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在Grundbuch上写两人名字的事
本帖最后由 eveleeres 于 2015-5-25 23:50 编辑各位,我想求教一个关于房产证上写两人名字是否加钱的问题。
我和BF最近在看房买房,今天听说有一种可能,Grundbuch上如果写2个人的名字就可能要交2份税钱(很抱歉我不清楚这个钱具体德文名,莫非是传说中的加名税?),如果只写一个人名字就只要交一份。这个说法来自BF的爸爸,他说他们(他爸和他妈)当年在莱比锡的房子就因为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所以交了2份钱,在当年根据当时的房价大约3000欧。而现在他爸不是很清楚写2人名字在我们州(下萨克森州)是否要多交一份钱。
所以我想请教各位兄弟姐妹,是不是有这种说法?还是说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州有不同的情况?非常感谢。
补充,刚问了那个税叫 Grunderwerbsteuer 不清楚 不过听说过这个说法 我们买房的时候 因为只有老公有永居,就以他个人名义贷的款。然后中介就和notar就直接把合同写成grundbuch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了。公证的时候问可不可以加我的名,notar说会很麻烦,反正根据德国法律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神马神马的 后来就算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5-25 23:28
他们真坏,就是骗你的啊。
哦,谢谢,这不是还没结婚么,而且我们双方都出钱买房了,所以我想双方都留名字,对大家都公平一点。就是搞不清这个所以问问 没有这种说法。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5-25 23:34
双方都出钱了,还不让你联名,你小心点这样的婆家。
好的,我会小心。只是对方问想不想省这个传说中的加名费,我必须不肯啊,都出钱了为什么不写我名字。这事搞的非常不开心,觉得人与人的信任忽然就这么没了。 eveleeres 发表于 2015-5-25 23:38
好的,我会小心。只是对方问想不想省这个传说中的加名费,我必须不肯啊,都出钱了为什么不写我名字。这事 ...
必须2个人的,必须不肯1个人。
说个我的例子,老婆在一家德国公司有少量股份,公司在巴伐利亚。
当初成立的时候和最后卖掉股份,律师都需要加我的名字,买卖都需要我的签名。 这个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如果只写老公的名字,如果将来老公要卖房,只要他自己签名就行了,不需要老婆同意?只不过卖房的收益要和老婆平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