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客科技 发表于 2024-12-3 09:45

洞见丨苹果公司产品命名的底层逻辑

作者:微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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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r the pod bay door,Hal”。

by:《2001太空漫游》

文|吴磊Milo头图来源|网易
封面来源|《2001太空漫游》

苹果公司最早是苹果电脑公司,但是苹果电脑初期并没有取得像当今这样傲人的成绩,而是在其延伸出的Mp3-- iPod 系列产品建立了随身携带与音乐的品牌联想并风靡全球后,才掀起一股"苹果热"。2007年1月份、苹果电脑公司宣布改名为苹果公司,其更名实质上表明:苹果公司已经不仅仅是电脑公司,而是一个以设计占优、以技术创新为先的公司。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年来,自乔布斯时代到库克时代,苹果公司的品牌延伸策略一直是保持着其一贯的简约、创新、一目了然的风格。延伸的每一个行业都是其独立的子品牌,子品牌下面又有自有的副品牌,并且,子品牌及其副品牌的命名,都是非常成功的。
网络中各媒体对于“iPhone”这个名字的起源的解释大多是:“最初是由苹果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提出的,‘iPhone’代表了‘iPod’(一种音乐播放器)和‘phone’(电话)的结合。同时“iPhone”具有独特性:在当时,市场上还没有其他品牌的手机使用类似的命名方式。“iPhone”这个名字具有较高的辨识度和独特性;简洁性:一个简短的名字更容易被消费者记住和传播,而“iPhone”正好满足了这一点;寓意好:“iPod”和“phone”两个单词的结合不仅代表了产品的功能特点,也传递了一种创新和时尚的品牌形象;法律保护:苹果公司通过商标注册的方式确保了“iPhone”这一名称在全球范围内的独占使用权,从而避免了其他竞争对手的模仿和侵权。”

笔者认为这么解释并无不妥,但太过“程式化”,不能很好地体现苹果公司产品命名的底层逻辑。虽然“iPhone”这个名字简洁明了,但它并不是苹果公司唯一的品牌名,苹果公司在推出第一代iPhone之前就已经拥有了一个名为“Apple”的品牌名。“iPhone”只是作为苹果产品中的重要一份子。

苹果的产品名称最具有识别性的是" i ",是被传承下来的“i”。并非因为“iPhone”的出现才存在。它来源于其一体机“ iMac ”。 Mac 即 Macintosh ,代表的是苹果公司的一系列个人电脑,是由 Macintosh 计划发起人 Jef Raskin 根据他最爱的苹果品种 McIntosh 命名。由此可以看到,西方人在命名时,虽然也讲究名字有意义,但是并没有像中国人一样要求有特别的美好的寓意,更多讲究的是代表产品的信息。为苹果公司的电脑命名,就用发起人最喜欢的苹果品种名称进行重构,只是抽调一个字母,但是发音上是相近的,对于表音的英语来说,人们可以一下联想到这是苹果公司的产品。对于一台全新的专为互联网设计的 Mac ,对于以往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创新,iMac 的命名者将“i ”变成前缀,并认为可以用于苹果开发的所有互联网产品,使其变成苹果公司的专有前缀。“ i ”代表互联网( internet ),同时也代表个性( individual )、想象力( imaginative )以及英语中的“我”,强调了个人专有。所以从苹果品牌延伸出的子品牌及其副品牌的命名来看,我们可以看到,“i”前缀的确已经成为苹果专属并且在消费者中被广泛认同,在其脑海中刻下深深的烙印,因为“i ”代表了西方个人主义的社会特征和强调自我、强调个性、强调创造力的思想。再看看具体的延伸产品命名。延伸到Mp3命名为 iPod ,来源于《2001太空漫游》中的一句台词:“Oper the pod bay door , Hal ”。片中的“发现一号”太空船相当于一个母舰,可以放出名为“ EVA Pod ”的小飞船,并且小飞船需要回到母舰蓄能,与 Mac 和Mp3播放器之间的关系有异曲同工之妙。于是"“Pod ”的名字就被采用,加上苹果专属的前缀“i”后“iPod”就此诞生,和 iMac 形成呼应。而在手机领域的延含义清晰明了。苹果的延伸产品﹣﹣平板电脑命名伸,就很直白,就是“ i”+“phone”即"“iPhone”,为"“iPad”,首先,“pad”有便携本的含义,如联想“Thinkpad ”,突出产品的性质;其次“ iPad ”和“iPod”相近,消费者容易接受。再从发音上看,这几个名字都是双音节,以辅音结尾,简短有力,容易识别、传播、推广和记忆,非常符合表音文字的命名几大品牌配套使用的产品和软件,主要的配套产品和原则。除了这几个主要品牌,苹果公司还研发了与这软件的命名也都是以专有前缀“i ”+“产品性质”的命名方式,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就明白其产品功用,而其他细分的配套产品和软件则以 Apple 为品牌名。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子品牌下面的副品牌的命名。以 iPod 为例, iPod classic ,“classie”意为"经典",因为 iPod 最早不只是Mp3播放器,而且还是具有大容量的移动硬盘功能,而 classic 是最后一款大容量移动存储Mp3,所以义为“经典”; iPod shuffle ,“shuffle”意为"随机”,契契, iPod shuffle 最大特点是没有屏幕,也因此只有有限的选项在音乐间导航,让用户随机享受音乐,契合“ Life is random ”和" Give chance a chance ”的口号; iPod nano ,“nano”意为“纳米”,在同类产品中突出的特点就是体积细小; iPod touch ,“touch”意为“触摸”,诠释了区别于其他 iPod 的“多点触控技术”。所以,苹果的延伸产品命名时非常“求实”和讲求功用性。这与西方人习惯直白的表达和传播方式,并且讲究科学和功能主义是有关的。产品、品牌名称之于商品,就如同人名之于人。二者有共同点。人们可以从名称上获得和产品相关的信息。打个比方,格力曾经出过一系列的卧室空调,根据性能或功能,将它们分别命名“睡梦宝”、“睡美人”、“月亮女神”,虽然消费者能够从名称上推断出这是和人们睡眠相关的卧室空调,但是,它们之间的差异,就不得而知了。
相比之下,西方是低语境文化,低语境文化所属成员喜好用坦率直白的方式进行传播和沟通,不喜欢拐弯抹角。因此西方企业在为延伸产品命名时,更经常是立足于产品本身的特点,从命名上让消费者能一目了然获知产品信息,甚至是区别于同类产品的差异性。这点从苹果 iPod 各个系列的命名就能看得出来。当然,这点差异,还与中西方文化对“名”和“实”的态度有关,高语境文化下的中国人注重名义和联想,而西方人则注重实际。所以在延伸产品的命名上,中国人更喜欢有美好寓意的产品名字,而西方人更注重能够代表产品实际功用的名字。这涉及到语言类型、民族文化、社会层级、权力结构等众多原因,如果本文取得良好反馈,笔者会专门另开一篇进行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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