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本人长居,老公在国内,公证要老公去使馆办委托
大家好,一事请教:本人长居,老公在国内,看中一房子,在去公证前,已告知他本人已婚,并按他要求把老公信息给了他。可那天到了现场,他突然说根据中国法律,我老公必须去德国使馆办理一个类似授权的文件。但我的德国朋友,他太太是俄罗斯人,他前几年买地时都是自己去的,太太根本就没出现。我这房子如果只是我个人所有,需要老公这么周折吗?想知道大家是怎么个情况呢?
希望得到回复!
谢谢!
在德国,用你的私房钱全额购买,以后只在你名下的房,不需要你老公的同意。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只写一人的名字不需要你老公的签字,写两人的名字当然必须要他签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