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两人延签
本帖最后由 maomaonuannuan 于 2011-7-5 23:36 编辑和女朋友准备两人都用一个学生宿舍的地址anmelden和延签,但学生宿舍的合同上的承租人是我一人,女朋友不是承租人。在北威州,可能不用住房合同只给地址可以anmelden, 但是延签好像都要出示住房合同。
请问大家,这种情况下,女朋友只有Anmeldungsbestaedigung和别人的住房合同(我的),可以延签成功吗? 还是需要她作为我的untermieter转化一下?
另外时间也不凑巧,我们恰好是9月30号签证到期,10月1号起新城市的住房合同开始。延签得在9月30号前,但延签地点又和anmelden的地方有关。我可以和新城市的延签负责人商量不?先申请延签,在新城市anmelden之后立马补交材料?
谢谢大家~!时间虽然还有,但真是够复杂的。今年还有电子居留许可,愈加复杂!{:2_226:} 本帖最后由 lyzr 于 2011-7-6 09:02 编辑
你拿着住房合同到新城市去延签,然后等搬过去再anmelden.如果你的新城市的住房还是学生宿舍,建议你们别用一个合同登记,外管局不给延的时候,后果就很严重了。 回复 2# lyzr
谢谢楼上的答复,确实还是别拿学生宿舍的合同给两人延签了,还是让女朋友在原来的城市延签吧。但她现在的住房合同到9月30号,延签时这个住房合同的时间有没有影响呢,还是有个自己的合同就够了? 回复 3# maomaonuannuan
要拿新房屋租赁合同去延签,否则还是不给延的 回复 4# lyzr
这个新房屋合同我们也只能是找个同学,办个untermieter的手续,还是学生宿舍的房子。另外这个新合同的期限不知道最少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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