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in 发表于 2010-5-12 12:27

本帖最后由 carin 于 2010-5-12 13:37 编辑

发现你记性还不好,不是你说的那个帖。是说的两个中国人离婚的那个帖。你说的根本不对,而且里面有一个 ...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0-5-12 12: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Zivilprozessordnung
       Buch 6 - (weggefallen) (§ § 606 - 661 )


§ § 606 bis 661(Weggefallen)
Version aufgrund des Gesetzes zur Reform des Verfahrens in Familiensachen und in den Angelegenheiten der freiwilligen Gerichtsbarkeit (FGG-Reformgesetzes - FGG-RG) vom 2008.12.17 (   BGBl. I S. 2586 ) MWV 1.9.2009

以上是谷歌搜索的结果,你所说的那个法律专业人士所提到的民诉法第606条a已经废除

根据国际私法原则,人身权适用属人法,所以既然两个离婚当事人都是中国籍,那么德国法院只有首先无条件地适用国际私法的反致和转致原则后归回到德国管辖才合法,否则德国法院依法不受理,如果受理则因不合法而无效。国际私法原则是所有国家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除非某国自绝于国际大家庭以外可以我行我素

鉴于你在本楼使用痞子语言“人至贱则无敌”,所以本楼有权不欢迎你。请你找适合你的地呆着或拍砖,请便

carin 发表于 2010-5-12 12:44

别人说你都是拍转,你说别人都是正确的。还是去心里医生那里吧,你绝对有病了。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0-5-12 12: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从来不拍人砖,所以不理解拍砖,讨厌拍砖
我从来是对别人的求助写几条意见,或采纳或无视,悉听楼主尊便
我从来讨厌对楼主帮不上忙,却好为人师,批点这个意见错误,那个意见不好
你当楼主是傻瓜,还是婴孩?你当自己是监护人,还是孩子妈?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0-5-12 12:51

老婆,出来看上帝,自封的。{:5_340:}

carin 发表于 2010-5-12 13:06

老婆,出来看上帝,自封的。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0-5-12 13: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你这样的胡说八道,不客气纠正:
我仅仅只是上帝的孩子!你明白啦,请出楼!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0-5-12 14:14

对你这样的胡说八道,不客气纠正:
我仅仅只是上帝的孩子!你明白啦,请出楼!
carin 发表于 2010-5-12 14: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这个上帝是FLG的李大师吧,久仰久仰。

carin 发表于 2010-5-12 18:15

你说的这个上帝是FLG的李大师吧,久仰久仰。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0-5-12 15: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的上帝是创造宇宙天地万物的耶和华,是犹太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共同敬拜的天地间唯一的真神

你认同法轮功那个邪教教头 ?比较遗憾
不过貌似他也不敢放肆到冒充上帝的地步

verseau 发表于 2010-5-12 18:18

您倒没有拿版主二字压我,您也没有说过自己是版主
是您头像下有这两个字,我就查户口问您,您是哪个版 ...
carin 发表于 2010-5-11 21: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叫干嘛我不管自己的地段去德版??
您太逗了,难道热线的版主除了自己管辖的版块以外就不能去别的版了???这是什么逻辑??
另外,如果一个人对你有意见,你可以固执的理解为偏见,但是如果不止一个人对你有意见,你还要固执的理解为偏见,那只能说你拎不清状况了。
论坛里没人反对你帮人的热心,但是看不惯你死不认错永远认为自己是对的的人不在少数。实在不好意思,没那么多人一起约好了对你有偏见,还都偏在了一处~~

carin 发表于 2010-5-12 18:33

什么叫干嘛我不管自己的地段去德版??
您太逗了,难道热线的版主除了自己管辖的版块以外就不能去别的 ...
verseau 发表于 2010-5-12 19: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是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误会您是德版版主,没有丝毫批评丝毫质疑丝毫反对的意思。如果我的表述让您产生这样的误会,我诚恳地向您道歉。

不认输不认错,半是性格半是职业所致。话说自己都不自信,提供什么咨询意见?
话说拍我的不是楼主,而是把楼主当弱智当婴儿,要充当监护人和孩子妈的大侠

Shue 发表于 2010-5-12 18:38

基本lz没权利让人进楼出楼的。。。。
想好好投诉 觉得自己占理的话 就好好说。。。。

carin 发表于 2010-5-12 20:23

本帖最后由 carin 于 2010-6-18 12:04 编辑

基本lz没权利让人进楼出楼的。。。。
想好好投诉 觉得自己占理的话 就好好说。。。。
Shue 发表于 2010-5-12 19: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到这里投诉是找有管辖权的老大,所以楼主有权请没有管辖权却拍砖捣乱的出去。请看本楼已经删掉题目,息诉不告状了。

因为原以为是拍砖挑起事端的人投诉我而被封,所以不服气也要投诉她,大家一起关禁闭。
结果有人出面承认是他投诉的,他不管前因后果,只怪我太强势嫌搅了他的清静。

我无条件接收处罚而息诉,庆幸自己差点犯了错。因为上次冒充我的ID发侮辱上帝和宗教的帖子触犯了德国刑法第166条,在两年内可以提起控告。我把这事当成那事的后续提起控告,前次的人和这次的人岂不倒霉。我倒不至于触犯诬告罪,因为无法识别他们不是一伙的。但是我并不愿毁人前途,惹人难受。希望皆大欢喜,不行就井水不犯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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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有人挺关心我呢,到处打听我的消息。为了避免误会和满足好奇心,将我与投诉者Affengeil之间互动的站内短信贴在这里。谢谢关心我的JM {:5_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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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lyanna 2010-5-8 17:38
请你删掉你发在65楼的帖子,因为你并不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断言我不是健康的人能够理解这话有失公允。
我上热线的主旨是:有人求助,我愿帮助。范围在我的法律专业或简单的德语。因在x版劝阻对一个女孩施行所谓痛打落水狗(人肉搜索后在国内各网站广泛发帖进行名誉毁灭)而遭到围攻群殴,从此看见我就拍砖,美其名曰拍三拒马甲或兔子马甲。这些人以拍砖取乐,对人不对事,如果有人不同意她们围攻群殴被其划为异类的,就认为大逆不道触犯了她们的尊严,从此就结怨视其为异类。gonk 就是那时结的怨。

上次x版到德版拍我砖而盖的“钥匙”楼被我投诉封掉了。起因是“三好”楼主表扬我的德语好,我说自己德语并不好所写的句子引起:
Mein Deutschkenntnis ist nicht gut, wie du so gedacht hat
被拍砖说时态没有对,前半句是现在时态,后半句也应改成现在时态
............................................................, wie du so denkest
但这个句型的时态根本没有错,是书上的例句句型

这次因我写的
Es ist alles Rechtsbehelfe erschoepft
xx不懂第二分词可以做形容词用,要改ist 为sind ,后面要加上worden
我讨厌xx嘲笑我是从谷歌上搜句子到德版卖弄,所以抓住她不懂第二分词作形容词奚落,gonk又乘机含沙射影说我一错再错等等,我便借机发飙

事情的梗概大致如此,希望你理解我不过是尽力所能及帮助人而已,揪住我就拍砖是不对的,我反抗理所当然。似乎有点过激,但才能从此平安,让欺软怕硬的人从此不再拍我砖。
希望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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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fengeil 2010-5-8 18:13
虽然我不知道这样说有没有用,gesunder menschenverstand,跟健康不健康一点关系都没有,是常理的意思。不要别人说什么都理解成在侮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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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lyanna 2010-5-8 18:19
当然你可以不删,如果你不删
那么请允许我将写给你的请求删帖的帖子贴到楼里
请求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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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fengeil 2010-5-8 18:27
写呗,反正你写什么schlimm话,我都能预料到,你把整个短消内容都发出去我也没什么,我个人没有什么可避讳的。什么后遗症的,都是你私人恩怨,跟你所说“尽量回答lz的德语问题”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从头到尾这个楼的lz什么话也没说,他是否得到了所谓的帮助,who cares,这个版如果继续让你们这样揪着个人问题一个高楼一个高楼的建,这个版就成了八卦版第二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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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lyanna 2010-5-8 18:51
以下就是发在帖子里的全文,为叨扰致歉

回复 65# Affengeil

请你删掉你发在65楼的帖子,因为你并不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就下断言有失公允。

我上热线的主旨是:有人求助,我愿帮助。范围在我的法律专业或简单的德语。因在X版劝阻对一个女孩施行所谓痛打落水狗(人肉搜索后在国内各网站广泛发帖进行名誉毁灭)而遭到围攻群殴,从此看见我就拍砖,美其名曰拍三拒马甲或兔子马甲。这些人以拍砖取乐,对人不对事,如果有人不同意她们围攻群殴被其划为异类的,就认为大逆不道触犯了她们的尊严,从此就结怨视其为异类。gonk就是那时结的怨。

上次x版到德版拍我砖而盖的“钥匙”楼被我投诉封掉了。起因是“三好”楼主表扬我的德语好,我说自己德语并不好所写的句子引起:
Mein Deutschkenntnis ist nicht gut, wie du so gedacht hat
被拍砖说时态没有对,前半句是现在时态,后半句也应改成现在时态
............................................................, wie du so denkest
但这个句型的时态根本没有错,是书上的例句句型

这次因我写的
Es ist alles Rechtsbehelfe erschoepft
XX不懂第二分词可以做形容词用,要改ist 为sind ,后面要加上worden
我讨厌XX嘲笑我是从谷歌上搜句子到德版卖弄,所以抓住她不懂第二分词作形容词奚落,gonk又乘机含沙射影说我一错再错等等,我便借机发飙

事情的梗概大致如此,希望你理解我不过是尽自己所能帮助人而已,揪住我就拍砖是不对的,我反抗理所当然。似乎有点过激,但才能从此平安,让欺软怕硬的人从此不再拍我砖,达到我希望的井水不犯河水的目的。

希望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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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个投诉我的Affengeil是德版的前版主。在gonk已经遁形,我与xx已经握手言欢之后,坚持要关我禁闭,有为满足太上皇心理之嫌 {:5_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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