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蛋炒肘子 发表于 2013-9-3 12:09

关注一下

xiangweiwei 发表于 2013-9-3 12:57

xiangweiwei 发表于 2013-9-3 11:57
很可惜,q2短期回国多年往返签证估计不会在德国实施,至少一般华人拿不到,只能哭了

这是慕尼黑这边的回应,美国加拿大有,德国没有,最多一年多次,

irvine 发表于 2013-9-3 13:01

根据对等原则,欧洲华人估计拿不到这个签证。美加都已经对中国开放5年多次往返签证,所以中国也对美加提供便利。

欧盟至今并未对中国开放长于1年的签证。

oah 发表于 2013-9-3 14:56

文件上说,Q签证分Q1和Q2.
Q2本来就是短期探亲签证,最长半年.是签发给亲属的,
Q1才是居留签证,拿到签证后,在国内公安部门申请居留许可,最长5年,是签发给家庭成员的.
还是我理解错了?

砖头哥 发表于 2013-9-3 15:17

这个得帮顶啊。谁办下来了?貌似今天才周二而已啊。

xiangweiwei 发表于 2013-9-3 19:57

irvine 发表于 2013-9-3 14:01
根据对等原则,欧洲华人估计拿不到这个签证。美加都已经对中国开放5年多次往返签证,所以中国也对美加提供 ...

总觉得不能把原籍中国的华人和其他外国人等同视之,很是不公平。
不给外国人可以,不给华人很难说的过去

广州MM 发表于 2013-9-3 21:23

正准备办理签证,但是最新的申请表格那里最多也只能画个1年多次往返啊,哪里有5年呀?

oah 发表于 2013-9-4 08:08

为什么不仔细看条例?
新的Q签证分Q1和Q2,
Q2短期探亲签证,最长半年.是签发给亲属的,
Q1是居留签证,,是签发给家庭成员的.
Q1签证本身不会给5年,拿Q1签证入境后,在国内公安部门申请居留许可,最长5年.
拿该居留许可,以后入境,居留不受限制.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网站上的消息

Q1字签证签发对象包含两类人群:

  一是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条例》对申请主体采用了家庭成员这一较为宽泛的概念,将可满足更大范围外籍华人回国与亲人团聚的实际需要;

  二是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这主要是考虑到:近年来海外华侨华人将外籍子女寄养在国内亲友家中的情况不断增多,一方面可解决小孩父母在国外工作生活的现实困难,另一方面也便于小孩接触了解中华传统文化,增进与祖籍国的感情。

  申请Q1字签证,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应当提交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Q1字签证持有人入境后,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家庭团聚类居留证件,居留证件的有效期为180天至5年,外国人可凭此居留证件出境、入境及在华居留。

  相对于Q1字签证,Q2字签证的签发对象和签发条件更加宽松,即只要是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之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之亲属,都可申请短期探亲签证,且仅需提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以及邀请人的有关身份证明信息。Q2字签证停留期最长可达180天,停留期满后还可向停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延期。驻外使领馆将根据申请人诉求为其签发多年多次入境签证。

xiangweiwei 发表于 2013-9-4 09:42

oah 发表于 2013-9-4 09:08
为什么不仔细看条例?
新的Q签证分Q1和Q2,
Q2短期探亲签证,最长半年.是签发给亲属的,


对,没错,q1是可以回国办理到5年的居留证,可是对于在国外的华人一般最好需要的5年的q2签证,
q1居留证需要以后在国内停留180天以上,一般根本不会呆满这么长,所以q2多年往返才是王道,可惜他不给,所以只能哭

oah 发表于 2013-9-4 10:18

xiangweiwei 发表于 2013-9-4 10:42
对,没错,q1是可以回国办理到5年的居留证,可是对于在国外的华人一般最好需要的5年的q2签证,
q1居留证 ...

q1居留证,没说一定要在国内停留180天以上才能申请吧?
好象是入境30天内可申请,拿到后,即可凭此居留证件出境、入境及在华居留。
也没说在国内居留少于180天,此居留证件失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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