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中德教育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202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在德自费留学人员积极申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分A、B两类。其中A类为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自费留学人员;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最后一年人员。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二、实施方法
1. 奖学金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2. 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
三、组织实施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与服务,今年仍实行网上申报。由驻德国使馆教育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等工作,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
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对申请人开通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20日。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20日)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要求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向驻德国使馆教育处提交,以便审核和初审。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附件2)及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附件3)。(详见“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中项目介绍及申报说明栏)
如有问题,请与驻德国使馆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姜三元
邮箱:04@de-moe.org电话:0049-30-27588478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信息资源部(提供技术支持)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电话:+86-10-66093306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
附件2: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附件3: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
通知附件1-实施细则.doc
通知附件2-系统使用指南.docx
通知附件3-申请注意事项.docx
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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