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7:17

to weandus:你确定我真是马甲?敢问是怎么确定的?你是斑竹 or 管理员?
                     
   ...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16: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要搞些无聊的问题来转移大家的视线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17:19

不要搞些无聊的问题来转移大家的视线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6: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0:}{:5_387:}{:5_395:}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7:24

我觉得说了那么多,其实解决问题很简单,当初卖家没有说明有多mini应该是卖家的责任,退21欧就行了,大家心平气和的,有必要搞的那么复杂呢?况且卖家也说不不差那21欧!大家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知道卖家怎么想的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17:34

和LZMM说的:

开这帖子的目的,是为了事情有个完整的版本,让大家伙了解事实是怎么样的,不为吵架更不是发泄。如果有认认真真看帖子后还有疑问的,值得去回复解释一下;但是如果随便看一通后就上来随意乱说,并引起意气之争的,这样的无意义回复,LZMM可以直接忽略。

isolde 发表于 2010-11-29 17:34

天,难道孕妇就不能正常思考了?楼主就事说事,别这么污辱人好不好。

rosanase 发表于 2010-11-29 17:57

回复 37# 最后一个吻
万分同意,俗话说物以类聚嘛~~反正大家怎么说他俩都能歪个理出来,唉,我看也没有必要跟他们争论下去了,毕竟举个例子说,精神病患者的思想肯定是不正常的,咱正常人总不能跟那些精神病患者一般见识吧(我没有说卖家和其托儿是精神病患者啊,表自己代入),大家已经通过这个帖子看到了某些人的本质,反正他们也甭想再在JMS身上再赚到哪怕一分钱了~~~这个结局既定,他们爱怎么撒泼都无非是更加验证自己JP而已~~

兔子等着瞧 发表于 2010-11-29 18:08

回复 65# isolde


   出声讲理的都被卖家(和两个“未知ip”)反驳了,我期待卖家或另外两个怎么驳倒你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18:21

本帖最后由 wu_yong 于 2010-11-29 17:23 编辑

我觉得说了那么多,其实解决问题很简单,当初卖家没有说明有多mini应该是卖家的责任,退21欧就行了,大家心平气和的,有必要搞的那么复杂呢?况且卖家也说不不差那21欧!大家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知道卖家怎么想的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6: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初卖家没有说明有多mini应该是卖家的责任,退21欧就行了,
在电视上在广告上,麦当劳的巨无霸汉堡都看着很大,结果买到手了之后发现没有看着那么大,是不是要去跟麦当劳说:你的巨无霸汉堡没有我想的那样大,这是你麦当劳的责任,请给我退钱!

大家心平气和的,有必要搞的那么复杂呢?
是谁一开始不心平气和的,乃至现在仍然心不平气不和:

leah522 先发的帖子,一开始的标题是:mischa MM我算从你那买到教训了!你够狠!!!!
                                                       mischa MM我算从你那买到教训了!
                            现在的标题是:mischa,你的托也极力希望你出来把事解决一下。
                           
                            这样的标题这样的用词这样的语气,你认为很稀松平常?很心平气和?语气很平和不算找吵架不算挑矛盾?!

再看mischa MM的帖子,是后发的,标题是:leah522说在我这买教训了,我狠。不是事实,混淆视听。
                           
这样的标题这样的用词这样的语气,你认为很激烈?很气急败坏?是挑矛盾想吵架?!

是谁,先把事情挑起来了,搞复杂了,然后又想装好人,想跑了。

你被别人打了一下,然后那个人说,哎呀算了我不跟你计较了。你觉得你会完事吗?!


况且卖家也说不不差那21欧!

呵呵是不差那21欧,然之,就该白给你?你是谁?是人家的朋友?亲戚?亲人?还是乞丐或残疾人士或有困难的人士或流浪者还是受灾了,需要支援的?


大家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知道卖家怎么想的
不知道买家是怎么想的?你说要不是下雨了谁会打伞?!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8:34

本帖最后由 weandus 于 2010-11-29 17:35 编辑

当初卖家没有说明有多mini应该是卖家的责任,退21欧就行了,
在电视上在广告上,麦当劳的巨无霸汉堡都 ...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17: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去21欧买个够mini的赠品,要是没没有半点怨言,我佩服你
还有你那么替卖家着想,很难看不出你不是卖家的马甲,我要是一个过路人,我是绝对不会打那么多字说那么多例子来替卖家说话的,因为这个事情发出来后就你最来劲的逆这大众思想的积极分子
还有什么叫21欧白给?你要是那21欧让人家给的心服口服不是要欺骗手段的大家也不会让你收回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8:37

总是我是不会和你罗嗦了,就你和卖家一条裤子穿的非典型人士,你爱给不给,反正不是我的21欧,我就是看不下去才说2句的,做人不能这样,老天会看着的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8:40

回复最后一个吻
万分同意,俗话说物以类聚嘛~~反正大家怎么说他俩都能歪个理出来,唉,我看也没有必要跟 ...
rosanase 发表于 2010-11-29 16: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太对了,我们不和那样的人计较,他们的思想毕竟不同于我们普通人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19:04

那你去21欧买个够mini的赠品,要是没没有半点怨言,我佩服你
还有你那么替卖家着想,很难看不出你不是卖家的马甲,我要是一个过路人,我是绝对不会打那么多字说那么多例子来替卖家说话的,因为这个事情发出来后就你最来劲的逆这大众思想的积极分子
还有什么叫21欧白给?你要是那21欧让人家给的心服口服不是要欺骗手段的大家也不会让你收回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7: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那你就是承认了,你光看,就能认定,我是马甲了。我佩服你,因为你的眼睛比X光还要厉害,看了一下,就知道我是马甲。我也看了一下,发现你的回帖和我的回帖,数量是半价八两的,我也想说你是马甲,可是我不敢,因为我的眼睛没有你的厉害。

而且我说话的时候,都要考虑,自己说的话有没有依据;发表意见的时候都要看,这买买双方都做了啥说了啥,有疑问的地方都回应了啥。不像你,捂着眼睛、掩着耳朵,还要包着脑袋,不听不看不想,然后指着别人大声说:就是你的错!就是你欺负人了!还不赶快麻溜赔钱了事!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19:06

总是我是不会和你罗嗦了,就你和卖家一条裤子穿的非典型人士,你爱给不给,反正不是我的21欧,我就是看不下去才说2句的,做人不能这样,老天会看着的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7: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不是嘛,做人不能这样的,老天会看着,看着你、我、她(们)。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19:07

太对了,我们不和那样的人计较,他们的思想毕竟不同于我们普通人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29 17: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我也看出来了,你我是有区别的,不然我的行为不就和你的行径是一样的了嘛。别急,我也不和你计较了啊。

isolde 发表于 2010-11-29 19:18

回复isolde


   出声讲理的都被卖家(和两个“未知ip”)反驳了,我期待卖家或另外两个怎么驳倒你
兔子等着瞧 发表于 2010-11-29 17: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估计会说,我也怀孕了{:5_390:}

gutidee 发表于 2010-11-29 20:31

退一半的钱吧

宝贝猪singer 发表于 2010-11-29 21:12

退一半的钱吧
gutidee 发表于 2010-11-29 19: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主意!
各自都退让一步吧!

gutidee 发表于 2010-11-29 21:18

两位都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争口气而已,一人让一步,大家还可以做朋友,不打不相识对吧

leah522 发表于 2010-11-29 21:30

回复 35# mischa


    mischa,
你认为你坦荡,我认为我受亏,
事情闹这么大,都是因为你之前不愿直接跟我沟通。
其实大家都是局外人,也只有你和我才能把事情解决。
当初你直接漠视我的信息,是因为你只想把事情压下去。
可现在你有你的支持者,我有我的支持者,大家都不希望把事情这么压下去。
现在我诚恳的问你,你希望这事情怎么结束?
事情这么拖着,你也不愉快,我也不开心。
你以后也要上dolc,我以后也会混这。
你可以直接跟我说你的无奈,
你也能看出,我对你最大的无奈也是在于你的态度。

杜漠漠 发表于 2010-11-29 23:44

都长篇大论啊?看的累死了,不过赠品卖21欧,卖家mm当时就应该注明此商品为赠品,尺寸不能同正品相比较之类的,用于区别的描述!既然那个wu yong提出了法律效力什么的,那么也应该清楚,作为卖家,将商品的所有细节描述完整的提供给买家也在法律范围的!所以这个事情本来就是卖家错在先,写那么多大字报也改变不了事实。为了21欧这么闹腾,值得吗?干脆的把21欧退还给人家小mm,省下来辩论的时间干点别的不好吗?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30 00:02



{:5_327:} 啊leah522MM还是比较乖的嘛,这么快就去咨询去啦,还马上搬出了有关系人“我在这认识的姐姐就是在法律事务所工作的” 镇场,厉害。这么急干啥,我这不是还没干什么嘛,还是你想藉此吓唬我不要去干啥?还把网站也想拖下水,又搞扩大化,很遗憾这招对我不好使。没触到法律,那请问一下之前那个说卖家MM是骗子的帖子,为啥没有了?误删了?因为服务器的最近的故障?

yhl326 发表于 2010-11-30 00:08

{:5_367:}不是马甲估计也是认识的 ,要不谁愿意打那么多字去回复反驳啊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30 00:19

不是马甲估计也是认识的 ,要不谁愿意打那么多字去回复反驳啊
yhl326 发表于 2010-11-29 23: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你好,如果你因为说了一些话,然后被别人看见了,注意,是光用眼睛看,就说:哎你是马甲!然后因为人家主观上的猜想,就被人家说:哎你是托!并且还把这当成事实,用个大标题写着:mischa,你的托也极力希望你出来把事解决一下。不知道MM会怎么想,有啥反应。又对这样做的人的言语行为有什么看法。

leah522 发表于 2010-11-30 00:47

啊leah522MM还是比较乖的嘛,这么快就去咨询去啦,还马上搬出了有关系人“我在这认识的姐姐就 ...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23: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咨询?这点常识谁都有,还有不是镇场,我只是想告诉你,这没有比你法律知识薄弱的人,
至于你那么好奇帖子被删什么的可以跟版主问问。至于我说你是托,也没说你是骗子。
这点咱要搞清楚。版主认为对版块不好的言词会采取措施,所以请您别担心。
还有,我都问你,要是你,你该怎么解决问题,可你却不正面回答,
大家都在想尽快解决问题,就你在那大谈特谈,有意义吗?
要是您真的为卖家好,请您也帮我们尽快找到解决方案吧~好吗~谢谢了~

leah522 发表于 2010-11-30 00:48

不是马甲估计也是认识的 ,要不谁愿意打那么多字去回复反驳啊
yhl326 发表于 2010-11-29 23: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对了~{:2_227:}

leah522 发表于 2010-11-30 00:51

MM你好,如果你因为说了一些话,然后被别人看见了,注意,是光用眼睛看,就说:哎你是马甲!然后因为人 ...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9 23: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每次看你的帖子就发现,你不是解决问题,是在玩文字游戏,要想表现您的博学您好像来错版块了。{:5_387:}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30 19:18

每次看你的帖子就发现,你不是解决问题,是在玩文字游戏,要想表现您的博学您好像来错版块了。{: ...
leah522 发表于 2010-11-29 23: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0:}我直接忽略他的发言,因为我觉得不值得浪费我的眼细胞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30 20:06

我直接忽略他的发言,因为我觉得不值得浪费我的眼细胞
weandus 发表于 2010-11-30 18: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91:}

kalok87 发表于 2010-12-21 14:55

樓上那些愛打抱不平的朋友你們煩不煩
都要過聖誕了還和兩奸商扯個不清楚
買家MM也是的,明明知道21歐元拿不會來還回什麽貼呢?別人臉皮夠厚氣死你們
大家都散了吧,好好過個聖誕.以後見到樓主賣東西就把此帖鏈接放出來就好了

Jennifer_0515 发表于 2010-12-22 01:12

两个帖子都爬过楼了,简单概括一下买家MM的主要诉求,就是,

1.要明确指出是赠品,
2.要放个参照物以便 ...
wu_yong 发表于 2010-11-27 17: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mm说话逻辑很清晰啊,而且好像是学法律的呢。我也同意卖家占一定道理,但是没大有人情哦。
再者,mini是不是真的能代替赠品这个词,是一个婉转描述呢?如果东西本身不是赠品,那当然不存在任何问题,完全没必要再做说明。但是如果东西本身被厂商设定为赠品,通常意义都是not for sale吧,不知道卖家把它拿出来卖,而且也未附加任何说明需不需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呢? 求解惑~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leah522说在我这买教训了,我狠。不是事实,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