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py 发表于 2015-4-17 09:39

用于父母签证的Verpflichtungserklarung由谁开都可以吗?

我老公去外管局开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用于我父母的签证

但我父母只有公证过的证明和我的亲属关系的文件

在这种情况下,还是继续由我写邀请函,我父母只出示与我的亲属文件,是否可以

就是说,Verpflichtungserklarung是不是由谁开的可以,不一定是非证明是亲属关系?

mting 发表于 2015-4-17 09:50

本帖最后由 mting 于 2015-4-17 10:51 编辑

可以的 只要你们在德国能证明你们是婚姻关系
你老公开ve邀请岳父母没问题的
我们已经拿到签证了
对了 邀请函我们是丈夫写 邀请岳父母

Scopy 发表于 2015-4-17 10:12

如果我老公写邀请函,那么是不是还要另外出示我老公和我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我们现在只有德国的结婚证书

我打算还是自己写邀请函,如果这样可以的话

ithillad 发表于 2015-4-17 10:18

本帖最后由 ithillad 于 2015-4-17 11:19 编辑

Scopy 发表于 2015-4-17 11:12
如果我老公写邀请函,那么是不是还要另外出示我老公和我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我们现在只有德国的结婚证书 ...

只需要你和你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你为什么想自己写呢?

mting 发表于 2015-4-17 10:22

你老公写邀请函 上面写 我(护照号)和我的妻子(护照号)邀请我的岳父母(护照号)... 这样就可以
国内做你和你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就ok

睡神inmannheim 发表于 2015-4-17 10:59

Scopy 发表于 2015-4-17 11:12
如果我老公写邀请函,那么是不是还要另外出示我老公和我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我们现在只有德国的结婚证书 ...

我跟你情况一样,你把你结婚证复印了发给你父母,加上你跟父母的关系证明,让你老公写邀请函。就没问题

柏林党卫军 发表于 2015-4-17 12:12

没那么复杂,我两次邀请父母过来都是一个朋友帮我们开的VE,跟我爸妈毛关系都没有。

柏林党卫军 发表于 2015-4-17 12:12

邀请函是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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