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lc 发表于 2019-5-28 13:02

德国检查院无权签发欧盟逮捕令



欧盟法院裁决,德国检查院无权签发欧盟逮捕令。

判罚背景:两名立陶宛公民和一位罗马利亚公民被指控故意杀害,袭击,盗窃武器或帮派抢劫。德国检查院和立陶宛总检查院对他们签发了欧盟逮捕令。他们在在爱尔兰法庭反诉欧盟逮捕令执行的不合理性。

欧盟法院认为,在德国政治人物对检察院会产生影响,因此从司法角度上,德国检察院无权签署在欧盟范围内的追捕决定。即基于一个国家,或是由一个法院和法官发出的欧盟逮捕令必须建立在独立原则上的决定。

这意味着未来德国的检查院无权签发欧盟逮捕令,而只能由法官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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