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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korbin 于 2019-2-23 06:02 编辑.......
让双方的家人和朋友都一起聚一聚,看看是不是有误会,能不能调解。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多看看对方的优点,多想想对方的好处。 可怜的都是孩子. 1.中国,2,是,3,离婚后,女方的团聚签证是否还会有效?你不觉得这个话本身矛盾吗?要看婚姻长短等各种因素, 3、她的团聚签证失效,但由于孩子由她抚养,在孩子18岁之前她可凭借这个得到签证并和孩子生活在德国。 都是中国籍只能在中国离婚,大使馆可不管离婚的事,而且中国离婚方便又便宜。没听说过能在中国离婚的还非跑德国离。 离婚了,女方的德国居留没法保留。如果想跟德籍孩子拿德国居留是可以的,但是得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并且长期生活在德国。
本帖最后由 skorbin 于 2019-2-23 06:0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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