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2 发表于 2016-5-31 22:58

两位中国女生被杀,为何关注度天差地别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16-5-31 23:59 编辑

去年10月被害的哥廷根大学中国女生,一破案,所有关注就戛然而止,相关消息从中文网完全消失,开庭了也只有德媒关注,所有中国人华人中媒中国使领馆,众志成城统统只作不知 http://www.dolc.de/forum.php?mod ... 8230&extra=page%3D2

而德绍中国女生,这里开了专版,华人中国人发言踊跃,中媒和其他中文网还有无数报道数以十万计评论,关注度是前者万倍十万倍。

非常不理解,这到底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两位女生几乎同龄,都是中国人,都在德国大学读书,都是在德国被害身亡,都是德国警方破案,德国检方起诉。

如果要真相,那应该都要真相;如果为受害人家庭痛心或不痛心,那应该都痛心或都不痛心;如果信任或不信任德国司法,那应该都信任或都不信任。具体什么原因,造成在德中国人和华人们,对其中一个案件完全彻底不管不顾或者说对德国司法完全放心;对另一个案件痛心疾首愤怒不已各种质疑?


Yogin102 发表于 2016-6-1 08:51

LZ 等哪天这事轮到你了, 我一定也给你开个专栏,来捧臭脚的会络绎不绝的, 你安啦

ziege_he 发表于 2016-5-31 23:17

因为一个凶手是非德的中国人,一个是有高官庇佑的德国人,这么明显的区别你还在这儿装傻。。。

ps:你现在挖坑的水平大大下降了啊,该进修下了

Taylorzhuang 发表于 2016-6-1 09:15

以前拿难民炒作也就算了 现在拿死人炒作 底线都没了
一个情杀有什么好关注的
另一个是被德国死变态奸杀的 现在人家正在想着办法脱罪
我只能希望你没有孩子 不然到时候你孩子还是被难民强奸 被变态奸杀 看谁同情你

182379976 发表于 2016-6-1 00:55

同为女人。想象一下无辜被残忍强奸,杀害毁容,裸体抛尸,死不瞑目。这是作为女性所受的最大侮辱,可况还是同胞,能感同身受。

leeiron 发表于 2016-6-1 07:13

hh2 发表于 2016-6-1 00:17
都是德国司法制度之下,凭什么说那个案件就不可能成为冤案,受害者就得得到公平,有什么资料证明么?

...

既然你这样提出疑问,请比较一下这两个案子。
第一,前案很快抓到了凶手,定了罪,后者到现在还没抓住凶手。你也说了,前案大家在抓住凶手后就不关心了,可是李同学的案子到现在还没抓到,或者还没定罪,那大家关心不是很正常吗?
第二, 李同学的案件有嫌疑人站出来说有关死者的生活细节,大家认为和死者生前作风严重不符,对疑犯提出质疑,难道有问题?
第三,嫌疑人有种种迹象想要逃避责任,做无罪辩解,而正好,他从前也已经有过这种犯了罪却不用负责的前科。而哥廷根案件凶手这些情况都不具备。
如果你说应该关注哥廷根案件,请问关注点有哪些?

live 发表于 2016-6-1 08:38

在德国的中国留学生,到今天为止,差不多半年左右死了三位,有他杀有自杀,留学安全形势堪忧,这是本站开设本版的原因,所以叫本版叫留德安全,希望提醒各位同学务必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在版面介绍里写“中国留学生德绍被害案专版”只是本版目前的作用,希望能够早日破案,让凶嫌获得公正审判,让逝者早日安息。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31 23:06

这个案子有可能成为冤案,受害者得不到公平。

hh2 发表于 2016-5-31 23:17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6-1 00:06
这个案子有可能成为冤案,受害者得不到公平。
都是德国司法制度之下,凭什么说那个案件就不可能成为冤案,受害者就得得到公平,有什么资料证明么?

注意不是一点两点的区别,而是天差地别。哥廷根案件所谓破案之后,中国人华人就不约而同集体再也不关心了,没人给受害人家属捐款,没人给他们请律师,甚至也没人关心他们的任何信息。哪里还分析过、在意过德国司法给受害人公平不公平?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31 23:27

hh2 发表于 2016-6-1 00:17
都是德国司法制度之下,凭什么说那个案件就不可能成为冤案,受害者就得得到公平,有什么资料证明么?

...

那个案子现在没有破吗?但是现在这个案子还没有破,嫌犯只是承认3p,没有说杀人。

hh2 发表于 2016-5-31 23:29

警方是警方、检方是检方;德绍案中,嫌犯父母是警方官员,跟检方无关;而且地方总检察长认定嫌犯父母并未影响调查。

按美国律师协会World Justice Project法治指数,德国在102国中排名第八 http://www.theguardian.com/global-development/datablog/2015/jun/02/global-ranking-corruption-world-justice-project-aims-promote-good-governance

既然即便如此,德绍案的德国司法表现,还是不可相信到有数以千计中文帖子揭露、质疑;那为什么哥廷根案中德国司法表现就值得相信,而且值得相信到任何丝毫异议都没有?

难道哥廷根警方抓的嫌疑人就一定是罪犯?检方调查就一定没猫腻?审判就一定公正?

为什么有这样一万和零的区别?

hh2 发表于 2016-5-31 23:32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6-1 00:27
那个案子现在没有破吗?但是现在这个案子还没有破,嫌犯只是承认3p,没有说杀人。

能不能具体透露一下,在检方审讯或法庭开庭的哪个阶段,哥廷根中国女生被杀案的嫌犯承认杀人了?哪里可以看到?

再者了,破案不破案,跟嫌犯承认否认有啥关系?

peonyinnov 发表于 2016-6-1 00:19

哥廷根那个是情杀?女杀人犯可恨但也有可怜之处。
德绍这个是以最残忍方式强奸虐杀,比哥廷根何止恶劣百倍?何况是对年轻德国夫妻虐杀,父母警察有包庇嫌疑。

这关注度不同有什么可质疑?

varus 发表于 2016-6-1 00:33

哈哈儿当初不是也没关注么?这会儿翻出来什么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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