39.3%,;空间环境探测卫星1颗,占比0.5%。
其中遥感、通信、导航等各类组网卫星共发射164颗,占比81.6%,各类技术验证卫星37颗,占比18.4%。
4、制造商分布
商业航天发射的257颗卫星中,22颗来自航天科技五院,占比11%;7颗来自航天科技八院,占比3%;38颗来自上海微小卫星工程中心,占比19%;中科西光2颗,占比1%;各高校10颗,占比5%;民营卫星公司120颗,占比60%;未披露来源的2颗,占比1%。
5、垂直起降(VTVL)飞行试验
2024年共三型火箭进行了VTVL试验,分别是航天科技八院的某型火箭、蓝箭航天的朱雀三号VTVL-1及深蓝航天的星云一号。
其中来自航天科技八院的某型火箭完成了我国重复使用运载火箭首次10公里级垂直起降试验,该试验箭安装了3台九州云箭研制的龙云发动机。
6、天龙三号试车
2024年6月30日,天兵科技的天龙三号在河南巩义开展一子级九机并联动力系统热试车时发生意外,一子级火箭脱离试车台并跌落深山。原定于24年7月的首飞也不了了之。
据天兵科技火箭研发中心总经理刘兴隆透露,天龙三号将于2025年5月执行首飞计划。成功后还将于11月前执行五次商业航天任务。
附录:
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卫星导航产业是由卫星定位导航授时系统和用户终端系统制造产业、卫星定位系统运营维护和导航信息服务等方面组成的新兴高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卫星导航产业,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为促进我国卫星导航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规模化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实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一)国际上卫星导航产业发展迅猛,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目前,国际卫星导航产业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导航服务性能不断提升,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卫星导航技术应用已成为发达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对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科学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二)全球竞相建设卫星导航系统,产业融合发展加速演进。在我国建设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同时,美国进一步强化完善全球定位系统(GPS),俄罗斯、欧盟、日本和印度等自主研发的卫星导航系统也竞相发展。同时,全球卫星导航产业呈现出从单一GPS应用向多系统兼容应用转变,从以导航应用为主向导航与移动通信、互联网等融合应用转变,从终端应用为主向产品与服务并重转变三大发展趋势。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国际格局以及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必将促进卫星导航技术在更广泛领域深度应用,推动卫星导航及相关产业全面发展。
(三)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卫星导航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我国卫星导航应用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发展迅速,导航芯片、天线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并实现了产品化。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已具备区域服务能力,在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诸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全球系统建设。随着卫星导航与交通运输、智能终端和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应用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产品制造和服务能力快速提升,我国已成为车载导航终端产品的主要出口国。
(四)我国卫星导航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面临系统建设滞后于产业发展需求、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和产业发展环境亟待优化等多重压力。随着现代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创新性和综合性的时空信息服务需求日益强烈,未来基于短报文通信等特色优势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国民经济关键领域、行业、公共服务及大众市场的应用将得到极大拓展,融合移动通信、互联网技术的位置服务应用,将有力推动卫星导航应用产业结构升级,释放出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但是,在全球卫星导航多系统并存竞争和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卫星导航产业仍面临突出问题:一是我国卫星导航系统建设滞后于产业发展需求,应用主要依赖国外系统;二是缺乏统筹规划,地面应用基础设施整体能力不足与重复建设并存;三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不掌握核心技术,集成应用能力薄弱,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市场空间被严重挤压;四是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尚不健全,产业集中度低,缺少龙头企业,产业发展环境亟待优化。因此,需要加快我国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建设,推动民用应用系统向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转移,促进我国卫星导航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和用好卫星导航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以未来经济社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培育服务新业态、扩大市场应用、提升国际竞争力为核心,构建产业体系,夯实产业基础,完善政策环境,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我国卫星导航产业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强化产业发展规划,理清产业发展优先次序和关键环节,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优化区域布局,做好与国家相关科技重大专项和规划的衔接,引导形成良好的卫星导航产业协调发展格局,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2.市场主导,政策推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企业主体积极性。完善应用服务政策,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政策引导,履行国际义务,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国防安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关键领域的应用。
3.夯实基础,强化创新。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计量标准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和人才培养,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加强技术与应用、商业模式与产业组织创新,推动形成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4.开放兼容,合作共进。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推行长期稳定、开放兼容的国际服务政策,不断提升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全球应用服务能力,培育国际合作与竞争优势,积极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国际化与产业化的协同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国卫星导航产业创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产业应用规模和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产业规模超过4000亿元,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及其兼容产品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大众消费市场逐步推广普及,对国内卫星导航应用市场的贡献率达到60%,重要应用领域达到80%以上,在全球市场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国家卫星导航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形成竞争力较强的导航与位置、时间服务产业链,形成一批卫星导航产业聚集区,培育一批行业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建设一批覆盖面广、支撑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产业体系。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逐步提升,在统筹考虑科研布局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科技资源,推动卫星导航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增强持续创新能力。突破芯片、嵌入式软件等领域的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专利和技术标准,支撑行业技术进步和应用模式创新。
——应用规模和水平明显提升。卫星导航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能源(电力)、金融、通信等重要领域,全面应用北斗等卫星导航系统;在重点行业和个人消费市场以及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北斗等卫星导航系统规模化应用。
——基本具备开放兼容的全球服务能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服务性能进一步提升,实现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的兼容与互操作,北斗应用的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三、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
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围绕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着力关键技术研发和市场培育,提升产业发展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一)完善导航基础设施。
围绕国家战略需要和重点领域应用需求,以提升卫星导航服务性能为目标,加快建设统一、协调、完整、开放的卫星导航基础设施体系。重点建设多模连续运行参考站网等重大地面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创新服务模式,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二)突破核心关键技术。
进一步提升卫星导航芯片、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兼容应用等技术水平,突破卫星导航与移动通信、互联网、遥感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技术,推动核心基础产品升级,促进高性价比的导航、授时、精密测量、测姿定向等通用产品规模化生产。支持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工程实验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能力建设,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推行应用时频保障。
将北斗时间溯源到国家时间频率计量基准,为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领域提供时频保障,出台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资金支持力度,结合涉及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的升级换代,着力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及其兼容导航授时技术与产品在能源(电力)、通信、金融、公安等重要领域的深入应用,并在其他国民经济安全领域逐步推进,为国民经济稳定安全运行提供重要保障。
(四)促进行业创新应用。
适应重点行业及领域的应用需求,充分发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短报文通信等特色优势,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创新应用服务模式,加强卫星导航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卫星导航产品和服务在公共安全、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农林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警务、测绘勘探、应急救援等重要行业及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卫星导航与物联网、移动互联、三网融合等广泛融合与联动,积极鼓励开拓新的应用领域。推动形成行业综合应用解决方案,提升行业运行效率,促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五)扩大大众应用规模。
适应车辆、个人应用领域的卫星导航大众市场需求,以位置服务为主线,创新商业和服务模式,构建位置信息综合服务体系。重点推动卫星导航功能成为车载导航和智能手机终端的标准配置,促进其在社会服务、旅游出行、弱势群体关爱、智慧城市等方面的多元化应用,推动大众应用规模化发展。
(六)推进海外市场开拓。
加强国际合作战略研究,积极参与卫星导航领域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联合开展国际标准研究制定,加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及其应用产业国际化进程;加大智力和技术合作力度,提高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服务能力和产业应用水平;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境外应用推广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建立研发中心和营销服务网络,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同时鼓励国外企业开发利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构建完善产业国际化发展支撑体系,提升全球化发展服务保障能力。
四、重大工程
围绕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以加快培育和发展卫星导航产业,带动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规模化应用推广和国际化发展。
(一)基础工程——增强卫星导航性能。
统筹制定国家多模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划,统一标准,整合国内连续运行参考站网资源,通过优选、改造、升级和补充,形成统一管理的参考站网,增强导航性能,提升系统精度;综合集成地图与地理信息、遥感数据信息、交通信息、气象信息、环境信息等基础信息,建立全国性的位置数据综合服务系统;加快建设辅助定位系统,推进室内外无缝定位技术在重点区域和特定场所的应用。通过该工程实施,形成完整的卫星导航综合应用基础支撑体系,具有实时分米级和事后厘米级应用服务能力,有效增强卫星导航系统性能和服务能力,为扩大应用规模奠定良好基础。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资源基本整合,初步构建应用基础支撑体系。
(二)创新工程——提升核心技术能力。
针对导航产业“有机无芯”的瓶颈制约,着力加强北斗芯片和终端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提升产品成熟度和核心竞争力;适应应用需求,重点突破融合芯片、组合导航、应用集成、室内外无缝定位等一批基础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高性能低成本的导航器件与产品,大力提升创新能力;整合现有科技资源,推动卫星导航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和发展,构建我国卫星导航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三)安全工程——推进重要领域应用。
推进标准法规建设,提升卫星导航应用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在能源(电力)、通信、金融、公安等系统,分阶段推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及其兼容产品的应用;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在公共安全、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农林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警务、测绘勘探、应急救援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促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四)大众工程——推动产业规模发展。
面向大众市场需求,融合交通、气象、地理等动态时空信息,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以汽车制造业和移动通信业快速发展为契机,以公众出行信息服务需求为引导,重点推动北斗兼容卫星导航功能成为车载导航、智能手机的标准配置,促进在社会服务、旅游出行、弱势群体关爱、智慧城市等方面的多元化应用。创新商业和服务模式,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产品的产业化,形成终端产品规模应用效益。
(五)国际化工程——开拓全球应用市场。
适应国际用户广泛关注的应急救援、综合减灾、船舶/车辆监控与指挥调度等应用需求,加大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推广力度,建设若干海外应用示范工程,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进入国际民航组织和国际海事组织,促进其在民用航空和远洋船舶等方面的应用。构建覆盖亚太地区的卫星导航增强系统和统一时空基准系统,建设卫星导航产业国际化发展的基础工程和综合服务工程,开展国际卫星导航应用的政策、市场、法律、金融等领域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提升国际化综合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为全面实施本规划,切实落实各项重点任务,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要加强组织协调,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发展合力。
加快建立完善国家卫星导航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军民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统筹中央、地方和其他社会资源,统筹规划卫星导航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研究制定产业化促进政策,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市场信息监测与预警,并根据发展形势,实施动态调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的行业引导、协调、服务作用,强化行业和企业自律制度,构建卫星导航产业发展的良性竞争环境。
(二)发布国家政策,推广应用服务。
定期发布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白皮书,介绍其发展的宗旨、原则、政策及相关协议标准,提供的免费开放、安全可靠的民用服务等,以及系统建设进展和运行服务情况,引导社会应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促进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市场培育与应用示范,鼓励应用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大实施有关重大工程的力度,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规模化应用。
(三)完善政策法规,优化发展环境。
制定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领域中推行使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政策,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及其兼容产品在能源(电力)、通信、金融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制定有关市场准入、位置安全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卫星导航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体系及质量监管机制,整合现有资源,推动卫星导航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规范卫星导航应用服务和运营,提高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参与积极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外专利。完善鼓励卫星导航产业技术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金融政策。
(四)加强标准建设,提升发展水平。
加快建立并完善支撑卫星导航产业健康发展的标准体系,鼓励产学研用各方联合研制技术标准。推动卫星导航军民标准通用化和资源共享,促进卫星导航与物联网、移动通信等的融合发展。鼓励骨干企业和研发机构参与国际相关标准的制定,促进北斗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的兼容发展。加大标准宣传力度,完善标准信息服务、认证、检测体系,做好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推动合格评定与产品认证服务的发展及国际合作,促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全球化应用。
(五)加大公共投入,鼓励产业创新。
在现有政策和财政资金渠道中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促进卫星导航产业加快发展。加大对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示范应用的支持力度,提升核心技术、核心产品的创新发展能力;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和保护能力;扶持优势企业做强做大,鼓励通过建立产业联盟、实施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
附件2:
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天发射项目管理,促进民用航天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及公众利益,履行我国作为外层空间国际公约缔约国的义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用航天发射项目是指非军事用途,在中国境内的卫星等航天器进入外层空间的行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已拥有产权的或者通过在轨交付方式拥有产权的卫星等航天器在中国境外进入外层空间的行为。
第三条 民用航天发射项目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凡从事民用航天发射项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审查批准,经审查合格取得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民用航天发射项目。
第四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对民用航天发射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负责审查、批准和监督民用航天发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 项目总承包人是许可证申请人。若无国内的项目总承包人,卫星等航天器产权的最终所有人是许可证申请人。
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
(二)申请的项目不危害国家安全,不损害国家利益,不违反国家的外交政策和已签署并发生效力的国际公约;
(三)申请的项目不会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对公众的健康、安全和财产构成无法补偿的危害;
(四)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发放的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相关许可文件;
(五)具备从事所申请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及完善的技术资料;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 申请人应当在项目预定发射月的9个月之前,向国防科工委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
(一)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申请书及许可证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
(二)证明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材料。
(三)国内执行发射场工作阶段的项目,需提供项目预定发射时间,卫星、运载火箭、发射和测控通信系统之间的技术要求,运载火箭详细轨道参数及落区或回收场区的勘察报告,卫星详细轨道参数、频率资源使用情况的文件。
国外执行发射场工作阶段的项目,需提交运载火箭、卫星轨道参数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副本,以及使用有关频率资源的许可文件副本。
我国的卫星发射者应当提供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该空间电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副本。
(四)与该项目相关的安全设计报告及保障公众安全的材料,关键安全系统的可靠性、运载火箭发射过程中正常及故障状态对发射场附近及发射轨迹范围内的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的影响、如何避免污染和空间碎片问题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的补充材料;涉外项目,还须提交政策性评估和保密安全性评估材料。
第七条 国防科工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的项目组织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颁发许可证;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颁发许可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及相关部门。
第八条 申请人对审查结论持有异议的,可向国防科工委申请复审一次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第九条 涉外项目必须由中国政府指定的外贸公司组织相关事宜,涉外项目的合同必须经国防科工委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 许可证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
(二)注册地址(申请人住址);
(三)项目主要内容;
(四)预定发射时间;
(五)许可证有效期;
(六)发证机关和发证时间。
第十一条 许可证仅限于批准的项目使用,该项目结束后,许可证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 许可证不得涂改、转让。
第十三条 许可证内容需要变更的,许可证持有
人应在许可证有效期期满之前90天,向国防科工委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许可证。
第十四条 对拟取消的项目,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期满之前90天,向国防科工委提出取消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予以注销许可证。
第十五条 因许可证持有人管理不善无力完成的项目,由国防科工委注销该项目许可证。
第十六条 许可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防科工委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许可证:
(一)在项目执行期间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间的保密协定;
(二)在项目执行期间有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违反国家的外交政策和已签署并发生效力的国际公约的行为;
(三)未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民用航天发射活动;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十七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项目,自吊销之日起两年内,该项目申请人不得再次就同一项目提出许可证申请。
第十八条 因许可证持有人的原因造成项目内容更改、时间延期或取消,并导致相关方面发生费用的,其相关责任及应承担的费用,由许可证持有人与有关各方以合同明确。
第十九条 许可证持有人必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发射空间物体的第三方责任保险和其他相关保险。
第二十条 在国内执行发射场工作阶段的项目,许可证持有人应在预定发射月的6个月之前,向国防科工委上报项目发射计划。
进入发射场工作阶段之前,许可证持有人应向国防科工委上报出厂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运载火箭技术状态文件、质量状态控制文件、飞行试验大纲、安全、保密及其他需出具的文件。
(二)该项目已生效的第三方责任保险保单副本及相关文件副本一式三份,以及相关已生效保险保单副本一式三份。特殊情况应向国防科工委提出书面材料,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经批准后,该项目方可进入发射场工作阶段。
第二十一条 在国外执行发射场工作阶段的项目,许可证持有人应在预定发射日之前60天,向国防科工委上报出厂申请,并附已生效的第三方责任保险、相关保险、安全、保密等方面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文件副本一式三份。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实施该项目。
第二十二条 许可证持有人必须在项目发射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国防科工委书面上报项目完成情况。
第二十三条 国防科工委将不定期监督检查已批准项目的实施情况,其授权的公务人员有权现场检查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活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许可证持有人在申报和执行过程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项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国防科工委责令其停止非法活动,并对有关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审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许可证审批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2年12月21日起施行。
附录3:
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 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 年)
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是指利用空间资源,主要为广大用户提供遥感、通信广播、导航定位以及其他产品与服务的天地一体化工程设施,由功能配套、持续稳定运行的空间系统、地面系统及其关联系统组成。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既是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社会的战略性基础设施,也是推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的重要手段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加快建设自主开放、安全可靠、长期连续稳定运行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全面推进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健康快速发展,实现空间资源规模化、业务化、产业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 业发展规划》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相关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全球空间基础设施加速升级换代。
目前,全球空间基础设施已进入体系化发展和全球化服务的新阶段。卫星遥感向地球整体观测和多星组网观测发展,逐步形成立体、多维、高中低分辨率结合的全球综合观测能力;卫星通信广播各类业务趋于融合并向宽带多媒体方向发展,下一代移动通信卫星星座正在加紧部署;卫星导航从美国主导的单一 GPS(全球定位系 统)时代迈向美国、俄罗斯、中国、欧洲四大全球系统和日本、印度两大区域系统竞相发展的新时代。全球卫星及应用产业快速增长,进入 21 世纪以来年均增长率保持10%以上。发展和完善自主的 空间基础设施,日益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追求空间领域领先、抢占经济科技竞争制高点、发展新兴产业、维护安全利益的战略选择。
(二)我国空间基础设施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期。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我国空间基础设施发展已基本建成完整配套的航天工业体系,卫星研制与发射能力步入世界先进行列,资源、海洋、气象、环境减灾等遥感卫星已具备一定的业务化服务能力,固定通信广播等卫星通信基本保障体系已建成,北斗卫星导航 系统已提供区域服务,卫星应用成为国家创新管理、保护资源环境、 提升减灾能力、提供普遍信息服务以及培育新兴产业不可或缺的手 段。同时,我国空间基础设施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期,技术能力从 追赶世界先进技术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转变,服务模式从试验应用 型为主向业务服务型为主转变,行业应用从主要依靠国外数据和手段向主要依靠自主数据转变,发展机制从政府投资为主向多元化、商业化发展转变。把握转型发展机遇,加快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是适应发展需要、促进转型升级、培育高端产业的重大战略举措。
(三)经济社会发展对空间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迫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航天技术不断进步,各领域、各部门对构建自主开放的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提出了更加广泛和更为迫切的需要。国土、海洋、测绘、环境保护、民政、气象、农业、 林业、水利、地震、交通、统计、公安、能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领 域对卫星遥感应用提出了多样化、精细化、高时效性观测需求,广电、教育、文化、医疗、通信、交通、外交、应急救灾等领域对卫星通信广播电视应用提出了广覆盖、大容量、高安全的需求,公共安全、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农林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警务、测绘勘探、应急救援等领域,对卫星导航应用提出 了更高精度、更多融合的创新服务需求。
(四)统筹建设我国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刻不容缓。无论是支撑能源资源开发、粮食安全、海洋权益维护、应对全 球气候变化等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国土资源、防灾减灾、环境保护、 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的广域精细化应用,还是 满足文化、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高品质普遍信息服务和信息消 费的迫切需求,都高度依赖于持续稳定运行的空间基础设施发展。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加 快统筹建设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 求、提升我国航天产业竞争新优势的要求日益紧迫。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世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机遇,避免重复规划建设, 以统筹超前规划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满足需求、提升应用效能和促进产业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协调集 约建设、体系化发展和高效服务为主线,继承与发展并重、公益与 商业服务并举,制定完善政策法规、创新发展模式、夯实产业基础, 加速构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体系,为我国 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发展原则。
1、服务应用,统筹发展。坚持服务用户,统筹需求和能力、建设和应用、技术和产业、 当前和长远发展,建立一星多用、多星组网、多网协同、数据集成 服务的相关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优先满足战略性和共性需 求,合理满足先导性和专用需求,巩固加强骨干卫星业务系统,按 需发展新型业务系统,大力推进业务化应用。
2、创新驱动,自主发展。坚持自主创新,着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注重发展新技术、新系统和新应用模式,发挥科技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实现技术研发与 业务应用的有效衔接,有序推进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 换代,不断满足新需求,形成主导发展能力。
3、天地协调,同步发展。坚持天地一体化发展,空间系统与地面系统同步规划、同步研发、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优化卫星载荷配置与星座组网,合理布局地面系统站网与数据中心,加强应用支撑服务能力和业务应用能 力建设,提升系统整体效能。
4、政府引导,开放发展。坚持国家顶层规划和统筹管理,制定完善卫星制造及其应用国 家标准、卫星数据共享、市场准入等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民用空间 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共享和产业化发展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 的决定性作用,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国际合作的多元化开放发展格局,积极推进商业化和国际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分阶段逐步建成技术先进、自主可控、布局合理、全球覆盖, 由卫星遥感、卫星通信广播、卫星导航定位三大系统构成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满足行业和区域重大应用需求,支撑我国现代化建设、国家安全和民生改善的发展要求。
“十二五”期间或稍后,基本形成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骨干 框架,建立业务卫星发展模式和服务机制,制定数据共享政策。“十三五”期间,构建形成卫星遥感、卫星通信广播、卫星导 航定位三大系统,基本建成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体系,提供连续 稳定的业务服务。数据共享服务机制基本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基本 配套,商业化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具备国际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建成技术先进、全球覆盖、高效运行的国家 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体系,业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达到国际先 进水平。创新驱动、需求牵引、市场配置的持续发展机制不断完善,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参与国际化发展。
四、构建卫星遥感、通信广播和导航定位三大系统
通过跨系列、跨星座卫星和数据资源组合应用、多中心协同服 务的方式,提供多类型、高质量、稳定可靠、规模化的空间信息综 合服务能力,支撑各行业的综合应用。
(一)卫星遥感系统。
按照一星多用、多星组网、多网协同的发展思路,根据观测任 务的技术特征和用户需求特征,重点发展陆地观测、海洋观测、大气观测三个系列,构建由七个星座及三类专题卫星组成的遥感卫星 系统,逐步形成高、中、低空间分辨率合理配置、多种观测技术优 化组合的综合高效全球观测和数据获取能力。统筹建设遥感卫星接收站网、数据中心、共享网络平台和共性应用支撑平台,形成卫星遥感数据全球接收与全球服务能力。
1、空间系统建设。
主要包括陆地观测卫星系列、海洋观测卫星系列、大气观测卫 星系列。
(1)陆地观测卫星系列。
面向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水利、农业、林业、统 计、地震、测绘、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等行业以及市场应用 对中、高空间分辨率遥感数据的需求,兼顾海洋、大气观测需求, 充分利用资源卫星、环境减灾小卫星星座以及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 统重大专项等技术基础,进一步完善光学观测、微波观测、地球物理场探测手段,建设高分辨率光学、中分辨率光学和合成孔径雷达 (SAR)三个观测星座,发展地球物理场探测卫星,不断提高陆地 观测卫星定量化应用水平。
高分辨率光学观测星座。围绕行业及市场应用对基础地理信 息、土地利用、植被覆盖、矿产开发、精细农业、城镇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灾害评估以及 热点区域应急等高精度、高重访观测业务需求,发展极轨高分辨率 光学卫星星座,实现全球范围内精细化观测的数据获取能力。
中分辨率光学观测星座。围绕资源调查、环境监测、防灾减灾、 碳源碳汇调查、地质调查、水资源管理、农情监测等对大幅宽、快速覆盖和综合观测需求,建设高、低轨道合理配置的中分辨率光学卫星星座,实现全球范围天级快速动态观测以及全国范围小时级观 测。
合成孔径雷达(SAR)观测星座。围绕行业及市场应用对自然 灾害监测、资源监测、环境监测、农情监测、桥隧形变监测、地面 沉降、基础地理信息、全球变化信息获取等全天候、全天时、多尺度观测,以及高精度形变观测业务需求,发挥 SAR 卫星在复杂气象条件下的观测优势,与光学观测手段相互配合,建设高低轨道合理 配置、多种观测频段相结合的卫星星座,形成多频段、多模式综合 观测能力。地球物理场探测卫星。围绕地震、防灾减灾、国土、测绘、海 洋等行业对地球物理环境变化监测需求,发展电磁监测与重力梯度测量等技术,形成地球物理场探测能力,服务地震预报研究、全球 大地基准框架建立等应用。
(2)海洋观测卫星系列。
服务我国海洋强国战略在海洋资源开发、环境保护、防灾减灾、 权益维护、海域使用管理、海岛海岸带调查和极地大洋考察等方面 的重大需求,兼顾陆地、大气观测需求,发展多种光学和微波观测 技术,建设海洋水色、海洋动力卫星星座,发展海洋监视监测卫星, 不断提高海洋观测卫星综合观测能力。海洋水色卫星星座。围绕海洋资源开发、生态监测、污染控制 以及大尺度变化监测等应用,对海水叶绿素、悬浮泥沙、可溶性有 机物以及赤潮、绿潮等海洋水色环境要素的大幅宽、全球快速覆盖 观测需求,发展高信噪比的可见光、红外多光谱和高光谱等观测技 术,建设上、下午星组网的海洋水色卫星星座,提高观测时效性。海洋动力卫星星座。围绕海洋防灾减灾、资源开发、环境保护、 海洋渔业、海上交通运输等应用,对海面高度、海面风场、海浪、 海水温度、海水盐度等海洋动力环境要素的高精度获取需求,发展 微波辐射计、散射计、高度计等观测技术,建设海洋动力卫星星座。海洋环境监测卫星。围绕海域环境监测、海域使用管理、海洋 权益维护和防灾减灾等应用对全天时、全天候、近实时监测需求, 发展高轨凝视光学和高轨 SAR 技术,并结合低轨 SAR 卫星星座能力, 实现高、低轨光学和 SAR 联合观测。
(3)大气观测卫星系列。
面向各行业及大众应用对气象预报、大气环境监测、气象灾害 监测以及全球气候观测、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等大气观测需求,兼顾海洋、陆地观测需求,发展完善大尺度的主被动光学、主被动微波等探测能力,建设天气观测、气候观测 2 个卫星星座,同时建设大气成分探测卫星,与世界气象组织的相关卫星数据融合共享,形成完整的大气系统观测能力。
天气观测卫星星座。围绕天气精确预报、气象灾害预报需求, 发展高轨高时间分辨率观测能力,通过光学、微波卫星组网,实现国土及周边区域天气分钟级观测能力。
气候观测卫星星座。围绕气候变化、气象灾害、数值天气预报 等常态化监测需求,发展全球覆盖、多手段综合观测能力,建设由上、下午星和晨昏星组成的气候观测卫星星座。
大气成分探测卫星。围绕大气颗粒物、污染气体和温室气体探 测需求,发展高光谱、激光、偏振等观测技术。
2、地面系统建设。
地面系统主要包括遥感卫星接收站网、数据中心、共性应用支 撑平台、共享网络平台。按照高效组网、协同运行、集成服务的要 求,利用地面系统现有资源,统筹建设接收站网等地面设施,积极 拓展境外建站,实现多站协同运行,统筹陆地、海洋、气象卫星数据中心服务,综合满足各领域业务需求。
(1)接收站网。统筹相关需求,推进陆地、海洋、大气观测卫星数据协调接收, 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基础上,新建国内和极地等静轨、极轨接收天 线,以及海上移动接收设施,实现全球数据的多站协同、一体化接收。(2)数据中心。充分利用已有基础,统筹建设遥感卫星任务管理以及数据处 理、存储、分发服务的基础设施,实现陆地、海洋、气象卫星数据 中心的相互支持、互为补充、互为备份,推进卫星、数据、计算资 源的高效利用和共享。
(3)共性应用支撑平台。共性应用支撑平台包括定标与真实性检验场网、共性技术研发 公共支撑平台。定标与真实性检验场网协调各类卫星与数据产品服 务需求,开展建设与运行,实现资源和数据的共享共用。定标场网 结合星上定标、数字定标、交叉定标等多种手段,满足各类载荷性 能标定需求。真实性检验场网与各行业观测系统紧密结合,主要依 靠精度高、数据长期稳定的观测站与试验场组建。共性技术研发公 共支撑平台主要针对标准规范、数据处理、共享服务、检验评价、 仿真验证、基础数据库等共性技术,建设架构开放、信息集成共享 的技术研发支撑能力与共性技术试验系统,有效促进共性技术服务 与共享。
(4)共享网络平台。建设共享网络平台,有效连接三大数据中心及各层次应用系 统,及时发布卫星运行状态和用户观测需求,高效利用各类计算与 数据资源,广泛共享应用产品及技术,为广大用户提供业务化服务支撑。
(二)卫星通信广播系统。
面向行业及市场应用,以商业化模式为主,保障公益性发展需 求,主要发展固定通信广播卫星和移动通信广播卫星,同步建设测 控站、信关站、上行站、标校场等地面设施,形成宽带通信、固定 通信、电视直播、移动通信、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服务能力,逐步 建成覆盖全球主要地区、与地面通信网络融合的卫星通信广播系 统,服务宽带中国和全球化战略,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1、空间系统建设。
发展固定通信广播和移动通信广播卫星系列。
(1)固定通信广播卫星系列。建设固定通信、电视直播和宽带通信三类卫星,为国土、周边 区域及全球重点地区提供固定通信广播服务。固定通信卫星。围绕电信、广播电视、海洋、石油等行业需求, 在现有在轨卫星基础上,加快发展固定通信卫星系统,保持固定通 信业务能力持续提升。电视直播卫星。为实现广播电视直播到户,在现有卫星基础上, 稳步发展电视直播卫星系统。宽带通信卫星。为实现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防灾减灾信息服 务、农村农业信息化、国际化发展等双向通信业务,发展宽带通信 卫星系统,具备卫星广播影视和数字发行服务能力。
(2)移动通信广播卫星系列。建设移动通信、移动多媒体广播两类卫星,基本实现移动通信 业务的全球覆盖及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的国土覆盖。移动通信卫星。按照先区域、后全球的安排,建设移动通信卫 星系统。建设区域移动通信卫星系统,开展行业和个人的语音、信 息服务。在此基础上,建设全球移动通信卫星系统,基本实现全球 移动通信覆盖。移动多媒体广播卫星。为实现电信、广播电视、交通运输、应急减灾等行业移动多媒体广播,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卫星系统。此外,研制数据采集卫星(DCSS)技术验证系统。
2、地面系统建设。根据空间系统发展需要,依托现有站网资源,对现有各类地面 设施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同步建设测控站、信关站、上行站、标 校场等地面设施,充分发挥卫星系统效能。
(三)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卫星导航空间系统和地面系统建设已纳入中国第二代卫星导 航系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到 2020 年,建成 由 35 颗卫星组成的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形成优于 10 米定位精 度、20 纳秒授时精度的全球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 和任务,结合中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积极提 高北斗系统地面应用服务能力。统筹部署北斗卫星导航地基增强系 统,整合已有的多模连续运行参考站网资源,建设国家级多模连续 运行参考站网,提升系统增强服务性能,具备我国及周边区域实时 米级/分米级、专业厘米级、事后毫米级的定位服务能力。综合集 成地理信息、遥感数据、建筑、交通、防灾减灾、水利、气象、环 境、区域界线等基础信息,建立全国性、高精度的位置数据综合服 务系统。建设辅助定位系统,实现重点区域和特定场所室内外无缝 定位。
五、超前部署科研任务
面向未来,瞄准国际前沿技术,围绕制约发展的关键瓶颈,超 前部署科研任务,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有效衔接,发展新技术、创新新体制、建设新系统,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升级换代,培育和引 领新需求。
(一)遥感卫星科研任务。
以应用需求为核心,优先开展遥感卫星数据处理技术和业务应 用技术的研究与验证试验,提前定型卫星遥感数据基础产品与高级 产品的处理算法,掌握长寿命、高稳定性、高定位精度、大承载量 和强敏捷能力的卫星平台技术,突破高分辨率、高精度、高可靠性 及综合探测等有效载荷技术,提升卫星性能和定量化应用水平。创新观测体制和技术,填补高轨微波观测、激光测量、重力测量、干涉测量、海洋盐度探测、高精度大气成分探测等技术空白。
(二)通信广播卫星科研任务。围绕固定通信广播、移动通信广播等方面的新业务以及卫星性 能提升的需求,发展高功率、大容量、长寿命先进卫星平台技,研制高功率、大天线、多波束、频率复用等先进有效载荷,全面提 升卫星性能,填补宽带通信、移动多媒体广播等方面的技术空白, 促进宽带通信、移动通信技术升级换代。开展激光通信、量子通信、 卫星信息安全抗干扰等先进技术研究与验证。
(三)天地一体化技术研究。开展天地一体化系统集成技术、地面系统关键技术以及共性应 用技术攻关,加强体系设计、仿真、评估能力建设,实现天地一体 化同步协调发展,提高空间基础设施应用效益。
六、积极推进重大应用
鼓励各用户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特定应用目标,组合利用 不同星座、不同系列的卫星和数据资源,构建本领域卫星综合应用 体系,实现多源信息的持续获取和综合应用。积极开展行业、区域、 产业化、国际化及科技发展等多层面的遥感、通信、导航综合应用 示范,加强跨领域资源共享与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加速与物联网、 云计算、大数据及其他新技术、新应用的融合,促进卫星应用产业 可持续发展,提升新型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
(一)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综合应用。
针对资源开发、粮食安全、环境安全、生态保护、气候变化、 海洋战略和全球战略等重大需求,在国土、测绘、能源、交通、海 洋、环境保护、气象、农业、减灾、统计、水利、林业等领域开展 综合应用示范,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预警、评估、治理等核心业 务和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与调查,提供及时、准确、稳定的空间信息 服务,支撑宏观决策,保障资源、能源、粮食、海洋、生态等战略安全。
(二)防灾减灾与应急反应综合应用。
面向防灾减灾与应急需求,围绕重特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 急反应、综合评估和灾后重建等重大任务,结合民政、地震、气象、 海洋、能源、交通运输、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农业、统计、 国土、林业、环境保护等领域需求,开展地震灾害频发区、西南多 云多雨山区地质灾害、西北华北干旱和寒潮、森林草原灾害、洪涝 灾害频发区、城市灾害、东南沿海台风暴雨、赤潮、巨浪等典型灾 害区域综合应用示范;推动建立城乡区域自然灾害监测评估、应急 指挥信息通信服务和综合防灾减灾空间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基于时 空信息和位置服务的灾害快速响应、业务协同和应急管理决策信息 服务。
(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安全生产综合应用。
面向经济社会中安全生产、稳定运行的重大需求,围绕社会精 细化管理,特别是市政公用、交通、能源、通信、民政、农业、林 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响应等,开展综合应用示范,拓展空间基础设施在重点目标动态监测、预警和精细 化管理中的应用,支持社会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四)新型城镇化与区域可持续发展、跨领域综合应用。
针对住房城乡建设、能源、交通、民政、环境保护等部门的业 务管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开展新型城镇化布局、“智慧城市”、“智 慧能源”、“智慧交通”及“数字减灾”卫星综合应用;重点面向西 部地区可持续发展和普遍服务需求,开展区域卫星综合应用;面向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化、再生 资源开发利用、教育与医疗资源共享等需求,开展跨区域、跨领域 综合应用。
(五)大众信息消费和产业化综合应用。为推动我国空间信息大众化服务与消费以及产业化、商业化发 展,面向大众对空间信息的多层次需求,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卫星 通信广播、卫星导航技术和资源,创新商业模式,挖掘、培育和发 展大众旅游、位置服务、通信、文化、医疗、教育、减灾、统计等 信息消费应用服务。扩大中西部等地面通信基础设施薄弱地区的卫星通信广播服务,开展信息惠民综合应用。
(六)全球观测与地球系统科学综合应用。适应全球化发展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利用相关国际合作机制,推动虚拟卫星星座应用和全球性探索计划,开展全球变化、 防灾减灾、人与自然、地球物理、空间环境、碳循环等地球系统前 沿领域先导性研究、监测和应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为人类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七)国际化服务与应用。服务我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构建集卫星遥感、卫星通信广播、卫星导航与地理信息技术于一体的全球综合信息服务 平台,为全球测绘、全球海洋观测、全球资产管理、粮食安全与主 要农产品生产监测、环境监测、林业与矿产资源监测、水资源监测、物流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等提供服务。通过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构建北斗全球广域增强系统,提高系统服务性能,提升北斗国际竞 争力。面向综合减灾、应急救援、资源管理、智能交通等国际化应 用,合作开发空间基础设施应用产品和服务,大力拓展国际市场, 积极支持在地球观测组织框架内,推动卫星遥感数据的国际共享与 服务。
七、政策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
研究制定规范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管理、建设、运行、应用 的相关政策和国家卫星遥感数据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商业卫 星遥感数据及服务的政策措施,逐步开放空间分辨率优于 0.5 米级 的民用卫星遥感数据,促进卫星数据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完善直 播卫星电视产业化政策。制定应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及其兼容技术 与产品的政策和标准。建立民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统筹申请和储 备机制。
(二)推动多元化投资和产业化应用。
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卫星研制和系统建设,增强发展活力。支持 各类企业开展增值产品开发、运营服务和产业化应用推广,形成基 本公共服务、多样化专业服务与大众消费服务互为补充的良性发展 格局。
(三)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建立 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支持业务卫星体系建设、科研卫星研制、 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以及重大共性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支持和引导行 业与区域的重大应用示范。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加大 对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信贷支持。完善和落实鼓励创新的税 收支持政策。
(四)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 创新平台建设,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 力。加强天地一体化的卫星技术和应用模式创新,通过国家科技计 划超前部署共性技术攻关,着力推动核心关键元器件、有效载荷、 应用技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发展,鼓励开放竞争,提升自 主发展能力,推动高水平技术和产品的快速应用,促进卫星与业务 应用的深度融合,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和完善卫星研制、终端 设备、数据产品和信息服务领域相关技术标准体系。
(五)鼓励国际化发展。研究制定国际化发展的具体措施,促进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 个市场的开发利用。加强国际协调工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和 重要国际规则及标准的制定。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加强技术研 发、卫星研制、系统建设、数据应用等领域的国际合作。鼓励和支 持构建国际合作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动卫星、数据及其应用服务出口,提高国际化服务能力和应用效益。
八、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防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 落实民用空间基础设施规划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建立各部门分工 负责机制,组织协调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规划的约束作用,防止重复规划投资建设。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落实业务卫星经 费渠道,保障业务卫星体系发展任务的落实。财政部、国防科工局组织优化和完善科研卫星投入机制,保障科研任务的落实。对以国 家投资为主的遥感卫星,由发展改革委、国防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 研究建立以主用户为代表的用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充分吸纳相关用户需求,参与系统的论证、建设、运行管理和效益评估,推动应用卫星高效利用。有关应用部门负责将应用系统建设和运行纳入其业务发展规划,适度超前部署。
(二)落实投资主体。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防科工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规划 任务的性质,研究落实相应的投资主体。科研、公益类卫星及地面 系统建设运行以国家投资为主,公益与商业兼顾类项目实行国家与社会投资相结合,商业类项目以社会投资为主。加快落实实施主体 和项目法人,鼓励并支持有资质的企业投资建设规划内的卫星,积 极推进公益类卫星的企业化运营服务。
(三)加快工程建设。
国防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划部署,做好与国家科技重 大专项等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快科研卫星立项和研制,加强效 能评估,及时开展业务应用。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 “十二五”、“十三五”时期业务卫星建设任务,确保骨干业务系统 连续运行,优先部署业务化需求旺盛、应用技术成熟且有业务化应 用基础的应用卫星。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天地一体化协 调统筹,同步开展地面系统建设和典型应用示范,保障业务卫星及 其应用协同发展。发展改革委、国防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 成中国陆地观测卫星数据中心实体化,推动陆地、海洋、气象卫星 数据中心的协同运行,促进资源共享。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 快共性应用支撑平台统筹建设,积极促进各行业应用系统建设与发展。
(四)加强监督评估。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防科工局牵头研究建立国家民用空间 基础设施监督评估和效能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跟踪分析、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规划执行及应用效益第三方评估,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 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在规划实施中期,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防科工局组织对后续任务开展深化论证,根据技术进步、发展需要和空间资源状况,结合规划执 行评估情况,进一步优化后续任务工作方案,调整落实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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