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发表于 2016-5-14 14:24

为小李被害感到心痛

25岁的花样年华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没了,
一个幸福的家庭从此被毁,
到现在还不能确认遗体归属,2年前的类似命案到现在没有任何进展,为德国警方的侦办能力着急,
凶手即使抓到,顶多无期,很有可能只判几年,还要花纳税人的钱在监狱里养着供着。
祈愿尽快抓到真凶,以告慰小李的在天之灵!

{:5_381:} {:5_381:} {:5_381:}

苏州好人 发表于 2016-5-14 14:29

奇怪为什么不能确认遗体归属,指纹没有对比吗?没有牙科X光片吗?

live 发表于 2016-5-14 14:30

苏州好人 发表于 2016-5-14 14:29
奇怪为什么不能确认遗体归属,指纹没有对比吗?没有牙科X光片吗?

不清楚,感觉是办事效率低下。

limbo 发表于 2016-5-14 14:31

德国警方。。。。。。

孙悟空321 发表于 2016-5-14 14:43

外管局办签证不都是录指纹

暖暖的风 发表于 2016-5-14 14:46

感觉指纹记录肯定有啊,牙科记录到未必,没去看过牙医哪来

jjyy11 发表于 2016-5-14 15:19

他们会说这不行,那不行,没有得力的来办案吗

umzug2013 发表于 2016-5-14 15:21

limbo 发表于 2016-5-14 14:31
德国警方。。。。。。

{:5_370:}

princelewis 发表于 2016-5-14 15:27

limbo 发表于 2016-5-14 14:31
德国警方。。。。。。

{:5_386:}

握紧阳光 发表于 2016-5-14 15:46

唉,德国警察一个个看上去专业得很,看那些巡警,小马甲穿着,腰上的装备,动不动就是宝马奔驰的警车,比中国警察的帅多了。真要动真格的时候,偌大的一个警察局都不如中国一个中队管用......

hanxiao1985 发表于 2016-5-14 16:12

东边儿效率一直超级低的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5-14 16:14

测个dna不就可以确定了吗?

fusion 发表于 2016-5-14 16:18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5-14 15:14
测个dna不就可以确定了吗?

DNA要和本人比较啊,如果她没看过牙医,没抽过血,哪有她的DNA样本,那就只能和直系亲属的DNA比,她家人也不在德国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5-14 16:32

新闻都没报,这几天那个17岁的男孩被打死了,每天新闻都头条。可怜的孩子。 父母不知道有没有到德国,有没有朋友帮着。

Asashi 发表于 2016-5-14 16:52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6-5-14 16:32
新闻都没报,这几天那个17岁的男孩被打死了,每天新闻都头条。可怜的孩子。 父母不知道有没有到德国,有没 ...

这是什么新闻?完全没听说,能介绍一下吗

jjyy11 发表于 2016-5-14 16:52

live 发表于 2016-5-14 14:30
不清楚,感觉是办事效率低下。

所以助长了犯罪率的上升

fusion 发表于 2016-5-14 17:04

本帖最后由 fusion 于 2016-5-14 16:05 编辑

Asashi 发表于 2016-5-14 15:52
这是什么新闻?完全没听说,能介绍一下吗

就是在波恩,一个17岁男孩被三个外国人打死了。。。不过那个是有线索的,而这个案件人还没找到,有些基本常识大家应该懂,在案件凶手不明的情况下,警察不会把所有可疑点公诸媒体,这样反而被犯罪分子知道哪些证据被掌握了,自己有多可能被找到,而提醒销毁一些证据。。。我觉得国人有些时候应该冷静,相信警察,尤其不要去采访家人

鱼之乐 发表于 2016-5-14 22:15

德国警察其实是球赛保安

龙树 发表于 2016-5-14 23:52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14 23:57

只要尸体手指没被割掉,就可以通过李洋洁住处的指纹比对,确认是不是她,她住处的电脑文具iPad采集指纹太容易了,比验头发dna容易,当然指纹和DNA都需要验。

live 发表于 2016-5-14 23:59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14 23:57
只要尸体手指没被割掉,就可以通过李洋洁住处的指纹比对,确认是不是她,她住处的电脑文具iPad采集指纹太容 ...

赞同!不知道德国警察是什么规矩。为什么迟迟不公开确认。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15 00:02

live 发表于 2016-5-14 23:59
赞同!不知道德国警察是什么规矩。为什么迟迟不公开确认。

如果一切罪证指向的嫌犯族类属于政治敏感问题的话。。。。

david415de 发表于 2016-5-15 00:16

祈祷她放弃怨恨,来生平安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15 00:40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5-15 00:30
如果死者的手指也被砸烂呢?既然凶手想到了砸烂脸,防止受害者被辨认,为什么忽略砸烂手指?

而警方不 ...

如果砸烂手指是为了销毁罪证的话,又何必闹市区就在她住处附近抛尸,而不是到远处野湖野山抛尸呢?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15 01:16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5-15 01:03
假设凶手是变态狂。他在死者跑步的路程中,绑架死者到偏僻之处然后杀害。那凶手何必杀人之后,把尸体重新 ...

怎么看到你描述情杀的时候你似乎某种快感{:5_319:} 背一具裸尸走在闹市区里抛下?哈哈哈哈,开车路过的司机绝对不可能看不到一句白花花的移动物体。抛尸闹市区不仅黑社会,有好几类反人类群体也具备这样的犯罪心理,单独作案的变态杀人狂反倒很可能会掩人耳目,抛尸远处。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15 01:20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5-15 01:03
假设凶手是变态狂。他在死者跑步的路程中,绑架死者到偏僻之处然后杀害。那凶手何必杀人之后,把尸体重新 ...

引诱入室,哈哈,你以为死者是少儿幼齿?像你说的凶手是熟人的话,那就会约会死者,死者赴约便是,还跑什么步呢?跑步半路遭遇熟人凶杀的话,那就不必半路引诱入室。熟人更不可能在杀人之后还拿着死者的手机开机连线什么的,不符合谋杀凶手的智商。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15 01:52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5-15 01:03
假设凶手是变态狂。他在死者跑步的路程中,绑架死者到偏僻之处然后杀害。那凶手何必杀人之后,把尸体重新 ...

像你幻想的熟人寻仇,引诱入室奸杀并砸烂脸部血溅满室的话,并砸烂手指的话,那就直接在凶杀现场碎尸灭证了,那还背着什么裸尸抛于闹市呢?尸体血肉模糊背着,还裸着,那还不蹭凶手一身血?根本不可能是人力背尸,只能是车辆运送。熟人寻仇奸杀,第一件事要做的应该是毁尸灭迹,绝非招之于众。你说的都太具有幻想色彩了{:5_319:}

fusion 发表于 2016-5-15 10:05

本帖最后由 fusion 于 2016-5-15 09:08 编辑

龙树 发表于 2016-5-14 22:52
她家里难道一根头发都找不到了么?

警察只不过说这些没有最后确认,可能这些都做了,但可能还有疑点,不方便告诉大家,因为这个大家里还包含凶手,而且她家里本来就是合租的。我前面说了,有时候为了破案,没必要什么都告诉媒体。可能她家人都已经来德国了,那就说明已经确认了
能不能相信一下别人,如果有证据说不可信,那再怀疑,而不是一开始就怀疑,然后要对方拿出证据,才转变成相信。后者的信用成本太高

Asashi 发表于 2016-5-15 11:34

龙树 发表于 2016-5-14 23:52
她家里难道一根头发都找不到了么?

不管在她家找到什么,理论上都不能作为证据因为你不能百分百证明属于她,任何人都可能留下头发什么的在那里。但是我觉得有记录的指纹什么的应该可以吧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6-5-15 21:07

楼主作为坛主已经发了4个帖子了……如果都是找人还可以理解,但如果是悼念和评论,有想过别人家人当下的感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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