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底香 发表于 2014-6-20 09:53

private Haftpflichtversicherung,谈谈有关理赔的相关案例和注意事项

本帖最后由 袖底香 于 2014-6-20 10:55 编辑

private Haftpflichtversicherung是无论如何都要购买一个的,以前已经写过很多帖子,今天重点来谈谈,万一损失产生,如何理赔的问题。

首先,不管在不在保险范围里面,必须要立刻通知有关保险公司。

private Haftpflichtversicherung各个合同具体细节不同,可能我们自己不是很清楚能不能理赔,但是保险公司都知道。举个例子,我们网上很多人购买的hanseMerkur家的探亲签证保险,附加的有个private Haftpflichtversicherung,有次楼主出门旅游在旅馆,楼主婆婆给楼主女儿穿衣服过程中,打破了旅馆的一个古董灯,本来指望婆婆的保险理赔,但是后来知道,旅行险带的责任险只保运行过程中的,在旅馆属于停顿状态,不保,所以我们立刻通知了自己的Haftpflichtversicherung公司,这个保险就报销了。所以一旦损失产生,要通知可能理赔的保险。

另外,通知保险公司要尽量快,如果离事故发生已经超过3个月,那么保险公司就有权利不理赔了。
德国在Hamm曾经有这么一个案例,13岁的孩子点燃的汽油瓶,导致一个人严重受伤,因为他家父母忙着处理善后问题,很晚才通知保险公司,结果保险公司认为通知他们太晚,不予理赔,后来上了法庭也没用,法庭判决也是支持保险公司,因为保险公司失去了第一时间调查这个事故的权利,这对父母必须自己赔偿。
如我们网上介绍的Asstel家,他家可以电话或者网上进行Schadensmeldung,网上的在这里
https://www.asstel.de/applications/fr/smphv/Wizardfr-smphv-10.do,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短信楼主写指南。
申请指南在这里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54773&highlight=%B1%A3%CF%D5


hanseMerkur家家的网上Schadensmeldung网址在这里http://www.hansemerkur.de/service/kundenservice/schadenservice
申请指南在这里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67933&page=1&extra=#pid31286728

如果是确认在事故损坏的东西,并且在理赔范围内的,不管东西现状如果,保险公司都应该按照相同类型的新品价格理赔。
这个就追溯到慕尼黑地方法院的一个案例,原告在他人造成的事故中被打破了使用了5年的眼镜,重新购买需要700欧,但是肇事者的保险公司只愿意理赔300,原因是已经用了好几年,但是后来法庭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必须赔偿全价。所以,Haftpflichtversicherung是赔偿全新价格的,这点和家财险不同,家财险只赔偿实际损失,有些东西要算折旧的。

一般Haftpflichtversicherung保险对于数额比较大的人身伤害的案例,都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但是,这个现在面临很多人的批评,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看,很多专家都认为一次性赔偿优于分期付款。现实中,理赔方式是由双方协定决定。目前汉堡就要一个案例,原告在2004年12月的事故中严重受伤,保险公司必须理赔725万,保险公司不愿意一次性理赔,目前法院判决,除了已经得到的赔偿,保险公司必须一次性支付430万,但是终审结果要到今年7月底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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