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yyyy 发表于 2010-8-4 11:31

关于进口增值税

从国内寄东西到德国,是朋友委托我给别人的,可能是要卖,我也不知道.这里的物流公司是Gdsk,开始叫我申报里面的东西及价值,是20双拖鞋还有20来件t恤,还有些乱七八糟的小饰品.
东西收到看了看,都不是很好的东西,大概人民币总价800左右吧,我申报了45欧.
可是今天收到物流公司的信,上面附上法兰克福HZA的入关说明,说是einfuhrumsatzsteuer有117欧.我靠了.怎么算的,难道它们算多少我就要给多少么?

snipermax 发表于 2010-8-5 00:17

是的{:4_297:}

sammijia 发表于 2010-8-6 21:11

证明你报的货值海关没有采纳,而是海关估价

没完没了bla 发表于 2010-9-5 12:18

把购物发票寄过去,让他们看看。建议不要比实际价格估的低太多。

awong 发表于 2010-9-22 14:21

从lyyyyy的案例看来,海关确实不采纳申报的价值,而是以一个德国市场估算的价值来计算的。特别是鞋子衣服等,都涉及到有反倾销的复杂关税,所以他们计算的是以他们估算的价值,然后再以下面的方程式计算出增值税的。
货品估算价值总额*进口税率*反倾销物品补贴税=进口关税额
(货品估算价值总额+进口关税额+运输成本)*19% = 该被增收的增值税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进口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