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X战警 发表于 2012-9-17 23:41

当地X战警 发表于 2012-9-17 2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我1年前在萍聚看过同样的文章,当时的警察也说的是HALTMAUL,,只不过当时的作者是老留德学人

可能你来萍聚的时间不长,没看到那篇文章,我本来想找给你看的,不过在评论的第二页已经有哥们把当年07年原文拿出来了,建议你抽个时间去看看吧。不过原作者是不是老留,我记不得了,但肯定不会是我。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12-9-17 23:45

尼玛这篇文章早n年就出炉了吧

主角还有不同版本的。。。

山花烂漫时 发表于 2012-9-22 10:03

笑着看完的。有意思。值得学习。

zhenyuan3377 发表于 2012-9-23 12:43

呵呵,厉害

klsharp 发表于 2012-9-23 13:03

这篇烂了街的破文换个名字又出现了???都多少年前的YY帖了还那么多人捧臭脚???

christinasea 发表于 2012-9-23 13:41

{:5_342:}

不靠谱 发表于 2012-10-4 12:02

说得真好!佩服!

不一样 发表于 2012-10-4 12:36

不管怎么说,这是对在德国的中国人的一种鼓励, 对于歧视,挑衅,我们不能一味忍让,必要时也要还击。其次在德国,掌握德语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武器。

blablablamd 发表于 2012-10-5 12:20

被告被法官留下来以后对故事呢,请继续!我可是用了请字喔

blablablamd 发表于 2012-10-5 12:20

kkkkkkkkkkkkk 发表于 2012-7-10 0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牛啊~~~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是学习法律专业的伐

{:5_377:}

blablablamd 发表于 2012-10-5 12:21

努力向前走 发表于 2012-9-2 1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德语得多好啊…
来自: 萍聚社区 iPhone客户端

{:5_379:}

blablablamd 发表于 2012-10-5 12:22

kocjak 发表于 2012-9-3 14: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并让我于2009年9月13日中午12点30分到科隆地区法院出庭受审。“

原来德国法院礼拜天也上班的哇。。。。 ...

{:5_371:}

blablablamd 发表于 2012-10-5 12:25

apollo77 发表于 2012-9-17 22: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尼玛用中文表述完整都不容易。。。还用德语。膜拜

{:5_380:}

greenlitz 发表于 2012-10-13 21:08

这个明显杜撰自另一个数年前的故事,把人物性别和前因后果改了改而已。

jingjing_916 发表于 2012-10-15 22:33

太佩服版主,曾经有多次这样的经历,法国人,德国人真的有些这样很歧视外国人的。每次都跟他们都要干仗,但不在德语国家就会占下峰。呵呵,有一次在巴黎飞上海的飞机,到上海下飞机时跟一个法国人吵起来,甚至动手,我一柔弱女子看不得他们那么有优越感。哎,看到你这个故事,为你鼓掌!!!!

jingjing_916 发表于 2012-10-15 22:36

greenlitz 发表于 2012-10-13 21: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明显杜撰自另一个数年前的故事,把人物性别和前因后果改了改而已。

是改编的又如何,你作为中国同胞不鼓励就算了还说风凉话,汉奸

david415de 发表于 2012-10-16 00:24

科隆法院官方网站 http://www.ag-koeln.nrw.de

这里是开门时间: http://www.ag-koeln.nrw.de/6_service_2/zeiten/index.php

这里是每天庭审的Terminvorschau: http://www.ag-koeln.nrw.de/4_bekannt/sitzungwsc/index.php

如果想查看2009年9月13都有哪些庭审,一个电话过去就搞定,法院全部都有备案,而且是对外公开的。

这文章一看就是为了迎合某些人胃口编写的。十分符合国人的思维逻辑。

☆笑着流泪★ 发表于 2012-10-16 08:23

{:5_323:}

kvger01 发表于 2012-10-16 09:42

2年前有完全一样的文章,只不过名字不一样。或许是在网上。作者是以为读法律的女人。lz只是改了名字而已

princess221de 发表于 2012-10-16 20:43

这文章编写出来目的明确。从弱势的角度去抨击德国行政管理,炫耀作者自己极品的德语,和超级智慧。哗众取宠,微言耸听!

写到小说里还可以,要是有人当真,就被忽悠大了!

紫晶2008 发表于 2012-10-18 11:52

v5

yuyingcao 发表于 2012-10-18 14:39

真给中国人长恋。好样的。

blingbling71 发表于 2012-10-18 23:01

德语得十分了得,不然上了法庭还真不太明白那些法律术语,估计听不懂就得慌乱神。佩服这个杜小月着实德语了得,本领神通。

阿飞外传 发表于 2012-10-19 15:09

我还真的一点儿都不信!!!!

baijia 发表于 2012-10-19 15:13

Kreuzung 发表于 2012-9-2 1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原谅我多嘴,但这个故事已经有一个版本了,而且主人公不是杜小月
来自: 萍聚社区 iPhone客户端

我也想那么说

阿飞外传 发表于 2012-10-19 16:31

baijia 发表于 2012-10-19 15: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想那么说

不管是几个版本,最初的版本肯定也是编的

baijia 发表于 2012-10-19 21:39

阿飞外传 发表于 2012-10-19 16: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管是几个版本,最初的版本肯定也是编的

本来么,就当笑话看看

princess221de 发表于 2012-11-7 19:31

baijia 发表于 2012-10-19 2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来么,就当笑话看看

这笑话,还确实忽悠了不少人

钢的琴 发表于 2012-12-1 01:35

怎么有两个版本?

flh 发表于 2013-1-15 21:55

顶你。 看你和留得学人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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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杜小月:我在德国“制伏”鲁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