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将黑时,翠浓已经走不动了,秋喜的伤口虽已止了血,却似乎有些不适,发起烧来,那男孩见前面有一户人家,与翠浓对视一眼,径直上前敲门:“有人在家么?”
半日,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家慢吞吞的开了门,那男孩拱手施礼:“老人家,我姊妹三人贪走近路,错过宿头,大姐突然感不适,请问可否借宿一夜?”
老人见男孩虽是年少,却自有一种气势,迟疑片刻,道:“只要三位不嫌家贫屋旧,被褥倒是还有几床的。”
翠浓忙含笑称谢,老人让三人进去,小小的家舍只有两间正房,旁边还有一间柴房,屋内还有一个老太太,想必是这老人的妻子,这荒山野岭之地,只有这老夫妇二人厮守,倒也实属不易,
见有客来,老婆婆下厨烧水做饭,翠浓忙进厨房帮忙,谁知她从未做过这些家务活,只觉得笨手笨脚,帮了不少倒忙,那男孩见此情景,让翠浓去照顾秋喜,他便挽起袖子麻利地做起事来,他虽然是一个男孩子,干起厨房里的活来,竟是有板有眼,不一会儿功夫,就与那老婆婆一起做好了一桌热腾腾的饭菜。
吃过饭,男孩又煮了一大锅姜汤,翠浓与秋喜都热热的喝了一大碗,老爷子与男孩睡在外屋,老婆婆和两个女孩子住里屋,只听雨打屋顶点点滴滴,倒是别有一番韵味。
那老婆婆年高之人,再加上劳累了一天,躺下不久之后就睡着了,秋喜吃了药,又喝了姜汤,似乎精神好了一些,这才把事情的原委从头细细的写了出来。
原来这些天来,每逢身上的银两用光,秋喜便会出去想法子“弄”些来,她自然不会去找那些原本就很可怜的穷苦人家下手,只会去找那些钱财来路不正的富户“暂借”一些,这次也是她运气不好,镇上唯一的富户家里一个月前刚刚丢过东西,府上自然防范严密,她一进府院即被发现,虽然她轻功了得,勉强逃出,却因右手受伤,险些被擒,多亏了这男孩相救,别看他年纪小,却有一身不错的功夫,尤其是射箭,可以说是箭无虚发。
男孩把她带到树林中,秋喜虽是疼痛难忍,却不放心翠浓,要他先去把翠浓带来。
翠浓听到这里,心内大为感动,秋喜为了她们的生计,竟然冒险如斯,危险之际并不求自保,而仍想着自己;那男孩却不知是什么来历,何以对我二人如此关照?
怀着满心的疑问,翠浓久久不能入睡。
第二天一早,三人起身,秋喜的烧也退了。男孩为老两口挑满了一缸水,劈了一堆柴,又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放在老人手中:“我们姊妹叨扰了一夜,给二老添麻烦了,这些银子请收下。”
老人推拒不收,那男孩却道:“二老年事已高,这点银子,只是我们三人的心意,但请收下!”
吃过早饭,三人告辞上路,二位老人依依不舍的相送。
走不多时,那男孩突然笑道:“不知道我的来历,你们心里必然有些疑惑吧?”说着转向翠浓,“你可还记得会芳楼的珍珠么?”
翠浓仔细端详那男孩,半晌方悟道:“原来是你!”
“当日多蒙你相救,不然,展扬也不会有今天!”
原来,这展扬正是当年翠浓当日救下的小男孩,短短两年时间,他竟然粗通武艺,又习得一身好箭术,身子长得高了,面容也有些变化,加上当年翠浓也没有仔细看他的长相,难怪一天多的时间,竟没有认出他来。
此时相见,翠浓不由得满心欢喜,平日里不喜多言的她,竟笑道:“怎么,看在我与你干妈姐妹相称的份上,你可是要叫我一声姨姨的啊!”
展扬却满脸通红,喃喃道:“其实你比我也大不了几岁,我不叫!”
翠浓道:“那叫声姐姐也可以!”
展扬脸涨得更红,半日粗声道:“不!我只叫你翠浓!”
看他的神情甚为怪异,翠浓不解其意,秋喜却似若有所悟,只是不出声的偷笑而已。
翠浓忽然心里一动:“那么,你是如何找到我们的呢?又刚好救了秋喜?”
展扬一听她不再坚持要他叫姐,忙道:“我自从离开会芳楼,也吃了不少苦,但所幸运气不错,还是遇到了好人,学到一些防身之术,师父允我探望家人,我没有别的亲人,除了干妈珍珠还有……你!”最后这个你字,几乎没有声音。
顿了顿,展扬继续说道:“于是来到会芳楼,见到了干妈,谁知竟得知你已离去,原本我也想救你离开火坑的,于是我一路追踪那姓夏侯的官儿。可是跟了三天,也未见到你的人影,又不知你的下落,只好仍跟着探听,半个月左右才和他家一个马夫混熟了,从他那里探听出你竟从夏侯府神不知鬼不觉的失踪了!为此,夏侯风与芳纹翻了脸,最后,芳纹把你的身价银子退了一半,这才算完。只是这回我完全失去了你的线索,回到师父处禀明实情,这才再度出来寻找你的下落,天可怜见,教我寻了近六十天,竟在大街上偶然遇见!”
翠浓接口道:“你我只有一面之缘,你怎么能记住我的样子?再说,我也易容改扮了啊?”
展扬得意的笑道:“虽然只见过你一次,但你的样子却如刀刻般留在我的心里,当日那老鸨叫人打我,原本与你无碍,你却挺身相救,在你只不过中举手之劳,在我却是天大的恩情,离去之后,每每念及于此,并不敢忘记你的容貌。你那与世无争淡雅的气质,原非一般人能及,更何况你有一双如寒星一般的眼睛,似乎能够看透人间世情,见过一次,便不能忘怀!
后来,我便一直跟随你们,暗中保护!”
翠浓蛾眉微皱:“这就是你的不是了,既然如此,为何不出来相认?”
展飞的声音有些低沉:“原本我想与你相认,只是,我发现有人在践踏你们,心下怕他对你们不利,是以才躲在暗处,准备相机而动。”
翠浓听了,凝神沉思半日,方道:“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有那么二三十天了,总是觉得有些怪怪的,似乎真是有人在窥视我们。”
展扬接口道:“他却并未有任何举动,昨日若非情况紧急,我原本也不欲现身。”
翠浓看一眼身旁面色苍白的秋喜,摇头道:“不知我们该往何处去落脚?”
展扬道:“既然以我一人之力便可寻到你们,想来若是夏侯府的人与会芳楼的人若是认真派人找你,只怕终会被他们寻着!秋喜这回又惹下一场祸事,更何况还有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在暗中盯梢!此后之事,我们还要从长计议啊!”
翠浓心道:他还不知有个更难缠的呢—申夏欢一定也在四处寻找她们。
秋喜半日没有发表意见,此时突然举起手来指手划脚,脸上的表情却是兴奋莫名,似乎有什么重大发现。
路途之中,虽有笔墨,却无纸张,展扬伸手拾起一段枯枝,递给秋喜。
秋喜以枯枝做笔,在地上写了四个大字“湘西凤凰”。
三个月后,湘西凤凰山。
这凤凰山并不高大,山势却极为险峻,且听说山上时有猛兽,还有传言说山里有野人,所以少有行人经过,可是,在晴朗的日子里,目力极好的人可以看到,在远远的层峦叠嶂之中,竟似有缕缕炊烟升起,待仔细辨认,却又似乎是缭绕的云雾。
翠浓三人,却正是在这凤凰山上一个隐僻的所在,结草为庐,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每日里展扬上山砍柴打猎,秋喜伤好后下厨做饭,闲暇时还种了几畦青菜,翠浓不擅家务,却写得一手好字,展扬每每将猎来的皮毛送到市集出售之时,便会为翠浓带回新书,翠浓每日抄写不倦,有时还会画上几笔。虽然这里荒无人烟,离最近的村落也要翻过五六个山头,走上三五天,但三个人依然其乐融融。翠浓与秋喜洗尽铅华,荆钗布裙,有时明月在天,清风徐来,翠浓也会调弦奏乐,琴声低回,勾起三人无限的情思。
转眼间,又是三年时光。
三年里,翠浓出落的越发楚楚动人,就像是一枚成熟而饱满的水蜜桃,散发着诱人的魅力,而山里的风,山里的水,加上打猎砍柴这些体力活带来的锻炼,使得展扬也长成了一个健壮的小伙子。
三年里,他倔强的不肯称翠浓一声“姐姐”,有时也怄得翠浓不轻,秋喜曾经指点他,“姐弟相称,再做打算!”
可是他就是不听,仿佛这“姐姐”二字一出了口,这名份就定下了,是以宁可叫翠浓“喂”也坚决不叫一声姐姐。
翠浓有时也会生气,任他“喂”上一百声,也不理会他,怄得展扬也生了气,干脆出门去打猎,三五天也不回来,这时翠浓便又会挂念,心神不宁的,抄书也总会出错。
每每此时,秋喜总会摇头低叹:不是冤家不聚头,这一大一小两个冤家,也不知前世是谁欠了谁的? 这一日,展扬打猎未归,翠浓抄书抄得有些倦了,出门闲逛,采了几朵不知名的小花,半日方回。
离他们的小屋还有一段路程,忽然听得屋内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先是一些什物被摔到地上的声音,接着一个男人的声音:“你这贱人,吃里扒外,净把我到手的美人放跑了,你若是识相,快快招来,省得我不顾兄妹情份,对你动手!”
翠浓本是冰雪聪明的女子,心念电转,这是夏春欢追来了,看来他是对阿喜带她私逃之事极为不满,她明知夏春欢实在是心肠狠毒,却也不忍让这已经为了她吃了不少苦的阿喜再受拖累。
可是若是这么冲动的闯进去,必然难逃夏春欢的辣手,这可如何是好?
情急之下,翠浓心中一动,忽然想起当日珍珠送给她的荷包,她记得珍珠说危急之时再打开,此时那荷包正在他的怀中。
翠浓急忙掏出荷包,打开一看,里面放了两只小瓶,一黑一白,触手冰凉,似乎是玉石质地,还有一幅锦帕,她一见,不觉十分失望,片刻,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展开锦帕,只见上面写道:“瓶中药粉,为易容药粉。黑瓶中为上色药粉,可做点痣及上色之用,用时加少许水,往需要处涂抹,开始为鲜红色,随之加深,待颜色变为所需颜色,用布抹去,即可;白瓶中为褪色药粉,可除去肌肤上的黑斑、胎记等。使用时将其加水溶解,涂于需要处,等颜色回复肉色,即可抹去。注:上色药粉水洗不会褪色,唯有用白瓶之中的褪色药粉方可除去。使用者必须小心谨慎,否则容易适得其反!切记切记。”
翠浓读罢,不由计上心来,夏雪欢这班男人苦苦寻她,不就是因为她生得貌美么?不如用这上色药粉毁去美貌,岂不可以省去麻烦?
想毕,翠浓掉头回去,在泉眼处掬了一捧清水,调了一些药粉,胡乱抹在脸上,想想仍觉得不够,于是再调了一些,再抹了一些,然后以水为镜,只见从额头到下巴,一块一块的颜色渐渐变深,终于,成了一块深一块浅的青色。翠浓方才满意,撕下一块衣襟,沾湿后抹去脸上药水。
在外生活的这段时间,翠浓见识到不少人心的险恶,也使她变成一个心思细密的女子,她生怕夏春欢会搜她的身发现这神奇的药粉的妙用,于是在泉水边找到一个小洞,把那荷包藏了起来,又故意把头发扯得乱蓬蓬的,还把那些采来的野花插了一头,对着泉水又照了照,当日的脱俗美丽的少女,已然变成一个满面青记的女疯子,这才转身向小屋奔去。
还未踏进屋门,就听到屋内一阵剧烈的声响,随之是一阵男子的狞笑声:“我看你到底说不说?”
翠浓不敢耽搁,一头撞入房中,房内申氏兄妹二人不由一愣,秋喜倒在地上,面色苍白,嘴角已现血痕,申夏欢满面狰狞之色,双目尽赤,显见是寻找二人多日,此番一见,不由得将多日来的满心怒火,全部发泄到自己亲生妹子的身上。
此时他忽见一个面貌丑陋的女子闯了进来,更是如同火上浇油,不如分说一脚踢向翠浓:“你这丑婆娘,来送死么?”
翠浓长了这么大,从没有人碰过她一指头,一进门就挨了这一脚,不由哎哟一声,倒在地上。
秋喜本已被折磨得死去活来,此时定睛细看,才看出这丑女竟是翠浓,她不由得连连向翠浓使眼色,示意她快跑。
翠浓微一摇头,抬头看着凶神恶煞般的申夏欢,平静的说道:“你不是要找我么?”
申夏欢又是一愣,仔细打量这个丑女,这才发现,美人虽已不复,便那双如秋水般的双眼,仍保有往日的风华。
他不由得问道:“你怎么成了这副模样?”
“你后悔四处寻找了吧?徒然浪费时日罢了!我原本素有隐疾,不能见日光,被风吹,这不,一路上风吹日晒,我就变成了这副模样!”翠浓仍是淡淡的。
申夏欢沉思了片刻,突然冲了出去,翠浓伸手拉起秋喜,把她扶到床上躺好,还未及问她是否安好,一桶水迎面泼来,原来这申夏欢仍是不死心,他本是此中高手,所以想到她可能是易容改扮,这才用水泼她。
谁知翠浓不闪不避,一任那桶水兜头泼下,从头上脸上直流到全身。她面的青记,不仅没有被水冲掉,反而因为沾了水,颜色更加深了,原本白暂的面庞愈加令人感觉丑陋。
翠浓伸手拿起床头的一条毛巾,抹去面上水珠,申夏欢一把夺过毛巾,仔细看去,上面也没有一丝颜色,他这才完全死心,长叹一声,也不多言,伸手欲拉秋喜,看样子是想带秋喜一起离去。
翠浓躲过一劫,正在暗自庆幸,但见他如此举动,又见秋喜身躯发抖,看样子是恐惧之极,心内想道:此人虽为秋喜的兄长,但他心狠手辣,不能把秋喜交给他。
她不顾一切挺身而出:“你不能带走她!”
申夏欢道:“她是我妹妹,你凭什么来管我家的事?”
翠浓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勇气,完全不似她平日的娇弱,挺胸道:“这里是我的家,她是我的朋友,她不愿意做的事情,你不能勉强她!”
说着,转向秋喜:“如果你愿意随他去,那么你就点点头,不愿意的话,你就摇头!”
秋喜闻言,忙不迭的摇头。
申夏欢看着这两个弱女子,笑道:“你要她留下,也行,我不嫌你丑,你陪我睡一觉,我就留下她!”
翠浓心里愤怒,眼里似乎要滴下血来,沉吟半日,不顾秋喜无声的哭泣,转身向里,一粒粒的解开衣扣!
申夏欢原本对变丑的翠浓已毫无兴趣,但此时见她这种逆来顺受的样子,竟别有动人心处,他不由得色心大炽,放开秋喜,来到翠浓面前。
翠浓无助的闭上眼睛,只觉得他那急促的呼吸越来越近,在心底暗暗希望他能够信守诺言,放过秋喜。
就在此时,只听一声惨呼,申夏欢身子向前一载,翠浓张开眼睛,只见一只利箭穿胸而过,那箭尾还在微微颤动,申夏欢嘴角流血,双目圆睁,竟然已经倒在翠浓的脚下。
翠浓隔窗望去,只见展扬面色铁青,铁弓犹在手中紧握,翠浓顾不得掩上衣襟,奔到门外,扑到他的怀里痛哭失声。
待她哭声稍住,展扬为她整好衣服,扶她进屋后,一探申夏欢的鼻息,咬牙道:“让这恶贼死得太快,便宜他了!”
秋喜眼见恶兄被诛,却并无一滴眼泪,只是失神的躺在那里。
展扬掩埋了申夏欢的尸体,回到房中,为秋喜和翠浓检视了伤势,所幸二人都是轻伤,他这才放下心来。
炖了一些汤药服侍二人喝下,安顿好之后,才注意到翠浓脸上的变化:“你怎么变成这幅模样?”
翠浓还未及回答,只听门口一阵马蹄声,随后传来几声轻轻的敲门声:“请问有位玉翠浓姑娘可是住在此间?”
翠浓与展扬相视一眼,心内大奇,这又会是谁呢?
展扬一言不发,前去开门,只见一个青衣男子,正含笑站在门口,他风神俊朗,虽然满面含笑,却仍似乎隐隐有一股天生的威严,令人不敢逼视。
展扬心内想道:不管有多少人寻来,索性今天全部做一了断!
将身子一侧,让那男子进来。
翠浓原本在斜倚在床头,见有生人进来,忙起身让座。
那男子躬身一揖,笑道:“在下杨明生,曾与姑娘有一面之缘,此番前来……”
话刚至此,却见翠浓面上青痕,竟然怔住。
翠浓一见此人,却觉得说不出的熟悉,及至见到他那双寒星一般的眼睛,忽然若有所悟,原来此人,竟是当日翠浓在红袖楼头所见。
原来此人当日在红袖楼头惊鸿一瞥,虽然对翠浓大为倾心,但后来发生的事情,才让他真正对她产生的兴趣。
杨明生的外祖母乃先皇之妹,其父又是朝廷重臣,家世显赫。
而当日夏侯风为翠浓赎身,正是为了将其献给杨明生之父。
杨明生听说夏侯风欲把一个美貌女子献给父亲,但那女子却半途逃了,他不由得对这女子大有兴趣,后来竟发现这女子正是与自己有一面之缘的玉翠浓,于是不远千里追踪而来。
谁知此时一见,原本梦中的美人竟人未老,红颜已逝,不由大为失望,一时之间怔在当地,不知该如何是好。
此时翠浓心内也是波涛汹涌,若当日是此人为她赎身,她会毫不犹豫的和他走,而此时,她低头沉思片刻,方道:“以往我容颜娇艳之际,所有的男子都对我千依百顺,而如今我隐疾发作,不但而今面有青记,这青记还会一点点的扩散,也会许布满全身。你还会要我和你走么?”
杨明生闻言,也是半日不语,方道:“请恕在下直言。在下钟情姑娘,原是因为姑娘之绝美容颜,而今,姑娘虽患有奇疾,在下仍可延请名医,为姑娘救治!”
翠浓还未答言,展扬却在一旁紧握双手,沉声道:“我不在乎,即使你永远这个样子,在我心中,你仍是最美丽的女子!”
翠浓心内一阵温暖,她转向杨明生,笑道:“你尽管请医生来好了!”
尾声:
半年之中,杨明生请尽天下名医,但都对翠浓的“病”一无用处,终于,杨明生带着家人离开此地。
三年之后,洞庭湖边,一间小小木屋门前。
一个青衣女子手中抱着一个小小婴儿悄然而立,那婴儿双手乱抓,双手乱蹬,手上脚上的银铃叮当作响。
房内传来一个女子清脆的声音:“阿喜,小喜儿饿了吧?米糊这就好了!”
不一会儿,一个身材高挑,眉目如画的女子手捧一碗米糊从屋内出来,与那被叫做阿喜的女子一起给婴儿喂食。
两个人正忙活着,隔壁张家娘子匆匆而来:“翠妹妹,借一把葱吧?”
那被叫做“翠妹妹”的女子笑道:“张家嫂子最是会说笑了,记得要叫我展家娘子,不要再叫我翠妹妹了,我家阿扬会不高兴的!”
说着,从屋边畦里拔了几把葱,又不知从哪里摸出几只菱角,一起塞到张家娘子手里,说道:“够了么?”
张家娘子笑道:“尽够了!阿扬兄弟还没有回来呢?小喜儿长得越发漂亮了!对了,我家堂妹让我问问你,你平时都用什么搽脸,怎么这脸蛋儿白生生的,一点也不像水上人家的娘子!怪不得阿扬兄弟对你那么疼爱,两口子从来没有红过脸!”
这女子正是翠浓。
翠浓一听,脸微微发红,从屋内摸出一个小包,递给张家娘子,道:“这是我和秋喜自己制的搽脸油,我们姐俩儿用着倒好,我们原不惯这水边的生活,手上脸上总是裂口子,用了这个,倒好多了!嫂子若是不嫌弃,便拿去用吧!”
张家娘子又抱着小喜儿玩笑一回,方自去了。
秋喜去厨房整治饭菜,翠浓抱着小喜儿在门首远眺,只见夕阳西下,映着湖水也闪着金光,目光所及之处,一艘小小的渔船正飞速驶来,翠浓不由得嘴角含笑,转身对屋内秋喜道:“阿喜,我们快些摆饭吧,阿扬他回来了!”
第七章 薛红影
阎君案前,女子之魂默默不语,她刚刚饮下了记川之水,又记起了前生往事,想起秋喜的多情相助,展扬的悉心呵护,都使她感动不已,而一想起自己的夫君,她在心底则是甜蜜之中混合了一丝愧疚,就是因为自己的任性,才与深爱自己的夫君暂时别离。只是,想必夫君是可以体会她的小小心思的,纵然是仙家,也有着为外人所不知的难过,其实最大的敌人,却是寂寞,仙界中平静而刻板的生活,原是只是心如止水的人儿才能过得,而红尘中的种种情事,又是多么令人眷恋啊……而夫君,也许会与她一起感受这来这不易的真正生活的激情吧?
面对阎君微显不耐的面孔,她故做不知,坚持着要去体会下一世的轮回。
金秋九月,菊正黄,蟹正肥。
后园里,薛府的老夫人正端坐赏菊。
今年的秋菊,开得正好,九月里秋高气爽,正是一年里难得的好天气,老夫人虽已年近古稀,却是身体硬朗,精神矍铄,赏菊之余,眼角已瞥到一双孙子孙女正沿着湖边小径嬉闹着前来。
左边的少年正是孙子洪英,老夫人一见他,总是不由得喜上眉梢,右边的红衣女孩红影,却让老夫人大皱眉头。
只见她生着一张甜甜的苹果脸,红润的圆脸上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一双慧黠的眸子,又黑又亮,不笑时也微微上翘的嘴角,让人见后只觉得可亲,一笑时腮边的小小酒窝,更使这身材娇小的女孩子分外惹人喜爱。
只是,这些优点却是老夫及薛府上下都视而不见的,他们眼中的她,只是一个贪吃馋嘴的女孩子。
当年这对龙凤胎出生时,明明是红影响在前,洪英在后,谁知这一前一后出生的两个娃儿,心性竟是如此不同!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甫一出生,这两个娃儿就显露出了不同之处,洪英每天不但要吃要喝,还喜欢大人抱着,如果自己多躺一会儿就会小嘴扁呀扁的要哭,那小模样儿,不论谁看了,也会心疼的。而红影呢,从小就不粘人,只是一定要吃饱吃好,只要吃饱了,就一个人躺在那儿玩,嘴里还得吮着大拇指,一天不抱她,也没有关系,可是只要是吃不饱,她就会哇哇大哭,那哭的就像火上了房似的。
到这姐儿俩一周岁生日的时候,按照风俗给红英抓周,原本是没有红影的事,可是这小丫头却不干了,非得要到跟前儿去,小手一下子就攥住了一把锅铲,还高兴得把一大桌的东西全给“炒”了!
唉,那时还没有看出来,这闺女,竟有个“馋病”!
从打有些懂事后,就因为分果子时说了句“红英是弟弟,你要让着他”,她就记住了,从此只让红英叫她妹妹,而她,就为了几个果子,仨瓜俩枣的,就改口叫红英哥哥了,反正他们两人落地也差不了一会儿,只是,这红丫头的古怪,还多着呢!尤其是这吃上头,也不知这丫头的牙齿舌头是什么做的,什么好吃吃什么!一天到晚嘴不停,也亏了她成日好动不好静,所以没有吃成一个大胖子。
除了桂花糖、糯米糕、糖炒栗子、冰糖莲藕、莲蓉包这些女孩子爱吃的小零食,她是不论荤素大菜还是精美小炒,是无一不喜,无一不爱。
也亏了她的好记心,无论什么好吃食从产地到作法,她是无一不精,只要吃过,竟能过“口”不忘!
只是,红影还有好些个千奇百怪的毛病,比如说她好吃,也好研究菜谱汤谱,却对油烟味敏感,一走近厨房就会打喷嚏流眼泪;好好的肉不吃,专吃鱼头鹅爪鸡皮鸭脖子这些“边边角角”的“下脚料”,还说吃这些,才是最会吃的食客;世上那么多的颜色都不喜欢,只喜欢穿红色的衣衫,她一看到或是闻到好吃的东西时候,跑得像一阵风一样,真是佩服他爹爹未卜先知,给她取了这个名字,真是像一团红色的影子;最离奇的是,她从五岁那年就打定主意,一定要嫁给天下厨艺最高的厨子……别的怪癖嘛,府中上下倒不太追究,只是自那年她吃了一道八宝鸭子后,眼里泪光莹然的握紧小拳头狂喊道:“我要嫁给天下最有名气 厨师!”全家人都愣住了,老夫人还笑小孩子家不懂事乱讲话,还是知女莫若“父”,小妮子的爹爹好生着急,一再诱导,小姑娘家要端淑贞静,谁知红影屡教不改,最后被她老爹薛宝仁用家法修理了一顿后,小嘴噘得老高,虽然从此不再把嫁一个厨师挂在嘴上了,但却仍在心里暗下决心,要嫁给一个给她烹调美食的老公,谁让她命中注定好吃却又无法自己下厨呢?
随着她渐渐长大,她这种想法越发的根深蒂固,因为自己的身份,她不可能像洪英那样总是有应酬,家中厨房里的菜式再好吃,也不及外面的美食更让人有新鲜感,就是想经常换厨师,恐怕家里人也不会同意的,再说人家也没有什么过错,怎么好把人家请走呢?
外面的美食虽多,可是红影又不是男孩子,又不能总是到外面的酒楼食肆里去大吃大喝的,叫红英给带回来吧,小点心尚可,只是那些热菜和汤羹却是一凉了,味道就会完全不一样了,所以,红影一向还有一个小小心思,那就是能常常出去吃一些外面的美食。
这不,她刚刚在听洪英给她讲前日随父去赴宴,吃到的一道美味菜肴,听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却偏偏吃不到,嘟着小嘴就过来了。
给薛老夫人请过安,老夫人忽然想起一事,道:“明日你舅母带着你表哥和表妹过来赏菊,你们两个人都要好好招待,尤其是影儿,不要和你表哥斗气!”
红影正是心情不好,现在一听祖母又这样特别的“叮嘱”自己,心下更是不快,嘴里嘀咕着往湖边去看鱼儿了。
其实表哥贾辛元与她也没有什么,只不过上次去舅舅家做客,她见席间有一道醉蟹味道特别,就多吃了几块(其实那一盘几都被她给“包办”了), 加上多喝了几杯,谁知肚子不争气,下午在园子里玩时,去“更衣”好几次,当时辛元就暗里偷偷笑她,晚上吃饭时,又有她爱吃的卤水鸭肫,她顾不得肚子,又大吃起来,结果疼得直冒冷汗,被辛元编了一首歌谣笑她,到现在她还记得辛元摇头晃脑的样子:
“薛家有女美如花,却是一个大肚王。
生就一张馋嘴巴,发誓定要吃八方。
菜未上桌涎水流,席未摆正她先尝。
最是可怜醉抢蟹,腹中作疼仍吃光!”
要不是她冲上去握住他的嘴,不知他还要唱出什么来呢!亏他读了那么多的书,也不知读到哪里去了,不会是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吧?还真没有尝过,狗肉是什么滋味,会不会很好吃呢?好吧,去找花匠老王的那只小狗阿花聊聊,顺便问问它,它的肉好不好吃! 且不知红影是否研究出狗肉的味道,反正她顺便到厨房那儿晃了一圈,拎了几根肉骨头,只见她和阿花一大一小,津津有味的啃着肉骨头,要不是吃相“凶恶”了些,倒像那幅什么行乐图了!温暖的阳光下,她们的身影竟如此令人神往,真没要想到,还会有如此吃相的美女!
果然,第二天一大早,表哥辛元和表妹辛香就随着舅母一起来了,辛元一见她,就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她,果然红影沉不住气,问道:“怎么了?难道我的脸上粘着饭粒么?”
“饭粒倒是没有,只不过,只不过……”他故意顿了顿,“只不过总想请问红影妹妹,你每天嘴巴不停,为什么不发胖呢?如果别人像你那样吃,一定腰会像水桶啊!”
红影本要发作,一想到祖母的叮嘱,不由得假笑道:“这就是上天待我不薄了,天都让我吃得过瘾呢!”
“小姑娘又馋,嘴皮子又厉害,将来怎么嫁得出去啊!”辛元连连摇头。
“这事,就不劳你贾家大少爷操心了。再说了,我总总认为,人生着嘴巴,最重要的是做两件事,一是吃饭,二是说话,所以我一定善加利用,不辜负上天给我这张嘴!”红影樱桃小口一噘,转身便向外走,说道,“我去厨房给舅母安排中午的菜单!”话音未落,人已去得远了。
这里洪英陪着表兄妹谈天说话,红影却是一上午没有再露面,直到午饭的时候,才又见到她。
客人移步西花厅,红影却先迎了出来,笑道:“舅母,今天的菜单是我安排的,现在有些秋燥,那汤是特别为您炖的,你在这边和祖母、父亲母亲一起吃,让表哥表妹和我们在这边吃,也好多说说话!”
薛老夫人见红影说和头头是道,含笑点头:“影儿也懂事了,今天辛苦,多吃点啊!”
红影连连点头,得意之情,溢于言表,辛元在旁边嘀咕了一句:“不用说,她也不会少吃的!”
红影明明听见他说的风凉话,却装做没有听到,心内暗道:“就你会笑话我,一会儿才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说话间,几个人已经依序坐好,老夫人、薛氏夫妇与贾夫人坐了一桌,红影与辛元对坐,洪英和辛香坐了另一张小桌。
少时,冷碟热菜一道道的上来了,别人桌上不论,单看红影辛元的小桌上,只见四冷盆是夫妻肺片、红油耳丝、酸辣黄瓜、泡椒凤爪,只见头两道凉菜上面漂着一层红油,看来是麻辣非常,而后两道菜黄瓜碧绿,凤爪洁白,泡椒绿中微微有些发黄,看上去并无什么。
红影面前摆着一杯菊花茶,辛元面前却摆了一杯烧酒,红影笑道:“表哥是否微觉秋凉,不如把酒烫烫再饮吧!红影不胜酒力,就以茶代酒了!”
旁边早有丫环过来,把一壶烫好的烧酒放在红影身旁,红影将冷酒换去,为辛元倒满热酒。举起手中茶杯道:“表哥善饮,就请多喝几杯!”
辛元不疑有他,酒到杯干,一杯烧酒喝下去,只觉得热热的一条由口中直到腹内,不由赞声:“好酒!”
红影笑道:“表哥觉得秋凉,可红影却觉得热得很呢,给我端一碗冰镇酸梅汤来!”
红影为他挟了一片肺片,又倒满一杯酒。辛元吃了一口,真是又麻又辣,不由得又端起酒杯,饮了一口。谁知吃过辣味后,再喝热酒,一烫之下,就会觉得更辣。
红影知他原本就不太能吃辣椒,却偏又给他挟了一块凤爪,须知这泡椒凤爪经过泡制,白白的凤爪却比普通辣椒还要辣上几分,尤其特别的是,这种辣不是直通通的干辣,初时不觉,可余味无穷,辛元怎知其中厉害,吃完了大半个,方才觉出辣来,此时之辣,却与那寻常的麻辣味道不同,几乎辣出他的眼泪来,他一边用衣袖擦汗,一边抬眼看红影如何吃得这般辣味?
红影原本就好吃辣,是无辣不欢,此时更是如鱼得水,只见她吃一口凤爪,再就一口黄瓜,觉得辣了,就喝一小口冰凉的酸梅汤,真是有滋有味!
他本是极聪明的人,心下有些猜到这是红影在捉弄自己,但又不能完全肯定,只好静观她还有什么花样。
红影一见辛元放下筷子,忙回头让丫环快上热菜。
一时,又是四样热腾腾的“辣”菜摆了上来,剁椒鱼头、辣子鸡块、干煸豆角,还有一碗,看上去却十分清谈,却是一碗青菜豆腐。
辛元被辣了半日,满桌之上,却似总无一样可吃,只有那剁椒鱼头似乎还辣中略带甜味,要知道甜可解辣,这道菜却还勉强可以入口。
他满心希望着捱到上些米饭,方可解去口中之辣,谁知红影却偏生像知道他的心思:“表哥必要喝完壶中之酒才可用饭,不然,祖母要怪我待客不周了!”转向旁边伺候的丫环:“酒已冷了,表少爷不饮冷酒,快换热酒来!”
辛元又是烈酒,又是辣菜,吃得是涕泪交流,眼见那碗青菜豆腐,本想吃一口解解辣,却怕又是红影的“圈套”,迟迟不敢下箸。
他在这边被辣得可以,红影却吃的心满意足,不亦乐乎!
红影吃的畅快至极,一边大口家吃菜,一边喝着冰凉酸甜的酸梅汤,一边偷眼看辛元的窘相,一边还要挖苦表哥辛元:“表哥,你多吃些菜啊,不要客气嘛!”说着,伸手为他挟了一筷豆角,只见除了两条豆角外,全是红红的辣椒,这却叫口中就要冒出烟来的辛元不敢再试了。
但折腾了半天,他实在是没有吃到什么东西,于是他鼓起勇气,夹了一块豆腐来吃,也合该他倒霉,那豆腐可是红影特别炮制的,虽然菜汤里一点都没有辣椒的影子,那豆腐却是用极辣的辣汤煨了整整一个上午才做好的,反倒是最后才下锅的青菜,倒没有那么辣了,这一口豆腐吃了进去,辛元更是火上烧油了!
眼见他满面通红,满头大汗,平日里那张专会嘲笑别人的利嘴似乎也肿了起来,红影心内不由暗笑,自己花了一上午的心血才想出的最辣的一道菜,竟然真的派上了用场,而辛元被她整得也够了,红影深深知道,做人有时不要太过份,要给别人留有余地,,于是决定放过他,低声吩咐小丫环送上过了凉水米饭,辛元草草吃了两口,感觉好像嘴里也没有那么辣了,似乎已经失去了知觉。
这顿难捱的午餐终于结束了,辛元又勉强陪着母亲与妹妹在薛府盘恒到下午,才一同离去。听说,他回家后嘴巴肿了三天,而喉咙,则哑了将近半月!
其实这倒让红影心内有些过意不去,她只是气辛元总是油嘴滑舌的讽刺自己,想给他一个小小的教训,倒不想让他如此之惨,也怪他平日里吃不惯辣味了。
红影少不得又精选了几样滋阴去燥的汤粥,让厨房精做了她亲自送了过去,舅母不知情,还一再夸奖红影懂事呢。
只是后来洪英向爹爹告了状,结果被责罚不说,还被威胁道:“再惹祸,就把你送到尼姑庵去反省!”
红影不由脱口而出:“那还是要去城东那间,那间虽然说路途远了些,但是素斋做的可真是一绝,就算没有肉吃,我也可以将就了!”
真让薛宝仁老先生哭笑不得。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已是初冬,万物凋蔽,红影独对红泥火炉,痴痴独坐,甚是无趣。
眼珠忽然一转,想起昨日洪英说起城内新开了一家三绝楼,那里的菜式别具一格,尤其是几道招牌菜更称得上是色香味三绝样样具备,一念至此,食指大动,恨不得立时飞到三绝楼去大吃一顿。只是她却知道,平日里在家中顽皮淘气都算不得什么,要是擅自溜出门去,万一要是有什么事或是被发现了,可不是闹着玩的,因为她毕竟是薛家的大小姐。
一边是美食的诱惑,一边是祖母、父母生气的面孔,红影真是有些左右为难。 想来想去,还是美食占了上风,她决定偷偷溜出去,赶快吃,吃完赶快回来。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装了些银两,随便找了身衣服换上,趁园内无人,匆匆忙忙的从后门溜了出去。
嗯,好像从来没有一个人在大街上逛过,虽然天气有些寒冷,但街面上仍然有着不少行人,红影无暇东张西望,只是沿着大街一直西行,直奔三绝楼而去。
眼见三绝楼就在眼前,红影高兴的就往前冲,一不留心,被绊了一下,跌倒在路边,气呼呼的爬起来,回头一看,绊倒她的,竟然是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人,只见他明明绊倒了她,却丝毫没有不安的神色,仍是笑吟吟的望着她。
红影见他年高,加之自己时间紧张,所以不想与他啰嗦,只是拍拍身上的沙土,只想接着赶路。
但那老人却不放过他,笑道:“小姑娘有什么事情,竟急成这样?”
红影心道:我不与他理论,这老人却找上我了!
当下,并不答话,回头便走。谁知那老人竟又绕到她的身前:“小姑娘,不回答别人的问话,可是不大礼貌啊呀”
红影一听,心下有些怒意:“你绊倒了我,一句客套话都没有,还要教训我没有礼貌?”
老人一笑:“小姑娘,我是有年纪的人了,腿脚自是有些不便,刚才之事,却是老夫不是了。只是不知你匆匆赶路,是否有什么急事呢?”
红影本想告诉他自己是着急去吃好吃的,只是一想,怕这老人也笑话自己馋嘴,把话咽住了。
可那老人却似乎认定她了,偏偏缠着她不放:“我老人家没有别的,只是见不得别人有事不说,小姑娘,你到底是要干什么去呀!我见你走得甚急,脸上却无忧色,想必是有什么好事,所以忍不住,一定要问一问!”
红影生平虽然毛病颇多,但却从不说谎,现下只求早些脱身,只得说出实情:“我是听说前面新开了一家三绝楼,所以想去尝鲜!”
那老人哈哈一笑:“看来你这小姑娘也是深爱此中之味啊!只是你可知道,这三绝楼有哪三绝!”
“我还未曾去过,怎会知道?”红影一脸困惑。
“一绝,是主人绝。此楼主人,本是大富之家,但因他的好吃,把好好一份家业吃光喝净,所以才开了这家三绝楼!”老人语出惊人。
红影纳闷道:“不会吧,吃能吃多少?我还从未听说有人能吃穷的!”
老人笑道:“想来你可能也听说过,吃不穷,穿不穷,赌对冲。可你有没有听说过,坐吃山空这句话?”见红影点点头,他接着娓娓道来,“此人姓赵,名古星,原本有着一份好好的家业,只是他平日里一不问生意,二不管田产,只是一名心思遍访天下美食,其实这原本也不会败家,但他不仅自己好吃,还结交了无数同道中人,最后发展到不是他一人吃,也不是他一家吃,而是有三五成百的人一起吃他的。成日里不是到处寻找美食,就是自己下厨研制,最后,从原材料的种、养、选都一一自己动手,全部的心思都投到其中,只要有美食,他就什么都不顾了,生意没有人管,田地没有人种,最后,只剩下不多的银两,那些酒肉朋友也全部作鸟兽散了,还是他家一个忠心耿耿的老管家,建议他自己开一家饭馆,一来不负他的一身好厨艺,二来可以满足他对美食的追求,同时还可以糊口。所以,这三绝楼的第一绝,就是它的主人赵古星,此谓人绝!”
“那第二绝呢?”红影听得了入神,竟也不急着走了,乖乖在一旁听老人“讲古”。
“第二绝么,便是由这赵古星身上来的,他既热衷美食,又潜心其中多年,所以三绝楼的菜式,别具一格,不仅每有新菜推出,另外每道常见的菜式,也有不同的做法,故而,这第二绝,便为菜绝。”老人顿了顿,接着道,“最后一绝么,在这三绝楼,是绝对的看人下菜碟,凡是真正好吃并懂吃的客人,在这里会得到特别的优待,也就是说,能够吃到别人吃不到的美味,否则,就算你是天皇老子,也只能吃到平常的菜式,而无缘品尝到赵老板的亲手烹调,此谓客绝。只是,如今世上之人,好吃者甚众,但真正懂得食中之真义的,却少之又少,故而,这赵古星却也是寂寞非常啊!”
红影听得兴起,恨不得立刻就冲到三绝楼里去,品尝那些与众不同的美食,只是听那老人一说,她也自知自己大半是无缘尝到赵古星烹调的美味了,要知天下之人,但凡喜好某一事物,如果明知有极品在,自己却无法得到,那种心情,就像上百只蚂蚁在心上爬来爬去,心痒难熬,此时红影心中,正是此种心情。
她忽然转身仔细打量面前这位老人,只见他虽然衣襟褴褛,却收拾得很是干净,面目清矍,红影的大眼睛一转:“不知老爷子怎么称呼?”
“老夫姓张!”
“张老爷子,我看您也是此中高手,刚才承蒙您的指教,不如由我做东,请你去三绝楼小坐,不知老爷子意下如何?”
那老人哈哈大笑:“你这个小精灵!怎么,不嫌我老人家耽误你的时间了么?”
红影微微红了脸,笑道:“走吧!就给红影一个机会吧?我的肚子可是饿得咕咕叫了!再说,我还想听您多讲些有意思的事呢!”
于是,这一老一小,一起来到三绝楼.
虽然此时还未到正餐时间,三绝楼里却已是宾客盈门了,红影原本想着自己是一个女孩子家,找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坐了也就是了,可那老人却径直带着她上二楼,选了一个靠窗的坐位,坐定之后,早有小二上前招呼:“二位客官,不知想吃些什么?”
虽然问的是“二位”,可那双眼睛却只看着红影,先时红影只当这小二少见女客,所以有些不快,可再细看小二的神情,原来他也和天下许多人一般,有些势利,见那老人衣服褴褛,所以对他甚是冷淡,红影本是心细如发,见此不由得心内替那老人不平,眼珠一转,故意不开口,那老人一双利眼看尽世间人情,更是将小二的心思看了个十足十,故而也不接话,只是含笑静坐。
小二眼望着红影,连问了两声,却没有听到回应,只得转向老人:“请问二位现在点菜么?”
老人点头微笑,先向红影问了一句:“你可有什么忌口或偏好么?”
红影略想了想:“天下美食,我是来者不拒,要说偏好么?更好吃麻辣味道!”
“我们只有两个人,就少要几个菜吧!”
红影连连点头。
“时已初冬,秋藕正当令,来个凉拌藕片,只用姜醋,加少许糖。卤水拼盘,要豆腐,鸭胗、牛肚三拼的。手撕茄子,加青红辣椒。姑娘,你常日只在家中吃牛肉,今日叫你尝尝这里的牛肉,再来一个灯影牛肉!”说着征询的看了红影一眼。
红影心内有些疑惑,这牛肉吃得也算多了,什么红烧牛肉,水煮牛肉,酱牛肉,凉拌牛肉……只是却从未听说过什么灯影牛肉!嗯,今日定要好好尝尝!
老人见红影没有反对,接着道:“一个糖醋里脊,一个毛血旺,一个开水白菜,再要一个小姑娘爱吃的,蜜汁金瓜。汤嘛,初冬宜温补,来一个萝卜羊肉。再来一壶十八年陈的女儿红,给这小姑娘来一大碗醪糟。”
那小二见这二人点的都是一些再平常不过的菜式,心内以为今日这客人实在没有什么“绝”处,向后厨传了菜单,便去招呼别桌客人了。
这边趁等待上菜的时间,老人道:“但凡人生在世,最最少不得的,便是这吃喝二字,而吃更重于喝,排在第一位,只是这吃虽然简简单单一个字,却还有着无穷无尽的学问。
我们每个人生来就有一张嘴,一条舌头,可以分辨出不同的味道,就是应该尝尽天下美味,如果仅仅为了生存,而胡乱进食,则是对不起老天给我们的这张嘴了!
你还要了解——好吃者无坏人。大凡喜好美食之人,大多数为热爱生活,心地热诚之人,故而,好吃者无坏人。
而若认真论起吃来,还要先从环境说起,不论是吃豪华大餐还是清粥小菜,环境非常重要,不仅要清洁,温馨,还要与你所吃的食物所匹配,比如吃蟹定要依桂对菊,品细点饮清茶最好是临湖赏月。
而吃东西时心情同样重要,心情抑郁而暴饮暴食,则是一种浪费,而见美食而心急,亦会不能品尝出食物的真味,所以,进食时一定要保持一种平和而感恩的心态,方为食之大家!
其实说到底,享受美食,最关键的是与谁一同分享!一桌美食摆在面前,却偏偏对着一个这也不吃,那也不爱的人,想来你的食欲必将大打折扣,吃东西时,如果能与同好一起,则是人生一大快事!
小姑娘,相信你我定会是此中同好!”
那老人侃侃而谈,红影也听得入神,原来一个吃东西,人人自从生下来后每天都要做的事情,竟还有这么多的学问,两个人,却全然没有注意到,还有一个人,在一旁也听得入神了。
不多时,小二已经开始上菜了,老人边品尝,边向红影介绍:“初冬秋末,秋藕可以降燥温补,而这道凉拌秋藕仅用姜醋,更可将烘托出藕的清香与脆爽。手撕茄子一定要选长条形茄子,一掌长的最嫩,上笼蒸熟后凉拌,加入蒜泥香油,再加一些青红辣椒末,则更加爽口。卤水三拼,三种不同材料就有三种不同的口感,鸭胗咬劲十足,豆腐入味悠长,牛肚介于二者之间,这道菜给我老头子下酒是再好不过了。”说着,夹起一片薄薄的牛肉片,只见那肉片颜色深棕,似是能映出人的影子,“再尝尝这灯影牛肉,味道如何?”
红影吃了一口,不觉赞道:“嗯,果然与众不同!”
老人一笑:“看来今天我们这顿饭,定会吃得不错!你看,我们坐在二楼临窗,空气好,风景好,此为环境好;咱们一老一小对坐谈谈笑笑,此为心情好;你与我口味相近,此为恰逢同好!有此三好,再加上这三绝楼的三绝,岂不是好上加好?”
红影此时却顾不得说话,一边连连点头,一边还是埋头苦吃,那老人见此情景,笑道:“这里的灯影牛肉是可以打包外卖的,小姑娘,你现在不要吃得那么快,要细细品味,一会儿,还有好吃的呢!” 红影听了,不由得放慢了“吃速”,细细品尝起来,果然体会到几分老人所说的妙处,而且,仅仅几道凉菜,便可看出这三绝楼的菜式果然与众不同。
说话间,热菜也一一上了桌,老人先夹了一块糖醋里脊,细细品尝后,点头道:“嗯!这糖醋里脊虽然只是一道寻常菜式,但却最能体现一家酒楼的素质,第一,选料,只选中段脊椎侧的两条,一头四百斤的生猪,可用的不到半斤,也就四两左右;第二,味道,糖醋盐三种调味料的下料时间、份量都必须严格控制,否则必会破坏整道菜的感觉,不可以太甜,更不可以太酸,甜酸咸这三种味道生生不息,相辅相成;第三,也是最关键的,就是火侯,要做到真正的外焦里嫩,可不是说说这么简单的!若是有厨艺天份的,也要苦练三年以上,方可小成。
咱们面前这一盘,虽然火侯未到十足,味道也有了九成,只是略酸了些,但也是难得的了!”
红影已经吃了两块,却没有感到什么火侯不足,于是又吃了一块,闭上眼睛细细品尝,也只尝出有一点点略酸而已。
老人笑道:“你若想尝出其中不足,也要苦练,虽然你天性好吃,却也要苦练上至少三年!”
此时小二又端上一只黑色陶制大碗,里面热气腾腾的,只见上面一层红艳艳的辣椒,如小小的灯笼一般,一半浸在热油中,一半却露在外面,煞是好看,仔细看去,又有密密麻麻的花椒,再加上油烹青蒜的香味,真是令人食指大动。
老人用筷子拨开上面的辅料,道:“毛血旺,虽为上不台盘的大菜,却是嗜好辣味之人的最爱,你可知这些都是什么椒么?”
红影脱口而出:“辣椒和麻椒!”
老人摇头道:“也对,也不对。不错,里面是有辣椒,但辣椒又能分许多种,现在,这里面有最辣的朝天椒,还有略带甜味的泡椒,更有灯笼椒,不但有卖相,且皮厚,可直接食用,麻椒么,自然也有,更有鲜花椒,你瞧,这绿色的就是,虽然鲜花椒不如麻椒麻,但却别有一种鲜香的味道。这几种椒,按不同比例配合在一起,有的煮入汤中提味,有的直接用油烹来爆出香味,混合而成独有的麻辣味道。
有这样的调味料,不论是什么煮在里面都会鲜香可口,更何况里面还有毛肚,猪血、鳝鱼、腰花、肥肠、粉条……这么多好吃的,怎么了丫头,还不趁热快吃!”
原来红影只顾得听他说,竟然忘记下箸,经老人一声提醒,方才回过神来,执筷大吃起来,不一会儿,两个人就吃得头顶冒汗,面色发红了!
正觉得有些麻辣,开水白菜又上了桌,老人道:“吃一口,压压辣味。这道菜,看似简单,其实今天桌上最贵的,正是这道菜了!”
红影一听,非常吃惊,不就是一盘白菜么?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你先看这盛器,这可不是一般的容器,这是水晶盘,此等上品,岂是普通磁盘能够配得起的?这白菜,不是普通的白菜,而是产于高山,只用清泉灌溉的高山白菜,就我所知,只有一座山上可以出产,一年只可种一季,一季只产30棵,在烹调时再去去黄叶老帮,剩下净菜也就25棵左右,你说,这白菜来之不易吧?
再说这开水,这也不是普通的开水,取趵突泉之泉水,再以牛骨熬制成乳白色高汤,再加入辽参、当归等数种名贵草药煨制,最后加入一品官燕而成,不但可以养颜强身,且使用三绝楼独特的熬制方法,没有半点药味,实为温补佳品!”
红影试着尝了一口,果然味道极为鲜美,并无一丝药味,白菜竟然能做出如此味道,实乃人间美味。
“这道蜜汁金瓜,原本平常,只是做法有些麻烦,将金瓜掏空去籽,倒入枣花蜜,煨制三天后,加入凉糖,整个上锅蒸,熟透后,再切片去皮,此时便要考验厨师的刀功手法了!这样做出的金瓜,入味才够。”
老人话音未落,一个中年男子走上前来,一揖到地:“看来今日又得见一食中高手,不知先生如何称呼,可否与在下一谈?”
原来,此人正是三绝楼的老板,赵古星。
正如一个好吃的人吃不到爱吃的东西一样,几日没有新菜,或是几日没有与好吃的同道一起探讨吃的学问,赵古星已是浑身不爽,今日正在店里巡视,却恰好碰到了这老人在大谈食中真昩,不由大感兴趣,于是上前搭话。
老人一笑:“小姓张,不过一介食客,不知您如何称呼?”
“在下赵古星,开了这家三绝楼,就是为了以天下美食美味会天下好吃之人!今日得遇张老先生,如能移驾一叙,在下不胜感激!”
老人征询的看了看红影,见她没有反对,才道:“那也好,只是我们要先吃完饭才好谈话。”
赵古星道:“这是自然,不如我叫厨房再重新做些菜来?”
老人一笑:“我们已经吃得七七八八,大可不必再费事了!你若诚心相邀,只须一杯清茶,几样细点,就可以了。”
赵古星答应着去了。
这边红影道:“原来此人就是三绝楼的老板?看他又瘦又高,却不像好吃之人了。”
“那你也是娇小玲珑,也不像好吃的小女子啊?”
红影不由低头不语。少时饭毕,那有些势利的小二早已换上一幅笑脸在一旁等侯着,将二人带到一间楼座之中,还未进门之前,红影低声向小二道:“对了,刚刚那饭,还没有付账呢!”说着,从怀内摸出一锭银子,给了小二,“剩下的,不用找了!”
小二喜笑颜开的退下了。
老人正要进屋,却见红影似乎有话要说,转念一想,当下明白了:“小姑娘,你是从家里溜出来的吧?现在怕家里人着急,想赶回去了么?”
其实这老人说的全对,红影的确是怕回去又要挨训,只是又舍不得离开这两个她生平所仅见的美食家,想来他们的一席谈话,必会使她受益匪浅,所以心下茅盾,欲言又止。
老人又是一笑:“今日你我有缘,我知你心意,这里有一本书,乃我平生所见所闻之美食大成,就送与你吧!这下,可舍得去了?早点回家吧,不要让家人担心!”
说着递过一本用绸缎包着的书来,红影双手接过,不知如何道谢,老人又是一笑:“不要多说了,快些回家去吧!我粗通相术,看出你不是凡人,有吃遍天下美食之福相,你可要好好珍惜啊!这本书,也许会对你有些用处,你好生收着吧。”
红影心内纳闷,吃尽天下美食?这怎会是一般人所能奢望的?不知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样的命运?
来不及多想,赶回家中,果然家里已经闹开了锅,老夫人气得没有吃午饭,传下话来:“一找到红影,就叫她到我房里来!”
实在是躲不过,红影只好来到老夫人房中。
本以为会遭遇到一场狂风暴雨般的教训,谁知老夫人却只是淡淡说了她几句:“平字回来就好,以后不要到处乱跑了,毕竟你是个女孩子,要是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说来也怪,红影生来就是吃软不吃硬的脾气,原以为祖母最少也会让她去祖宗灵前反省罚跪的,如今说了两句就没事了,红影心里反倒过意不去,决定一定好好听话,做个父母眼中的乖乖女。
从那天开始,红影似乎“转性”了,天天钻在自己的房间里,不知道在搞些什么,除了没有耽误过吃饭外,似乎都没有睡过几个囫囵觉。
洪英见红影每天不知在忙什么,这天特意到她房间里看看。
进门一看,短短几天,红影的房间可是完全变了一个样子,从桌子上到柜子里,地上墙角全都堆满了书,洪英不由奇道:“咦?几日不见,你竟要考状元了?”
红影听了他的话,竟连头都没有抬:“我有正经事,正忙着呢,有事改天再说吧!”
洪英一见她这么说,更加好奇了,说什么也不肯走,要看看她到底在看些什么书!
随便拿起一本,里面图文并茂,竟是一本菜谱,再打开一本,却是一本小册子,记载着各地特产名吃,他心内不解,再翻开一本,这回更是奇了,是一本《本草纲目》,更还有如何种菜如何种花的书籍。
洪英心内大奇,这个红影,究竟想做什么?
他还没来得及问出来,红影却一把夺过他手中的《本草》,道:“不要捣乱了!你看你看,把我辛辛苦苦分好类的书全给搞乱了!好了好了,你快走吧!”
不由分说,就把他给推了出去,还毫不客气的把门咣当一声给关上了!
洪英吃了个闭门羹,虽然心有不甘,但转念一想,自己这个没有定性的姐姐愿意读书,虽然突然了点,却也没有什么不好,也就由着她去了,不但如此,他在外在见到一些相关的书,还会主动买回来送给红影。每次送书红影都会非常高兴,破例和他多聊了一会儿。
由此他才得知,原来一向喜好美食的红影,得到了一本奇书--《食经》,红影得到它之后,如获至宝,谁知书中第一页便写道:
此书乃我一生遍寻美食之心得大成,付与有缘之人,但此书内容精深,恐一般人无法理解,故须先期进行准备。
后面便附了一个书单,粗粗看去,大约有三百余本,看来是要把这些书先读完,才可以真正开始看这本食经。
洪英不由得暗暗偷笑,就红影那个脾气,让她足不出户的看书,只怕有点难了不起
谁承想,红影竟真的日夜不息的看书,用了一年多的时间,竟真的把那三百多本书看完了,令洪英大跌眼镜。
这天,红影珍重的取出食经,满心的欢喜的翻开第三页,谁知看到的这样的字句竟让她笑不出来了! 那叫红影笑不出来的第三页上写道:
要想研读此书,除看完规定的书目外,还必须亲赴以下所列之地,品尝当地特产美食,所谓行千里路,读万卷书。有了理论基础,再加以实践,最后再总结,才会真正融会贯通,成为一代美食专家。假使不依此要求而贸然读此食经,绝无裨益。
下面是一大段密密麻麻的地名特产,最远的,竟然到了新疆西藏,看到这里,红影真是犯了难,这可如何是好?放弃吧?已经读了那么多书,做了那么多功夫,再加上这本食经真是令她“垂涎三尺”,放弃是万万不能的;可是不放弃,真是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家里肯定是不同意的,这可如何是好?
红影真是犯了愁,一连半个月吃不下睡不香,眼看圆圆的苹果脸瘦了许多,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也失去了往日的光彩。
红影这幅样子,她的母亲薛夫人是看在眼里,疼在心上,这孩子生性倔强有什么事,总会一个人憋在心里,这段时间以来,总是一个人闷在房间里,不知在忙些什么,孩子大了,不由娘了,想想小时候一双小儿女绕膝承欢的样子,真是时光飞逝,岁月如刀!似乎才一转眼的功夫,女儿也到了有自己不愿向娘亲倾诉的心事了!
薛夫人爱女心切,亲自下厨做了几样小点心,送到红影房中,想来再高明的厨师,也不会做出妈妈的味道,红影定会开心的大吃的。
推门进去,见红影正在窗前发呆,连她进来了,都没有感觉到,薛夫人不由得心内着急,“怎么这孩子竟然没了半分往日的灵气?”
把手中托盘放下,轻抚爱女瘦削的肩膀:“影儿,在想什么呢?”
红影这才惊觉母亲来了:“娘,你来了,我没有想什么!”
“还说没有想什么,我来了半天,你都没有发现呢!”薛夫人的语气里有几分薄嗔,“给你做了点你最爱吃的点心,吃点吧!”
红影拈了一小块桂花糕,在手中玩了半日,都没有往嘴里放,薛夫人看在眼里,心内暗道:“都说是女大不中留,是不是该为红影找个婆家了?”
薛夫人哪里会知道红影的心事!
红影强打精神,吃了一口手中的桂花糕,薛夫人道:“你们这一对姐弟啊,人大心大,洪英前几天说要出门游学,你呢,每天神不守舍的,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想来是娘老了,不懂你们的心思了!”
红影漫不经心的听着,听到“洪英要出门”这几个字,突然精神一振,她意识到,这是唯一的机会了!
一哭,二闹,就差上吊了,在苦苦哀求不成后,红影整整绝食了五天,五天里滴水未进,薛夫人终日以泪洗面,薛老爷是长吁短叹,最终,还是老夫人发了话:“这次红丫头是铁了心了,不让她去恐怕是不行了,去虽去得,规矩还是一定要守的!叫辛元和他们一起走,还能多个照应!”
于是,红影如愿与洪英一同出发,只不过,随行的多了一位无聊的表哥,还有一位无辜的张妈,更有四名薛家最忠心,最得力的佣人随行,这浩浩荡荡的队伍,不像是游学或是探寻美食,却像是去打狼呢!
其实大家心内都有数,无聊表哥辛元看来是薛家“高层”内定的娇客佳婿了,所以一路上几位佣人对他是恭恭敬敬;而无辜的张妈名为照顾小姐的饮食起居,实则是因为她只对老夫人言听计从,责任心又极强,她是老夫人安在红影身边的一个活“规矩”,时时刻刻对红影耳提面命,不许这个不要那个,这也是提防着她一个女孩子家出门在外,抛头露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另外,还要求他们一年之期必须返回,每到一处都要写家信回来报平安……
其实家里大人根本无须那么操心,因为贾辛元的伯父一支世代以运输为业,交游广阔,此次出门只要跟随他们贾记的车队,无论到何处都不会出现任何意外。
这一路,先是南下,红影依着书中所载明之地一一探访。
走到一个城市,一起游览之后,洪英便去拜访当地学问大家,红影便在表哥与张妈的陪同下探寻美味,这一路上,不论是乡村野店还是名吃酒楼,甚至是路过摊,红影都没有放过,不仅观察周围的环境,更要坐下来细细品尝它的特色,回去后还要仔细的写下当天的心得笔记。
如此一来,他们的行路速度便不可能很快,五个月后,方得入川。
红影本是嗜辣之人,到了这天府之国,便更是半步都走不动了,足足在这里盘恒了四个多月,幸而蜀地钟灵造化,人杰地灵,洪英也不算寂寞,辛元也正好可以替伯父考察一下家中的生意,只苦了那规规矩矩的张妈,既听不懂又快又急的当地方言,更不好吃辣,一张嘴每天都噘得高高的,每日里只是催促少爷小姐早些回家。
一年之期很快就要到了,如果不往回赶,恐怕是无法如期返回的。红影却还未逛够,于是她跑去找洪英商量。
洪英也认为一年的时间是有些过于短暂,于是二人修书一封,请求父母亲再宽限一些日子。
也许是一路上比较顺利,红影又没有做出什么逾规越矩的事情,所以家里回信只说让早日归来,倒也没有别的嘱咐。
这下红影可是如鱼得水,一行人在外面足足待了三年零四个月。
这段时间里,他们访名山,赏大川,品美食,看民俗,红影觉得自己学到了许多从书本上没有学到的知识,也更加了解到美食之中的民俗与文化,此时的她,已有些脱胎换骨的感觉。
她不仅亲自品尝到了一些名吃特产,并且了解了它的做法、吃法,以及这些美食的起源,发展,更加学到一样人所未能的知识,她将自己的心得一一整理,最后总结出哪能几种食物一起烹调可以将美味与营养发挥到极致,酸甜苦辣咸这五味要如何搭配才可以相得益彰……如此如此,不一而足。
到了这个时候,红影已经隐隐约约觉得,当年自己只求满足口腹之欲,是有些过于浅薄了。 回家了,终于到了回家的日子,红影的心里,竟说不上的激动还是难过,探访美食的愉快旅行即将结束,而自己,又将回到那个规矩重重的家中。经过这几年的在外生活,红影似乎不能再忍受家中那日复一日平淡如水的生活,更何况,回到家中,父母定要给她议亲了,这,又是一个难题。红影的心,现在装的是天下美食,竟没有一丝空隙容得下儿女私情,而在外的这几年,见过了形形色色的男子,虽未曾逾矩与哪个多说过几句话,但却也没有人能让她动心。
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态,红影回到了家里。
他们回去,薛府上下都喜气洋洋。
接风洗尘之后,红影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
薛夫人把红影叫到自己房中,先是叙了别离之情,再问了出门在外是否安好,然后就开始拐弯抹角套问红影对辛元的看法。
红影心内暗暗叫苦:该来的,终究是躲不过!
她长出一口气,神情严肃:“娘,你问起表哥来,我认为她做为表哥,的确是不错的人,但如果父母亲要是有什么别的想头,却是不合适的!”
薛夫人不由愣了,按理说,红影听出父母要给自己议婚,应是女儿家的那种娇羞之态,怎么她竟如此直来直往?
当下道:“既然你这么说,那为娘也就直说了吧!当日你要随洪英出门,原本我们都不应允,但见你十分坚持,于是老夫人做主,把你许配给了辛元,这才允许你随他们出门,此时你说不应这门婚事,岂能算数?”
红影一笑:“自古以来,婚姻大事都是由父母做主,可是父母眼中的佳婿,却未必是那女儿的心上之人。父母做主不外有两个原因,一是家世相当,结了亲不但可以嫁女儿,更可以联合两家的势力;二是觉得那男子青年才俊,是以才将女儿嫁与他,岂知婚姻大事,并非儿戏,将来,是孩儿与那人共度一生,而非父母,怎好由别人代劳。如果让孩儿自己做主,是好是坏,怨不得别人了!”
薛夫人被她这一番奇谈怪论骇得半日不得言语,红影接着道:“再说,与表哥一起出门三年有余,他的生活习惯,与孩儿竟是天差地别,连吃饭的口味都截然不同,两个人连吃都吃不到一起,更何谈什么志同道何呢?更何况,表哥对红影的贪恋美食是日日冷嘲,朝朝热讽,让红影无法自处,红影生来,就不是安于家室的小女子,这一生,若然寻不到一个可以理解我,支持我的男子,恐怕是要终生不嫁了!”
说完,并不理会薛夫人的反应,说一声“孩儿告退。”便先行回房了。
回到房中,红影珍重的取出那本食经,轻轻翻过第一页,第二页,第三页,终于可以看到这本奇书的精要部分了,红影的呼吸,都急促了起来,一双大眼睛,更是眨也不眨,睁得又圆又大。
只见书页上方两个中楷大字“正文”,接着写道:
“如若依前所述,先读相关书籍,再亲自探寻、品尝天下美食,此时你必已胸有丘壑,只须依本书所叙归纳整理,必然成为一代美食大家。”
接下去,便从饮食渊源、美食文化、天下名吃、名家高手、饮食搭配这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红影看得心动神摇,反复研读,整整三个日夜方才看完。
翻完最后一页,红影合上双眼,闭目冥想,此书内容广博,可见那张姓老人乃是穷其毕生之精力著成,然而随着时光流逝,其中又有许多部分发生了变化,而经过这三年时间的游历,红影也有所心得,于是,红影决定整理笔记,再续食经。
未动笔之前,红影只觉心内似乎有千言万语,但真正一提起笔来,却不知如何开始,思虑再三,红影决定以地域为章节,再重新写一本。
决心已下,她就开始动手。
向父母亲要了一个小小院落,收拾出一间书房,一间厨房,地方就算齐备了,只要再找来厨艺高超的师傅,就可以边写边做,验证她的一些想法是否正确了。
这事难就难在去哪里找这样的人呢?家里的厨师虽然厨艺不低,却因总是为那几个人制作膳食,局限性较大,加之见识不够广博,不能符合红影的条件。
眼见万事具备,只欠东风,这可真让红影犯了愁。
这一天正发愁时,却见洪英手里托着一个纸包,兴冲冲的来了:“我记得你最爱吃这灯影牛肉,看,这是我去三绝楼专为你买来的,快尝尝!”
红影一听“三绝楼”三个字,心内不由一动,连跟在后面的辛元又说怪话,她都没有听到,辛元冷笑道:“唉,在外面由南吃到北,整整三年都没有吃够,我看这丫头要想改了这嘴馋的毛病,是难了!”
红影却还连连点头,嘴里喃喃道:“是了,是了!”
顾不上说别的,拉着洪英就往外冲,把个一头雾水的贾辛元晾在当地。
来到三绝楼,直接冲进去,找到老板赵古星,洪英恰好碰到一个熟人,说话了几句话,就找不到她的影子了!
红影此时满腔兴奋,可是由于三年多的时间,红影的容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赵古星本与她是一面之缘,此时更是认不出她。
她忙着解释一番,同他讲了三年来她为了这本食经所付出的努力,以及现下要完善食经的决心,只是现下需要他的帮助。
赵古星本是喜好美食之人,为此都不惜倾家荡产,听说红影一个女孩儿家,竟为了这“吃”字下了如此功夫,不由大为钦佩,笑道:“薛姑娘莫要着急,三年前与那张老先生一席谈,已使赵某受益匪浅,此时姑娘如要完善食经,赵某自当尽力相助,我这三绝楼上,厨艺高超的厨师却还真有几个,这样吧,姑娘不是以地域为章节么?写到哪个地方,赵某就派擅长做此地菜肴或是在当地生长的师傅去帮忙,你意下如何?”
红影大喜:“多谢赵老板,红影无以为报,只能尽早完成。若写作之中有疑问,还要请赵老板多多帮助!”
赵古星又道:“在下认为姑娘以地域为界此法甚妙,在下开这三绝楼虽然时间不算长,但却对人们的口味有所了解,比如川、陕、鄂、湘、黔人喜辣,但这辣味却各有不同,川人好麻辣,喜鲜香;陕西人素喜面食,其中最爱则为面条、麻食之类,常于汤中放些辣椒,故尤好油泼辣子;湘鄂两省因其地潮湿,所以有些干辣的感觉,但我个人感觉湖北更胜于湖南;云贵之地更是喜好辣味!”
红影在心中对一些自己去过的地方一一印证,不由点头笑道:“果然如此。我最好麻辣口味,在川中竟耽了四五个月,当地的水煮肉片、夫妻肺片、毛血旺、棒棒鸡、红油抄手,无一不麻,无一不辣!”说到这里,想起张妈和辛元天天吃辣的那幅苦相,脸上笑意更深,又接着道,“在长安时,当地的羊肉泡馍、麻食面、棍棍面乃至酸汤饺子里都要放上一些油泼辣子,汤上红通通的一层,这种辣椒又香又辣,常听他们说,油泼辣子啪啪(biang)面,美得很呢!湘菜中的剁椒鱼头,泡椒有些甜辣之味,而在湖北,由于时间短促,匆匆而过,只对一样东西念念不忘,那是在一家家常小店里吃到的猪血丸子,是当地特产,主人用蒜苗和辣椒炒得极香,吃起来却是辣得够劲,就连当地的卤味,看上去没有一点辣的样子,但真正吃起来,却是辣到了极点,初入口时不觉,但回味起来,越来越辣,最后竟然辣得一边流泪一边吃,而摸过那卤味的手,再去摸脸上的皮肤,竟也热辣辣的!”想起当日“边哭边吃”的情景,红影不由开怀大笑!
赵古星接口道:“光这一个辣字,便可做多少文章,薛姑娘还要加油啊!”
两人一说起美食,真是棋逢对手,不知不觉天都快黑了,红影这才惊觉时间不早了,匆匆告辞,赵古星当下选了两名厨师,第二天就去薛府报到。 从此,红影的小院中,日日饭菜飘香,从南北大菜到各地小吃,还有汤羹药膳,无一不备,无一不精,而红影一边试菜,一边不断的完善着食经,遇有什么疑难,不是查书,就是向三绝楼老板赵古星请教,有时来不及亲自前往,便叫个小厮来往传信,两个年纪相差甚远之人,竟因了这天下美食,成了忘年之交。
只是,在此过程之中,仍有少数无法解决之问题,此时红影便会怀念那位张姓老人,不知他能否为她答疑解惑,只是那老人将食经交与红影后,便似是了一桩心事,不知云游何方了,有如见首不见尾的神龙,一派高人风范。
不说红影在这里安心著书立说,薛府上下也在为红影暗暗担心。
那日红影拉着洪英跑到三绝楼,洪英开始不知她去做了什么,后来才得知她去找那老板赵古星,回来后薛老夫人把他叫去询问半日,也知道了红影与那赵古星“密谈”良久的事情。
自从红影拒婚后,老夫人便一直在暗暗观察红影,开始她认为红影是人大心大,在出外这三年里认识了别的男子,可是观察了一段时间似乎不像,一开始红影似乎十分安分,只是在家进而看书,可自从找了一次赵古星后,她又开始“活动”起来,又是找人做菜,又是自己查书,而且不时与那赵古星书信往来,这事让老夫人犯了嘀咕,难道这丫头竟看上了那姓赵的老板?于是她派人去探查赵古星的身世,派去的人回道:“赵古星,男,四十三岁,本地人。赵家原本大富,至他一代虽稍有没落,但仍富足,赵古星一生好美食,竟不惜为此倾家荡产,妻李氏因其败家,四年前归于娘家,三年前另嫁。无子无女。现开有酒楼一家,生意兴隆,但酒楼规定,凡美食高手来此就餐,与其一席倾谈,便不必付账,故而虽生意不错,却收入并不太丰。”
老夫人一听其中“一生喜好美食”与“四年前妻子归家,三年前另嫁”这样的话,又想起三年前,红影有一天偷偷溜出去,正是去了这三绝楼,回来后,就有些不对劲,又是看书,又是闹着要出去游历,不禁忧心忡忡,照着她的想法,这红影竟是被这赵古星给迷住了!
老夫人正在生气,忽解压房门一响,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祖母,红影给您送点心来了!”
来的正是红影。
只见她一身红色衫裙,三年的时间,她已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一张圆圆的小脸白里透红,像一个美味多汁的新鲜苹果,一双大大的眼睛清澈透明,眼波流转间闪动着成熟与智慧的光芒。老夫人心下暗想,这孩子虽然并不是十分的漂亮,但人材却是出众,聪明可爱,若是被那姓赵的酒楼老板骗了,就太不值了,一定要阻止这件事!
红影哪里知道老夫人的此时心内所想,放下手中的食盒,从里面一样样向外拿:“今天的点心是蟹黄汤包,是这几天刚来的苏州师傅做的,我给您配了一碟红醋,这汤包皮薄馅香汤味浓郁,我还特别沏了一壶菊花普洱,您尝尝吧!”
老夫人此时虽然心内不乐,但见红影如此乖巧孝顺,不由面色稍和,只见小小的笼屉中放着四个小小的汤包,细细看去,那汤包皮色半透明,隐隐可见里面半是浓汤半是馅心,于是用筷子拈起一个,正要放入口中,红影又笑道:“这汤包刚刚出锅,还烫着呢,尤其是里面的汤,更容易烫嘴,祖母您先咬开一个小口,吸了汤后再吃!”
老夫人依法吃了一个,果然美味鲜香,又蘸了红醋再吃了一个,味道更是浓郁,一时高兴,竟将四个汤包全部吃光了,红影忙倒了一杯茶来,吃过了如此鲜味,再以菊花普洱清口,不但能品出菊花的清香,普洱的醇厚,还越发回味出汤包的鲜美,这鬼丫头,是越来越会吃了!
红影一进来就看出老夫人心下不快,现在见她吃得高兴,更是凑趣道:“祖母可知这蟹黄汤包的来由么?”
老夫人连连摇头,红影又笑道:“小时候,祖母总是给我和洪英讲故事,现在,红影来为祖母讲个故事好么?”
老夫人点点头:“你说吧,可要说得好听才行!”
红影又为老夫人倒上一杯茶,才清清嗓子,道:“传说当年刘备兵败,病死在白帝城,那东吴的孙夫人虽然多年不曾与他团聚,却伤心难过,于是在一个叫北固的地方投江而去,以死为祭,诸葛亮听说后,心内感动,于是派一个姓吴的老厨师去北固祭孙夫人。这老吴头临去之前就问诸葛武侯,不知要拿什么做祭品啊?诸葛亮就说了一句,肉馒头。这肉馒头呢,也就是今天的包子。
老吴头到了北固,想起当年孙夫人的种种好处,于是不由滴下泪来,正准备做这肉馒头时,忽然想起孙夫人当年特别看吃蟹,于是,他别出心裁把蟹蒸熟,取出蟹肉后剁碎制成馅,在包的时候,又想起孙夫人对吃的东西要求甚高,不但要求好吃,更要看上去精致,于是三扑七翻,包出二十一个折来,祭祀的时候,哭拜后扔进江中。那东吴来随祭的人看见他扔的包子,闻着味道奇香,就问他还有没有?让他再做一些,老吴头没有办法,只好用剩下的材料再包一些,只是馅子不够了,虽然还有些猪肉,但当时那些当地人不吃猪肉,正发愁间,却见锅子里还有几块炖得极烂的五花肉皮,于是灵柚 动,剁了剁放入馅中,不一会儿包子做好了,一上桌,香味扑鼻,那些人也顾不上什么体面,伸手拿了便吃,谁知那包子里不但有馅,更有醇厚的汤汁,刚出笼的包子很热,人人都被烫得嘴里发麻,可是即使被烫了嘴,大家还是大吃,少时一笼包子被一抢而光,有人就问这老吴头这好吃的东西叫什么名字,老吴头随口道,蟹黄烫包,谁知他年老牙齿不全,说话漏风,被人听成了蟹黄汤包。老吴头任务完成,就想再回蜀地去,那些东吴人热情的挽留他,他一想,自己年事已高,再回不回去,也没有多大关系,再说,留在这里,还能年年来祭孙夫人,于是就留了下来,开了一家汤包店。有些人知道此包的来由,为了怀念孙夫人,常去光顾,有些人是因为滋味鲜美,也常去购买,于是,这蟹黄汤包就代代传了下来。今天我们再做的时候,不是用的肉皮,而是用肉皮等熬出的汤汁,做成皮冻后再绞碎包入馅中,加热后皮冻自然化成浓浓的汤汁了!”
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老夫人也听得津津有味,红影突然话头一转:“祖母若是爱吃,红影就叫厨房常做些,不但可以当点心吃,早餐时配些白粥也很不错的!”
老夫人道:“难得你有这份孝心,我算是没有白疼了你!给你爹娘送去没有?”
“我已让洪英送去了!”
“这才是乖孩子,对了,你从何处知道这么多的?”
“一些是从书中看到的,一些是出门时听当地人说的!至于这作法么?是和三绝楼的厨师一起研究出来的,试了好多次,才有了今天这种香味呢!”
老夫人原本舒展的双眉,因了“三绝楼”这三个字,又紧紧的皱了起来!但她并没有直接就问赵古星的事。
而是面色一沉:“红影,你究竟为何拒婚呢?我看辛元这孩子很好,你到底有什么不满意?”
红影料想今日必是躲不过去,要过老祖母这一关了,她敛去笑容,正色道:“祖母是看着红影长大的,红影生来别无所长,且天性好吃,深知自己一无绝色容貌,二无持家主中馈之才,远远不及别的女子,若想有一桩美满姻缘,要靠自己的一双慧眼,寻一个能够理解并包容我的男子托付终生,辛元表哥没有什么不好,只是嘴上太刻薄了些,成日对红影不是冷嘲,便是热讽,便是出门在外的三年,他也是如此。再者,我与表哥,连吃饭的口味都是天差地别,红影嗜辣,表哥喜甜,这一辣一甜,原本相克,连饭都吃不到一起,怎么可能在一起生活好呢?还有,吃饭时最讲究的是心情,若是与祖母一起吃喝谈笑,那必然是心情舒畅,而若是对着一个只会嘲讽你的人,必然吃不香,就是吃下去的东西,也必然消化不了,天长日久,怎生是好?”
她一边说,一边叹气,圆圆的苹果脸上还露出可怜巴巴的神情,一双大眼睛里似乎也蒙上了一层泪雾,老夫人一见她这楚楚可怜的样子,心里早有些软了,再一回想,可不是辛元这孩子是常常去戏弄红影,现在两人的名份是表兄妹,可能他还客气些,若是真成了夫妻,红丫头还真可能吃不好,这孩子嗜吃如命,吃不到好的,自是要了她的命了!到时她要天天往娘家跑,可就不好看了。可是即便如此,也要问清那赵古星的事情。
当下,老夫人又道:“这三绝楼的老板怎么与你很熟么?竟然不顾自己的生意,把她的厨师借给你试菜用?”
红影这才知道,老夫人这是要兴师问罪了,她思量一下,便把自己偷溜出去偶遇张姓老人,又无意间结识赵古星,现在自己要续食经,请赵古星帮忙的事情源源本本的说了一遍,老夫人这才稍稍心安,只是心里还是发愁,不知红影的终身大事最终如何。看来红丫头与那赵古星并无私情,这倒让她放下心来,但还是要防患未然,于是开口道:“这样最好不过,咱们家虽然是大户人家,但我们对小辈却甚是宽容,只要你们不做什么太过出格的事情,一般都是由着你们的性子去了,但望不要宠坏了你们,洪英自小省事,只是你让我们操了不少的心,以后三绝楼最好少去,一个女孩子家抛头露面终是不好,让你随洪英出门三年,已经是格外开恩了!要是有事定要去三绝楼的话,必须有张妈或是洪英陪着,不许单独与那赵老板谈话!”
红影连连答应,又说了很多饮食典故把老夫人哄得高高兴兴,方才退了出来,虽然天气并不热,却还真出了了头汗。
刚回到自己的小院,只见一个年约十一二岁的小僮儿正笑嘻嘻的站在那里,见她回来了,上前行个礼道:“薛姑娘,我家老爷有要事相商,请移驾三绝楼一叙!”
红影刚刚研制出这汤包的独特做法,自然是想与赵古星切磋一下,只是老夫人叮嘱的话语言犹在耳,只好派小丫头把张妈找来,一起赶往三绝楼。
一见赵古星,却见他容颜憔悴,与平日大不相同,红影不由奇道:“赵老板为何如此模样?”
赵古星长叹一声,连连摇头:“此番在下可是遇到天大的难题了!”
红影见他面色沉重,更想不出是什么事让这平日里从容淡定的赵古星愁容满面。
赵古星又道:“事到如今,还须姑娘帮忙!”
红影心内更是有些奇怪,但她并不多话,只是静待下文。
“姑娘想必早已知道,我这三绝楼有三绝,便是人绝、菜绝、客绝。”说到这里,他看了红影一眼,红影也想起当日那张老人对她说的话,微微点头,赵古星接着道:“我穷毕生之精力致力于美食,不负这人绝二字;这酒楼中菜式口味独特,总有创新,也没有亏了这菜绝;这楼上客人熙熙攘攘,美食行家也是不少,自从得遇张老先生,后来又蒙姑娘青眼,便觉这客绝二字也是名符其实,然而今日看来,我竟是大大的错了!我这小店之中,竟有了更绝的客人!” “难道是一位赵老板生平所未见过的美食高手?”红影奇道。
赵古星摇摇头:“不,他非但不是什么美食高手,而且是一个对食物全无兴趣之人!”
他顿了顿,接着缓缓道:“此事还得从十日之前说起,那日方一开门,就来了三位不速之客,二男一女。那当先男子面白微须,似是一个中年文士,他左手一条大汉,神威凛凛,右手一个中年妇子,虽是徐娘半老,仍风韵不减。这三个人进得门来先是四处打量,见店内四处打扫得干净整齐,虽然面上仍是没有什么表情,但看上去似乎放松了些,三个人随便坐了,叫了几样小菜,吃喝完毕后,三个人就走了,临走时还打包了几样卤味,其中还有你最爱吃的灯影牛肉。
第二天,这三个人又来了,又是叫了几样菜,吃完就走,没有什么。
第三天,这三个人再来的时候,没有要菜,直接就来找我了。
见面之后,他们说出来意,原来,他们是魏府幕宾,到此只为府上大公子而来。
大公子原本一切如常,只是三年前偶染急病,病好后突然对所有的食物都失去了兴趣,从此茶饭不思,身体也日益羸弱,让老爷夫人日夜担心。
三年中虽然遍访名医,却没有任何效果,前一段时间,听说此地开了一家三绝楼,菜品风味与众不同,所以特别派三人前来查看情况。
三人经过几次考察,回禀了府里,竟把那大公子给接过来了,就在城东租了一处宅院,现在,就让我们做来天下美食,一餐一餐的送过去,给那大公子开胃呢!”
红影笑道:“我还道是什么事,这是好事啊!”
赵古星道:“若是给大公子开了胃,去了这病根儿,这倒是件好事,若是他还是油盐不进,那我这三绝楼的招牌,可就不敢再挂了!”
红影道:“那如今进展得不顺利么?”
“是啊,我原也知道他的病来得奇怪,所以一直小心应承着,可是这眼看已有三天了,我已经使出浑身解数,这大公子那儿,还是没有什么动静!,所以这才急着把姑娘请来,给在下出出主意!”
红影听了,沉吟半日,道:“可有他的脉案看看?”
“这个倒是有,咱们城里有名的董大夫看了,说他这全身上下没有一点毛病,只是当年那场急病,让他肝气不舒,胃气不畅,所以才有今日之疾。”
“我也曾瞧过几天医书,听说我们吃东西时,品出味道是用舌头上的味蕾,那大公子的味蕾可有什么损伤?”
“姑娘真是博览群书!董大夫也想到这里了,倒还真是没有什么毛病。我听他们府上下人说,这大公子没病之前,对食物便不是特别在意。”
红影道:“如此,便好说了,我回去再想想,明天给你信!”
回到家中,红影苦苦思索,整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那个笑嘻嘻的小僮儿就在门外侯着了,红影把一封信交给他:“烦琐你转交赵老板,让他记下大公子的反应,然后来告诉我。”
那小僮儿答应着去了。
赵古星展开信纸,不由得愁容顿减,只见上面写道:“大公子为世家子弟,从小山珍野味无所不见,故而将天下美食均看得淡了,不思茶饭,乃是病后脾胃失调,肝气不舒,故而先用清淡去火之素食,去其虚火,舒肝气,开胃口,再观其效。”
第二页,便是菜谱了。
主菜四味: 太白豆腐一味; 释保豆腐一味; 东坡豆腐一味; 蒜苗香干一味。
配菜两味: 干煸苦瓜一味; 糖醋秋藕一味。
汤: 佛手菠萝健胃汤。
以上几道菜式,味以清淡为佳,不必配主食。
赵古星忙命三绝楼上下准备菜式,午饭前将一切准备就绪,送了过去。
午后不久,红影亲赴三绝楼,赵古星知她来意,没有多做寒喧,开门见山道:“今日多谢姑娘,大公子竟每样都略尝了尝,还夸那汤好呢!”
红影点头笑道:“只是不知大公子在何处用膳的?”
“这个在下倒是没有细问!”赵古星颇有些不解其意,转身问那送菜去的厨师,“你可记得大公子是在何处用餐的?”
“是在他的卧房里,大公子说心烦,不愿出去吃!”
红影道:“这就是了!如今秋高气爽,若他在花间湖边用膳,想来还会吃得更多些。须知人要享用美食,环境也相当重要,日日都是一样的环境,就是吃得花样翻新,也未必能领略此中妙处。”
“只是不知道这清清淡淡豆腐宴究竟有何妙用?”
红影笑道:“豆腐,为素食佳品,五代名人陶谷《清异录》中写道:时戢为青阳丞,肉味不给,日市豆腐数崮,邑人呼豆腐为小宰羊,故而,此膳单以豆腐为主料。太白豆腐自不必说,以唐代诗人李白为名;据传唐代诗人白居易任忠州刺史时,至玉印寺拜访玉印长老,长老命释保厨师治素斋招待,其中有一道蒸豆腐味道鲜美,被白称为“释保豆腐”;宋代文学家苏东坡到景德镇宝积寺会友佛印,佛印做出一道豆腐,金黄明亮,味浓汁醇,鲜美滋香,后东坡在杭州为官,以此豆腐宴友,被称为东坡豆腐。
这几道以清淡口味为主,而那蒜苗香干则用酱爆,加上蒜苗炒后香味,吃了几筷清淡口味之后,再尝这蒜苗香干,则别有滋味。
两味配菜原本不是让他吃的,只是在颜色上略有调和。苦瓜性凉去火,秋藕可开胃健脾、增进食欲。
其实,今天这一席中,最花心思的,则是这道汤了。
这佛手菠萝健胃汤原料并不复杂,佛手瓜一斤新鲜菠萝半斤,渍树子一两,盐适量。
将佛手瓜削皮洗净,切块,菠萝洗净,切块后,一起入汤煲,加6碗水,大火煮沸,加入渍树子小火同煮至瓜肉熟透,酌加盐调即可。此汤品健胃整肠,帮助消化、改善食欲、补充养分,尤其对肠胃积滞有效。既然大公子喜欢这汤,看来明日之菜把握就大了些!”
“明日的菜式姑娘可想出来了?”
“既然这几样他都吃了些,那么看来他是喜欢吃清淡口味的,明日菜式减半,只有三样,量也要小一些,一味素烧鹅,一味生煸蚕豆,一味清蒸大闸蟹,素烧鹅与生煸蚕豆各一小碟,两匙即可,味要清淡,清蒸大闸蟹只要一只,再加一道细点水晶莲子糕,象棋子大小,四只一碟,少放一点糖就可以了。汤么,就用益肾健胃佛跳墙好了,也是只要一小钵。对了,一定要让他在庭院里对菊进膳,再加上一小壶百合花浸的烧酒,一小碟姜醋,配那蟹用。如果我料得不错,后日便可见效了,我得先去准备后日的菜式了。”说着,起身去了。
第二天,赵古星按红影的吩咐将菜送了过去,谁知送菜的厨师回来后却道:“大公子将那酒喝了两口,蟹只吃了一点夹子肉,姜醋倒是用了些。素烧鹅倒是吃了大半,蚕豆也吃了些,那水晶莲子糕吃了两只,汤却全喝光了!大公子还说庭中那两盆黄菊开得有精神呢!”
赵古星一听,不由大为高兴,请来红影,向她报喜。
红影听了,淡淡道:“这是人性使然,他从来只觉吃的东西太多,使他厌烦,却没有想到,他还有想吃,却不够的时候,再加上这几道菜虽是平常,但由于作法非同一般,再加上他突然换了进膳的环境,所以自然觉得味道特别。这道汤中除了大白菜、芋头、栗子、酸笋丝外这些素食佳品外,还有能够通利五脏、帮助消化的猴头菇。口味、功效都与众不同。
既然今天的效果这么好,那明天我就更有信心了,对了,明天的菜由我全面负责,你派人去那边传话,要明日一早,大公子只能吃我送去的早餐,否则,就不灵了!”
赵古星不知红影到底在卖什么关子,但是见她两天之内似乎调起了大公子的胃口,所以也不多做追究,只是在心内暗奇,这小姑娘比自己年纪差了很多,但在食道上的造诣,却不知高出凡几。
第三天的早晨,红影便派人送去了早餐,到正午时,竟把大公子请出别院,移驾三绝楼去用午膳了。
一行人一进店门,赵古星便迎了上去,这大公子虽然面色苍白,身体瘦弱,却有着玉树临风的男子气概,赵古星含笑施礼:“公子请楼上就座!”
二楼的一间楼座已经收拾妥当,推开窗子可以看到外面正好临湖。
大公子一坐定,红影一边吩咐上菜,一边让赵古星一定要陪着一起吃,她说:“环境重要,但和谁吃也重要,所以,一定要一位懂得吃的行家在旁边坐陪,才能吃得香!”
赵古星推辞不过,只得说出自己要作陪,那一向目高于顶的大公子竟也允了,只是菜上齐了之后,大公子笑道:“那位一直在幕后指点的高人,也一起用膳吧!”
红影不慌不忙的走进楼座,道:“不知公子何以得知不是赵老板为您安排的膳食?”
大公子笑道:“赵老板虽然对于食道研究颇深,却没有摸透在下的脾胃,是以在下觉得另有其人!在下魏康,不知姑娘贵姓?”
“小女子小姓薛,如果公子不弃,请用膳吧!”说着,却并不落座,一一向他指点菜式:“前两天针对公子的脾胃失调,只安排了一些清淡菜品,特别是昨日,一旦得知公子对食物有所需求时,便控制食量,今日早餐,又仅进了一小碗健胃什锦粥,这一切,全是为了今天这一顿大餐。”
顺着她的指点,魏康向桌上看去,只见一大桌子热腾腾的,扑鼻而来的,竟不是香味却是一阵特别的怪味,不,确切的说,是特别的臭味!
他刚一皱眉,身后的随从却开了口:“这是些什么?怎么这么臭啊!这些东西,怎么能让我们大公子吃呢?”
“这才是最特别的,魏公子对五味没有兴趣,这些都是小女子特别准备的,有云阳霉千张、清霉豆夹、霉干菜烧肉、糟熘虾仁、糟卤鸭舌、糟桂鱼、醉红菱、桂花醉鸡、压轴大菜是臭腌菜炒苋菜,还有一道红糟臭豆腐能量汤,这些臭的糟的,全都是绍兴地方的风味,这酒么,也要饮绍兴黄酒中的极品,太雕。”
说着,为他倒了一小盅,并为他夹了一筷云阳霉千张,笑盈盈的道:“唐代大诗人杜甫曾将长有白毛的豆千张用油炸制后,制成软绵细嫩,鲜美醇香的菜品,这就是名菜云阳霉千张了!”
魏康原本不敢尝试,但见红影笑盈盈的样子,不忍拒绝,只得硬着头皮咬了一小口,谁知这一小口吃了下去,竟觉得别有一种滋味,于是他拿起筷子,又吃了一口,接着呷了一口酒,再去吃菜,不知不觉的,竟将每样菜都吃了一些,他最爱的,却是那臭腌菜炒苋菜,一个人就吃了大半,而跟他前来的随从,已经多年没有见他如此开怀大吃了,全都呆呆的看着他吃。魏康吃的痛快,不觉多喝了几杯,又喝了不少汤,足足吃了一个时辰,才算吃喝完毕,他伸手抚着有些凸起的小肚子,心满意足道:“今天这一顿吃得真是痛快,要是天天都能吃上如此美味就好了!这还要多谢赵老板和薛姑娘,不知两位今后能否仍为在下安排膳食?”话单刚落,他方才发现,自己刚才吃的投入,竟连红影何时出去了,都不知道。
尾声:
三年后,魏府。
一个红衣少妇正在案前边想边写着什么,一个身长玉立的男子从后面轻轻揽住她的肩膀:“红影,又在想着什么好吃的呢?”
红影一惊,回头见是自己的夫君,笑道:“我在安排明日的菜谱呢!谁像你啊,天天也不用操心,就知道吃现成的!”
“是啊,娶个能干的媳妇真是不错,把我养得白白胖胖的。”说着话,他把她拥入怀中:“真是想不到,我这个对美食毫无兴趣的人,竟娶了个好吃的女子,这缘分二字,当真是难以说清!”转过头来,看着身旁摇篮里的熟睡的婴儿,“就是不知咱们的孩儿,是不是也像你这么贪吃!”
说着,轻点红影的鼻头。
红影笑道:“贪吃有什么不好?这几年来,你跟着我,吃到多少美味,你都忘了不成?难道你还怕我们母子把你吃穷么?再说,要说起贪吃来,你现在也不输给我,上次为了吃一口你心爱的桂花醉鸡,竟在大雪里整整赶了一天的路!”
原来,这男子正是当日病后不思茶饭的大公子魏康。
“好啊!你敢揭我的短,看我怎么收拾你!”他伸手抓向红影的腋下腰间。
红影素习触痒不禁,此时更是咯咯笑个不住,清脆的笑声惊扰了婴儿的酣梦,只见他伸手蹬脚,翻个了身,睡梦中小嘴仍在动呀动的,仿佛在吮着什么美味,夫妻二人见此,不由得相视而笑。
红影只觉此刻幸福到了极处,而眼角却不知不觉滴下泪来,她却不知是为何。
也许,有一个能够理解自己,支持自己的丈夫,是做女人一生最大的幸福吧!
第八章 水柔青
看着那女子之魂再次走向投胎之处,阎君喃喃道:“为了你那痴情的夫君,前世我送你百味珍馐,今生我送你不知愁!”“小青,快点,快把火烧旺些,前面客官等着洗脸呢!”
那被唤做小青的女孩子看上去不过七八岁,又黑又瘦,衣衫上也是补丁摞补丁,一张小脸瘦得只见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但那小巧的唇边,仍是挂着一丝微笑,嘴里答应着,便去抱柴。
还未走到院中,楼上又有人在叫她了:“小青,你的手脚也太慢了些!快,小宝又拉了,快去洗尿布!”
小青仍是笑笑的,先抱了把柴火,添了一些到灶下,然后迅速的跑到后面的小二楼,还未进屋,一团带着屎尿的尿布劈头扔了过来,她却依然不愠不火,将那团东西收收好,抱到门外小河里去浆洗了。
小青名叫水柔青,五岁上没了娘,六岁爹娶了后母进门,七岁上后母生下了小弟弟,后母进门不到二年,却容不下这个小小的女孩子,其实说来也没有别的,后母最讨厌的,竟然是她无论如何虐待打骂这个没有娘的孩子,她只是平静如水,从来没有掉过一滴眼泪,她那双清澈的大眼睛,似乎没有生产泪水的功能,里面只是平静无波,隐隐还有一丝笑意。
归终,后母将她赶了出来,爹爹也是狠心,竟将她卖给这个小客栈为奴为婢,小小的柔青,从此过上了与她年龄不相符的沉重的生活,但令每个人惊奇的是,这孩子竟似没有任何心事,她只是安心的做事,开心的生活,似乎受再多的苦,也剥夺不了她对生活中真善美的追求,更夺不到她生命中的种种快乐。
她就像墙角的一株蒲公英,虽然生长的环境阴冷潮湿,但却仍向往着阳光的抚慰,雨露的滋润,无论是谁,都会为她那强韧的生命力而惊叹。
一大早,鸡还未叫,柔青第一个起床,先烧上洗脸水,再准备好茶碗,预备着沏茶。
再打扫院子,擦栏杆,桌椅板凳……这些收拾好了,就又开始烧火,帮着做早饭,饭熟了,又要先给老板、老板娘盛好,端上桌去,老板娘吃饭的时候,她还得抱着孩子,那孩子时常在她怀里又拉又尿,怕惊着孩子,她从来不动,任他拉尿,然后先给孩子换尿布,再去换一身衣服,等她收拾好了,残羹冷灸已经不多了,匆匆吃两口,又要忙活了。
早饭后,要先收拾店里的桌子,洗碗,捡柴,这一切做好之后,往往已经快到中午了,又要摘菜、洗菜、烧火,夏天还好,冬天的水像针一样,直冰到骨头缝里,她的手上,脸上,都长满了冻疮。
只有午后有一点点的空闲时间,柔青往往会浆洗自己那几件破衣服,再把刮破、洗破的地方补上补丁。午后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空隙丝丝缕缕的落在柔青的脸上、手上,像母亲的手,往往,只有这个时候,柔青的眼里,会有点点的泪光,而一旦忙碌起来,她的脸上,仍是那浅浅的笑,别看她年纪小,可是她深深的懂得一个道理:人活着的每一天,都是一去永不回的,你开心,也是这一天,你伤心,也是这一天!与其愁眉苦脸的接受生活的苦难,不如笑逐颜开的笑对人生的考验,珍惜眼前!
她虽然没有读过书,也不认得几个字,大道理她讲不出来,可她冰雪聪明,这道理,她心里明白,虽然讲不出来,但她一直是那么做的。
早饭,午饭,晚饭,柔青都是如此忙碌着,虽然从早到晚根本就没有休息的时间,可她的嘴角仍挂着笑意。
这笑容,鼓励着她自己,再苦再难,也会一直向前,这笑容,也温暖着和她一样可怜人的心。
不知什么时候,后门外总会有几个年老力衰的乞丐,柔青总会趁老板不注意的时候,将那些剩饭包了,从后门悄悄的递出去,给那几个老人果腹,若不是她如此,这些老人也许早就被饥饿夺去了性命。这几个老人,不仅靠着这些剩饭活了命,还从柔青的笑脸中,找到了生活的希望。
虽然柔青十分小心,但忙中易出错,有时不免失手摔了盘子,砸了碗,老板娘就会对她又打又骂,有时赶上她心情不好,还会用头上的簪子将她的胳膊、大腿上扎得到处是伤,可柔青仍是不哭,因为她知道,哭也减轻不了痛苦,哭也徒劳无益,挨过打后,她仍是笑笑的清理伤口。
小小的柔青,就这样生活着,虽然每日里起五更,睡半夜,却仍过得开开心心。
时光如梭,柔青已经十二岁了,虽然年纪尚小,还未长成,但仍似小荷初露,颇有少女风姿。
这小小的客栈,收费颇低,所以常常是一些贩夫走卒来此吃饭歇宿,这些人原本粗鄙,柔青本在后面做事,后来也渐渐要上菜、打扫客房,往往那些住客会对她动手动脚,柔青尽力保护自己,可随着她渐渐长大,要做到这一点,是越来越难了。
这一天,一个醉酒的客人,一把拉住柔青的胳膊,伸手就往她胸前摸去,嘴里还不干不净的胡调:“这小妞生的不错,可惜太瘦了些,让我摸摸,什么时候才能长熟?”
柔青用力挣扎,却怎么也无法挣脱,她小脸涨得通红,用力一挣,衣袖却被扯掉了半幅,那醉汉更加得意:“看不出这小妞身上还是细皮嫩肉的,来,让老子摸摸,像不像刚刚做好的豆腐!”
柔青用力全力,给了他一巴掌,趁他愣神之际,向门外跑去。 门外,是黑沉沉的夜,柔青不知该向何方。
是啊,她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又能有什么办法去抵抗命运的洪流呢?
想想那些还在后门苦苦等待她送去救命饭食的老人们,看看周围四野茫茫,柔青虽是千个万个不愿意,但除了回去,绝没有另一条出路可走。
夜已经深了,柔青默默的回到了客栈。
原以为,夜深人静,店中上下都休息了,就算是有再大的不是,也可以躲得过今天了,可偏偏,客栈里还是灯光通明的。
硬着头皮蹭进门去,果然,厅堂里一地的碎片,桌子椅子倒了一地,老板头上流着血,老板娘在一旁呜呜的哭着。
一见她进门,老板娘突然就不哭了,她尖叫着向她扑来:“你这个扫把星,小妖精!你看看你造的孽!你赔!”柔青没有防备,被她一把揪住头发,正正反反打了几个耳光,柔青都被打懵了,还没有反应过来,又被她扯到墙边,头被她狐狸的向墙上撞去,没几下,头上就被撞了一个大洞,血汩汩的流了下来,流得满头满脸,身子一软,早已站立不住,倒在地上,饶是如此,老板娘仍不放过她,狠狠的在她身上踹了几脚,又抄起身旁的一条竹板,没头没脑的打了起来。
柔青虽被她打得死去活来,但却咬紧牙关,一声都没有出,她只觉得自己的头越来越昏,终于,她不支昏倒。
昏昏沉沉的醒过来,她觉得浑身上下都痛,尤其是头,好像是被什么东西敲开了,又把里面的全部东西都掏空了,再塞了一团团的棉花,望了望四周的景物,她只觉得一片茫然,她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她努力回忆,但这努力除了使她感到头痛欲裂,只是徒劳。
柔青一向是豁达的的个性,索性闭上眼睛,不再多想。
不一会儿,她又沉沉睡去,再醒来时,已是薄暮黄昏。
她一睁开眼睛,几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一起凑到她的眼前,争着道:“醒了醒了!水姑娘她醒了!”
一个老婆婆用一个破了一个大口的瓷碗盛了一碗热水,颤颤巍巍的递到柔青面前:“姑娘,你将就着,喝点水吧!”
柔青感激的笑了笑,喝了几口,见她喝水,那些老人都目不转睛的盯的,仿佛她能自己喝几口水,竟是最最了不起的事情。
柔青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这些人都是谁,但他们脸上那善意的笑容,却令她心生暖意。
定了定神,她对面前那个已经没有牙齿,但却仍笑容可掬的老公公问道:“老人家,你们是谁?我怎么会在这儿?”
“水姑娘,你难道不记得我们了?这几年来,我们几个老不死的,都是靠着你从牙缝里省下的那些饭菜活下来的!”
“水姑娘?我姓水么?”柔青一脸的困惑。
“水姑娘,你怎么了?你现在还头昏么?”
“我的头是有点昏,只是你们说的什么,我怎么全不明白呢?”
一个老婆婆用手摸摸她的额头:“没事,可能是惊吓过度,再加上流的血太多了,身子虚,脑子有点糊涂了,水姑娘,你不记得了么?你原姓水,叫柔青,大家都叫你小青,你一直在那家客栈里帮忙的,那天你因为不甘被调戏,打了一个醉鬼,然后你就跑出去了,可是那个醉鬼气不过,又在那里摔桌子打板凳,还打破了许多盘碗,老板娘心疼家伙,就过去说了几句,谁知他酒醉的人,原本被你打了就是心头有气,现在更听不得半句唠叨,手里没轻没重的上去就推了老板娘一把,谁想那老板娘手里还抱着孩子,男人力大,一把推过来,把个老板娘推个趔趄,孩子的头正触在桌角,当时连哭声都没有了,老板这时也不能放了那醉汉,上去撕打,那醉汉此时酒也醒了几分,将老板劈头打了几下,趁空跑了,这边乱着请了大夫,大夫看了,说是虽可保得性命,但这一下碰的不轻,恐怕将来可能成个半傻子,那孩子可是老板娘的心肝宝贝,听了这消息,老板娘将满腔的恨意全记在你的身上,只等着你回来。
谁想你这孩子不知这些事情,竟真的又回去了,自然被她打得半死,直到把你打昏过去了,她仍不住手,只说你是装样,把你扔进了柴房,你昏迷了一整天,她仍骂不绝口,直到老板觉得事情不对,怕惹出人命官司,才把你偷偷丢到外面,我们几个知道你出了事,一直在附近探听消息,所以才及时找到你。
只是我们实在是自身难保,没有钱去请医生,好在我们上了岁数,也实得几样草药,四处寻了些来,为你煎了几服,硬扳开你的嘴巴喂了些,天可怜见,你终于醒过来了!”
那老婆婆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有些累了,坐在一旁微微喘气,柔青听了,却像是在听一个离奇的故事一般,眨着眼睛想了半日,方笑道:“我倒仿佛想起我叫水柔青,只是实在想不起被人打的事情了!”
几个老人面面相觑,半日,其中一个道:“这姑娘是不是头脑发昏,失去记忆了?”
“可她偏偏还记得她是谁!”
柔青又皱眉沉思了半日,道:“我真的想不起来什么挨打、挨骂的事情,只记得好像是看见院子里开了一株小小的黄花,十分漂亮。还有那天厨房里的姚妈偷偷给了我一小块桂花糕,好香啊!还有……”
她一直说了好多,都是那些开心的事情,而那些发生过的不快,似乎一丝一毫都想不起来了!
几个老人面面相觑,但也只好接受这个现实,好在这小青看上去并没有变傻,再说,要是一个人只记得欢乐,不记得痛苦,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夕阳西下,已是到了晚饭时分了,小青只听得自己的肚子咕噜咕噜直叫,那几个老人不知是哪一个人,肚子里也是咕咕乱响。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笑眯眯的招呼大家:“开饭了!开饭了!都来吃饭吧!”她那亲切的笑容,热情的声音,真像是招呼大家去吃大餐一样,小青一看,地上铺了一张破席,席子上热腾腾的放着一大碗颜色可疑的东西,她实在是不知道那些都是什么,一个老人笑道:“今天的饭菜还真是丰盛,一定很香!”
那老婆婆又端来一个小碗,里面竟是满满一碗肉汤泡白饭,上面还撒了碧绿的葱末,几个老人都目不转睛的盯的那碗汤泡饭,似乎都在偷偷的咽口水,那婆婆急忙护住那只小碗:“这可是特为了小青做的,她现在有病,必须吃些有营养的东西补补身子,可惜,我们能找到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说到这里,她似乎有些伤感,不过她很快就振作起来:“没有关系的,明天一大早我们就出去,多要一些回来!”说着,她用小匙舀了满满一匙汤饭,向小青口中喂去。
小青看着这些可亲的老人,眼睛不由得红了,心想,自己一定要尽快好起来,不能成为这些老人的包袱,而且还要为他们多做一些好事。
她没有多说什么感激的话,只是大口大口的吃着婆婆喂的饭,她从来不知道,一碗肉汤泡饭,可以这么香。
一共是七位老人,七位老人分吃那一碗“饭”,而这些,也是他们整整一天辛苦讨来的剩饭,这些老人,原本应该在家中安享晚年,尽享小孙孙、小孙女绕膝承欢的天伦之乐,而此刻,因为时世动荡,他们被迫流落街头,所幸,他们遇到了彼此,还能几个人在一起互相照应。
几个老人谦让着吃完了那一碗黑乎乎的东西,他们还不时发出惊喜的声音:“哎!我吃到一块萝卜!”
“这是谁的功劳,谁讨来的?我吃到了一条骨头,虽然没有什么肉,但却还有肉味!”
看着这些苦中作乐的老人,柔青的心中充满了感动与温暖。
三天后,柔青已经可以下地了,她迫不及待的想快些好起来,她年轻,有力气,不怕吃苦,她要用自己的双手挣来食物与衣服,来养活这些可怜的老人,让他们老有所养,有一个温暖的家。
眼下因为她的伤还没有痊愈,老人们坚持不让她出去,她只好留在这间破败的小屋里。
柔青是个勤快人,虽然身子还未好全,但仍挣扎着下了地,把小屋简单收拾了一下。
这小屋里外两间,外间生火做饭,里间铺了几张破席,就是床了。柔青先扫了一遍地,然后把外间屋里唯一一只瘸了腿的小柜擦得亮亮的,再找来块石头把柜脚垫平,又把热饭用的一只破瓦罐,几只破碗和几张破席拿到门前小河边洗得干干净净,洗碗时对着河水一照,却发现额头上落了不大不小一个疤,试着用流海盖盖,却怎么也掩盖不住,实在盖不住,她也只得做罢了。
这些活,她干干歇歇,也干了小半天。
老人们为了多要几口吃的,中午是不回来的,她吃了半块冷馍,也没有多休息,便到外面去拾柴。拾了几抱柴火后,她突然发现林间有一种极有韧性的草。
柔青灵机一动,把柴火送回家,拿了一把刀,开始割草,这一个下午,她割了一人多高的草,一点点的搬了回去,放在门口晾晒。
到了傍晚,草上的湿气已经基本去净了,她又一点点的搬到里屋铺好,再把洗干净的席子铺上,一张张柔软的“床”就铺好了。
老人们回到小屋,发现这里已经变了一个样子,看着他们惊诧的样子,柔青笑道:“虽然我们几乎一无所有,那我们也要尽力生活的舒服一些!”
第二天,柔青一大早就把小屋里所有的破床单、被子都洗洗晾上,然后又去打草、还挖了一些野菜,晚上除了有剩饭,还用野菜煮了一罐汤,这一顿饭,大家都吃得非常开心。
饭后收拾完毕,柔青笑道:“各位公公婆婆,这段时间以来,多亏各位的照顾,现在我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从明天开始,我想出去找个活干,咱们这么多人,总不能一直靠着要饭过活吧?再说,时间过得飞快,现在虽是夏天,可是一转眼就到秋冬,我想攒点钱,给大家添些冬衣和棉被,我还好凑合,可是你们上了岁数,实在不能再受风寒之苦了!”
她的话刚一说完,老人们一致反对:“你的伤还没有好全,不能这么着急去干活,再说,你一个女孩子,又能干什么呢?”
“现在已经是民国了,女孩子也可以出去做事的。我虽然不识什么字,可是我可以去帮佣啊!我不怕吃苦。”
“可是你在那小客栈做工的时候,不是一分钱也没有,还总会挨打挨骂的!”
柔青心里也有些没底,不知到哪儿去找份工来做,可是,她心意已决,明天,她要先出去打听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做的。 一天下来,柔青才知道,现在的时世,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子,想要凭自己的双手来赚钱养活自己,竟是如此之难!找了一天,不但没有一份能做的工,反倒有些不四不三的人凑上来,幸亏柔青年纪虽然不大,但却极为机灵,三转二绕躲开了那些闲人,她不敢直接回去,生怕那些无聊的人跟着她,找到她的住处,那些可怜的老人,是无法保护她的。
她左右躲藏,不知不觉,竟来到一个大宅院前,她出神的望着那门前的两个石狮子,心里暗想:“这家人不知得多么有钱,竟有这么大一所宅院!我们不奢求什么大宅深院,只想有一间不会四处漏风的小屋,再能得以温饭,就足够了!”
正出神间,只听那大宅院的角门“吱呀”一响,一个中年妇人走了出来,门里人不知叮嘱了几句什么,语声模糊,但可隐约听出是个女人,那中年妇人笑道:“放心吧,这次一定给太太选个好的!”
又说了几句,两个人才道了别,直到那角门关好,那妇人才转身走开。
她边走,嘴里还嘟囔着:“如今时世太乱,买个小丫头还不是小事,只是伶俐清秀些的,都被胡老三给整到窑子里去了,这倒让我犯了难了!”
柔青一听她这话的意思竟是要为这宅买丫头,不由大喜,顾不得许多,急忙冲了上去:“这位大婶,可是要帮这大宅里寻个丫头?您看我行么?”
那妇人上下打量了她几眼,见她虽然清瘦了些,但身条修长,虽然满面菜色,但却掩不住她那满面清秀之色,只是额前却有着一条疤,她问道:“姑娘,你多大了?”
柔青忙道:“大婶,我叫水柔青,过了年就满十三了!”
那妇人道:“我正是要为这田家寻个小丫头,不知你家在何方,为何要卖身为奴呢?”
柔青急道:“我是个孤儿,娘死的早,爹爹娶了后娘,把我卖到一家小客栈做工,后来因为得罪了客人,被老板娘赶出来了,现在我无依无靠,只想用双手来养活自己,我可以做佣人,但不卖身,我什么活都会做,我不怕吃苦。”
“不卖身?不卖身恐怕不行!”那妇人不顾柔青的哀求,径自去了。
眼见一线希望又要破灭,柔青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她只好先回去,再做打算。
回到小屋,天已经很晚了,老人们仍在等她吃饭,一见她回来了,顾不上埋怨她到处乱跑,先给她盛上热饭,那个头发花白的婆婆道:“身子骨还没有好利索,来,这个给你!”
说着,把一条还有些肉丝的鸡腿挟到她的碗里,这小小的举动,这温和的语句,让柔青的心里更加不是滋味,她决定,从明天起,就守在那大宅的门外,看能不能等到机会。
吃过晚饭,几口人在一起说说笑笑,此时正是仲夏,柔青把席子铺在外在,大家都在外面乘凉,只见天上繁星点点,一条光带如河水般轻泻,一位老仅仅指点道:“小青啊,那就是银河了,看,那两边的,就是牛郎织女星,那是北斗七星,那是北极星……”说话间,只见天上星光一闪,一颗星星似从天而降,老人道:“看到流星的时候,如果能在衣带上打个结,心里再默默许愿,那愿望一定可以实现的!”
柔青听了,不再说话,只是仰望星空,忽见天际一颗流星划过,她忙在衣带打结,心里想道:“我一定要照顾好这些老人,让他们安享晚年!”
第二天一大清早,柔青就揣着半个干馒头来到田家大宅外苦苦等待。
那小小的角门开了又关,出来了几个行色匆匆的佣人,又进去几队送菜送肉的商户,有一个送菜的中年男子,大约是因为担子太沉,差一点滑倒,箩筐里面的茄子、黄瓜滚了一地,眼见人来人往,柔青见那人大为着急,忙上前帮忙,她年青,手脚也快,一下子就把掉在地上的菜收拢起来,收拾到筐子里面。
那中年男子擦擦额角的汗,笑道:“谢谢你了,小姑娘,这会儿我赶着送菜,先走了!”说着,递了一个黄瓜过来:“我没有什么好东西,这菜是我家里种的,很新鲜,你要是不嫌弃,就尝尝吧!”
柔青摆手道:“大叔,不要客气,你们种菜也很辛苦,我帮忙是应该的,你快些去送菜吧!”
那男子似乎也是憨厚之人,笑了笑,把那条黄瓜放在柔青的身边,转身就要进那小门,柔青虽然穷,但却生性要强,拿起那条黄瓜,追了上去,口里还道:“大叔,这个我不能收下!”
此时那小门已开,门口一个看门人模样的人迎上来,对那男子笑道:“老六,今儿送菜,来得晚了些!”
那男子也笑着说:“是啊,我今天一早,在地里摘菜,知道是给府上送的,特意的精挑细选,一点儿不敢怠慢!”说着话,人挑着担子已经进了小门,柔青情急之下顾不得许多,也夹脚跟了上去,她要是追上那被唤做“老六”的送菜人,脚步原有些急,谁知她一进门,却直直的撞上了一个人,她还没有反应过来,那人已经一个耳光打到她的脸上,柔青抬头,只见一个浓妆艳抹的少妇,一边用手中的手绢儿掸身上的土,一边斜眼打量她,口里说道:“这是哪屋里的丫头,这么没规没矩的到处乱钻,跟个没头苍蝇似的!田福,给我掌嘴,教教她规矩!”
田福原是府上的管家,大约五十多岁,他一接这个差使,似乎并不情愿,一步一蹭的走向柔青,嘴里倒是说得挺快:“你这丫头,是吓傻了吧?撞着咱们二姨太太还不快磕头认错,二姨太太是最心慈面软的了,你认个错,不就没事了么?”
一边说,一边还向柔青使眼色。柔青本是聪明之人,只是被那平白打来的耳光打得有些措手不及,此时见田福如此这般,忙跪下道:“小女子不知深浅,冲撞了太太,还请太太高抬贵手,大人别计我这小人的过!”
要知天下的姨奶奶、二房,都忌讳这个“二”字,“姨”字,此时那二姨太一听柔青有意无意无意间把那二字,姨字统统给省了,不由心里由内而外的高兴,不由眉头一松,嘴角一挑,笑道:“好了,起来吧,这小丫头说的怪可怜的!”说着,低头一看自己的右手,唉哟一声,对身后的小丫头道:“你看,我不该动手的,打她这一下,竟把我这养了这么长的指甲给弄劈了!田福,车备好了么?我得走了!”
她正在这里颐指气使,忽听一声低沉的咳嗽声,“芳如,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柔青回头一看,只见一个中年妇人款款而来,只见她虽然已不再年轻,却仍有着白皙的皮肤、优雅的风姿。她身着一袭深色丝绒旗袍,只在脖子上挂了一串珍珠项链,但却掩不住那种自来的高贵风范。
一见她,田福忙上前请安:“太太早!”
她点头表示听到了,但一双眼仍望着二姨太,等着她的回答。
二姨太一见太太,原本的嚣张气焰一下子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她低下头,不情不愿道:“今天老爷回来,我要去车站接他!”
太太道:“接老爷的事么,就不劳你费心了,连星一大早就已经去了。你不是总是说身子骨不舒服么,平日里都要睡到日上三竿才起的,今儿也别劳累着了,还是早点去歇着吧!”
二姨太满心想着去车站迎接老爷,可以讨老爷的欢心,谁知大太太三言两语就坏了她的好事,心里不由大怒,却又不好发作,忽见柔青还跪在当地,不由眼珠一转,笑道:“太太如今治家,竟不如过去了!”
太太一听这话头不对,眉头一皱,正待发问,二姨太哪容旁人插话,接着道:“你看,这个丫头,没规没矩的,一大清早就在这门口乱撞,差点把我撞个跟头!”
太太这才仔细打量柔青,这小姑娘衣衫破旧,却收拾的干干净净,虽然额角有着一条伤疤,却生得面容清秀,一双眼睛虽然不是很大,却炯炯有神,心下不由得对她生出几分亲切之意,开口问道:“我看着你面生,你在哪里做事的?”
柔青心想,此时万万不可连累那好心的大叔,决心一下,道:“我不是府上的丫头,我是想来问问,府上是不是还要人帮忙?”
太太一愣,道:“我倒是正想请人来帮忙,只是,看你年纪还小,你能做什么呢?”
“太太,我不小了,我已经十三了!我什么活都会做,我不怕吃苦,太太不信,可以先留下我试几天,看我行,再留下我!”
那太太不知为什么,只觉得和这小姑娘十分投缘,当下也不多问,只是说道:“那就先留下来试试,张妈,给她找身小丫头的衣服换上,带她到厨房去吧,先在那儿试试,以十天为期,十天过了,再决定留不留你!”柔青大喜,忙给太太鞠躬道谢。
太太挥手道:“你先去吧,我们家里的活计,也很辛苦的,你干不干得来,还两说呢!哦,对了,还没有问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呢!”
柔青忙把她的身世姓名大致说了一遍,夫人倒也是个仔细之人,对田福道:“你派个人,去查查这小姑娘说的可是实话,现在外面时世太乱,什么人都有,咱们摸不清她的底细,可不能随便把她留下。”
那边田福去找人打听柔青底细,这边柔青随着张妈、老六一起七拐八弯来到厨房。
一路上,张妈絮絮向柔青说了些府上的规矩,柔青抽个空对老六说:“大叔,是柔青莽撞了,差点连累大叔!柔青向大叔陪罪了!”
老六摆手道:“可别这么说,你这姑娘,也太心实了,一条黄瓜,还不肯收下,幸亏这是遇到了太太,不然,还不闯出大祸来!”
他不敢明说二姨太为人心狠,只得这么说。
张妈也道:“就是,你这丫头命好,太太本是个菩萨心肠,只是有一样,待咱们下人有时过于严厉些,尤其是挑选下人时,更是严格,谁想今天你倒是投了她的缘法,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柔青忙道:“张婶婶,我会听话,好好干活的,不枉太太疼我!”
张妈笑道:“好个嘴乖的伶俐丫头,叫我都不由得不疼!你先好好干活,厨房里几个姐妹,和我都是极好的,我去关照一声,让她们多照看你些,等太太点了头,把你留下,我再好好给你说说府上的规矩!”
柔青忙点头道:“如此说来,柔青可是遇着贵人了!婶婶,我如今不算在府上正式做事,我想晚上还回家去住,你看这可使得?”
“这个嘛,只要你不误了差使,我去和田福说说,应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一时来到后厨,张妈把她交给厨房的管事杜嫂子,又叮嘱了几句,就转身去了。
此时正是准备早点之际,杜嫂也是照看这边,再指点一下那边的忙个不休,给了柔青一大盆菜让她洗,就到一边忙活去了。柔青一边洗菜,一边偷眼观察四周,这田府果然是大富之家,家下的厨房,竟也用着二三十人之多仅一顿早饭,就要做上六七样之多,有中式的小笼包、馄饨汤、豆浆油条,火烧咸肉,光是粥就是咸甜两种,也有西式的面包牛奶,火腿煎蛋,其余各式小菜、果子更是不一而足,柔青不由想道,这府上的一顿早饭,就够我们一家人吃上整整三天了!
洗菜这些活计对于柔青来说,是驾轻就熟,不一会儿,一大盆青菜就已经洗得干干净净,整齐的码在箩筐中控水,杜嫂子一见她手脚伶俐,不由赞道:“好,果然是个机灵孩子,来,来,再给你安排点活!你把这些糕点,小心的装到盘子里,每样只装六只,要依着点心的形状合着盘儿装,码得整齐些,手轻着点,千万别把酥皮给碰掉了,那样就不好看了!”
柔青答应着来到案前,只见六个纸包里是六样细点,她没有急着动手,而是先仔细观察了一番,心里想好了,才开始动手。
一样咸甜适口的牛舌饼,三条在下,二条在中间,一条在上面,一条一条给它排齐,从侧面看是一个山形,好取,好看;一样梅花饼,饼身如梅花,闻上去,似乎也有着淡淡的梅花香味,摆在一个梅花形状的盘中,周围五只,中间两只,似是梅花之蕊;天津麻团和开口笑分别摆在两个船形的小盘里,一个挨一个,胖胖的,特别可爱;水晶饼配上水晶盘,别样的晶莹剔透;荷叶饼就放在一只绿色荷叶盘上,似乎那葆叶清香扑鼻而来了。
摆好盘,柔青请来杜嫂子,她一见,笑道:“这回,太太可是选对了人了!来人,快把这点心送上去吧,青丫头,来,这会子也忙得差不多了,我先给你说说咱们府上和这厨房的情况。”
柔青一听,忙搬来一个小竹凳,又沏上一杯清茶,递到杜嫂手中,她自己则安静在一边专心的听着,杜嫂笑道:“怪不得张妈那么喜欢你,说了不少好话,你这小丫头的确细心周到!来,你也坐下,听我好好讲讲!” 柔青掇来一个小脚踏,依在杜嫂膝边坐好,杜嫂子呷了口清茶,这才开了口:“这田府上上下下一共一百来号人,这一大家子的吃喝,全是咱们这厨房准备的,一日三餐,再加上茶点夜宵,就咱们二十个人,也是有些忙不过来呢!
老爷偏爱吃一些新鲜菜式,中餐西餐都可以,但是味道必须鲜美,滋味一定要足。早饭,还是一定要吃地道的中餐,豆汁儿油条,面条烧饼,都行。
大太太认为食不厌精,她对食物有些挑剔,吃的也很少,首先一定要精致,味道要清淡,营养要搭配的合理,她吃花素,几乎不吃红肉,倒是刺多肉细的鱼还倒罢了,咱们给清蒸了,再把刺小心的挑干净,她能多吃些。西餐她除了沙拉,和鱼子酱,别的是不碰的。
二太太最难伺候,她吃起东西来总是挑三拣四,什么东西金贵要吃什么,什么鲤鱼须,鹦鹉舌,好容易整治了来,她吃不了两筷子,就不吃了。
每餐饭,倒是为她要花上不少心思,饶是这样,她还总是嫌这嫌那,三天两头派人来厨房传话,一上了台盘,就忘了出身了!不想想她当年在戏班子里唱戏,能吃着什么?人心不足啊,有了银,还要金!
大少爷连星因为出过洋,喜欢吃点西餐,为此,特别雇了几个西餐厨子,你说这西餐,看上去虽然挺简单,可真的要做起来,还复杂得很呢,吃什么肉配什么酒,牛排要几分熟,我都搞不清楚,就让那几个厨师做去吧,只是大少爷这早饭让人难做,一个煎蛋,有时要煎一面,有时要煎两面,还要糖心的,哎,这个火侯可不好把握!
二少爷连昊,倒是比他们都好服侍,有什么就吃什么,只是最爱吃面,什么炸酱面、大卤面、肉丝面、鸡丝面,只要是面,他就能吃上三大碗。现在他十五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更能吃了!
咱们这厨房里,一共有二十个人,四个配菜,四个打杂,五个大厨,三个西餐厨子,二个面点,二个烧腊。你来了呢,先跟着打打杂吧,也就是洗菜洗碗什么的,等熟悉了,再看看你能干点什么!
不过,你不要怪嫂子说话直!”她顿了顿,柔青忙道:“杜嫂有话就直说吧!”
“我看你这小丫头,千伶百俐,不会在我这小厨房里留长的!”
柔青万万没有想到,这杜嫂子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她低了头,不再说话,杜嫂倒是个说话直肠子,又道:“丫头,你怎么会到这里来做工啊?你的家人呢?”
柔青只得把自己的身世简单说了一遍,杜嫂对她不能记得那些痛苦之事大感兴趣:“你是真的记不起别人对你不好么?”
“我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反正从那次之后,别管再愁再烦的心事,或是别人对我再不好,哪怕是又打又骂,我只要睡上一觉,第二天一起来,就一点都不记得了!”想了想,又笑道:“其实这样也挺好的,人生在世,记得快乐,总比记得痛苦与仇恨要好的多!”
杜嫂轻抚她额角的伤痕,道:“好孩子,今后,我们就在一起好好相处,你心地这么善良,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我倒没有想过上什么好日子,我只想让老人们吃饱穿暖,就可以了!”柔青的眼中,闪动着希冀的光彩。
伺候罢了早饭,收拾干净后,又要准备午饭了,然后又是忙着做晚饭,等夜宵炖上,天已经很晚了,杜嫂知道柔青还要回去,所以格外照顾,不让她等着再收拾碗筷了,而是令她回去。
回到小屋,老人们还未曾吃饭,柔青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拿出三个包子,这是她的晚饭,她省着没有吃,而是要拿回来,和老人们一起分享。
虽然厨房里有的是好吃的,但柔青的心里,却是有原则的,她只凭自己的力气去工作,去赚钱,去挣来食物,来养活自己,她不会去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哪怕是一粒米,一棵菜!
三个包子,几个人一起分吃,虽然包子已经冷透,虽然肉馅已经微微有些腥气,虽然每个人只能分到很小的一口,但那种快乐,那种美味的感觉,不是自己一个独享能够体会的到的!
一边吃饭,柔青一边向大家宣布好消息:“我找到一个临时的工作,在一个人家打零工,虽然没有工钱,但这几天可以有饭吃了!公公婆婆,这几天,我会天天拿好吃的东西回来的!”她心思细密,因为田家还没有正式留用她,所以她不想一下子把话说满,等到说定了,再和老人们说吧!
这一晚,柔青睡得格外香甜,也许是因为白天的工作太辛苦,也许是因为做工的事情,有了更多大的希望,柔青的梦中,一片阳光灿烂,甚至连早晨二姨太打她的那一个耳光,她也早就忘到了脑后,她在睡梦中,嘴角都含着微笑,她的睡相,无比甜美,可爱!
而此时,柔青还不知道,在她进府做工的同一天,还有一个人,也进了这田府的大门,这就是老爷从天津带回来的三姨太,汪惠心。
惠心今年才十八岁,原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考上了女子大学,只是还没有毕业,家中有了大变故,一个家四分五裂,只剩她一个孤苦的弱女子,生活无着,万般无奈之下,才有中人给介绍,蒙田老爷青眼,做了妾。
惠心一进门,别人暂且不论,单只那二姨太芳如先着了慌,她本不是正头夫人,又是出身不好,她在府中地位本不如大太太,又没有为老爷生下一儿半女,只是仗着自己年轻貌美才能得宠,如今又来了一个年轻漂亮的惠心,听说又是上过洋学堂的学生妹,这不是平空添了心头一刺么?
可是这么多年来争宠的心得却又告诉她,现在老爷对这个叫惠心的毛丫头正在新鲜头上,毕竟自己比那小女孩要大上几岁,而两个女人坐在一起,气质的高下,容貌的美丑是很容易就比较得出来的,虽然自信自己容貌不输给那小丫头,可毕竟忌惮她的好出身与学识,再加上那日一见,那小丫头果然气韵天成,所以这几日来,她明里装着有病,暗地里却一直在留心,看自己怎么样反败为胜,拔掉这根肉中之刺。
而柔青果然能干,别人做工,只求混口饭吃而已,而柔青则不然,她不仅要给自己一个温饱,更是要给那些生活无依的老人一个依靠,所以,她不仅仅是用体力,而更是用她的全部身心,在做这一份工。
短短的十天一晃而过,而在这十天之中,柔青的表现有目共睹。三天,她就由杂工升做配菜,五天之后,大少爷点名要吃柔青做的煎蛋,而到了十天头上,不单杜嫂子满口夸奖她,厨房上下更是没有一个人不说她能干,心细的,这不,大太太在听了张妈的汇报后,想把她要到自己的房中,谁知柔青却有着自己的打算,她愿意留在厨房,因为在这里工作,她可以更方便的收拾一些剩下的饭菜,打包回家与老人们一起享用,而一旦去了太太房中,虽然可能会比在厨房做工要轻松一些,但却要随叫随到,不能按时回家与老人们团聚了,思前想后,柔青还是打算留在厨房。
只是不能和太太明说,她灵机一动,只得说:“太太,柔青巴不得能时时伺侯太太,一来可以报答太太的大恩,二来,可以和太太多学习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只是,只是柔青年纪尚小,恐怕服侍的不够周到,会惹得太太不高兴。”
杜嫂子原是也是聪明女子,一听柔青这话里的意思,竟是有高枝却不去攀,却要在这又脏又累的厨房里过活,她转念一想,也是,这么小的孩子,要是到了上房里,还不得一天到晚陪着小心过日子?再加上家里这几位奶奶,哪一个是好相处的?
于是她也上来道:“可不是,柔青这姑娘虽然机灵,只是来府里的日子短了些,许多规矩不大懂,再说了,太太可能还不知道呢,现在大少爷早餐用的煎蛋,便是柔青伺候的,要是一下子换了人手,恐怕大少爷还会吃不惯呢!”她深知太太最疼她两个儿子,所以才这么说。
太太一听,果然同意了:“既是如此,你就先留在厨房吧。还有,我府上所有的佣人,都是写了卖身契的,你如今无亲无故,这卖身银子是你自己拿着么?”
柔青一听,急道:“太太,我感谢您收留了我,给我一份工做,但柔青自小被卖,实在不想再自己卖自己了!”
“那你要如何呢?”
“我只做工,不卖身,与府上签下合约,为期六年,太太您意下如何?”
太太略一沉吟,这小小的女孩,竟与田府的太太,讲起条件来了,只是,这个小女孩身上,却似有着一种强大的意志力,她的一双眼睛,也写满期了坚决,也罢,就依了她吧,当下点头道:“那你便让田福拟来合同,为期六年,六年里你在我府上做工,按月给你发工钱,如果做得好,还有奖励,你看这样可以么?”
柔青鞠躬道:“多谢太太!”
就这样,柔青在田府落了脚。
每天晚上,她会把厨房里准备扔掉的饭菜打好包,拿回小屋与老人们一起分享。有时剩饭多,老人们第二天就不用上街要饭了,这让柔青深感安慰。
可是,她的工钱并不多,仅仅靠着这点小钱,是无法让老人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的,再说,时间一天天过去,虽说现在仍是炎炎夏日,可是冬天也会来的,到那时,穷人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而同时,老人们也总是要求,他们不想总是在家里休息,只让柔青一个人在外面打拼,他们不忍她那稚嫩的肩膀,去扛起这一个大家庭的重担,那么,究竟要怎么做呢? 这一天,柔青做完活计,正在院内的树荫下独坐乘凉,却见送菜的老六还没有走,她不由奇道:“六叔,这早晚了,怎么还不回家去?我可知道,地里的活计可是离不了你呢!”
老六见柔青问,笑道:“是小青姑娘啊,我是有事求杜嫂子么?”他四下看了看,见没有人注意,才压低声音接着道:“现在是旺季,各种瓜果蔬菜都下来了,我这地里的菜经常卖不完,这不,我想和杜嫂子商量一下,每日里多要些新鲜菜蔬。”
柔青插言道:“这个恐怕不好办吧,咱们府上每日里所用的菜蔬,都是有定例的,怎可随意增减?”
“是啊,杜嫂子也是这么说,我们想了半日,顶多再多要个五六十斤,这比起每天烂掉的菜,可算不得什么!杜嫂子也是好人,就是这样,也是为难她了!”
“哎?六叔家的菜既然吃不了,都烂了,为何不拿到市集去卖掉呢?”
老六连连摇头:“这个我也想过,只是地里的活都忙不过来,更别说抽出个人去市集卖菜了!你说就这么一段时间,再雇个人吧,一来是信不过,二来,工钱也不好算啊!给多了,还不如不卖,给少了,又没有人愿意干!”
柔青眼前一亮:“六叔,你要是信得过我,我给你找两个人卖菜好么?”见老六没有说话,她又补充道:“是两个上了点岁数的老人,不要你的工钱,只是把卖不掉,快坏了菜给了他们,就可以了!”
“这恐怕不好吧?白干活,不给钱?”老六连连摇头。
“没有关系,真的,六叔回去和六嫂商量一下,明天再给我个回信吧!”
第二天一早,老六来送菜时,找到柔青:“小青姑娘,我回去和我家里的商量了一下,真的不能再让那些好好的菜烂在家里了,不然,就先试试?”
“好!明天一早,我就让他们去你家里拉菜去,你让嫂子把菜称好,装上,订好价钱,我让他们去你家拉去。”
下午,柔青头一次告了半日假,又预支了半个月的工钱,去市场上买了一辆半新的手推车,一杆称,还有几顶草帽。
回到小屋,柔青把这件事一说,老人们都抢着要去卖菜,最后,决定让一位原先识称又会算账的张公公、嘴皮子利索的李婆婆和身体还算好的华公公一起去卖菜。
第二天一大清早,柔青就和三位老人推着小车来到老六家,老六和六嫂起得更早,已经将两筐菜整理好了,六嫂向张公公交待清了每种菜的斤两和价格,又帮着把车装好,柔青这又帮着把车推到市集,安顿好了,才一步一回头的去田府上工。
这一整天,柔青都有点心神不宁的,一做完事,就急着往家跑,回到小屋一看,门外却没有小车,她的心一惊,进屋一看,三位老人却早已回来了,柔青长出一口气:“你们吓我一跳,怎么小车没在?”
李婆婆嘴最快:“是这样的,因为明天还要去推菜,我们放在老六家里了!小青啊,猜猜我们今天卖得怎么样?”
柔青摇头说不知道,张公公笑道:“一车菜,差不多都卖光了,只剩了一点点。老六家的菜好,价钱也公道,我已经把账和钱都给老六家里的交待清楚了,这不,老六还给了咱们一大把空心菜呢!”
柔青一听,一颗心总算放下了:“咱们虽然不收他们的工钱,也要好好的帮他们卖。张公公,下回啊,咱们不要他们家的新鲜菜,就把那些快要坏了,烂了的菜都拿回来,就可以了。六叔一家也不容易!”
几位老人见柔青如此善良,也都点头说知道了。
从此,每天一早柔青就与老人们一起去拉了菜,到市集上去卖。
每天晚上,老人们都把老六家里卖不掉的菜拉回来,捡一捡,把还能吃的挑出来。
时间一长,家里的菜总是多的吃不完,柔青可不能让这些菜白白的浪费掉,她去市集上买来几个泡菜坛子和一些腌菜的大缸,吃不完的洋白菜、莴笋、芹菜就泡进坛子,做成四川泡菜;茄子、葫芦、长豆角就晒成干菜留到冬天再吃;吃不完的大蒜则腌成糖蒜;顶数萝卜的用处多,不但可以腌成咸菜,更可以做成脆脆的萝卜干。
眼看几口大缸都满满的了,柔青又想出新主意,她又请两位老人在菜摊旁边摆了一个小小的酱菜摊子,把吃不完的泡菜和咸菜都拿去卖掉。一开始生意并不太好,可尝过的人都觉得味道不错,且难得是做的非常干净,慢慢的回头客就多了,还有两家小饭馆专门从这儿买泡菜吃呢。
就这样,一个夏天过去了,他们手中也有了些积蓄。
柔青和老人们商量了一下,用这笔钱中的一部分修葺的小屋,加固了房顶,还置办了几样家具,更给每位老人都添置了冬衣棉被。办完了这些,手中的余钱也不多了,眼看着秋天来了,冬天也不远了,没有些积蓄,怎么过冬?
再过一段时间,菜蔬的旺季也就过去了,帮老六一家卖菜的活计,是干不了太久了,柔青这几天不知又琢磨出了什么主意,好几天都回去的特别晚,而且每天都是劳累不堪的样子。
这一天,柔青倒是早早的回来了,还神神秘秘的提了一个大包,另外还有一袋黄豆。
吃过饭,她就满脸堆笑的问道:“怎么样?谁知道我今天带回了什么?”
几位老人都不知道她卖的什么关子,她也不说破,只是让老人们先睡,人老了,就会像孩子一样,变得更加好奇,于是他们偏偏不睡,就是要看看,这小丫头在搞什么鬼花样。
只是柔青在那边不知忙些什么,老人们如今也与过去不同,劳累了一天,毕竟是上了岁数的人,虽然心内再是好奇,终抵不过困倦,不一会儿,都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老人们一醒来,就闻到一种特别的香味,到外屋一看,桌子上摆了一大盆豆浆,柔青就坐在那里,满面笑容的看着大家,老人们洗了脸,漱了口,争先恐后的一人盛了一碗,嗯,这豆浆香醇无比,柔青笑道:“怎么样?我的手艺还不错吧?今天中午,还有豆腐吃呢!”
从这天起,柔青天天半夜才睡,磨豆浆,做豆腐,第二天一早,再由老人们拿到市集上去卖。她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为了这个大家庭不停的忙碌着,费尽一切心思,酿出花蜜来,却并不是为了自己享用。
随着冬天的到来,天气越来越冷,也越来越短。
朔风四起,雪花飘舞,这漫天的雪花,在有钱有闲的人眼中是诗是画,在穷人眼中,却全是寒冷与饥饿。
幸而有柔青!如果不是她,这些老人们,必然有几个会在这寒冷的雪天里,倒毙街头。
雪大,夜深,人静。
老人们心内十分焦急,已经这么晚了,柔青还没有回来,性急的李婆婆,已经开门瞧了十几次,那一锅小米粥,还热在火炉上。
终于,门响了,柔青带着一身寒气进了门,她的怀里,还抱着一个东西,老人们都凑上来,看看到底是什么。
只见柔青的脸上没了平日里的笑容,她神色焦急的解开包袱,只见包袱里外都已湿透,而里面,竟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面色青白,嘴唇发紫,已是奄奄一息,柔青忙道:“快拿些热豆浆来!”这边张公公已拿了厚棉被,将那婴儿擦干,重新包好,李婆婆热了些豆浆,柔青小心的喂他,但却一口也喂不进去,还是李婆婆有办法,用一根筷子沾了一些豆浆,就这么一点点的喂了一些,那孩子似乎缓过来一些了。
柔青这才放下心来,长出一口气,对老人们讲道:“我今天一下工就往家里走,却看见从后面出来一个婆子,我见她面生,原本没有在意,可是却见她鬼鬼祟祟的,怀里好像还抱着什么东西,我转念一想,怕她偷了府上什么东西,就暗地里跟着她,可是那婆子却并不像要去销赃,倒是跑到城南,把这个包袱扔进一个水塘里了,我见她走了,这才过去给捞了上来,伸手一摸,才知道是个孩子,赶紧抱了回来,幸亏还不算晚,这,也是一条命啊!不知这孩子是府里什么人生的,怎么这样心狠,自己的孩子都不要?”
李婆婆道:“可能是府里丫头生的私孩子吧?怕被人发现了,没脸见人,这才央求别人给扔了。”
柔青道:“别管是谁的了,这孩子到了这里,就是咱们家的一分子!咱们就把她养大,行么?”
老人们都表示赞同,这个差点夭折的孩子,就在这个大家庭里,生了根,一天天的长大。
这小小的婴儿,虽然是个被父母遗弃的弃儿,却天生的好脾气,从来都是笑多哭少,总是笑眯眯的,虽然从生下来就没有享受到母亲温暖的爱抚与拥抱,没有吃过一口母亲的乳汁,可她仍是那么开心而坚强的生长着,老人们都说她像足了柔青,天生不知愁,索性让她也随了柔青,姓水,起名百合。
而柔青打听了好久,却始终没有不知道这孩子的亲生父母究竟是谁,这小小的百合,竟似是那西游记中石头缝里蹦出的孙猴子,无父无母,无根无底。
小百合虽然活了下来,可年纪最大的一位公公,却没有捱过这个冬天,他的离去,让每个人都伤心不已。
三个月后,春天渐近。
满了百天的百合,就像是迎着风长似的,一天一个样,这虽然让柔青开心不已,但家里添了一个孩子,那开销自是大了不少,可是老人们却在一天天老去,换成任何一个人,也许都会愁得夜不能寐,可柔青却似真的不知忧愁,每日里还是笑逐颜开的。
她只是更加勤力的工作着,一年多了,她的个子长了不少,仍是那么瘦瘦的。杜嫂见她做事不惜力,向夫人处大力夸奖,给她涨了两次工钱。
柔青虽然从不多事,但也听说,新娶进门的三夫人,不知因为什么得罪了老爷,失了宠,老爷在外面又包了一个堂子里出身的女人,经常不回家过夜,二夫人更加恨三夫人,经常指桑骂槐,柔青不由得叹道:“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生在大富之家,也不见得就能开心快乐了。”
春风又起,温柔的春风虽然给大地披上了一层绿色,却也带来干燥的时气。
柔青正要回家,却见头发花白的李婆婆匆匆而来,她一见柔青,颤声道:“小青,你快回家看看吧,出大事了!” 柔青顾不得许多,一径跑回家去,只见满目疮痍,几口人的栖身之处,已经被烧为灰烬。
几位老人正对着这几乎被烧成白地的住所垂泪。柔青知道,自己是这个家的主心骨,有天大的事情,她也不能倒下,于是,她强忍着伤心,笑道:“没有关系的,我觉得咱们住的地方太小,又离城有些远,一直就想搬家呢,只是一直舍不得这老房子,现在倒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只要我们人没有事,就好了!”
她仔细打量,老人们有的头发被烧焦了,有的手上有烫伤,倒是没有什么大碍。
张公公道:“小青,老王受了伤,我看这回,他恐怕是挺不过去了。”
柔青一惊:“王公公现在何处?”
“这里风大,老六刚才把他接走了。刚才火还未熄,所以我们还想灭火,好歹挽回些损失!”
柔青四下一看,忽然想起:“那小百合呢?”
“唉,就是为了这孩子,老王才受的伤啊!”林婆婆接口道:“老张他们四个人去了市集卖豆腐和小菜,我和老王在家里带孩子、做饭。我去了溪边洗菜,老王本在屋外劈柴,外面风大,百合这孩子倒是乖巧,自己睡着了。
老王见孩子睡了,就把门反锁上,到林子里去拾柴。人老了,有时反应就慢了,等到他回去时,看见屋子里冒烟,可能还以为我在做饭呢,等走得近了,才发现整间屋子都着了起来,他想起百合还在屋里,于是不顾火大冲了进去,结果被屋顶掉下的大梁砸到了头,他人虽然倒了下去,仍把百合护在心口,等我回来,四处都是火,我也不敢进去,正提水灭火时,老张他们回来了,此时火也烧得差不多了,才把老王爷俩儿救了出来,百合倒是没有伤,只是被烟呛到了,老王眼看着就不行了。”说到这里,她哽咽着哭了起来。
柔青道:“这样吧,张公公你们辛苦些,清理一下,看看有什么能用的,先收拾起来,我去六叔家看看!”说完,她转身就跑。
来到老六家,正好老六送一个提着药箱,大夫模样的人出来,柔青忙上前问道:“王公公怎么样了?”
老六摇摇头,那大夫模样的人说道:“小的调养调养,倒还无妨,老人么?已经去了!”
柔青冲进屋,王公公双眼紧闭,两只手还紧紧握着,似乎还在护着小小的百合,不让她被大火吞噬。柔青不由滴下泪来,这可怜的老人,没有享过一天清福,却是如此下场。
料理完王公公的后事,大家聚在一起商议今后该如何是好。
张公公却道:“小青,这几天咱们忙着给老王办后事,有一件事很是奇怪,那天我们几人清理火场,却发现厨房里遗留下的东西倒比卧室多,按理说屋内无人,就算是起火,也应是厨房里的灶火迸出火星,引起大火,那厨房应是烧得干干净净,怎么咱们睡觉的地方倒是给烧成了白地呢?这几日来,我苦苦思索,仍是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有人故意放的火?”
柔青还没有开口,几位老人先愤愤的开了口:“会是谁呢?咱们招谁惹谁了?”
柔青也暗忖:是啊,我们老的老,小的小,我虽然出外做事,但却从未与人红过脸,难道是小客栈老板夫妇来闹事?不会啊,听公公婆婆们讲,当时是他们把我打得死去活来才丢出来的,按理说,他们也算是消了气了,再说,这都已经是一年半前的事情了,这件事,应该不会是他们做的。
百思不得其解,索性不去想它,专心去想如何应付眼前吧,眼下虽说已是春天了,但毕竟春寒似剪,柔青怎么都好凑合,但老人和小百合呢?
老六看出柔青的难处,不声不响的回了一趟村里,再回来时,就不是他一个人了。村里人听说了柔青她们的情况,有人的,就出人,有物的,就出物,大队人马带来了盖房用的一切物什。
当这一队人,出现在柔青面前时,柔青的泪,湿了眼眶。
老六笑道:“我没有问过你们,就自作主张了,我想着,你们反正经常给我们帮忙的,不如搬到我们家旁边来住,这样我们来往还方便一些。”
其实这个世界上,往往有这样一种人,他们不但帮助你解了燃眉之急,还会把话说得非常客气,倒好像是对方帮了他天大的一个忙似的,柔青能够体会老六的苦心,于是不多说什么,只是由着他们在附近动工盖房。
动底是人多力量大,不到一天的功夫,两间小屋已盖了起来,又在下风处单独盖了厨房,因为屋外不远处有一条河,怕百合会走之后掉进河里,大家索性又用剩下的竹片建了一道竹篱,这小小的院落,真的像模像样了。
小屋盖好了,村里来帮忙的人们,连一口水都没有喝,就各自回家去了。老人们把从火场清理出来的家什重新摆设了一下,柔青拿着这些日子积攒的工钱,买了一些必需品,再加上六叔送来的东西,小屋里也有了家的温馨。
第二天一早,柔青一觉醒来,竟又将旧屋被人放火烧掉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她总是能忘掉不快,开心的生活。
都说是多事之秋,这个春天的田府,也是事情多多。
田老爷在外养了外宅,三夫人惠心失了宠,可二夫人芳如,却没有继续得宠,这下她可有了向惠心发难的理由。惠心原本对这年纪大她很多的田老爷没有什么好感,见他不来纠缠,反倒落个清静。
可是,这清静却没有持续多久。
只要老爷不在家,芳如就会来到惠心所住的院外大呼小叫,指桑骂槐,不知惠心是否是一日三餐,但这一日三顿骂,却是少不了的。只是她好像有什么心事,倒是日渐清瘦,原本就是瘦怯怯的身形,现下更是瘦得可怜。
开始时惠心也不理会芳如的泼妇骂街,直到有一天,芳如骂得性起,不觉说话溜了口:“我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狐狸尾巴没准哪天就露出来了,再生个私孩子,这可就丢人丢大了……”
她话未说完,只听屋内一声撕心裂肺的大喊,惠心手持一把锋利的剪刀冲了出来,饶是芳如逃得快,脖子与屁股上,都被剪刀剪破了好几处。
芳如受了惊吓,好久都没有再来闹事,而惠心从此,竟像傻了一般,每日里痴痴呆呆的。
出了这件事以后,田府上下传言四起,人人都对三姨太避之不及,唯有柔青,偏偏向张妈提出,她想去服侍三姨太。 不顾杜嫂的苦苦劝阻,柔青收拾了一下,交接清楚了,就来到三夫人的小院。
柔青一进院门,只见院中的花草已枯死了大半,满园的春色,似乎被这一道墙,完全隔开了。
原本服侍惠心的,共有二个丫头,三个婆子。如今这三姨太先是失了宠,后来又变得呆呆傻傻的,这几个丫环婆子偷懒的偷懒,耍滑的耍滑,只有一个小丫头珠儿还好些,柔青进屋的时候,她正在给三夫人梳洗呢。
柔青先向珠儿笑笑,摆摆手,示意她别惊动惠心,她则在一边帮着珠儿递递拿拿的,第一眼看去,惠心仍是那么美,只是她的双眸子,就像在一张硬纸板上用墨点了两个点,没有一点生机。梳洗完毕,三姨太便抱了猫在窗前闲坐,自她一进门,老爷特许她不用去餐厅用早饭,如今,摆在桌上的早饭已经冷透,她仍没有一丝一毫想吃的意思,别的佣人似乎已经习惯了,柔青却有些看不下去了,她收拾完房间,把那冷透的饭菜退回到厨房,又亲自下厨,煮了一钵白粥,配上几色腌制小菜,端了来,对惠心道:“三夫人,我是新来的丫环,名叫水柔青,您就叫我小青好了,这粥还是热的,您的身子单弱,禁不得饿,您就多少喝几口吧?”说着,盛了一小碗粥,送到惠心手中。
惠心似乎这时才见到屋里多了这么一个人,她的唇边,泛起一个浅笑:“啊!我吃,我吃!”说着,端起粥来,喝了一口,柔青一见,顿时放下心来,又夹了一箸咸菜放入碗口,“配着些咸菜,更能品出粥的清香来!”就这么哄着喂着,惠心竟然喝了两碗粥。
谁知这已有些疯疯傻傻的惠心,在柔青面前,是那么的乖巧听话,也许是柔青那双充满了爱的双眼,让她有了安全感。
从这天起,柔青就忙碌起来,收拾房间,打扫院子,又把惠心的衣服重新清洗,晾晒。
在她的悉心照料下,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再一次焕发了生机,赶了上春天的尾巴,而惠心,似乎也渐渐的好了起来,有了活力。
渐渐的,和柔青之间的话,也多了起来。
这天,惠心在窗前读书,柔青好奇,在一旁也跟着看,惠心笑道:“怎么,小青认得字么?”
柔青摇摇头:“我从小就想读书,只是没有机会认字。”她的双眼流露出对知识的渴望。
“那好啊,我可以教你!”惠心热心道。
“真的么?我已经这么大了,还能学会么?”柔青有些犹豫。
“那有什么!只要你有心学,我就一定教会你!”惠心的兴致很高。
柔青一直都羡慕那些能够识文断字的人,再加上,她还有点私心,要是自己认字了,将来可以教百合,虽然百合是个女孩子,但眼下时世不同了,女孩子,也要多学些本事才好,于是她点点头:“好啊,那就有劳三夫人了!”
从这一天起,柔青就开始跟着三夫人惠心学习读书写字,一有闲暇,就手持书卷,读得不亦乐乎,而每天晚饭前,则是固定的学琴时间,惠心受的是西洋教育,弹得一手好钢琴,而柔青天姿甚高,乐感也好,不出三个月,已能弹一些基本曲目。
而知识与音乐,更是陶冶了她的性情,改变了她的气质,时间如水流逝,柔青也度过了她青涩童年,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她的善良与不知忧愁,除了让她生活的开心与快乐之外,还让她得到许多的人喜爱,其中,包括田家的二个少爷,大少爷喜欢柔青知书识字,温柔可人。二少爷喜欢她开朗大方,只是,柔青似乎对这二位少爷都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总是小心的避开他们。
她似乎对田府的花匠,更有好感。
自从柔青来到惠心的小院,请花匠王树帮着种了几品菊花,又修剪了院里的树枝,草坪,两个人的话,也就渐渐多了起来。
王树是个内秀的人,虽然平日里话不多,但心灵手巧,不仅花养得好,还会做木工活。
他对柔青的好,从来不是挂在嘴上,而是非常留心,他知道柔青的身世,就经常在工余之际找些材料,先是给百合做点小玩意,后来,就开始帮着做些桌椅箱柜什么的。
他人又勤快,心眼儿也活,日子不长,家里上上下下都点头夸好,他呢,也就更安心的常来常往,每个月,还从工钱里省下些,帮补柔青家里的开销。
老人们也常对柔青道:这么好的小伙子,早点嫁了,也就了了大家心事了。
于是,这年,十六岁的柔青,成了王树的六月新娘。
婚后的生活也算是蜜里调油,柔青原也以为,自己将会一生幸福,只是,幸福究竟是什么,谁也不知道,有人说它稍纵即逝,最难把握。
渐渐的,柔青觉得王树有了变化。
先是杜嫂找到她,闲聊时她有意无意的提起:“柔青,最近生活过得怎么样啊?”
柔青笑道:“还好,只是上个月,又有一个婆婆过世了,老人们都上了年纪,真是过一天,少一天了!”她的一双笑眼里,也流露出一丝忧伤。
“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让王树到处借钱呢?”杜嫂的十分吃惊。
“借钱?我没有啊?我没有让树哥去借钱啊?”柔青也是一脸的疑惑。
“噢?可是他说家里很困难,最近一直在向大家借钱,光我知道的,那几个厨子、看门的老姜都借给他不少钱。好像他还向管家田福借了不少,柔青,不是我背后挑拨,你要小心一点啊,这男人啊,私下里借钱,不是什么好事。”
送走了杜嫂,柔青有些心神不宁,下了工,就到花匠的小屋去找王树,可是,王树却不在那里,等了好久,他都没有回来,柔青只好回到家中。
吃过饭,柔青借口要照顾三夫人,又回到田府,王树仍没有回来,柔青在小屋坐等,竟整整等了一夜,王树竟一夜未归。
因为还要伺候惠心起床梳洗,柔青只好先回到三夫人的小屋,最近老爷好像对外面的那个女人失去了兴趣,有时也会回来过夜,虽然三夫人对他一直淡淡的,他反倒更觉得征服这个“冷美人”更富有挑战性,所以在家十天,倒是有八天都在这边过夜,而自打老爷重新宠爱三夫人后,府里上下人等对三夫人,重新又关照得无微不至起来,惠心却与往日一样,拒绝再加人服侍,还是让柔青与珠儿伺候。
柔青一夜未曾合眼,心里又装着事,干活时难免会有些神不守舍,偏偏在给老爷递漱口水时,把杯子摔在了地上,一大早就打破杯子,老爷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开口道:“你是怎么搞的?” 柔青一惊,忙着上前收拾,田老爷生平讲究最多,一大早就摔破杯子,让他觉得很是扫兴,也不等柔青答话,上去就是两脚,直踢得柔青跌倒在地,半天起不了身,惠心一见,忙上前扶起柔青:“怎么样?踢到哪儿了,让我看看在眼里”说着,伸手掀起柔青衣襟,查看伤势,只见碗口大的青紫,不由心头火起,“老爷今天的火气真大,珠儿,去厨房传话,给老爷炖些秋梨去去火气。”
田老爷本是一腔怒火,但听惠心这么说,又分明知道柔青是惠心眼前第一个得意的人,倒不好再说什么,加上在旁边又见到柔青腰肢纤细,衣服下露出的皮肤雪白,既有少女的娇憨,又有少妇的风韵,不由得眼睛有些发直。
惠心有意无意的挡住老爷的视线,把柔青搀到厢房休息去了。
柔青此时虽然肋下疼痛,但却仍掂着王树的去向。虽然一夜未眠,又伤得很重,却仍是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半天,直到大夫来看过了,吃了药,才向惠心告假,惠心的意思是要她就在房中调养,要汤要水也方便,可柔青却坚持要回去,惠心不知她到底是为了什么,但是说好,从明儿起,柔青要留在府中调养,直到伤好为止。
柔青拖着病体,又去了趟花匠的小屋,却是仍是冷冷清清,她又挣扎着回到家,老人们的笑脸依然,王树却已经回来了,与柔青的憔悴相比,他真是神采飞扬。
当着老人,柔青不便说些什么,只说自己不舒服,在床上随便一躺。
奇怪的是,平时打个喷嚏,王树都要问寒问暖的,今天她的脸色灰败,王树却对她不闻不问的,柔青闷闷的睡了一下午,就叫上王树,说是要回府去住,两个人一起离开了。
刚一出家门,柔青就着急的问道:“树哥,你昨天去哪儿了?我在小屋等了你一晚!”
“没事,就是和几个朋友喝酒,喝多了,就睡在他们那儿了。”王树倒是一副没事人的样子。
“哦,下次再有事,提前和我说一声,这让我太担心了!”柔青仍是没有责怪他的意思,“那酒不是什么好东西,平日里少喝一点没有关系,喝多了,可就伤身了!”王树嗯嗯啊啊的漫声答应着,柔青接着问道:“我怎么听说,你向别人借了好多钱,树哥,咱们现在没什么花钱的事啊?”
王树似乎早就料到她会有此一问,满不在乎的笑道:“哦,这事啊,我是和几个朋友一起做个小买卖,本钱不够,我又不想找你要,所以才借了些。哎,你平日里那么辛苦,又是磨豆浆,又是做豆腐的,三夫人又那么信任你,你那儿还有没有什么钱,都拿出来,这买卖,可赚钱了!”
柔青想了想道:“咱们现在靠力气赚钱,挺好的,为什么要做什么生意呢?再说,你这生意到底是卖什么?路道正不正?咱们可不能赚什么昧心的钱!再说,还要借钱,我看这事不好。”
王树一听她这么说,顿时黑了脸,不再言语,自始至终,都没有问一句她的身体。
柔青的心中,也有些不快,两个人在大门口分了手,王树自去花房,柔青来到惠心的小院。
她这一回去,惠心早已把朝阳的一间厢房收拾出来,又是汤又是药的,竟是一点活也不要她干,只要把身体养好就行。
惠心特别为她找了几件衣服,不再让她穿下人的衣服,这么一调养,加上好衣服的陪衬,柔青一点也不像个平凡的丫环,而是宛如大家闺秀,也许她的样貌不是多么的亮丽,但她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气质,却令她有着别样的光辉。
这样一来,不但两位少爷更加注意她,连老爷对她的态度,都大不相同了,不但特别赏给她十块大洋,算做给她赔礼,又让惠心给她再多做几身衣服,还格外赏给她一对玉镯,柔青的满腔心事,全都在王树身上,那大洋,她原本不要,但经不住惠心的一再说服,终于收下了,她用这些钱给王树还了债,余下的,就给家里大小添了些衣服鞋袜,余下了一点,就先存了起来。
衣服她也是推让不过,收下了,那对玉镯,她却怎么也不肯收,最后,只好先存放在惠心那里。
而王树自那次之后,似乎收敛了不少,不但按时回家,更是拿回了一些钱,说是做生意赚的钱,拿来做家用。
可是没有多久,他又向柔青要钱,说是生意做大了,要加些钱去周转,柔青给了他几次,可他总是说不够,后来,索性辞去了花匠的工作,一心一意在外面做他的“大买卖”,有时他似乎非常高兴,买来好多吃食,有时又是烦躁不安,好像是亏了钱,柔青只求他不胡闹,有时也就忍下气,不与他计较,好在现在惠心十分体恤她,给她的赏钱总是双份,她也知恩图报,渐渐的不大回家去住了,更是不知王树每日里在忙些什么。
如今时局动荡,老爷生怕大少爷出去参加什么学生运动,惹事生非,于是只叫他在家里静心读书,可他是在外玩惯了的人,一下子怎么收得住心?于是整日不是唉声,就是叹气,最后大太太看不过眼,准他叫来同学好友在家中小聚,于是家中三日一小聚,五日一大会,好不热闹。
其中有一个叫姚林的,与连星特别说得来,所以经常来往,他自从无意间遇到柔青,为她落落大方的气质和脸上真诚的微笑所倾倒,总是变着法向连星打听柔青的事,连星被他纠缠不过,只得告诉他,柔青本是一个丫环,如今已嫁了人,叫他断了这些想头,谁知这姚林竟十分痴心,成日不是写诗就是作画,再不就是买些女孩子喜欢吃的零食,托连星转交。
惠心有时也会拿这件事情取笑柔青,每每把柔青惹恼,柔青深知田府上下人金嘴杂,但心有一点小事,也会传成大事,更何况她是一个丫环,身份如此,再加上王树与她之间已经有了隔阂,这些事情就更要注意。
这天,大少爷说城里新开了一家照相馆,拍出的相片非常不错,全家上下都想去拍几张照片,连一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惠心也想去看看,因为自打进了田府,还没有拍过一次照片呢。原本大太太想请照相师傅来家里拍照,只是听说那新开的照相馆里布景非同一般,于是决定全家出动,去拍照片。
原本惠心一定要拉着柔青也去,只是柔青自打被踢后,伤得不轻,再加上从小吃苦,后来又天天辛苦做工,身体实在虚弱,于是只好一人在家休养。
院子时静悄悄的,天气又热,柔青吃了药,只穿着贴身小衣在榻上睡中觉,刚刚睡着,朦朦胧胧觉得有人进来,也躺到她的旁边,伸手在她身上摸索。 柔青以为是王树,毕竟他们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在一起了,于是她轻声呢喃:“树哥,别,这里不行,再说,我身体也有些不舒服,今晚我去你的小屋,再……”她话未说完,忽然觉得不对,睁眼一看,老爷那张肥胖的圆脸正在面前,柔青一惊:“老爷,你这是干什么?快住手!”
“住手?青丫头,老爷我早已喜欢上了你,只要今天你从了我,日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你要什么,老爷给你什么!”边说他边往前凑。
“我一个丫头家,没那么大的福气,快住手,不然我就喊人了!”柔青不为所动,一脸正气。
“哼,你别不识抬举,你要喊,就喊吧!如今家里上下都去照相了,你家王树,在外面给老爷我把门呢,看谁来救你!”说着,他加快了动作。
听到王树竟然默许田老爷来欺侮自己,柔青险些昏了过去,可是她又怎能甘心被这个人面兽心的老爷所污辱,自己的丈夫出卖自己,那么,女人的尊严,就要靠自己去捍卫了。
只是,柔青本身就是一个弱女子,再加上身体羸弱,哪里是那欲火焚身的田老爷的对手,终于,她的力量用尽,终于,她的衣衫全部被撕破,丢到了地上,终于,她放弃了抵抗,默默承受着这天下最大的污辱……窗外,花依旧开,叶仍然绿,风儿依然轻柔的吹过,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田老爷去了,带着满足之后的得意,临去时,还丢下了几件首饰:“我已经给了王树一笔钱,不过,我觉得这钱吗,花得值,这几件首饰,老二找我要了多少次我都没有给,这不,都给你了,下次你再伺候好了我,还多着呢!”
柔青紧紧闭着双眼,不想再看到那张龌龊的脸。
确定他已走远,柔青这才挣扎着起身,找了一身衣服穿好,去打了一些水,要洗去自己身体上的污秽,她刚刚擦洗完毕,就听到王树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小青,快开门!”柔青此刻一听到他的声音,不由得心头火起,掩好衣襟,打开房门,王树一进门,就伸手搂住她的肩头,嬉皮笑脸道:“真没有想到,我还真娶了你这个宝贝,这老头子出手还真是大方,你再多陪他几次,咱们就发了!”
他话音未落,柔青一个耳光过去,打得他一个趔趄,恨声道:“你这禽兽不如的东西,你居然靠出卖你的妻子赚钱?”
王树被这一耳光打得也变了脸:“你这不知好歹的臭婆娘!老子给你个好脸,你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今天老子索性给你个明白。
当初看上你,是因为看你拖着几个老不死的,还能生活得不错,以为你能有些积蓄,谁知娶了你,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后来,我借着你的名头,在外面借了些钱,你可知道我在做什么生意?是的,我的确没有做什么正当的生意,我一直都在卖鸦片,开始是挣了些钱,可是后来连我自己也上了瘾,再加上外面的那些莺莺燕燕,钱是越来越不够花了。所以,就打了你的主意。
不过,你也不是什么好女人,你要不挑逗那个姓姚的,他会天天给你送东送西?反正你早晚也会跟别的男人,不如从了老爷,再换了谁,也不会有这么大的手面了!”
柔青一听,眼前阵阵发黑,自己怎会嫁给这样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她的声音都有些嘶哑,一字一顿道:“你休想!我水柔青就是再下贱,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王树一下子看到散落在床上的金银首饰,连忙揣在怀里,道:“你现在生是老子的人,死是老子的鬼,老子叫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不然的话,可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柔青的眼中射出怒火:“我已经说过了,你休想!”
王树一听,顿时怒从心头起,抓过柔青的头发劈头盖脸就是一顿好打,直到柔青昏了过去,一点反应也没有了。
柔青再度醒来,已是三日之后了,生活的苦难,让她的潜意识,宁愿长睡不愿醒,而醒来之后,她依然失去了所有痛苦的记忆。
惠心拉着她的手,本想把事情的前前后后讲给她听,但她看到柔青纯净如水的眸子,她又不忍心了,惠心决定,这一次,为了柔青,她要隐瞒这一切。
田老爷嘛,毕竟上了岁数,对柔青只是一时的偷腥,再加上,还要顾及惠心的面子,所以,首先要对付的,是王树。
惠心找来王树,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写下休书,还了柔青自由。一开始,这个奸滑之人还不同意,惠心只得找来连星与姚林帮忙,这才震吓住了这个无耻小人。
田府,柔青是不能再回了,惠心去求了大夫人,让柔青提早离开,大夫人本就喜欢柔青,再加上惠心平日里安守本份,从不邀宠,大夫人也就卖了她一个面子,还额外赏了柔青一些钱。
柔青回到家中,又开始为今后的生活而计划。
也许是惠心叮嘱了大家,老人们对王树都绝口不提,倒是百合,常常问柔青:“哥哥呢?”柔青往往是无言相对。
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柔青也在老六的地里帮忙,此时,老人们也有几个去世的,也就剩下一男三女四位老人了。
柔青知道老人们年事已高,自己总是抢着累活干,有时在大太阳下,一晒就是一天,眼见着她就黑瘦下来,这一天,她终于晕倒在菜地里。
请了大夫看过,说她是操劳过度,大夫道:“她已经有喜了,怎么还让她干这么重的活呢?”送走了大夫,老人们与柔青面面相觑,这孩子,究竟是谁的?柔青,昌否应该生下这个孩子呢?
姚林一直关注着柔青的境况,虽然二个人的身份相差甚远,但他对她的关心,却是发自内心。当他从连星处得知柔青晕倒的情况时,他并没有冲动的去找柔青,而是遍寻关系,想为柔青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机会,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才是从根本上帮她解决问题。
最后,姚林帮柔青在一所女子学堂找到了一个职位,教低班学生古文课,这小小的学堂还算不了一方净土,而柔青的文学功底,也使她完全可以胜任这份工作。
柔青正在为是否留下这个孩子而烦心,又从惠心那里得知了这个消息,这就要她更快的下定决心。
毕竟,这个孩子不论是王树的,还是田老爷的,柔青都不应该把它生下来,于是,在惠心的支持下,柔青没有要这个孩子,休养了一阵,她就去女子学堂上班了。
柔青原本细致,加上对工作非常负责,所以到校后几个月后,就得到校长的信任,把她原来的一周三个钟点的课,加到了六个钟点。姚林也曾听过柔青弹奏钢琴,又给她找了两份教琴的兼职,这样,柔青的收入,很可以维持这个大家庭的开销了。
柔青的生活,渐渐又有了新的平静。
然而,这种平静没过多久,又被打破了。 这天,趁着柔青有空,惠心第一次到柔青家里小坐,两人正说笑间,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蹦蹦跳跳的进了屋子,惠心一见这小姑娘,竟是一怔,柔青忙笑着拉她过来,揽在怀中:“这是我们家的小宝贝,小百合!百合,叫姐姐!”
百合低声叫了,只靠在柔青怀中,有些羞怯。
惠心不知想起了什么,竟有些呆了,一会儿,她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拉过百合小手,仔细端详,那眉目之间,依稀仿佛,还能看出几分襁褓中的模样,再看,那脖子里挂着一块小小玉坠,惠心的手,有些颤抖,捧起那玉,只见上面一个合字,不由神色大变,眼中滴下泪来。
柔青一见,急道:“怎么?惠姐竟知道这孩子的身世吗?当年,我是看着有人从田府把她抱出来,一条小命差点就送了,后来,我们老房子又失火,这孩子又差点给烧死在里头,小小年纪,可怜见的,就这么水里来,火里去的!”
惠心只听到“从田府里抱出来”这几个字,早已泣不成声,她一把抱住百合:“孩子,你让娘想的好苦啊!”
原来,惠心当年进田府时,就已带着身孕,而孩子的父亲,却是被田老爷给害死的。田老爷为了抱得美人归,竟不惜花钱买凶杀人灭口,他却没有想到,惠心嫁入田家,肚子里却带着别人的骨肉,而这个孩子一落地,田老爷虽然也知道不是自己的骨血,但他却对惠心有了真情,买通了接生婆,命婆子把孩子扔掉,却哄惠心说孩子生下来,是死的,谁知那接生婆也怕造孽太多,竟听从惠心的吩咐,把一块玉坠挂在了孩子身上,而这,也成了日后母女相认的信物。
从此,惠心顾不得府中人的怀疑,一味的母女情深,常到小屋中去探望百合,日久天长,这个秘密,变得不是秘密了。
田老爷似乎对此并不在意,他并没有流露出丝毫他已得知孩子没有死的事情,好像也不关注惠心每日里的去向,只是,他曾去学校找过柔青,表示仍要与她“再续前缘”,柔青愤然拒绝,当时田老爷没有什么表示,只说让她再考虑清楚,后来,他又来找了几次,都是无功而返。
柔青很反感他的纠缠,幸亏姚林,一次田老爷又来找她,正巧被姚林碰到,姚林清楚事情的始末,他只是上前,携住柔青的手,道:“田伯父,怎么这么有空?这位水姑娘,是我的朋友,怎么,你们很熟吗?”
田老爷在自己儿子的朋友面前,还是要保留几分面子的,他只得走了,柔青与姚林相视而笑,完全没有留意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凶光。
日子又平静了,然而,善良的柔青,却没有料到,这种平静,只是暴风雨前夕的平静。
这天,惠心收拾了一大包好吃的,准备带去给百合吃,现在,百合已经不再怕生了,而是乖乖的依偎在她的身边,听她讲故事。一想到百合,惠心的嘴角,不由绽出一抹轻笑。
正忙碌间,房门一响,从未上过的门的二姨太芳如一扭一扭的进来,不等惠心开口,娇笑道:“你这是要去哪儿啊?”拨一下长发,接着道,“又去看你那野种吧?不用去了,恐怕,你永远都见不到她了!”
惠心失声道:“她怎样了?”
“你可听说过水柔青那丫头家里曾被人放火吗?那时老爷就觉得她拾的那个婴儿,就是你的野种,一方面,他是想占用那块地皮,另一方面,可以借机除掉那个野种……谁知那小野种偏生命大,这次,恐怕她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惠心像疯了一般赶到柔青家,远远看去,一如往常,小屋小院宛然如昨,她的心,稍微放下了一点,可进得小屋,却见屋内桌椅翻倒,箱笼大开,静悄悄的,却是一个人都没有。
惠心更加心惊,转身来到老六家中,但见老六满脸上血,果然,王树带着一帮人来过了,抢走了百合,王树还翻箱倒柜,把当初写下的休书夺走了,老六上前阻拦,却被这伙恶徒打了一顿,临走,王树还留下话来,想要百合活命,就要柔青去换。
惠心一听,跌坐在地上,没了主意。
派人去把柔青找了回来,柔青听了,不怒反笑,而她的心里,却已暗暗有了主意:“惠心姐,我一直把你当作亲生姐姐,你放心,百合也是我的孩子,我会把她还给你的!只是……”她压低了声音,伏在惠心耳边低声说了些什么。最后,她一再叮嘱:“你要牢记,切莫忘了!”
她没有轻举妄动,而是一边静等消息,一边把老人们悄悄都送走了。
田老爷现在要关注的,只是柔青,别人,倒是退后了。
果然,不出三日,对方沉不住气了,王树又上门了,居然还摆出一家之主的嘴脸:“我已把你卖给田老爷做姨太太,你快收拾收拾,跟我去吧!”
柔青道:“你不是已经把我休了吗?此时,怎能卖我?”
王树此时已被大烟掏空了身子,灰败的脸色,竟然皮厚到没有一丝愧疚:“你生是老子的人,死是老子的鬼,休了?休书呢?老子现在没有钱了,只能拿你换烟钱了!不怕直说,当初娶你,就是因为你无亲无故,好摆布!”
柔青道:“也好,卖也好,嫁也好,我有三个条件!”
“你这臭婆娘,还提什么条件?”王树虽然嘴硬,但他深知柔青虽然心地善良,却生性刚烈,还是听她把话说完比较妥当。
柔青接口道:“第一,把百合放回来,必须毫发无伤,且不能为难惠心母子;第二,卖我的身价钱,你有多少,就要给我多少;第二,我绝不再进田家的门,在外面给我另找住处,我要做当家夫人!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王树一听,这些条件,他还不敢作主,只得回去请示田老爷。
田老爷听了,笑道:“我还以为她是宁死不屈,谁知也是贪图钱财之人!这个世界上我什么都不怕,只怕不爱钱的人!钱嘛,她要多少,我就给多少,打她那私吞 个银儿都无所谓,只是这百合,不能送回去了,我让柔青带着,问她可好!”
王树少不得又跑一趟,柔青听了,不为所动:“百合不能跟着我生活,你们就乖乖把她送回到这里,就可以了,别的,不用多管!”
田老爷最终,还是答应了她的条件。
因为此时,他的一颗心,全都在柔青的身上,对于惠心,他是早就玩腻了,现下先放着,总有一天收拾她!
三日之后,百合被送了回来,除了身上有些外伤,倒是没有什么,柔青搂她睡了,絮絮的叮嘱了她好多。
第二天,便是柔青过门之日了,按规矩,做小的,只能在黄昏出门,柔青只在小屋中收拾打扮着,百合,也早早被老六一家接去了,六婶说是村里有人娶亲,一家人都去吃喜酒了。
吃过午饭,柔青好好睡了一觉,养足精神,刚刚醒来,却听到外面有撕打之声,原来,田老爷怕柔青跑了,在外面安插了家丁看管,姚林听说柔青准备牺牲自己,前来阻止,与那些家丁打了起来。
柔青出门,制止住动手的双方,请姚林进屋后,故意大声道:“我知道你一直对我很好,只是,我想过丰食足食的生活,实在是不配你的错爱,请你从此,忘了我吧!”一边说,一边把一张叠成四方形的信纸塞到他的手上,姚林也是聪明人,也大声回道:“我今天才看透,你也是一个世俗的女子,就当我是瞎了眼!”
说着,他愤然去了。
走了好远,确定没有人跟踪,姚林这才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道:“姚君,深感君之厚意,只是柔青早已深陷泥沼,现下如一走了之,恐怕惠心有难。请君速去城南外树林中,接应惠心母女,送至安全之处,田老爷之聘礼,我已托六叔一家带出,可供惠心母女今后之生活!大恩不言谢,柔青敬上!”
姚林看得捏紧了拳头,这个外柔内刚的小青,为了别人,全然不顾自身的安危!他一看时间不早,便火速往城南去了。
尾声:
不出所料,柔青如愿没有再入田府,而是来到一处特别的地方,田老爷也许是为了向她表示“专情”,把她接到了他的一片“事业”所在地--田氏烟馆。
不错,这块地方,就是当日柔青与老人们得以落脚的小屋,而今,这里已建起一片小楼,供一些达官贵人前来享乐,当然,往往有人因迷上了大烟而倾家荡产。
黄昏,残阳如血,狂风大作。
一直没有惠心她们的消息,柔青安静的在后宅内室等待。
是夜,田老爷在一番满足之后,得意的睡去。
子时,一场大火由后宅燃起,火借风势,竟把一片雕梁画栋烧成了白地。
那田老爷,也丧生在火场中。
三年后,蜀中。
山清水秀的峨嵋山中,一道竹篱,大门上书四个大字“青惠慈敬”。
惠心与姚林,正忙着照顾被她们一路“捡”来的老人们。
树荫下,小小的百合正陪着一位坐在轮椅上的“人”。
这人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呼吸也极为费劲,只一双眸子,仍是水光莹莹。望向百合,嘶声道:“我近日觉得越发累了,三年,上天又多给了我三年,真心的感谢,如今,我要去了。这一生,我无悔,但有憾!”说完,就闭上了眼睛。
“妈妈!姚叔叔!”百合的声音发颤,哭道,“青姑,她去了!”
听说,当年烟馆一场大火,几乎无人逃生,只有一个人,几乎被烧成焦炭,仍坚强的活了下来。
田老爷的尸体,都被焚烧干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王树用卖柔青的钱吸食大烟,又沉迷于花街枊巷。
也早早而亡,据说他死时骨瘦如柴,身上全是杨梅大疮,死状极惨,看来,人真的不能做坏事,举头三尺,神明可鉴。
第九章 洪佑蓝
回顾往生,女子之魂喃喃道:“我不知是该感谢你,还是应该责怪你!前世你让我遇到那么多的折辱与痛苦,却让我失去这部分痛苦的记忆……”阎君笑而不答,女子之魂只得下殿去了。接着,又换男子之魂前来发难:“你这是早就高计好的,让我眼睁睁的看她受苦,却一点也不能帮助她!”
阎君笑道:“你不是说,只要她开心,你甘心做一双平凡普通的眼睛么?都说人心不足,这仙家的心,一沾了情爱二字,也变得贪了么?再说了,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对她,我还算手下留情了!”
男子之魂默默无语,阎君趁机道:“现下你有两条路可选,一是乖乖做你的眼睛,还是那样无声无息,无可作为;第二条路吗?”阎君沉吟片刻,“不,不行,此事关系重大,我得仔细考虑之后再说!”
男子之魂刚有一线希望,当然不肯轻易放弃,一再要求,阎君却并非一般神仙,简直是铁板一块,最后,因了要随那女子之魂下世轮回,只得愤愤去了,孰料就因了他心中的嗔意,这一世,她的眼睛……
“什么纸醉金迷?什么夜夜笙歌?什么灯红酒绿的大上海?我看,倒不如我们乡下!”茵茵又喝多了,在那里骂天骂地。
也是,这里不是大世界,只是一个三流的小舞厅,虽然昏暗的灯光下,那些“布景”也显得“金壁辉煌”,但是仔细看去,却有些破败的况味。
大凡有点钱的客人,也不会常来这里,大心有点姿色的舞女,也不会久困此处。
茵茵除外,因为她是老板的“干女儿”,她不在这里撑台面,这个摊子谁来管?放着外面好好的花花世界不能去玩,大把大把的有钱公子不能去结识,茵茵经常不开心,经常借酒装疯。
红兰就不同了,她有什么资本呢?老板之所以给她几个钱养着她,不外乎是因为这里实在没有什么舞小姐,再加上,茵茵喜欢红兰。
茵茵常与红兰开玩笑:“红兰,红兰,又红又兰,像一支红蓝铅笔,你说,你哪里红来哪里兰?”
红兰苦笑,“红兰”这名字叫起来是不好听,但总比什么梦露曼娜的强吧?自己本名黾洪佑蓝,改成“红兰”,也算没有忘本。
“我怎么不是又红又兰?嘴唇抹得红通通,眼圈画得蓝汪汪,不是红兰,又是什么?明天我穿一件红上衣,一条蓝裙子,那才是真正的红蓝铅笔!”红兰嘴上凶巴巴,但眼里唇边都是笑意。
是的,红兰生得的确不美,个子虽然不低,但却没有时下流行的水蛇腰,削肩膀,微微有些胖,自诩走的是“丰腴路子”,只是与瘦小些的客人共舞时,她总是把客人搞得团团转。
五官模糊,没有什么特点,反正都是画出来的。
只是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虽然不时闪动着睿智的光芒,却因了那男子之魂的愤愤,扭曲成了一大一小,原本是一双秋水眼啊,现下,倒成了子母灯。
红兰却不以为意,只是不经意间垂下额角发丝,遮掩一下,这几缕原本是“遮丑”用的头发,却给她平添了别样的味道。
红兰与茵茵不同。
茵茵是乡下女孩子,跟了小姐妹们来大上海做工,只为了一双红皮鞋,便下海做了舞女,又认了这里的老板做“干爹”,如今,她的鞋柜里随处可见的是各种款式的红皮鞋,可她却碰都不碰,难得穿一次,似乎这些,仅仅是她的收藏,而收集这些红皮鞋,则成了她的一种嗜好。
红兰是地地道道的上海人,出生在一个小小的弄堂中,不知为了什么,自她懂事就没有见过爹爹姆妈,她一直跟着奶奶生活。
奶奶是一个严肃的小个子女人,每天只是抿着嘴唇做生活,她靠着替别人缝缝补补旧衣服把红兰一点点拉扯大,直到红兰长到十六岁,奶奶灯尽油枯,终于去了。
奶奶一生好强,从未向生活低头,红兰,却没有能做到这一点。
给奶奶办后事,已是家徒四壁,她虽然识字,但在那个时候的上海,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要想养活自己,除了出卖青春,还能做什么呢?
辗转了两年的时候,她终于做了舞女,不过,也正是因为没有几分姿色,红兰倒是没有碰到对她有什么非份之想的男人,结识了茵茵后,她们两人感情很好,有时她入不敷出时,多亏了茵茵贴补。
这天,照样装扮起来,红兰坐在后面,听着前台咿咿呀呀传来的歌声,那歌女懒洋洋的唱道:“乌云散,明月照人来……”红兰伸头向外看去,仍是漆黑一片,狂风四起,看来,是又要下一场大暴雨了,平常的好天气,这个小舞厅就没有什么客人光顾,现下这种天气,干脆回家,洗洗睡吧。
反正也没什么客人,索性来到前面,选了一张台子坐下。
茵茵的心情,却没有被这坏天气所影响,一直在她耳边絮絮的说道:“你知道不?那些大一点的舞厅,一般的舞小姐,一天的收入,就抵得上你半个月,那里的客人,也是又多金又大方,人还长得帅……”
红兰斜睇她一眼,道:“要去那种地方,也得先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吧?宝马香车,自然要配玫瑰花一样的嘴唇,蔷薇花一样的面颊,像你,还差不多,我到了那里,只能乖乖坐在墙角,一个人坐到天明了,哦,不,也许会有人来理我,舞厅老板会派大班来,扔一张钞票在我脸上,小姐,拜托你回家照照镜子再来好不?这点钱你拿去,算是车马费,不要吓跑我的客人!”她学得绘声绘色,茵茵笑得都软了,整个人倒在她的杯里。
两个人正在笑闹间,红兰忽然觉得有些异样,回头一望,但见一个面色有些苍白的年轻男子一双眼灼灼的,正望向自己,红兰在心底一声轻笑,那男子却向她挥了挥手,站了起来,走到二人面前,唇边含笑,开口道:“不知小姐可赏光,一起跳个舞?”说着,优雅的伸出一只手。
虽然那男子的笑容让红兰有一种晕眩的感觉,她仍心知肚明,这人,要请的,是茵茵,她推了推为这男人俊美容颜而失神的茵茵,在她耳边小声道:“这人,是不是从你说的大舞厅来的?”说着,推茵茵起身,自己则更往椅子里面缩去,找了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窝在那边,看俊男美女双双起舞,毕竟,这个小地方,很少见到这么帅且这么有风度的男人,再配上茵茵的美丽,真是珠联璧合啊。 左手擎着一杯红酒,右手夹着一支烟,虽然对烟酒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但红兰仍是一副十足十的舞女扮相,除去自身条件不理想外,红兰的表现,却是相当的“敬业”。
都说酒至微醺,花看半开,灯下观美人,也许是对这个帅气的客人非常满意,茵茵在这昏暗的灯光下,竟显得明艳不可方物,美女就是美女啊!
红兰在心底低叹,自己这辈子,也别想有她那般迷死人的风情了。
摇摇头,再倒上一杯酒,又掏出一支烟,夹在指间,低头找火的时候,一只手从后面伸来,摁住了她的手,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我一向不反对女人吸烟,而且,你吸烟的样子还有几分动人,但是,我怎么看你,都不像是坐在这里,吸烟等男人的人。”
红兰不愿回头,准确的说,是懒得回头,男人嘛,推开窗子看看,外面的男人,就像天上掉下来的雨点一样多,不,甚至比雨点还多,只是,好的,又有几个?
不如就这样,和茵茵一处混着吧。
可那个男人却没有打算放过她,他走过来,斜倚在桌边,从手上端起她的酒杯,喝了一口:“你左手烟,右手酒,倒让我想起了一句词,”她仍不扭头看他,这人倒不觉自己无趣,仍接着道,“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
正说着,茵茵和那脸色苍白的男子一曲终了,回到台边,正巧,那男子在红兰左手,茵茵的舞伴,在红兰右手,借着几分酒意,红兰左手一指:“左牵黄”,右手一点“右擎苍”!说完,自己把自己逗得哈哈大笑,茵茵不解其意,倒是和她跳舞的男子反应奇快,笑道:“奇哥,我虽然成了猎鹰,但比起你来,却是天上地下,你只能混个阿黄了!”
那个被叫做奇哥的男子并不生气,淡淡道:“没想到,我们因为避雨来到这小地方,却还真大有收获!”接着,他转动红兰的椅子,让她面对自己,道,“我叫曹奇,这是我二弟,赵飞。不知两位小姐怎么称呼。”
红兰只觉得他的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摄人的气息,他长得,比起赵飞来,真可谓是天上地下,但只要他站在那里,就光芒四射,赵飞的锋芒,全被他压下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红兰方发出声音:“她是茵茵,我叫红兰,都是这家舞厅的舞女,这样介绍,你们满意吗?”
曹奇点点头,微微眯起了眼睛:“我记住了,看来,以后,这种小地方,也不能放过!”
那天晚上,赵飞一直在和茵茵跳舞,红兰好像一直在和曹奇喝酒,他的话并不多,她也好像在赌气一样,两个人一言不发,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喝酒,以致于第二天老板破天荒的给了红兰一大笔小费,因为她和那个家伙几乎把柜台里所有的红酒都喝光了。
是的,红兰只喝红酒。
那两个男人临走时,都留下话,说,一定会常来的,红兰虽然几乎有些醉了,可她的心底,仍然有一丝清醒,赵飞,也许还会再来,而那姓曹的,则不会再来了,因为,红兰不是茵茵,红兰的心里,对男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奢望。
果不其然。
自那天之后,赵飞偶尔会来坐坐,要不,就在她们结束一天的“工作”后,请她们吃夜宵。
起初红兰不愿夹在中间,总是推脱,可是禁不起不住茵茵和赵飞的苦劝,只得和他们一起出去了几次。而恰恰正是这几次外出,更是让红兰看清了他们两个人的状况。
茵茵是容光焕发,一脸找到梦中情人的幸福小女子模样,赵飞倒是不动声色,每次都以与红兰斗嘴为乐,这往往让红兰极为不屑,一个大男人,总与小女子斤斤计较,有什么意思!偏偏赵飞不觉得,虽然有时气得直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仍是屡败屡战,哪怕被红兰气得面红耳赤,下回仍请她一起出游,好像红兰几天不说他几句,他就浑身痒痒不得劲似的。
这天赵飞又在门口“站岗”,红兰一见,把茵茵向他一推,摇摇手道:“快把这小女子带走,谢天谢地,有你来接我的班,总算能让我轻松一会儿了!她一整天叽叽咕咕的,烦死人了!”
茵茵轻笑道:“不会吧?烦我还总和我在一起!”
“我是怕你荼毒别人的耳朵,幸好我的神经比较坚韧!”红兰突然转向赵飞,看来也不准备放过他了,“你最近和茵茵走得很近,你只道我们是舞女,可是我们也是人,也有感情的,你要是有心呢,就请上前一步,无意呢,现在就请你向后转!”别看她嘴上如此不客气,她也是心里在替茵茵着急,眼见茵茵一幅小妮子春心已动的样子,万一赵飞哪天突然离开,她该怎么办?哪怕自己嘴上刻薄些,但也要帮好友探探这赵飞的口风,毕竟,这么长时间了,都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看他双手修长,似乎是个公子哥儿,但以红兰这些年的阅人经验来看,他并不简单。
赵飞没有料到红兰会突然发难,他一下子愣住了,不知该怎么回答,红兰一见,伸手拉回茵茵,淡淡道:“那么,你先回家去,清醒一下,搞清楚你的状况,如果你有心,就再来找我们,无意的话,就不要再出现了,毕竟,我们只是舞女,不配高攀你这样的朋友!”
说着话,不顾茵茵的挣扎,硬拉着她向另一个方向走了。
也许是被她黑着一张脸吓到了,走了半天,茵茵才轻声问道:“红兰,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红兰仔细一看,可不,自己一腔激愤,只顾生气,竟然走错了路,也好,索性去路边小摊买了几样小菜,又买了几瓶酒,拖着茵茵回到自己的小屋。
昏暗的灯光下,两个卸去浓妆的女人对面的坐着,桌是摊开的小菜,手中,是红似血的杯中酒。
两个女人,都有了几分酒意,红兰幽幽道:“茵茵,你可知道,我们女人,宁可把一颗心,丢到街边去喂野狗,也不能把它送给一个浪子,尤其是如你我一般的女子!”
“你我怎么了?你我就不是女人了?”茵茵有些不服。
“不错,我们是女人,可我们却是不同的女人,我们在男人堆里打过滚,什么没有见识过?没有见过的,唯有男人的一颗心,一颗真心!茵茵,不要怪我阻拦你与赵飞,依我看,他对你,还未曾忘情,有些时候,暂时的分离,是为了将来相处得更长久,更何况,你总要看到他的一颗心,才好把自己的心交出去吧?”
“你真是样样都要精打细算的上海女人,我不,我不像你那么有理性,我只爱他,爱他那张俊俏的脸,别的,我什么也不管!如果他再来,我就和他说,要搬去和他一起住!”
红兰摇头,为爱执著的女子,再精明的,也会变成傻子,劝,是劝不住的,算了,就让她去吧,反正不论发生什么事,自己都会守在这里,做她的后盾,为她开解。
果然,赵飞有整整三个月没有出现。
茵茵由开始的期盼,开始埋怨,埋怨红兰吓跑了他,后来,索性躲着她不再和她讲话。
终于,红兰把她堵在小屋里,对她说:“我知道你恨我,只是,我真的怕你受到伤害,茵茵,长痛不如短痛!”
茵茵苦笑道:“我宁愿被他伤害,因为我可以靠着回忆我们在一起的快乐,继续生活!”
红兰心想,这女人,真是中毒太深了!赵飞怎么就和鸦片一样,让茵茵沾上了,再也放不下?
可是不管怎么说,两人总算是和好了,虽然并不如初。
三个月,一百天,一夏将过,绿叶已黄,茵茵是度日如年,红兰的日子,也不好过,看着好友像夏花一样渐渐在初秋枯萎,红兰的心里,更比茵茵要难过上三分,这世间的男子,怎会如此薄情呢?当日里日日嘘寒,夜夜问暖,如今,却真个不闻不问,难道,男人真的怕给女人一个承诺?
你薄情也好,多情也罢,为何定要出现在我们姐妹面前,坏了我们的姐妹情呢?有时也想想,幸亏自己样貌平凡,不然,再和茵茵喜欢上同一个男子,那岂不是天都要塌下来了?
胡思乱想着,还得巴巴的求着茵茵与她同行,一起走出门外,不用四下张望,那个像电线杆子一样戳在那里,英俊的脸上挂着无害笑容的男子,不是赵飞,是哪个?他站在那里,不用说话,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目,偏偏茵茵近来不思茶饭,人都变得迟钝了,竟然没有注意到,心与神,都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一见到他,红兰先是一喜,又是一忧,喜的是这赵飞终于出现了,忧的是,谁知这家伙对茵茵有几分真心,能不能对茵茵用情专一呢?
她只顾盘算,根本没有注意,在赵飞的身边,还有一个人,一直在默默的看着她。 不错,那人,便是曹奇。
没想到,茵茵这个舞女,还会有这么大面子,竟连曹奇也来了,不过,不知他此番前来,到底是什么用意。
红兰一直在想,不知赵飞这回,会对茵茵说些什么,谁知,他可倒好,仍是一派没事人的样子,仍是把她们带到以前常去的小摊吃宵夜,红兰没有开口,茵茵也是因为突然,一时之间没有什么反应,赵飞仍是有说有笑,说一些不相干的话,似乎这三个月的时间,没有一丝空白。曹奇,仍是那幅不阴不阳的鬼样子,这个男人,就算他心里有一座火山,他的面上,仍是七情不动。
好了,宵夜吃的无滋无味,倒是从些由三人行变成了四人帮,不但赵飞从此常来常往,曹奇也时不时会出现,虽然他一出席,大家的笑声似乎都被压制住了,但他就是没有自觉,不觉自已煞了风景,只有红兰,觉得自己这个灯泡,就算再亮,瓦数也高不过曹奇。
这样四人出行的日子,倒也没有什么不好,一段时间之后,暂时是风平浪静,红兰只是在心里暗暗为茵茵着急,赵飞的再次出现,只有让茵茵对他更加着迷,纵使,他依然未曾给她任何承诺。
四个人一起出去,仍是红兰与赵飞斗嘴为多,茵茵渐渐也恢复了活泼本性,曹奇有时也会插几句嘴,嗯,小小的团体,开始有了另一种氛围。
只是,红兰觉得茵茵有了心事,虽然她什么也没有说。
红兰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与赵飞的话多了些,毕竟,茵茵是真心对他,毕竟,赵飞生着一张英俊得脸孔,同时,又很风趣。
于是,自觉不自觉的,再有四人同行的机会,红兰总是一身随意打扮,话,也显然不如以往多了,直到有一天,赵飞如同往常一样借题发挥,想再与红兰斗嘴时,她只是抿嘴一笑,并不说什么,茵茵反应也很快,把话接了过去。红兰以为自己做得隐蔽,不想曹奇目光闪动,特别的看了她一眼,红兰眼帘低垂,假装没有注意到,可心里却觉得此人,倒是粗中有细。
这天,又是“上班”的时间,同样,客人并不是很多,茵茵和红兰相对而坐,只听大门一响,呼啦啦进来一群人,红兰学着大班的口气:“还不快些打起精神来,客人来了!”她那喜出望外的样子,真是惟妙惟肖,茵茵也不由被她逗得笑出声来,正待回她一句,忽然觉得这一大队人马冲着她们这边就来了,心里正自纳闷,却见红兰的面色已经变了,回头一看,只见身后站了一大帮人,为首的,是一个女子,乍一看,倒看不她的年纪,只觉得浑身上下金光闪闪,照得人睁不开眼睛。
那女人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红兰,不屑的撇撇嘴,再看向茵茵,不由得心头火起,冷笑道:“我倒是什么样的人物,果然是个小妖精!要不怎么奇哥一天到晚魂不守舍的?”
茵茵一听,不怒反笑,开始以为她是为了赵飞而来,没想到却是为了曹奇!于是开口道:“我想你是误会了!”话还没说完,那女子上来就是一个耳光,口中还恨声道:“我不与你这没有廉耻的女人对嘴对舌!”又回头命令手下,“你们还不动手?难道要我亲自收拾她不成?”
眼见那帮手下如狼似虎的就上来前来,红兰上前护住茵茵,大班也跑过来,央求道:“这位夫人请息怒,我们这里原本就是客人们来玩的地方,客人要来,我们难道不请进来,还能把人给赶走不成?再说,我们还要做生意的,夫人还是回家,管好自己的家里人吧!”
那女子一听,更加怒上心头:“我就是管不住家里人,才来教训这小狐狸精的!今天我要不打她个半死,绝不善罢甘休!”
眼见这个女人已经气得快要发了疯,红兰一边挡在茵茵前面,一边大声向大班道:“还愣着干什么?茵茵可是咱们这儿的顶梁柱,她要是有个好歹,看你们怎么向老板交待!”那大班似乎才回过神来,招呼几个侍应生围在茵茵周围。
红兰接着对那个女子道:“我不管你是那姓曹的什么人,也不管你究竟有何种身份,今天,有我在这里,你休想动她一根汗毛!”她说得斩钉截铁,说完话,抄起面前的一个铁制烛台,面对着那个女子,以及她身后的那一大帮人,她毫无惧色。
结果,当然是一场“混战”。
茵茵只是扭伤了脚,红兰的脸上,不知被谁的棍子擦伤了一片,本来就是圆圆面积的脸,再肿起来一块,两只眼睛,更加显得一大一小了。
红兰家的小阁楼上,灯下。
茵茵正细心的为红兰擦拭伤口,虽然很疼,但红兰拼命的忍住,因为,一向以来,虽然两个人一直是相互依赖,但红兰似乎一直在不知不觉的保护着茵茵,就像,一个姐姐,或是,一个兄长,红兰也无法说清这种感觉,只是觉得,茵茵的事,就是她自己的事情,不,好像是比自己的事情还要在意。
正是由于是为了茵茵受的伤,她更不能在茵茵面前表现出疼痛,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茵茵说出的话,让她的心,比伤口还要疼上一百倍。
茵茵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我想,以后,我们不能再这样在一起了?”
红兰一惊:“为什么?”
“我一直奇怪,赵飞为什么从来不愿给我任何承诺,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因为我的身份,我只是一个下贱的舞女,可是,从今天的事看来,他这么做,是为了曹奇,因为他对我,也有好感,男人为了兄弟之情,往往会牺牲他心爱的女人,所以,我决定洗手不干了,我去和他说,搬去和他同住,这样,我也表明了态度,曹奇也不会再成为我们中间的鸿沟了!”
红兰没有想到,多年的朋友,竟敌不过这“洪水猛兽”般的一个爱字:“你决定了?是不是,以后,我们都不再来住了?”
茵茵绝决道:“我想,恐怕,是的。我想,既然离开,就走得彻底一点,你的伤,养几天,大概就没有事了,这里是我的一些积蓄,留下给你用吧。”
不等红兰说什么,她转身走了,去找那个让她痴迷,让她思念的男人了,只把红兰一个人,丢在了无边的寂静中。 茵茵走了,就这样消失在红兰的生活中,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红兰不知道自己心中是什么感觉,只是从那一天开始,她发现自己开始长白头发,就在额前的发际处,不多不少的那么一缕,拔去了,过几天又长出来,后来索性罢了,不去管它。
伍子胥一夜白头,红兰竟也仿效了古人,她暗笑自己多情。
茵茵走了,舞厅的生意更是每况愈下,红兰撑了一段时间,实在不好做下去,于是,随便找了一间酒巴,做起了女招待。
那个年代,如果说舞女等同于交际花,那么,女招待,似乎就更低三下四了一点,想要对舞女搂搂抱抱,要先付钱,而在酒巴里,只需要上一杯酒,就可以对女招待动手动脚,摸摸捏捏。
幸亏红兰容貌平凡,就连醉汉都不怎么招惹她,她这才在这里平安无事的做下去,虽然,比起其他漂亮的女孩子,小费是少了许多。
只是无聊。
天天都是上晚班,白天做些什么呢?偏偏红兰是个精力旺盛的人,即使晚上做事累个半死,小睡一下,也就没事了,这漫长的白天,真是不知如何打发。
以前的时候,总是陪着茵茵逛商店,现在自己一个人了,去做什么呢?
买衣服?酒巴招待有统一的服装,再说了,又不是什么美女,何必丑人多做怪?
这样无所事事的白天,让红兰真是说不出的难过。
最后,也许是因为她略识一些字,也许是因为她平凡的外表,终于找到一份帮人带孩子的工作。
主人家姓宋,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还没有到上学的所纪。
宋先生似乎在一家银行做事,从来没有见过宋太太。工作时间朝九晚五,正是宋先生不在家的时候,中午就和孩子们一起吃午饭。
红兰当然隐瞒了自己在酒巴工作的事情,宋先生只见一个平凡安静的女孩子,哪能晓得她还有这样的经历?他一个男人家,带着两个孩子,又有公事,自是万分操劳,只求有人能搭一把手。家里倒是有一个佣人,只是总是给孩子们讲大老猫之类儿童不宜的故事,吓得那小妹妹经常晚上噩梦连天,一定要爸爸抱着才肯睡去,一天两天还好,时间一长,让他烦不胜烦。
找到了新的工作,红兰只觉得万分兴奋,只是,她没有想到,这两个孩子竟也十分难缠。
第一次见到两个孩子,一个穿着小西装背带裤,小皮鞋,另一个,穿着粉色纱裙,像一个洋娃娃,红兰还道,多可爱的两个孩子,谁料想,大人一走开去,就完全变了样。
男孩子小文直冲到她的面前,握紧拳头道:“你是来给我们当妈妈的吗?告诉你,我们有妈妈!我们就不听你的话!”
小女孩叫小清,她歪着头,打量了一会儿红兰,细声细气道:“你要是想当我伞兵 妈妈,还得长得再漂亮一些才好,可是,你还得长多少年才能变漂亮呢?等你长漂亮了,也许我们已经长大了,你当不成我们的妈妈了!”
红兰哭笑不得,半日方道:“我不是来给你们当妈妈的,我也不想给你们当妈妈,你们自然有你们自己的妈妈,她现在不是不在家么?我只是替她来照顾你的!”
小文还没有什么反应,小清一下子抬起头,发出尖利的哭喊声:“我不要你!我要妈妈!我要妈妈!”
她一哭,倒好,小文也开始拿起手边的东西乱扔,把房里的东西丢得乱七八糟,z工兰几时见过这样的阵势,上前想哄小清不要哭,却被小文扔过来的个墨水瓶砸了一下,虽然力道不大,但那瓶盖没有拧紧,一瓶红墨水泼了她满头满脸,乍一看上去,就像流了一头血一样,甚是吓人。
小文一见闯了祸,也大哭起来,小清一见红兰的样子,更是吓得大声哭叫,嗓子都喊哑了!
红兰顶着一头墨水,呆呆的站在当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哪里是两个孩子,简直是两个小魔星!
几天下来,红兰痛心疾首的发现,应付这两个小孩子,竟要比对付几个醉汉还要费力气!这两个孩子似乎以整她为生活的目的与乐趣所在,反正他们总是来断的想出各种方法来考验她的耐心,而一旦红兰认真的给他们“立规矩”的时候,两个孩子,尤其是小清,则会以大哭来解决一切。
真是头痛。
白天,在孩子们那里遭到打击,晚上,在酒巴,仍没有碰到顺心的事。
像往常一样,七点钟,酒巴里的客人越来越多,红兰有些应接不暇,正忙碌间,却有个客人不识趣的拉住她:“这不是红兰吗?怎么?到这里来了?”
红兰一看,依稀认得是以前舞厅里的一个客人,好像是姓孙,因为胖,茵茵背地里一直叫他“孙胖子”。
虽然心情不好,红兰却不好得罪客人,只得强笑着与他支应:“是啊,那里也不好做,只好到这里讨生活!”
也许是多喝了几杯,孙胖子有些多话:“对了,那时常和你在一起的,那个漂亮妞,叫什么来的?”
“是茵茵吧?”红兰有些不快。
“对!就是她!我前几天见她来的,她好像也不干了!”
“是的,她比我离开的早,她找到了自己心爱的男人,和他生活在一起呢?”虽然迟疑了半晌,红兰仍忍不住问道,“她,现在过得好吗?”
“我倒看不出她过得好不好,只是觉得,她比那时要憔悴多了,说话也吞吞吐吐的!”
红兰听了,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茵茵为了一个男人,不顾多年的情份而去,现在,听说她过得不快乐,红兰心里,仍是有些酸酸的。
累了一整天,回到家里,红兰反而一时无法入睡,前思后想,辗转反侧。
第二天一早,随便吃了一点稀粥,就来到宋家。
进了门,才发现,宋先生竟然没有去上班,红兰不知所以,只听他道:“洪小姐,我知道你这几天受累了,我的两个孩子,给你添麻烦了,请你不要介意,今天我请了半天假,你可以休息半天。”说着,递给红兰几张钞票,“这是工钱以外的额外补贴,辛苦了!”
红兰也不多话,拿了钱,就转身出来了。
偷得浮生半日闲,回家又没有什么事,外面阳光正好,红兰一个人在街上闲逛了一会儿。
一个人,做什么也是无趣,包括闲逛。
实在没有意思,坐在街边长椅上歇息,眼光,却被一个小乞丐吸引住了。
那是个小男孩,大约七八岁的样子,虽然衣衫破旧,满面污泥,却掩不住一股聪明伶俐之气。
只见他懒洋洋的靠在路边的一棵树的树干上,身旁放了一顶破旧的帽子,里面零零碎碎丢着几个铜角子。
虽然衣食无着,那男孩子却一幅无所谓的样子。
不知为了什么,红兰为他那种无所谓的神态所吸引,眼光不停的在他身上打转,仔细看去,这孩子面貌竟有几分眼熟。
这下子,红兰更不愿走了,就一直在那里坐着,直到觉得肚子饿了,才起身买了两个面包,自己拿了一个,另一个,递给那个男孩。 原以为那男孩子会感激不尽,接过去大嚼,谁料,他根本不领情,正眼都不看那面包,似乎红兰递过去的,不是食物,而是一块木头。
红兰好心道:“喏,这是给你的,吃吧!”
那男孩不屑的一笑:“你给我,我就要吃吗?”
红兰有些奇怪了:“你在这里坐着,不就是为了讨些钱来,好买吃的吗?”
那男孩子唇边的戏谑更浓:“我是很穷,没有钱,但我坐在这里,只是为发晒晒太阳的。有些人可怜我,扔给我几个小钱,可不是我讨来的!”又上下打量了她几眼,“你一定是把我当成不事劳动的小混混,才不给我钱,而是直接换成吃食!”
红兰没有料到他这么说话,脸色有些不大好看。
他又接着道:“你若真有那么好心,也应该买点比较能入口的东西,一个面包,干巴巴的,叫人怎么吃呢?再说了,我饿了,自然会去找吃的,要不就用这几个小钱去换些馄饨汤面之类的。想不到,你看上去怎么也比我要大,就算大不了太多,但总也该学会照顾自己了!”说着跳起来准备离开,也不拍拍身上的土。
走了几步,回过头来又笑道:“我劝你,以后不要随便看到谁就给人家去买吃食,就算买,也要买些好吃的,不然,人家一定不会要,说不定,还会在心里骂你小气呢!”
这一下可让红兰气得够呛,她冲过去,不嫌脏的拉住他的衣服:“你这孩子小小年纪怎地如此说话?我只不过好心给你买东西吃,你不吃,就算了,也犯不着这样抢白人啊?”
“你好心?你要是好心,就帮帮忙松开手好吧?我就这一身好衣服了!”
“叫我松手也可以,你要道歉!”红兰也不知是怎么了,和他较上了劲。
“道歉?我不会!”他索性扮出一副无赖相。
“我来教你!说声对不起,就好了!”红兰仍不放手。
“没关系,没关系,你不要再向我赔礼了,这个面包,我吃了!”他竟从红兰手中抢过那个面包,大吃起来。
这下子,红兰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在心底安慰自己,遇到不讲理的人,就不能与他计较,狗咬了你,难道你还要咬回去吗?
跺跺脚,红兰自认倒霉,转身要走。
谁知那个男孩子竟来劲了,嘴里还嚼着面包,说话含糊不清的,叫了半日,红兰才听清楚,他是说他的衣服被红兰拉破了,要她赔呢!
真是没天理,出门撞到鬼……红兰在心里一阵诅咒。
“好吧!你说,要怎么赔法?”
“我早说过,我就这一身好衣服了,你还一直用力拉用力拉,怎么,好心人,你想给你买一身新衣服吗?”
红兰心道,看来今天宋先生给的那几张大钞,是注定在钱包里待不住了!
本以为赔给他钱,就万事大吉了。谁知这小鬼偏偏也好像是闲得无聊,拉着她唠叨个没完:“你赔钱?赔钱不行!你看,我这件衣服,买的时候,花了……花了……反正我也不知道花了多少钱,现在加上物价飞涨,钱不如过去值钱,再加上,再加上这么多年了,我和它早就有了感情……”
红兰就是再好脾气,也有点不耐烦了:“那依你说,到底要不要赔钱?”
“钱嘛,当然是要赔了!可是,我也舍不得这件衣服,不如,你找一件一模一样的来赔我?”见红兰的面色不豫,他机灵的改口道,“不如这样,你买一身新的赔我好了!”
事已至此,红兰只好认倒霉,带着这个小鬼到处去买衣服。
想不到,他还真是有够麻烦,这件款式不好,那件颜色不对,反正走遍了附近的店铺,他仍没有看上一件。
红兰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那小鬼最后吞吞吐吐道:“我累了,也渴了,能不能坐下喝点水?”
他这么一说,红兰也觉得累了,两个人找个间小店,坐下来歇脚,叫了两杯茶,慢慢喝着。
红兰正在想,不知这小鬼到底要做什么,出神间,对面的男孩子突地跳起来:“老大,你怎么来了?”
老大?这小鬼真是黑社会?疑惑的转过头去,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曹奇。
仍是一贯的沉稳样子,即使见到两个八杆子打不到的人坐在一起,也没有把惊奇写在脸上,而是先向红兰点头示意,这才转向一脸兴奋的小鬼头:“小欢,你怎么也在这里?”
被叫做小欢的小鬼头不屑的一转头:“还不是这个好管闲事的女人,撕破了我的衣服,要她赔呢!”
曹奇的唇边没有笑,但眼睛里,却有了笑意:“那,衣服赔好了没有?”
“还没,走得累了,所以才坐下喝点东西!”
曹奇看着红兰的眼光里,竟似有了一份同情,想了想,对小欢道:“这位红兰小姐是我的朋友,看在我的份上,不要她赔了,可以吗?”
小欢心道:那不没得玩了?可是,他一向信服这位大哥,只好不情不愿的点了点头:“这样好了,不要赔了,但你帮我缝好,总行了吧?”
红兰松了一口气,总算打发了这个小鬼,只是,自己缝衣服的手艺,实在是有点惨不忍睹,不过,他只说要她缝,随便缝几下,说得过去,就行了。
正思量间,曹奇开口道:“上次的事,多亏你了!”
红兰这才想起,他说的,是上次那女子去打人的事情,摇摇头:“没关系了,都是一些皮外伤,早好了!”
“一直就想向你道歉,只是,你好像很久不在那家舞厅做了……我问过茵茵,她也不知道你的去向。”停了半晌,他有些艰难的开口,“茵茵……她现在,和我在一起了!”
红兰一惊,上次听到茵茵的消息,还是从孙胖子那里,他只说她过得不大好,怎么?她竟离开了令她深深着迷的赵飞,投入了曹奇的怀抱?狐疑的看着曹奇,真想问个一清二楚,只是,和这姓曹的,本不是太熟,这种别人的隐私,怎么好开口呢?
正盘算间,忽然看到一旁的小欢,越看,越觉得他长得像一个人,红兰脑中灵光一闪,冲口而出:“曹先生,这小欢,他可是姓赵?” “难道,他是赵飞的儿子?难道就为了他的存在,茵茵才和赵飞闹翻的?”不等曹奇回答,红兰又接着道。
曹奇赞许的点了点头:“你感觉很是敏锐,只是,猜得不太对!小欢,的确姓赵,但他不是赵飞的儿子,他是赵飞的侄子,也就是说,他是赵飞大哥,赵宇的儿子。茵茵离开赵飞,也不是因为他。”
抿一口杯中清茶,他接着道:“像茵茵这样的美女,相信天下没有男人不被她迷住,只是,像许多美女一样,茵茵,除了美貌,没有别的长处,尤其,她不是一个好的谈话对手。也许,男人是天下最贪心的动物,我们不但要求自己的伴侣长得美艳如花,更希望她才学过人,谈吐有致,还记得当日我们四人同行吗?那时送走你们,我常与赵飞感叹,如果,有一个女人,集茵茵的美貌与红兰的机敏于一体,那真是天下无双了!只是,我们都犯了同样的毛病,在外在美与内在美之间,先注重的是前者。
茵茵搬去与赵飞同住,开始的确很美满,但久而久之,赵飞觉得与她无话可说,而茵茵也开始怀疑赵飞,毕竟,赵飞也是花样美男,所以,两个人之间争吵日多,最后,茵茵哭着找到了我。”
自嘲的一笑,“她是梨花带雨分外动人,我也是寡人有疾,有着所有男人的通病,于是,我们走到了一起。”
“那你们在一起,就有话说了吗?”红兰的语气中,有着掩不住的讥诮。
曹奇倒是不以为意:“虽然她永远不是一个好的谈话对手,也无法如你一般谈吐有致,但是,我毕竟不是赵飞,没有他那张俊俏的面孔,麻烦,自然要少一些。”
“那么你与赵飞之间呢?没有所谓的夺妻之恨吗?”红兰有些好奇。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我们兄弟之间,应该不会为了一件衣服,而坏了交情!” 曹奇似乎很有把握。
红兰冷笑一声,心下为茵茵不值,她为了这个男人,自己多年的朋友都不要了,自己却落得个如同“衣服”的下场,要知道,“衣不如新”是人之常情啊!
“我只希望你像这小欢一样,对自己穿过几年的衣服,也依依不舍,有些感情!”说完,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回到小屋,红兰越想此事,越觉得有些不对劲。
都说是“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看来,茵茵虽然离开了赵飞,转投了曹奇,可她,似乎过得并不开心……一想到这里,红兰的心里,就愈发乱了,算了,不想这些了,人生在世,为何要有这些麻烦?难道,真是“情深不寿,强极必辱”?
要是如此看来,茵茵为了那个男人而与自己断绝来往,倒是得不偿失了。
其实,有时候,女人之间的情感,往往比男女之情还要长久,还要牢固。
而有的时候,陷入爱情的女人,会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往往会因了那个男人而丢下自己的闺中密友,其结果呢?男人的专情,又能有几天呢?何况,在这灯红酒绿的大上海,美女如云这四个字,真是不枉。
近来,红兰的睡眠一直不太好,现下,又有了这些烦心事,虽然如常一样喝了些酒,仍是没有丝毫睡意,索性披衣下床,临窗而立。
窗外繁星点点,虽然上海的夜,一派的灯火通明,但那点点的繁星,仍是一明一灭,分外动人。
听说,每一颗星星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就像凡间的每一个女孩子,降生时,都有一个命定的男孩在等着她,那么,哪一颗星是为红兰而亮,哪一个男子,在为她等候?
红兰的一颗心,向来不为男子所动,如今,竟也生出几分少女情怀,披衣静坐,直到天明。
谁料,这一夜无眠,竟会影响到许多事情。
第二天一早,还要打起精神来应对那两个小魔星,时间长了,石头都能焐热了,这两个孩子,也对她有了一些依恋与信赖,比起当日来,已是好相处了许多。
只是到了晚上,再去酒巴工作时,虽然年轻,但连日操心劳累,到底是有些力不从心。更何况,又见到了不想见的人。
酒巴与舞厅不同,虽然也有从事“特殊”职业的女子,但毕竟不是很多,因为这里,是饮酒作乐的地方,也是失意人独酌的角落,比不得舞厅,专为寻欢人的而准备。
所以,虽然她选择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然而,她的美貌,仍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虽然,她并不是存心想让男人们注意自己。
当然,除了茵茵,哪个女人能这么勾人心魄?虽然她只是一只花瓶。但,这个世上的男人,看女人,首先用的是眼睛,而不是心,而当他们真的用心去看的时候,往往已经把那花瓶,抱回家了!
他们还不明白,花瓶,最好是摆在那里欣赏,而一旦带回了家,还要配上好桌子,好椅子,好花,清水,去捧着、供着,不然,那花瓶,蒙了尘,碰了瓷,可就不那么精致好看了!
虽然当了几年的舞女,红兰却没有真正和哪个男人亲近过,所以,她虽然聪慧,能看透人心,揣摩别人的心意,却看不透男人骨子里的东西。
所以,在这里见到茵茵,独自一人,喝得半醉,她就更加不知所措,连着打了三个杯子,送错了五回酒后,红兰终于决定,上前一看究竟。
刚到茵茵的台子边上,就闻到很大的酒味,按说在酒巴中,处处都是酒味,可是,茵茵身上的酒味,仍是令人皱眉。
将手中的柠檬茶放到桌上,收起酒杯,却引来茵茵的大叫:“你干什么?我要喝酒!你这里不是酒巴么?干什么拿些茶来糊弄我?”
“你已经喝得够多的了!”红兰冷眼看着这个为情所困的女人,“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有些事,是不应去招惹的!”
“是你?怎么?不做舞女了?改做女侍应了?”茵茵的舌头都大了,说话,也有点不清楚了。
“你呢?赵太太做得如何了?”红兰倒是不愠不火,对茵茵的事,故做不知。
“赵太太?我现在是曹夫人!”茵茵半哭半笑。
“噢?看来,你当初为了那个男人要死要活的,怎么?”
“这都怪你!要不是你在一边比着,飞哥怎么会觉得我不够有深度?”茵茵恨道。
红兰不怒反笑:“世上的女子,各有各的长处,有的温柔,有的美貌,有的机智,有的可人……所谓各花入各眼,你说我把你比得无知,你呢?你的美貌,不也把我比不堪吗?茵茵,我们是多年的好友,姐妹,你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呢?”
茵茵低头不语,半日,才放声大哭,女人就是如此,总是视爱情为生活的全部,而一旦发现,自己的爱情,如同建筑在沙滩上城堡,没有坚实的根基,才惊觉自己的盲目,才发现,自己为了这份爱情,失去了太多!
看到茵茵的样子,红兰也不由红了眼圈,请了假,搀扶着茵茵回到小屋,路上,没有忘记买上几瓶红酒。
又是小屋,仍是灯下,时隔多日,两个伤了心的女人,仍在对饮。
茵茵似乎清醒了些:“我虽然生得貌美,却不能与自己心爱的男人长相厮守,你说,这不是一大苦事吗?”
“那我呢?至今仍是白纸一张,就算有男人为我的才情与机敏而动心,却被这副尊容吓退!你说,我是不是比你还要惨上几分?”
就这样,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对饮到天明。
“你说,我要是现在回头,离开这些不可信的男人,咱们姐妹仍一起生活,好不好?”
红兰怔了一下,看了茵茵几眼,道:“难道,与曹奇在一起,不快乐吗?”
“他是一个极闷的人,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我要生活,更主要的是,我可以有机会见到赵飞,我想,如果我要走,他也不会挽留吧?毕竟,这个世上,有谁不是一个人,一个人死的?有的时候,姐妹之情,要比臭男人要可靠的多!”
“是吗?你终于醒悟了!太好了,就让我们在一起生活,忘掉那些不快!”红兰的酒意,也有七八分了。 因为头一天就没有睡好,加上又喝多了酒,第二天,红兰醒来,已是下午了,茵茵,不知什么几时,悄悄离开了。
宿醉使得红兰头痛欲裂,想起头一天晚上说的醉话,她不由笑了,现在,茵茵已不用再靠卖笑生活了,她是说归说,生活还是依着原有轨道,继续着。
那夜之后,茵茵仍是回到曹奇身边,纵然她想离开,但一时之间,没有借口,再说,她也实在不想再去做那些出卖自己的事情了。
红兰,仍是三点一线的生活,虽然每天可以见到许多人,发生许多事情,但,她始终像一个局外人,纵使生活再火热沸腾,她仍是冷冷清清。
现在,她所期盼的,只是茵茵能够回到她的生活中,为她平淡的生活,增添几分亮色。
有时,她也会扪心自问:“佑蓝佑蓝,你的生活,真的就像那平静无波的水面一样,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吗?青春时光,是一去永不回啊!就算是死水,也会有微澜呢!”可是,不如此,又能如何呢?毕竟,她只是一介平凡女子,除了一双一大一小的眼睛,还有什么呢?
若更不是茵茵,也许红兰的日子,就这样永远日复一日的过下去了。
这天一大早,红兰还未起床,只听门响,胡乱披了件衣服,只听茵茵的声音:“开门,红兰,开门!”
没错,是茵茵,一大早,来敲她的房门:“我记得,你曾说过,我可以回来,和你一起生活!”茵茵眼圈发黑,显见昨晚没有睡好,但这更增加了她的美艳,给她的青春娇颜,增添了一种神秘的美感,“是的,之前我从没有告诉过你,他总是怀疑我!”
进了门,茵茵捡了张舒服的椅子坐下:“不,别问我为什么要来,现在是我的诉苦时间,我的!”点燃一支烟,“他一直不相信我,就像我不相信赵飞。还有那个女人,记得那个找到舞厅去的女人吗?你以为她是谁?她竟然只是她的管家,居然为了暗恋他去找我们算账!曹奇是个怪物,他不仅干巴巴的没有情趣,而且疑心极重,只要我和男人说一句话,他就会对我产生怀疑,他的逻辑是,我曾离开赵飞投向他,我就会离开他再转向别的男人!他天天怀疑,日日逼问,甚至于,带叫那个疯子女管家来监视我!”她顿住了,摇摇头,不再往下说了。
红兰递给她一杯茶,“茵茵,你先不要激动,喝口茶,先在我这里,休息一下,好吗?”
茵茵喝了茶,乖乖睡下了。
看着她安然睡去,红兰长出了一口气,收拾了一下,准备去宋家,照顾两个孩子。
不是她忍心丢下伤心的茵茵一个人独处,而是她深深知道,像她这样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手停口停,不做事,怎么养活自己,怎么养活茵茵?
无情无绪的做了一天的事,从宋家出来,买了些吃食,回到小屋,茵茵还在睡着,看来,可怜的她,真是累坏了,但愿她能有个好梦。
换好了衣服,还得强打精神去酒巴上班,唉,为什么有的人命就那么好,在么是生在大富之家,要么就是命好,被男人捧在手心,而我红兰,却要为生活这样苦苦挣扎?
来到酒巴,没忙多久,小欢这个鬼精灵就来找她了,仍是一幅吊而啷当,没有正经的样子:“哎,茶和面包我不能白白吃你的喝你的,这次是来向你通风报信的,我老大为了那个女人很不高兴,可能一会儿要来找你,做好心理准备啊!”说完,就走了,虽然他是一贯的漫不经心的样子,可是语气里充满了关心。
红兰还没有回过神来,曹奇已经来了。
他本一就带着一种摄人的压力,现下因了生着气,更是令人胆寒。
倒是红兰,仍是不动声色,把他点的酒送了过去:“请慢用。”
“你坐!我有话问你。”他沉声命令。
“对不起,我现在在工作,不能陪客人坐,如果先生有所要求,我们这里有专门陪坐陪酒的服务,可要我帮你叫来?”红兰依然平静如水。
奇怪的是,曹奇却并没有发作:“好,我等你!”
直等到红兰下了班,曹奇才有机会与她坐下来谈话。
“我这次来,是为了茵茵的事情!”还是他,先开了口,为什么,在红兰睿智的目光下,他竟无所遁形,纵然,她并不是什么美女,纵然,她的眼睛,一大一小。
“我知道,你们不能相互信任,所以,在一起,又何有幸福可言?”
“如果,茵茵像你一样,那么,我就可以完全放心了!”他的眼中,闪动着几许热情。
“也许,正许正因为我没有茵茵那般的美貌,所以才比较会令人感到放心,毕竟,如茵茵那样的美女,是会令天下男人动心的!”红兰的话,也不无道理。
“我常怀疑,她的去处,包括她与我对面而坐,我都在想,她的心里,会不会还装着别的男人!”
“我呢?你对着我,是不会有更好的幻想的,我只适合做你的朋友,而不是情人!”红兰苦笑,“前几天的那个晚上,茵茵和我在一起,你不要乱怀疑她!”
“你信她?你确定她整晚都和你在一起?”
“我们一起喝酒,都喝得多了,就一起睡了啊?”红兰苦苦思索。
“你确定她没有趁你睡着了,一个人偷偷溜走,去和别人幽会?”
红兰皱起眉头,不再说话。
他又开口了,今天晚上,他的话,似乎特别的多话,“如果有一个女人,集茵茵的美貌与你的智慧于一体,那她,就会是完美的了!”
红兰笑了:“我也并没有什么智慧,只是性情中人罢了,倒是茵茵,女人貌美,又有几个,能胜于她?你还是好好珍惜吧!”
曹奇笑了,道:“茵茵貌,红兰情真,合而为一,天下无双!”
红兰仍是笑笑的:“我这才发现,你比赵飞,还要会说笑!”
“我是认真的!”曹奇有些不悦。
红兰不愿再继续这个没有意义的话题,只是低头不语,也正是因此,她没有看到,曹奇眼中闪动着奇异的光芒。
“茵茵对你有些不满,如果你放心的话,这段时间,让她先和我住在一起,可以吗?”
曹奇答应得倒是很痛快:“好吧!”又拿出一个信封,“这里是一点钱,你先拿着,茵茵可是个会花钱的女人!”
红兰不接,只说:“茵茵来住,我只要添一双筷子就可以了,不用你给什么钱,再说了,你要给,也应该给她!”
“你就拿着吧,不要推辞了,现在茵茵正生我的气,我就算给她,她也不一定会要,就拜托你,替我照顾她吧!” 曹奇说得十分诚恳。
看来,曹奇虽然多疑,但也算是真心关心茵茵了。
他接着又强调:“你一定要给她多买点好吃的,她嘴刁,又怕胖,每餐只吃那么一点点,长此以往,真担心她把身体搞坏了,一定要让她保重身体。”
他最后的这几句,让红兰不由有了几分感动。
曹奇又叮嘱了半天,才放红兰走了。 回到家中,已是后半夜了,茵茵还没睡,见她回来,笑道:“回来了?有什么吃的没有?我饿坏了!”
“大小姐!就知道你懒,这不,带了宵夜回来!你最爱吃的鸡汤小馄饨!”
茵茵扑过来狼吞虎咽,看来真是饿坏了。
红兰不由得摇摇头,真是小姐的身子,饿成这样,都不去买吃食,又在心里叹茵茵好命,不做家事,不会做饭,不会女红,竟然还有男人把她当宝。
换了衣服,坐到茵茵旁边看她大嚼:“今天曹奇来找我了,他不像你说的那么小心眼,要我好好照顾你呢!”
茵茵有些不快:“我们是姐妹,他是外人,你可不要被他那几句好听的给骗了!”
红兰不再说话,只觉得茵茵有些不知珍惜。换了自己,如果有人这样对待自己,一定感恩戴德,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真是一个人,一个命啊!
重新与茵茵生活在一起,红兰真的感觉到了别样的温暖,想到每天回家时,会有一盏灯在为自己等候,与回到家中,到处冷冷清清,真是天壤之别。
因为自己手边还有一些积蓄,曹奇给的钱,她一分都没有动,哪怕是有时钱比较紧张,她也会想别的办法应付过去,她没有别的想头,只是替茵茵好好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只是因为过了一段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裕日子,茵茵对衣食住行都多少有一些挑剔,好在红兰比较体谅她,两个人倒是相安无事,日子,平滑的如丝绸一般,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
这天,从宋家出来,就见到茵茵在对面向她招手:“红兰,我好久都没有在外面吃过饭了,今天,我们在外面吃饭,好吗?”
红兰对于吃饭这种事情,一向就不十分在意,只要茵茵高兴,她自然也就不多说什么,两个人说说笑笑相伴而去。
正在商量要去哪里吃饭,红兰忽然见到小欢在路的另一边,她一推茵茵:“看,那是谁!”
谁知茵茵的眼睛,比她还要尖,先看到在树后的赵飞,她不顾一切,便要冲过去,也不管有没有车子经过,红兰也没有料到茵茵会这样,发现有车驶来时,出声示警,已是来不及了,她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把茵茵推开,她,却被车子撞到,倒了在血泊中。
她的意识一点点远去,只是仿佛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不是红兰,而是她自己的名字:“佑兰,佑兰!”她努力想睁开眼睛,但可能是因为失血过多,她终于陷入了昏迷之中……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红兰终于醒了过来。
睁开眼,是一个陌生的所在,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也记不起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回忆了半天,才想起,自己是被车撞了,想到这里,连忙试着抬手动脚,看看自己是不是已经缺胳膊少腿了。
谁知自己的胳膊却似乎不太听话,试了好几次才抬了起来,惊出红兰一身冷汗。
光抬一下胳膊,就费了她好大的力气,额头上,竟冒出汗来,休息了好一会儿,才又积攒了一些力气,抬起腿来,喘了口气,挣扎着下了床。
她只顾着努力完成“下床”这个动作,完全没有注意到,隔着窗子,还有一个人,正在看着她。
怎么,才躺了几时,就觉得身体轻飘飘的?真是躺得太多,都昏了头,红兰可不是身轻如燕的体格呢!
不过,除了觉得身体轻了,还有许多地方都不对劲,怎么?难道昏迷了好久?怎么头发长得这么长了?以前的头发,可是刚刚及肩啊。
不管了,还是先去照一下镜子吧,还不知道,当日有没有在脸上头上,留下疤痕呢!虽说不是美女,要是破了相,就更糟了。
虽然全身上下都不舒服,仍是先走到梳妆台边,定了定神,向镜中看去,怎么,难道自己真的昏迷了多日,怎么圆脸竟瘦成了尖脸?虽然头发蓬乱,却仍透出美丽的本色。
再仔细端详,不对,不对,这哪里是红兰,明明是茵茵的样子!
红兰不由得睁大眼睛,镜中的女子,也同样圆睁了双目。
红兰心中大骇,伸手往脸上摸去,触手可及的滑嫩,再用力捏自己的大腿,很痛,没错,不是梦。
红兰的脑中电光火石的一闪,曹奇的话又在耳边回响:“茵茵貌,红兰情真,合而为一,天下无双!”
怎么?她竟真的进入到了茵茵的身体里?怎么可能?那茵茵呢?
正当她满腹疑惑,有人开门而入,正是曹奇:“你终于醒了,对你现在样子,可还满意吗?”
果然,一切都是他操纵的!
红兰急道:“茵茵呢?她现在怎么样?”
“你先不要急,她,现在没有事。还记得我曾经说过,如果你的内心与茵茵的外貌合而为一,就是天下无双的女子了,现在,这一切,终于成了现实!”
“我不管你说的什么天下无双,我要你赶快给我换回来!立刻!马上!”
“怎么?你不想变美吗?照照镜子,你现在可是举世无双的美女,而且,秀外慧中,兰心惠质!来,你照照镜子,就看一眼,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美,而且,你的智慧没有辜负这副好皮囊。”
在他充满了盅惑的声音的鼓动下,红兰向镜中看去,镜中的女子,娇弱中有着妩媚,美艳里含着万种风情,真是让人又怜又爱啊!往日里,红兰也像所有女孩子一样,幻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变得美丽,而当这一天真正来临之时,她才发现,这美,是如此的让人不能拒绝。
在她的心底,有一个声音越来越大:“就算这是一个梦,我宁愿多梦一会儿,哪怕,只让我美丽三天,就三天,茵茵,你已经美丽了这么多年,不会介意让我美丽这三天吧?”
曹奇一直在旁边注视着她的表情,见她双颊酡红,知道她是被自己说动了,这就是人的本性,没有的时候,千方百计,都要得到,而一旦得到了,就怎么也不愿再放手了,曹奇的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红兰要求去看茵茵,曹奇告诉她,茵茵还没有醒来,再说,她昏迷了好久,现在身体极为虚弱,要多补充营养才好。
也许是因为“借用”了茵茵的身体,红兰也有些怕见茵茵。于是,红兰随曹奇一起用膳。
桌上满满的,全是红兰平日里爱吃的东西,她不由得轻笑:“看来,你虽然选择了茵茵,但也不是不关注我的啊!”
曹奇为了她的绝丽容颜而失神,半晌,才回过神来:“其实你的智慧与谈吐,令我十分倾心,只是……正如天下男人一样,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所以,最终,我还是选择了茵茵!”他的目光突然变得热切,“现在,这一切,都不是问题了!你的心,是我想要的,你的容貌,也令我沉醉,真是完美!就连造物主的错失,我都已经纠正过来了!”
红兰双眉一挑:“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曹奇有些洋洋得意,表功一般娓娓道来:“自从在那个小舞厅第一次见到你和茵茵,我就一直对你们两个人念念不忘。只是虽然现在男人可以三妻四妾,我却觉得仍是不满意,我常想,如果你们两个人能合而为一,就好了。
后来,茵茵离开赵飞与我一起生活,我更是觉得,女人不但在中看,更要有内涵。在茵茵去和你同住的时候,我巧遇一位高人,她表示可以帮我实现愿望。其实我也不能一下子做出决定,也担心能否成功,毕竟这种神鬼的事情,我一直都不大相信,恰在此时,你出了车祸,茵茵虽无大碍,但你伤得很严重,于是,把你们带回来后,我不再犹豫,决意让高人一试。在施法后,你昏迷了四十九天,才醒过来,我如坐针毡,天幸你终于康复了!本以为永远不能和你在一起,却没有想到,真的让我梦想成真!”
红兰听了,但笑不语,饭后,才不经意的问道:“那茵茵,她现在何处?”
“你先养好身体,别的事,过后我再一一向你解释!” 曹奇的语气温柔。
红兰今天好似心情不错,居然安心的听从他的嘱咐,吃完就去休息,好像什么也没有多想。
就这样,曹奇陪伴着她,一边休养身体,一边带着她,参加各种活动。
一开始,红兰真的想马上换回去的,可是曹奇却抓住了红兰的心理,把她打扮得花团锦簇,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红兰从来都被人忽略惯了,忽然如此,真有一种“穷人乍富”的感觉,也许不单单是女子,世上的人,都是如此吧?虽然知道这些皮相,都是身外之物,可是一旦身陷其中,仍是乐此不疲。
于是,日日游玩,夜夜笙歌,红兰这才见识到了大上海的繁华,知道了什么才是纸醉金迷。
很自然的,红兰与曹奇生活在一起,水到渠成般的顺理成章,红兰甚至没有多问一句茵茵的事情,她就像一只鸵鸟一样,把头埋进土中,就以为看不到摆在眼前的事实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也不是不曾想过,曹奇与天下好色的男子并无区别,在她样貌平凡之际,仍是选择了茵茵的美貌,虽然为了她的智慧而动心,但,吸引终归只是吸引而已,并没有促使他有任何举动,包括在她替茵茵出头受伤那次,虽然也是因曹奇而起,他却从未有什么表示,假如当时她就有如此美貌,情况则会完全不同吧!只是,红兰已经沉溺于这种美好的感受之中,纵使明知这种日子,是从茵茵那里“偷”来的,她只是试着安慰自己,这一切,都是曹奇安排的,并非自己主动要求的,以此聊以自慰罢了。
尾声:
快乐的日子,总是易过。不知不觉中,时光飞逝。
表面看去,红兰仍是与往日一样,尽情的享受生活,然而,在她的内心已经有了变化。她越来越明显的感受到,自己已经不再与过去一样,除了外表,还有内心。
过去的红兰,完全不负于心,开心快乐,现在的红兰,虽然有着花样容颜,却日日惶恐不安。
晚上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睛,就是满身鲜血的茵茵前来算帐,虽然梦中的她,总是面目模糊,却仍能见到她眼中流中的血泪,仍能感觉到她的不甘。
一次,红兰向曹奇提起,想见见那位高人,向他当面道谢,曹奇吞吞吐吐半日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在红兰的苦苦追问下,曹奇才吐露实情,因为他不想再让那位高人“合成”第二个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绝世美女,当红兰醒来,并已被医生确诊无恙之后,曹奇下手把他杀死了。
红兰原本以为,还有机会与茵茵换回来,这一下,几乎已经无望了。
这一天,曹奇醒来时,不见了红兰,以为她去花园采花去了,谁知很久都不见她的人回来,正当他忧心如焚的时候,手下来回报,找到红兰了。
曹奇不知道,红兰是如何找到茵茵的,当他赶到的时候,红兰已经去了,就躺在茵茵的身边。
她们的身边,放着一她的遗言:
“……这里躺着的,是你曾经爱过的两个女人,等你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已经携手走在黄泉路上了,生前,我们是好姐妹,死后,在一起,也不会孤单。
曾经,在拥有了茵茵的美貌之后,我像昏了头一样,一度自私的想就这么下去吧,一个女人,纵使再聪明,再睿智,如果她容貌平凡,仍是很难得到男人的欣赏与喜爱,而纵使她生得再美,如果腹内空空,仍是难逃做花瓶的命运,这也许是天下女子的悲哀吧!
可是,我做不到,我不能像从来没有过茵茵,从来没有过原来的红兰一样,永远的自欺其人下去。
一度,我也幻想过,能请那位高人施法,再把我们换回来,可是,你杀死了那位高人,也几乎断绝了我的希望,但当时我并没有绝望,因为我相信,这世上除了他,也许还有人会这种法术,可是,当我费尽心思找到茵茵时,我绝望了。
我没有想到,那天,我竟伤得那么重。我看到茵茵,也就是我的身体,浑身包着绷带,昏迷不醒,我的心都要碎了,我在这里坐了整夜,然后做出了我今生最重要的一个决定,那就是,和她一起死。
我选择了今天这个日子,因为这一天,是我与茵茵交换之后的第一百天,茵茵无法和我再换回来,我的身体也已经残破,她的灵魂似乎也迷失了,现在,是该结束这一切的时候了,我们是好姐妹,黄泉路上,一起做伴也不会寂寞。
我不知道,你看到我们两个人的尸体时,会抚着哪一具大放悲声,这一点,我想,我也没有必要再去苦苦思索了,毕竟,此去不问身后事,百年之身莫要再回首。
我没有别的希望,只请你能给我二人合葬一处,我想,我就死亦瞑目了!
又及:女人所追求的,不过是一份真诚的爱情,比爱情更重要的,是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下一次,如果你再喜爱上哪个女子,请给她自由选择的权利,好吗?
洪佑蓝绝笔”
七日之后,红兰与茵茵一起合葬,尘埃落定,入土为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