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20:10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2-2-22 1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估计能能为今天第一话题
介个。。。。。
看地人多 介入滴。。。。
很多都是真君子 嘿嘿
但也叫人怎么评论呢? 都不知具体情况
咱不能 听风是雨呀 对不?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20:13
719 观看 30回复。。
还包括俺门水的。。。
thunder95
发表于 2012-2-22 20:22
live 发表于 2012-2-22 1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请楼主上来详细解释一下,到底为什么进警察局。
暂时恢复那个女孩的访问资格,大家 ...
您老人家恢复人家话语权是对的,好歹傻傻也给论坛贡献了4000多的点击率,也给了我们一个话题去讨论,去为同学们这样一个群体去说话,大家一起集思广益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便楼主所说事实,这也有敲山震虎的效果。更何况您老人家也不是执法者,傻傻只是与大家参与讨论评说,没有肆意谩骂不遵守论坛规矩,至于现实中的案件也不在您老人家的考虑范围之类。话说回来,如果傻傻真是有盗窃嫌疑,道德品质有问题,这根本不需要讨论,不管老板怎样苛刻欺负她,这都是大傻傻的罪过,坛子里的弟兄肯定清楚道德败坏比凶狠的老板更让人喷饭!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2-2-22 20:23
本帖最后由 乐水鸣佩环 于 2012-2-22 19:24 编辑
live 发表于 2012-2-22 1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请楼主上来详细解释一下,到底为什么进警察局。
暂时恢复那个女孩的访问资格,大家 ...
中国餐馆聘用大学生干杂活,和把萍聚当成法庭一样无法让人理解。 只能说,这个社会里面大家都有自己的算盘和目的,最后能不能真的得利,对得起自己的心,就不好说了。
live
发表于 2012-2-22 20:23
thunder95 发表于 2012-2-22 1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老人家恢复人家话语权是对的,好歹傻傻也给论坛贡献了4000多的点击率,也给了我们一个话题去讨论,去为 ...
她帖子中骂人了。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20:28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2-2-22 1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餐馆聘用大学生干杂活,和把萍聚当成法庭一样无法让人理解。 只能说,这个社会里面大家都有自己的算 ...
介个。。。
另外一个角度来说 大学生偏找中餐馆工作 。。。。
你说呢?
dasauxin
发表于 2012-2-22 20:31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1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介个。。。
另外一个角度来说 大学生偏找中餐馆工作 。。。。
你说呢?
楼上说的有道理,工作多得是,只要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够,没必要非把目光局限在中餐馆。
当然,我也不反对去中餐馆吃点苦锻炼锻炼,尤其是男的。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2-2-22 20:35
live 发表于 2012-2-22 1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帖子中骂人了。
一个人骂人只有两种可能,愤怒或者原本修养不够,看原贴作者的陈述,应该是愤怒。 这里lz也很愤怒,不然也不会敲这么多字出来。 但是引发双发愤怒的根本原因可能是双方的不同立场和Vorstellung决定的。 我支持打开双方的发言权利,疏导双方的情绪,不然愤怒最后只会变成怨恨, 成为心中无法抹去的污渍。 能不能当好一个心理和情绪疏导者,就看老大的了。。。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20:36
dasauxin 发表于 2012-2-22 1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上说的有道理,工作多得是,只要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够,没必要非把目光局限在中餐馆。
当然,我也不反对 ...
俺不清楚 事实 俺不会说谁对谁错
但是 如果有引起共鸣的地方 就容易使人有代入感
打工的永远比老板多 所以 舆论的导向显而易见
俺能理解。。。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20:38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2-2-22 19: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人骂人只有两种可能,愤怒或者原本修养不够,看原贴作者的陈述,应该是愤怒。 这里lz也很愤怒,不然也 ...
介个 好像 似乎 比较 难。。。
一个要钱 一个不给。。 怎么调和?
叫来福给点巨猿他们?。。。。。
大傻傻
发表于 2012-2-22 20:39
对于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我还是那句话,我对于我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我不想句句反驳某人,不是因为说的对,因为我不像某些人那样斤斤计较和小气!
对于警局一事,这涉及严重我必须要说!如果我有任何刑事责任或罪状,相信现在也不会自由!警察局有报案和警员的记录会为我平反的!但是,我会对某些人诽谤追究法律责任,希望斑竹日后为我作证!
我在得到报酬不公的时候,很气愤,忘了归还餐馆钥匙。某人在夜里三点敲我房门,我很害怕,也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我一个女生衣冠不整的出去又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承诺明早给他。不知道是他自觉理亏,怕我明早自己走了,还是什么原因,一定要我归还。在商量未果的前提下,他锁了三楼的大门!这也就是说,出口只有窗户!如果真的人身发生意外,我怎么都没办法!于是开窗呼救,这才引来了警察!警察看到我十分害怕,也觉得我在那里住不安全,在承诺我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我自己选择跟他们回去!因为如果警察走了,我夜里四点多要去哪儿住才会安全呢?
其他的我不会再回应了!如果必要我会选择法律,因为我问心无愧!不怕封ID,不怕对公堂!
thunder95
发表于 2012-2-22 20:40
live 发表于 2012-2-22 1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帖子中骂人了。
我看你陈诉封人的理由没说她骂人呀,而且就算骂人了也得给人一个警告吧。其实这个不重要,只是支持下了你恢复人家的话语权。大家晚上没事逛萍聚,不正是因为这里人气不错,大家讨论聊天得很有劲道嘛。{:5_336:}
大傻傻
发表于 2012-2-22 20:53
dasauxin 发表于 2012-2-22 1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上说的有道理,工作多得是,只要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够,没必要非把目光局限在中餐馆。
当然,我也不反对 ...
因为平时忙,这次我只是想要把爸妈来德国的机票自己赚出来,只一个半月。
丹心
发表于 2012-2-22 21:09
live 发表于 2012-2-22 1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帖子中骂人了。
版主恢复帖子和大傻傻id是明智的,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所以嘛不要听一面之词,单从餐馆工头的那啰嗦劲,就知道丫不是个东西 (我这是骂人吗,不过我说的不是人)。
明显,小姑娘半夜受到骚扰而报警的,这大半夜的谁知道丫想干嘛,人家一个女孩,他就单单要钥匙那么简单吗? 大家想想吧,我见过几个中餐馆老板 村村有丈母娘哦,个个跟tmd的色狼一样
柠檬清香
发表于 2012-2-22 21:18
大傻傻 发表于 2012-2-22 19: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平时忙,这次我只是想要把爸妈来德国的机票自己赚出来,只一个半月。
你有没有想过,你爸妈给你钱是出来读书的,不是叫你干这活的,你想想你7小时来回火车+伙食+住宿费+生气付出的精力+签证费+公证费+学校注册费+机会成本打这工,最后是不是亏掉了
cathy_woo
发表于 2012-2-22 21:19
live 发表于 2012-2-22 18: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上各位朋友,谢谢你们的批评!
之所以要禁止那个女孩的访问资格,是因为楼主向我投:那个女孩有盗窃行为 ...
到底是真是假呢?没人知道~
chloris
发表于 2012-2-22 21:21
其实我想说这件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除了当事人我们任何人都不清楚。所以我很不能理解论坛里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比当事人还要激动,我想MM写这篇帖子的目的只是为了提醒筒子们以后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小心,顺便发泄一下自己的不满情绪。作为旁观者我们是不是应该以安慰为主吗?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些人总是在试图煽动MM的情绪呢。我不懂这是一种什么情绪,是真心为MM着想呢还是只是为了让这场戏变得更好看。如果是真心为MM着想那就不要嘴上说说,拿出实际行动来帮助MM讨回自己的权益。如果只是为了让这场闹剧更精彩一点,那我就要提醒MM了,我们出国的目的还是为了读书,如果因为这点小事儿而影响了学业那就是得不偿失了。。。。
清源师
发表于 2012-2-22 21:30
live 发表于 2012-2-22 18: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上各位朋友,谢谢你们的批评!
之所以要禁止那个女孩的访问资格,是因为楼主向我投:那个女孩有盗窃行为 ...
只是一面之词吧?能否让这个LZ出示下相关书面证据呢,为了一个公正,总不能只听听就做判断吧,我们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但也总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吧。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21:34
清源师 发表于 2012-2-22 2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是一面之词吧?能否让这个LZ出示下相关书面证据呢,为了一个公正,总不能只听听就做判断吧,我们不能放 ...
倒。。。 我们不是法官。。。
我可没从业证书哈
你有不?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21:35
你能理解 有那么多人 为那个mm出头
为什么不能理解 来福听了另外的之词后气愤填膺呢?
清源师
发表于 2012-2-22 21:38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2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倒。。。 我们不是法官。。。
我可没从业证书哈
你有不?
唉,额也只是希望不要有人被冤枉呀。
thunder95
发表于 2012-2-22 21:39
清源师 发表于 2012-2-22 2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唉,额也只是希望不要有人被冤枉呀。
这个确实还轮不到我们来公正什么的。。。。你的心情可以理解!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21:40
清源师 发表于 2012-2-22 2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唉,额也只是希望不要有人被冤枉呀。
恩恩恩恩。。
我理解。。
chloris
发表于 2012-2-22 21:42
thunder95 发表于 2012-2-22 1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你陈诉封人的理由没说她骂人呀,而且就算骂人了也得给人一个警告吧。其实这个不重要,只是支持下了你 ...
我只是觉得有些人竟然让MM去请律师找法律援助实在是太过了,MM本身没有工纸,显然就是打黑工,那老板有责任,那黑工会不会也有责任呢,这会不会影响到MM在德国的学业呢。。。。我觉得这件事情到底事实是怎么样谁都不知道,大家应该还是应该多安慰MM为主吧~
红豆牛奶冰沙
发表于 2012-2-22 21:46
chloris 发表于 2012-2-22 21: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只是觉得有些人竟然让MM去请律师找法律援助实在是太过了,MM本身没有工纸,显然就是打黑工,那老板有责 ...
这MM为什么会没有工纸呢?学生打工都是合法的啊
thunder95
发表于 2012-2-22 21:51
chloris 发表于 2012-2-22 20: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只是觉得有些人竟然让MM去请律师找法律援助实在是太过了,MM本身没有工纸,显然就是打黑工,那老板有责 ...
照你这么说,大家出门在外受了气就应该憋住了,妹妹是大学学生,有合法的打工许可,像老板说的probezeit也只有4天根本不需要什么工纸,我在德国公司打工,人家也是拖了半个月后才叫我交的材料。就算有你的想的那么可怕,那也是老板没问她要,问她要她肯定能出示的,而且法律更多的是保护劳动者,民间餐馆的说法一般都是老板挨刀(虽然我个人未得到证实)。我们这里建议她去法律援助,是因为老板的不实诽谤,和夜晚存在可能的不法企图。中餐馆男老板欺负女打工者,大家也有所耳闻。更何况去法律咨询,也只是咨询并不是什么诉讼,傻傻妹妹也只是长长见识,后面告不告老板,她自己决定,这思路哪点错了?!
Mein-2Rad
发表于 2012-2-22 21:51
90后的很多孩子都娇生惯养的, 出来干活, 不知道主动,积极,勤快. 这样的孩子我遇到过, 当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是这样,但是人家老板付钱是要你干活的,不是出来玩的. 这些孩子你必须知道.
老板有很多地方也做得很苛刻, 工资按照1000除以30天来算,就是不对. 半夜三更的敲门骚扰人家睡觉,就算她忘了给钥匙,难道不能等到天亮? 把大门锁上,更错.
希望2方都多想想自己的不对, 老板善待工人,这样才能找到人愿意为你长做. 大傻你也要学会勤快的干活,这样才能保持你的工作.
希望各位在将来做的更好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2-2-22 21:52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2-2-22 2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能理解 有那么多人 为那个mm出头
为什么不能理解 来福听了另外的之词后气愤填膺呢?
一男40多的德籍中餐馆老板华人,欺负一90后小女生,半夜3点敲人家的门
这说不过去啊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2-2-22 21:56
lz自己话说的就有问题
一下说:我们餐馆一天只有2小时忙,其他时间都不忙;一下又说傻傻不干活,全老板干了
试问:到底餐馆的活儿多不多?
你不盯着人家吃饭,何来”不要吃光虾“
你不盯着人家喝水,何来”不要喝光蜂蜜“
可以想象得到lz当时是如何用哀怨的眼神监视傻傻的,不然也不会傻傻拿的手机是iphone还是三星或者htc都看得出来
大傻傻
发表于 2012-2-22 21:58
我之前没有说后面警察的部分,是因为这里涉及到我没有能力证实的可能会发生危险的可能性,还涉及污蔑人格的严重性,而且跟我发帖警惕大家注意的初衷没有关系!没有想过居然一个男人来诽谤我!我希望有学习相关法律的人可以邮件联系并帮助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