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a
发表于 2010-3-21 20:32
这已经算可以啦。前两天寄了一个DPD,买家mm不在家,那个投递员竟然把包裹放在楼道里的自行车上了,给她留了张条,上边写着包裹放在自行车上了,就走了。结果查包裹状态竟然是已经被本人签收!唉,怎么有这么不负责人的投递员。包裹最终丢啦!
现在的不知道DPD认不认帐呢!
我写了mail还没给我回呢
霜花
发表于 2010-3-21 21:33
太可怕啦,会不会是看我们的名字是外国人啊,我觉得德国人他们肯定不敢这样的。
littlestarshin
发表于 2010-3-21 22:20
koch
发表于 2010-3-25 13:08
有人签收,就找签字的人啊。卖家mm人很好了,还硬着头皮去给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