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妥妥的让房客走人?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5-29 22:20 编辑如题,自家房子,之前因为一直在中国工作生活,这房子就出租给了别人,已经8年。现在想收回来自己住,前两天刚发了信件叫他们6个月内搬走。算了算,哪怕一切顺利也得等到12月份才能拿回钥匙,拿了钥匙还得重新装修收拾收拾才能住进去。
唉,听说在德国租房子都是大爷,万一人家死活不搬怎么办?或者找理由拖着?总觉得这个等待期过长,难免扯皮。
心里没底,各种担心。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听说,房客可以在知道被要求搬走后,10年以内搬走。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求确认。
我记得要看你们的协议的,如果之前签的协议,别人可以延长,你不能赶走别人的!
法律保护 和他们商量一下吧 我觉得人与人之间嘛你好我好 大家好 呵呵 你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情感 想法 然后一起想办法 这是最不费脑的一种 我自我感觉啊
moonlvy 发表于 2016-5-29 23:52
听说,房客可以在知道被要求搬走后,10年以内搬走。
我听说的是租约多少年以下,缓冲期为3个月,未满8年为6个月,满8年后为9个月.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赶紧把信寄了出去,否则时间更长.
baozhatou 发表于 2016-5-29 23:59
我记得要看你们的协议的,如果之前签的协议,别人可以延长,你不能赶走别人的!
法律保护
之前签的协议是无限期的.据说我们这种情况是可以赶走房客的,因为属于直系亲属自住需要,法律上承认的正当理由.
唉,还是觉得好麻烦.
lulu1993 发表于 2016-5-30 00:09
和他们商量一下吧 我觉得人与人之间嘛你好我好 大家好 呵呵 你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情感 想法 然后一起想办法 ...
谢谢,我们也想好好商量.但是,这很难说的.
等待是种煎熬.
好好商量有啥用,你给钱请他走,或者免他几个月房租吧。。。 用于自己住是可以收回的,提前几个月通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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