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3 16:17

叫同胞太沉重(04.07.2018 更新在首页和第90楼)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8-7-4 22:49 编辑

04.07.2018 更新


感谢中国大使馆的协助与帮忙,事情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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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之前工作老板的一封信

请把欠我的钱还给我吧!

我是在德國熱線看到你的招聘广告认识你,相信你还会常来这里看到这篇文章。当时我先生刚过世不久,孩子又生病的情况下到你那工作。发工资前你说没钱需要周转,几周后会有几笔新订单进来就可以把钱还给我。我很感激你在我困难的时候雇用我,同时我也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心想你一个人在外创业也不容易,就把之前存的一些要付我先生丧葬费的钱先借给你。可没想到你没有按约定时间付薪水,甚至连我借你的钱也没有还给我,最后还在我请病假期间给我解聘函,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只好上劳工法院控告你。

法院的两份强制执行书早已下来,一份是公司欠我的薪水;另一份是我借给你的钱。当法院派人去公司找你时,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我要求偿的话需要你的确切住址,另外再花钱找律师,因为这些费用已经不在法律援助包括的范围了。问过几位律师都劝我算了,花费的金钱、时间和精力到头来你公司帐户里没钱也没用,之后想想也对就当花钱买经验好了。

现在讨债公司已经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付这笔丧葬费用。你欠我的两笔钱加起来刚好足够付我先生的丧葬费,你有我的连络方式,除了微信能收不能读外。所以请你行行好把钱还给我,也好让我先生能够早日入土为安。

如果你再避不露面,我只好带着两份法院的判决书去中国大使馆请求协寻,再不行我只能请求台湾政府的帮助了。相信你我都不希望事态扩大,特別是在目前台海关系紧张的局势下,任何不和谐的声音都能阻碍两岸关系的和平进展。

对了,律师还告诉我你在我任职期间就把我的社会保险取消,这是犯法的行为,我可以去警察局告你,追溯期是20年。


一个倒楣的员工 留

limit 发表于 2017-5-13 20:26

哎。。。假如不是坑的话,都不知说啥好
它就是吃准了楼主的善良和前妻的好面子才那么没底线
都这样了,还不公开它的身份?正因为你和它前妻只是平凡人,所以更需要讨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公开它不仅是帮自己,也是帮其他人不再受骗
既然LZ不打算公开,又何需萍聚发文?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08:06

感觉LZ脑子不清爽
明明去工作赚钱的
结果居然会被人骗了钱
还来论坛上呼喊,请你行行好吧还我钱
还我不爆你啊,我知道你是骗子
我为被你坑惨的前妻留着你的面子
LZ你这办的都什么事?

limit 发表于 2017-5-14 17:57

本帖最后由 limit 于 2017-5-14 18:25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4 12:23
@ limit谢谢你。但我比较同意#28楼的看法,人不能一时脑子热就往前冲,后果是要自行负责的。我们都是成年人 ...Datenschutz说的是银行医院网店等Organisationen不能随意透露客户资料,是zwischen Organisationen und Einzelpersonen 的事儿,
非要扯个人,倒是有个造谣诽谤罪,这个跟LZ就更没关系了

不过LZ的顾虑我情感上很能理解,人各有志,祝好运,希望最后能追回欠款{:5_335:}

sgjaliii 发表于 2017-5-17 16:0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6 20:42
尽管楼主手上的材料根本不具备做戒指的条件。

知道我先生下葬方式的人不多,中国人只有一个,莫非你是 ...

看看在其他帖子的留言,有些人不修口德的话说的很多。我有时候就想,他在现实生活里内心扭曲变态到什么程度,才会这样一上网就这样言语恶毒刻薄。佛家讲,心有嗔念则口生恶语,嗔念乃烦恼是心中之苦,恶口乃业障消损今生福报。所以根本就不要理会这样的帖子或回复,但凡生活幸福快乐,内心安详平和,人格健全的人,不会到处这样乱喷。

sgjaliii 发表于 2017-5-17 14:4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6 20:45
其实看到这几个小屁孩在那里上窜下跳的样子还挺欢乐的,有时也不失为解压的另一剂良方。有些人根本不懂 ...

烂人哪里都有,生活里变态,网上发泄的人,在任何国家都存在。坑蒙拐骗的事情哪里都能遇到。这里很多人说的我无法赞同。 但是,我在以前在工作中也接触过不少台湾的80后90后,神情高傲自以为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你好心主动提醒了他,或者你帮她办了各种他搞不定手续,人家扭头就走连句谢谢都不说,这样的台湾郎我也遇到了不止一次。老一代都还不错,年轻一代的台湾人,我真没从他们身上看出有多少传说中的温良恭谦让。我也看过不少台湾网站的留言,特别是很多针对大陆的留言,我也真没看出有什么 精髓。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精神裸奔,搞义和团,两岸做的都差不多,情势差谁也不比谁差。有时候觉得大陆这边网上很多人太偏激,但看看台湾很多人的留言,感觉就狭隘,无知,偏激,煽动仇恨而言,也是旗鼓相当。从这个角度看,两岸确实同属一个民族。至少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实现统一了。

说这些都是没用的闲话,以后一个人的日子不容易。无论多难,要好好培养孩子读书让他们成才,这就是对您先生最大的怀念。祝您安好。

sgjaliii 发表于 2017-5-15 13:51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23:29
你研究的好透彻

我也觉得与其带个骨灰钻戒追忆


这个世界上,你觉得不可理解的人和事情多的很。更何况咱们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人都已经不在了,撇下孤儿寡妇,何必还念叨他是好是坏呢。有什么意义呢

sgjaliii 发表于 2017-5-15 14:27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5 15:13
就知道有人要出来说,死者为大,如何如何
可是你不说,我不说,大家都不说
LZ还要心心念念赚钱做钻戒呢 ...

他们都是成年人了,是好是坏冷暖自知。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各有各的活法。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19:4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4 12:19
我先生当年派驻台湾,我们在德国登记结婚,两个孩子都在台湾出生,为什么不能有双重国籍?
人死后骨灰制 ...

LZ台湾人?自称比那位骗子老板大一轮
怎么的也该超过40岁了吧?
打字怎么简体字那么熟练
用词习惯也和大陆人差不多
LZ你在挖坑玩,还是有太多不可说?
要么你和那位前妻该不会是合体吧?
哦一个通过论坛里招聘广告成了员工
一个通过婚版帖子,就去献爱心认识了
还正好他们两个是曾经的一对
这是什么概率?还特意强调那个婚版帖子绝对是真的
叫你爆出骗子ID,畏畏缩缩说是照顾前妻的面子啊,怕触犯法律啊
你到底是个什么故事?想说就说得清清楚楚
不想说就不要说,我也不会好奇非要知道的
何必来开这种贴呢?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19:09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18:53
楼上的楼上,那个网址打不开呢,我也搜了下,说是真的可以做骨灰钻石戒指的,但大陆做不了,香港台湾有公司 ...

叫我说啥好呢?
LZ发帖叫人还钱2500欧
还口口声声没这个钱,没法入土为安
骗子就不说了
关键时候,2500欧拿不出来
你让我说啥好?
然后还要花高费用去做所谓钻戒
据说自己身体也不好,什么眼睛差点失明
我能说什么呢?
难道不是把孩子以后教育好,把自己照顾好
比做什么钻戒更对亡夫有交代吗?
尤其在连丧葬费都拿不出来的情况下

kaeferin 发表于 2017-5-13 20:37

本帖最后由 kaeferin 于 2017-5-13 21:38 编辑

不要指望人渣看到这个帖子就会自动还钱。
去中国大使馆和台湾办事处都没用,也一点不影响海峡关系,他不代表大陆,你也不代表台湾。
还是直接人肉比较有用,靠舆论的作用。如果他还不还,那大家给你捐点吧,一直不能下葬也不是个事。

唐人街 发表于 2017-5-13 17:26

顶楼主!
这是我读德国热线以来最无耻的人。
请楼主公开他的热线号!

deboraww 发表于 2017-5-13 18:08

台湾老板?

vivi_ks 发表于 2017-5-13 18:49

公开这人公司,找几个中国大陆男生帮你一起去讨债!!!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3 19:01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5-13 22:38 编辑

算了,之前答应他的前妻不要在论坛上谈这件事,她怕事情传回中国老家会丟脸。可我这也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而我能做的承诺只能是不让他的名字曝光。话说我怎么还会认识他的老婆?唉!老天要捉弄人,还真的是让人啼笑皆非。
当时在婚版看到一个女人要和老公離婚的帖子,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小孩,觉得挺令人同情的。过阵子看到她在二手市场版块卖东西,一看我们竟然住在同一个城市,就想过去买点东西帮助她。一到她家看到真实的情况让我真的很难过,之前有人在婚版说她发的帖子是坑,在这里我真的可以证明是真的有其人其事。

那天正好带孩子去看医生,顺道也带着孩子一起去。我挑了其中一件最贵的买,在回家的路上孩子问我:妈妈我们自已也没什么钱,这东西家里已经有了为什么还要花这些钱?我告诉他,你看那位小弟弟这么小,他们的生活比我们困难,在我们能力范围内我们应该帮帮他们。他又问那为什么不直接给她钱就好了,我说因为我不想让那位妈妈觉得我是在施舍,我想给她保留一点尊严。当时我还真的没有把他们两人联想在一起,一位开着公司的老板,和一位先生长期不管不顾自已带着孩子,而且都快被房东赶出门的女人是怎么也扯不上关系的。
又过了几天当她在婚版的帖子再度被顶起时,好奇心驱使下我又重头到尾再阅读了一遍,这时我的心里已经开始怀疑。记得初次见到那个小孩的时候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当我在电话里确认他们的关系时,说实在的心里真的是五味杂陈。一个连自已的孩子和老婆都能这么无情无义的人,他会这么对待员工也能理解。
不说了,对这种人实在没什么好说的。重点是:还我钱!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3 19:0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5-13 20:06 编辑

老板是中国人,我是台湾人。

Putzteufel 发表于 2017-5-13 19:38

爆名字吧 传回老家就传回老家
发微博发贴吧发天涯发小粉红

rufeng154154 发表于 2017-5-13 19:43

善良的楼主。你应该得到善待。但是还是不要轻信他人。虽然帮助别人是美德。

108411 发表于 2017-5-13 19:48

亲,人肉的话,你这些信息也不够,你要全部公布出来,我们帮你人肉他。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3 19:5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5-13 20:58 编辑

我的目的只是要他还钱。她的前妻和我都只是平凡人,毕竟身边有小孩的情况下,只想过平淡安稳的生活。所以把钱还给我,我就把帖子删了。

我不想人肉他,我已经说过相信他会看到这个帖子。论坛上很多帖子从文风里我知道是他,而且他也得罪不少人,可以说风评不佳。谢谢那些安慰我的人,他真的给我狠狠的上了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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