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lisa 发表于 2010-2-26 19:59

啦啦啦啦啦啦
zuzuzu 发表于 2010-2-26 19: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瞧你得意的小样儿 {:5_387:}

meihong 发表于 2010-2-26 20:00

孕妇最好不要抽烟啊,还有少上网哦,远离电脑最好
飘在异国 发表于 2010-2-26 17: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我问过医生,医生说没关系,我怀孕时照上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2-26 20:00

这人是?
lilalisa 发表于 2010-2-26 19: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9%AC%E4%B8%81%C2%B7%E6%B5%B7%E5%BE%B7%E6%A0%BC%E5%B0%94

哈哈

lampenampel 发表于 2010-2-26 20:00

回复testhula


    所以说,一定要幸福。不幸的人,不幸就是你的原罪。
355944 发表于 2010-2-26 12: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6_410:}~~~~我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26 20:02

lilalisa 发表于 2010-2-26 20:02

哈哈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2-26 20: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哲学...一群吃饱了撑着的才研究的 {:5_387:}

jasminol 发表于 2010-2-26 20:03

本帖最后由 jasminol 于 2010-2-26 21:04 编辑

回复Blüte


那我要是不同居呢?
355944 发表于 2010-2-25 16: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倒替lz想了一个办法,小孩叫前夫养(因为他是法律意义上的父亲),你既有钱拿,居留也不会有问题。就是说不要跟现在的男朋友公开同居(秘密的偶尔可以在一起)。

lvqgg 发表于 2010-2-26 20:06

都这么高的楼了啊,进来插一脚。。

ilovetee 发表于 2010-2-26 20:06


不过就算你丈夫给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父亲,你孩子以后还是可以过户的.
Liv 发表于 2010-2-25 10: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孩子好象应该是收养或者别的什么吧, 怎么叫过户呢{:5_387:}

meihong 发表于 2010-2-26 20:07

流很多才要去医院吧??
355944 发表于 2010-2-26 18: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流血不多应该没问题的,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5_389:}

lilalisa 发表于 2010-2-26 20:07

我倒替lz想了一个办法,小孩叫前夫养(因为他是法律意义上的父亲),你既有钱拿,居留也不会有问题。就 ...
jasminol 发表于 2010-2-26 20: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每次看到mm的头像,我都被萌到了, 这次忍不住问你一下,这是你家的娃吗?真是水嫩到爆 {:4_295:}

meihong 发表于 2010-2-26 20:08

我LP不了解我
zuzuzu 发表于 2010-2-26 18: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男银{:5_389:}

meihong 发表于 2010-2-26 20:10

回复 955# 乌衣


    终于看到了你的人性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26 20:11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2-26 20:12

要看各自的道德标准了。有些人觉得是,有些人觉得不是。如果那个新男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介入楼主的婚姻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26 20: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偷懒的蚂蚁 发表于 2010-2-26 20:13

要看各自的道德标准了。有些人觉得是,有些人觉得不是。如果那个新男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介入楼主的婚姻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26 20: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jasminol 发表于 2010-2-26 20:16

每次看到mm的头像,我都被萌到了, 这次忍不住问你一下,这是你家的娃吗?真是水嫩到爆
lilalisa 发表于 2010-2-26 21: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嘿嘿,不是

bonie123 发表于 2010-2-26 20:19

回复 985# zuzuzu


    第一次爬这么高啊{:4_306:}

VanillaA 发表于 2010-2-26 20:19

本帖最后由 VanillaA 于 2010-2-26 20:21 编辑

要看各自的道德标准了。有些人觉得是,有些人觉得不是。如果那个新男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介入楼主的婚姻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26 20: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覺得這個樓里大部分人都沒批判LZ,只是認為時間順序上她可以安排得更好。個人覺得就像前面MM 寫的,LZ的情形,就算是騎驉找馬我也理解。只不過這肯定不是大眾的標準行為吧。
而婚版的雙重標準,在另外那個樓里很明顥地表示了出來。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26 20:23

lampenampel 发表于 2010-2-26 20:24

你知道那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你觉得愤怒,是你没经历过我的经历所以你不懂。
355944 发表于 2010-2-26 16: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6_421:}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2-26 20:25

我覺得這個樓里大部分人都沒批判LZ,只是認為時間順序上她可以安排得更好。個人覺得就像前面MM 寫的,L ...
VanillaA 发表于 2010-2-26 20: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吧,我觉得吧,如果大多数群众都没有拍,那说明这件事情还是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如果大家都拍,那说明大多数人不能接受。

哪怕法律,也不是永远对一个行为现象判同样的结果,同样杀人,这个人判10年,那个人判正当防卫,还有一个判死刑,那又是为什么呢?双重标准吗?恐怕不是吧。

VanillaA 发表于 2010-2-26 20:26

没有拍楼主?8婆们手下留了点情吧

哪个楼啊? 天晴那个楼么?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26 20: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來8婆們心情都很好所以沒怎麽拍 {:5_387:} 也因為LZ的LG是做得過份而且這不還有個宝宝麽

是啊那個樓

jasminol 发表于 2010-2-26 20:27

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不论你EX存在哪个私人帐户上都是有你份的。你的律师有问题。就算他把财产转移到他父母 ...
皮球 发表于 2010-2-25 16: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找个好律师很重要

lampenampel 发表于 2010-2-26 20:27

这个楼主心很凶的。

骂我的时候,居然能骂出“菊花紧不紧”之类的话。

懂得还真不少,而且还敢说。第一次被一个女人惦记菊花,我好惨!

哪位帮我出了这口恶气啊?骂死她,烧死她,怎么都行
乌衣 发表于 2010-2-26 16: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6_414:}~~~~~~乌衣,你上次在咖啡也要我帮你骂人来着~~~~请问你今年几岁了?~~~~{:6_404:}

VanillaA 发表于 2010-2-26 20:30

其实吧,我觉得吧,如果大多数群众都没有拍,那说明这件事情还是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如果大家都拍 ...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2-26 20: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奇怪啊,為什麽差不多的事,有時能被大部分人接受,有時不能被大部分人接受
不過前面好像已經有兩個MM解釋了,時間地點人物以及由誰來說起了决定作用

jasminol 发表于 2010-2-26 20:30

一定不能省钱目的请共同律师!!!
Blüte 发表于 2010-2-25 17: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定要有自己的律师

lampenampel 发表于 2010-2-26 20:30

他的攻击和防守不成比例。练法师的。现在肯定在安全区回血,等下又会顶个蛋回来电我两下。
355944 发表于 2010-2-26 17: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6_421:}~~~~楼主,你平时骂人一定很强的~~~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26 20:31

jasminol 发表于 2010-2-26 20:32

据说分居期间,老公必须要付赡养费,付满12个月
财产分割之后再算,转移也没用,查到帐户,如果有大笔支出 ...
小五妈 发表于 2010-2-25 17: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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